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docx
《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维护青少年群体的身心健康,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我区学校卫生监督水平,根据《太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17〕25号)文件及“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周暨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推进会的要求,结合我区学校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深化学校卫生工作制度、职责、档案、程序和内容“五统一”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学校教学环境、传染病防控、结核病防治、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防止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身心健康。
二、检查范围
**区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
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托幼机构。
三、检查内容
(1)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1.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组织建立、工作计划及人员配备情况;
2.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情况;
3.学生晨检、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
4.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情况;
5.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情况;
6.学校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情况等;
7.结核病防控制度及管理制度。
(二)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
1.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2.供水设施(特别是自备水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状况;
3.饮用水水质检测等。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学校饮用水污染和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应急知识宣教工作落实情况等。
(四)教学卫生及生活设施
开展教室人均面积、采光、照明、黑板、课桌椅、室内空气质量、环境噪声卫生状况监测,学生宿舍及卫生间、洗浴设施卫生状况等。
(5)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医院)
1.是否按照要求配备校医院或卫生室、保健室及卫生技术人员;
2.校医务室、卫生室是否取得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期校验;
3.卫生技术人员是否取得相应执业资质;
4.是否存在超科目行医、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
(六)学校卫生管理员培训工作
学校应当指派至少1名校医、专职或兼职保健教师作为学校卫生管理人员,学校卫生管理员具体负责学校各项卫生工作措施的落实,保持学校与卫生、教育等机关及时交流和沟通信息。
(七)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按照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2015〕56号)精神,重点督查学校卫生工作制度、职责、档案、程序和内容“五统一”管理的落实情况,相关制度和监管人员是否上墙公示。
4、职责分工
(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此次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及所监管高校的监督检查,本辖区内的学校卫生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二)****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制定实施方案,负责专科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等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下旬)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主动协调教育等相关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本辖区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指标,通过包点、包校的形式确定责任监督员,确保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实施阶段(3月下旬—4月上旬)
1、自查。
各级各类学校应全面开展自查,认真填写《学校基本情况登记表》(附表1)(加盖学校公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确定整改时限,于2017年4月5日前报太原市万柏林区卫生监督机构。
2、检查。
要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填写相关监督检查表(附表2),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学校限期改正;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并将查处情况通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
(3)总结阶段(4月中旬)
本方案计划于2017年4月12日前将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及汇总表报。
具体内容:
辖区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开展情况、亮点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学校,要具体说明单位名称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及跟踪复查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内学校卫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培训,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强监管,严厉查处。
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协作,组织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巩固监管成效。
对严重违法、屡次违法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舆论。
一是强化社会宣传,利用卫生监督门户网站大力宣传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学校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动态信息;二是通过现场设摊、设点咨询、开班培训等方式普及学校卫生知识,增强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三是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资讯渠道及时报道典型案例,曝光问题学校,督促学校落实学校卫生管理的主体责任。
联系人:
****
电话:
****
附件:
1.学校卫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2.学校卫生安全监督检查表
附表1
学校卫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学校名称(盖章):
地址: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件号:
学生总数:
其中:
男生:
女生
住宿学生数教职员工数
学校卫生管理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2、学校类别
1.小学2.初级中学3.高级中学4.大、中专院校
5.其他教育
三、办学性质1.公办2.民办3.其他
四、校内辅助设施数
1.学生集体食堂2.学生宿舍(间)男生女生
学生宿舍厕所设置:
男生大便器小便器女生大便器
3.公共浴室4.学生厕所(蹲位)男生女生
5.游泳场所6.体育馆7.图书馆(阅览室)
五、饮用水
饮用水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供水方式1.集中式供水(①公共供水②自建设施供水③分质供水)
2.二次供水3.分散式供水
饮水类别1.开水2.桶装水3.现制现售4.分质供水
5.学生自带水6.其他
六、健康管理
1.校医院(室)、卫生室数: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
保健室数:
保健教师数:
2.学生健康档案:
有无
3.开设健康教育课:
是否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有无
七、传染病防控管理
传染病防制组织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联系电话:
专职兼职
注:
此表由各学校负责填写,加盖公章后交辖区卫生监督所存档。
附表2
学校卫生安全监督检查表
学校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一、饮用水卫生
供水类型:
市政供水、自备水、二次供水、分质供水、分散式供水、其他
自备供水
是否取得有效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是否
供、管水人员是否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抽查人,有证人)
是否
水源卫生防护是否合格
是否
蓄水设施是否定期清洗消毒
是否
水质是否定期进行监测
是否
二次供水
是否取得有效的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
是否
供、管水人员是否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抽查人,有证人)
是否
蓄水设施是否定期清洗消毒
是否
供水设备周围是否有污染物
是否
水质是否定期进行监测
是否
分散式供水
水源周围30米内是否有污染源
是否
是否有卫生安全防护设施
是否
使用前是否消毒
是否
涉水产品持有效卫生许可批件
是否
消毒产品持有效卫生许可批件
是否
学校提供:
开水、桶装水、分质水、自带开水、饮料、无;
学生是否喝生水
是否
2016年是否因饮用水卫生发生传染病(起/发病人数人)
是否
二、传染病防控
是否建立学校主要领导是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人组织
是否
是否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是否
有无任命一名在编人员专门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有无
是否有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是否
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无疫情,有疫情(报告、未报告)
有无晨(午)检制度及记录
有无
有无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有无
有无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记录
有无
是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是否
是否对常见病、传染病防治知识进行宣传教育
(宣教形式:
宣传版画影视听资料健康教育课讲座)
是否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是否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是否
是否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应急知识宣教
有否
是否发生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种类是:
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传染病、其他:
是否
学校在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是否在24小时内报告
是否
是否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是否
是否落实了控制措施
是否
四、教学卫生、生活设施(普通高等教育学校不填)
辖区内CDC是否开展教学、生活环境监测
是否不全
教室人均面积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
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平方米。
是否
黑板是否符合
卫生要求
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
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是否
课桌椅符合卫生要求
1.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
2.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
是否
教室采光是否
符合卫生要求
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
6
是否
教室微小气候
符合卫生要求
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
是否
学生宿舍是否
符合卫生要求
1.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
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
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学生宿舍的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应低于3.0平方米。
3.应保证学生一人一床,上铺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
4.宿舍应保证通风良好,寒冷地区宿舍应设有换气窗。
5.学生宿舍应设有厕所、盥洗设施。
宿舍设室外厕所的,厕所距离宿舍不超过30米,并应设有路灯。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五、校医疗机构、保健室依法执业
是否按规定设立校医院、卫生室、保健室
普通高等学校是否设立校医院或卫生科,校医院设立保健科
是否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是否设卫生室
是否
不足600名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是否设立保健室
是否
是否按规定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寄宿制学校或有600名以上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是否按600:
1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是否
不足600名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是否配备专兼职保健老师(有教师资格)
是否
校医院、卫生室依法执业
是否持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是否
是否按期校验
是否
是否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
抽查医、护、检人员:
人,持有效资质证书的人;
是否
有无超科目行医
有无
有无出租承包科室行为
有无
被检查人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