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总结1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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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总结1详解
技术实物1-建筑防火20160602
一.生产的火灾危险性:
甲类:
1.闪点<28°液体
2.爆炸下限<10%气体
3.常温下自行分解或空气中氧化导致迅速自燃自爆物质
4.常温下受水、水蒸气作用产生可燃气体并燃烧爆炸物质
5.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氧化引起燃烧爆炸物质
7.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不小于物质自燃点的生产
汽油(-50)、苯(-14)、甲苯(4)、甲醇(11)、乙醇、丙酮(-18)合成厂房、植物油加工浸出车间;乙炔站(2.5-82%)、氢气站(4-74%)、甲烷(5-15%)、乙烯(2.75-34%)、环氧乙烷、氯乙烯、硫化氢、水煤气、天然气;硝化棉、赛璐珞、黄磷、甲胺、丙烯晴厂房;钾、钠加工;氯酸钠、氯酸钾、过氧化氢、过氧化钠、次氯酸钙厂房;赤磷、五硫化二磷、三硫化磷;石蜡裂解、冰醋酸裂解。
乙类:
1.28°≤闪点<60°液体
2.爆炸下限≥10%气体
3.不属于甲类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易燃固体
5.助燃气体
6.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粉尘、纤维,闪点≥60°液体雾滴
煤油(38-74)、松节油提炼;一氧化碳(12.5-74%)、氨(15-28%)压缩机房、液氯;发烟硫酸、高锰酸钾、重络酸钠厂房;硫磺、樟脑、松香生产;氧气站;铝粉、镁粉厂房、金属制品抛光、谷物筒仓工作塔。
丙类:
1.使用、产生闪点≥60°液体
2.可燃固体
柴油(60~120),焦油、甘油、桐油厂房,油浸变压器室,配电室(油量大于60kg),沥青加工、植物油加工精炼部位;煤仓,木工房、橡胶压延成型硫化厂房、针织服装厂房、谷物饲料加工、棉花加工、印刷厂房、电视机装配。
丁类:
1.高温或熔化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2.用气液固体作燃料
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物质,铝塑、酚醛泡沫塑料加工。
冶炼、铸锻焊、热处理厂房;锅炉房、玻璃熔化厂房、蒸汽机车库、转炉厂房、配电室(油量小于60kg);铝塑加工、酚醛泡沫塑料厂房。
戊类:
常温使用或不燃物质加工
石棉加工、电动车库、仪表车辆装配。
二.符合下列条件,按火灾危险性较小部分确定:
1.面积小于5%,丁戊类厂房油漆小于10%。
2.丁戊类厂房封闭油漆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面积不大于20%。
三.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分类:
甲类:
1.闪点<28°的液体,乙烷、戊烷、二硫化碳、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醚、汽油、丙酮、38度以上白酒。
2.爆炸下限<10%气体,受水、水蒸气作用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乙炔、氢、甲烷、乙烯、液化石油气、电石、水煤气。
3.硝化棉、喷漆棉、黄磷。
4.钾、钠、锂、氢化锂、氢化钠。
5.氯酸钠、氯酸钾、过氧化氢、过氧化钠.
6.赤磷、三硫化磷、五硫化磷。
乙类:
1.28°≤闪点<60°液体,煤油、松节油。
2爆炸下限≥10%气体,氨气、氯气。
3硝酸铜、硝酸、漂白粉。
4硫磺、镁粉、铝粉、樟脑、生松香。
5氧气、氟气。
6漆布、油布、油纸。
丙类:
动物油、植物油、沥青、蜡、润滑油、机油、柴油。
丁类:
自熄性塑料、酚醛泡沫塑料、水泥刨花板。
戊类:
不燃烧物品。
可燃包装材料超过丁、戊类物品重量1/4、或超过体积1/2,应为丙类。
四.建筑分类:
(1)使用性质
民用建筑:
住宅一类高层>54,27<二类高层≤54
公共一类高层>50;24米以上部分任一层>1000m2商店展览组合建造;医疗、重要公共建筑;省级电力广播;超过100万册图书馆、书库。
二类高层其他公共高层
工业建筑:
加工生产厂房,仓储库房
农业建筑:
粮仓、暖棚、蚕房
(2)建筑高度
单层、多层:
≤27m住宅,≤24m公共、工业建筑,>24单层公共、工业建筑
高层:
>27m住宅、>24m其他非单层
超高层:
>100m
五.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
A不燃、B1难燃、B2可燃、B3易燃。
主要参数:
燃烧滴落物/微粒、临界热辐射通量、FIGRA燃烧增长速率指数、THR600s热释放总量。
附加信息等级:
(1)燃烧特性等级细分A1、A2、B、C、D、E、F
(2)产烟特性等级s1、s2、s3
(3)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d0、d1、d2
(4)烟气毒性等级t0、t1、t2
六.建筑构件耐火极限(不燃材料):
防火墙甲乙厂
承重墙柱
楼梯间分户墙
梁
楼板屋顶疏散楼梯
疏散走道隔墙非承重墙(厂房)
房间隔墙
吊顶(难燃)
一级
3(4)
3
2
2
1.5
1(0.75)
0.75
0.25
二级
3(4)
2.5
2
1.5
1
1(0.5)
0.5
(1.25)
1民用地下半地下、一类高层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一低。
木柱承重按四级。
2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大于100m民用建筑,其楼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h。
4二级耐火等级难燃房间隔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房间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房间隔墙可采用不低于0.5h难燃墙体或不低于0.3h不燃墙体。
二级多层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楼板不低于0.75h.
5二级耐火不燃吊顶耐火极限不限。
三级耐火医疗、教室、老年人建筑、儿童活动场所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难燃材料不低于0.25h。
二、三级门厅、走道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
6锅炉房、油浸变压器、高压配电室不低于二级,不大于4t/h燃煤锅炉可采用三级。
7采用自喷一级耐火单多层厂房屋顶不低于1h。
七.主导风向:
散发可燃气体车间,宜布置在明火地点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或侧风向。
液化石油气储罐区、易燃材料堆场宜布置在本地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八.厂房之间与乙丙丁戊仓库防火间距
名称
甲类厂房
乙丙丁戊仓库
单多
高层
一、二
三
四
甲类
12
13
乙丙丁戊
单多
一、二
12
10
13
三
14
12
14
15
四
16
14
16
18
17
高层
一、二
13
15
17
13
变、配电室
25
厂房仓库、民用建筑防火间距
名称
单、多、裙房
高层
一、二
三
四
一
二
甲乙厂房(乙仓库)
25
50
丙丁戊
单多
一、二
10
12
14
20
15
三
12
14
16
25
20
四
14
16
18
高层
一、二
13
15
17
20
15
变、配电室
≥5,≤10
15
20
25
20
>10,≤50
20
25
30
25
>50
25
30
35
30
民用建筑防火间距
建筑类别
高层
裙房及其他
一、二
一、二
三
四
高层
一、二
13
裙房及其他
一、二
9
6
三
11
7
8
四
14
9
10
12
1.甲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不宜小于50m;与明火不宜小于30m。
相邻厂房高墙为防火墙或高度相同相邻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不低于1h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间不应小于4m。
丙丁戊厂房相邻外墙不燃,门窗面积小于外墙5%且不正对,防火间距可减少25%。
两座一二级厂房矮墙为防火墙且低屋顶无天窗不低于1h,或高墙设置甲级防火门窗、防火水幕、防火卷帘,甲、乙厂房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其余不应小于4m。
2.丙丁戊厂房与民用建筑(一二级):
相邻高墙或高出矮墙15m以下为防火墙无门窗洞口,防火间距不限;相邻矮墙为防火墙,屋顶无天窗耐火极限不低于1h或高墙为防火墙且开口采取防火措施,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
3.两座仓库相邻外墙均为防火墙,丙类不小于6m,丁戊不小于4m;
4.两座仓库相邻高墙为防火墙或高度相同任一外墙防火墙且屋顶耐火不低于1h且总占地面积不大于一座仓库最大面积时防火间距不限。
5.甲类仓库与高层民用建筑、重要公共建筑不小于50,与裙房、其他民用建筑、明火不小于30(第3、4项≤5,第1、2、5、6项>10)、40(第3、4项>5)、25(第1、2、5、6项≤10),甲类仓库间距20。
6.防火堤高度1-2.2,甲乙类鹤管距建筑物14(一二)、16(三)、18(四)、8(泵房)
九.防火间距不足时消防技术措施:
1.改变建筑物生产使用性质,降低火灾危险性,改变房屋部分结构的耐火性能,提高耐火等级。
2.调整部分工艺流程,限制储存物品数量,提高构件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
3.外墙改防火墙或减少相邻建筑开口面积,采用防火门窗或加水幕保护。
4.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相邻小建筑。
5.设置独立室外防火墙。
十.平面布置:
1.锅炉房、变压器室宜独立建造。
确有困难可贴邻布置,采用防火墙隔开。
必须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密集场所上下或贴邻,并应符合:
1)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但常(负)压燃油、燃气压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常(负)压燃气锅炉距安全出口大于6m可设置在屋顶上。
燃油锅炉应采用丙类液体燃料,采用相对密度≥0.75气体燃料不得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建筑内。
2)门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外墙开口上方宽度不小于1m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m窗槛墙。
3)与其他部位耐火极限不低于2h不燃墙体和1.5h不燃楼板隔开,隔墙门窗甲级防火门窗。
4)锅炉房内储油不大于1m3,且采用防火墙分隔,设甲级防火门。
5)变压器室与配电室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不燃墙体隔开。
6)设置防止油品流散设施,变压器下面设置全部油量储油设施。
7)变压器总容量不大于1260kv.A,单台不大于630kv.A.8)设置火灾报警装置、灭火设备,设置防爆泄压装置,设置独立通风装置。
2.柴油发电机房布置:
首层及地下一、二层,不应与人员密集场所上下层贴邻;耐火极限2h隔墙1.5h不燃楼板隔开,甲级防火门;丙类柴油储量不大于1m3,应采用不低于3h防火墙与发电机房隔开;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和灭火设施。
3.消防控制室布置:
单独建造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设置在首层靠外墙,设置在地下一层应采用耐火极限2h隔墙1.5h不燃楼板隔开。
4.消防设备布置:
消防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与室外出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楼层;首层疏散门直通室外,疏散门靠近安全出口;甲级防火门;消防电梯机房与普通电梯机房用不低于2h隔墙隔开,甲级防火门。
5.人员密集场所布置:
高层建筑观众厅、会议厅设在首层、二、三层,其他楼层应符合:
一个厅室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m2;不应少于两个安全出口;设置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幕布窗帘阻燃处理。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布置在首层、二、三层靠外墙,不应布置在袋形走道两侧和尽端,厅室应采用耐火极限2h隔墙1.5h楼板隔开,乙级防火门。
布置在其他楼层,应符合:
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地下一层与室外高差不应大于10m;一个厅室建筑面积不宜超过200m2;一个厅、室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个厅、室面积小于50m2,可设置一个出口;应设置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喷系统及防排烟设施。
十一.仓库层数面积
耐火等级
层数
单层仓库
分区
多层仓库
分区
地下
甲
3、4
一
1
180
60
1、2、5、6
一二
1
750
250
乙
1、3、4
一二
3
2000
500
900
300
三
1
500
250
2、5、6
一二
5
2800
700
1500
500
三
1
900
300
丙
1
一二
5
4000
1000
2800
700
150
三
1
1200
400
2
一二
不限
6000
1500
4800
1200
300
三
3
2100
700
丁
一二
不限
不限
3000
不限
1500
500
三
3
3000
1000
1500
500
四
1
2100
700
民用建筑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名称
耐火等级
建筑面积m2
备注
高层
一二
1500
体育馆、观众厅适当增加
单多
一二
2500
三级
1200
四级
600
地下半地下
一级
500
设备用房最大不大于1000
厂房层数面积(甲类厂房采用防火墙分隔)
危险性
耐火等级
最多层数
单层
多层
高层
地下
甲
一级
宜单层
4000
3000
——
——
二级
3000
2000
——
——
乙
一级
不限
5000
4000
2000
——
二级
6
4000
3000
1500
——
丙
一级
不限
不限
6000
3000
500
二级
不限
8000
4000
2000
500
三级
2
3000
2000
——
——
丁/戊
一二
不限
不限
不限
4000/6000
1000
三级
3
4000/5000
2000/3000
——
——
四级
1
1000/1500
——
——
——
汽车库防火分区:
室内有车道且有人机械式减少35%,设自动灭火系统增加1倍
耐火等级
单层
多层、半地下、首层
地下、高层
一二
3000
2500
2000
三
1000
-
-
厂房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甲乙丙增加1倍,丁戊地上不限。
局部设置,局部增加1倍;
除麻纺厂房外,一级多层和二级单多层纺织厂房可增加0.5倍,但原棉开包、清花车间与其他不低于2.5h防火隔墙分隔且甲级防火门;一二级单多层造纸可增加1.5倍。
洁净厂房:
耐火不低于二级,甲乙类单层3000,多层2000。
其他同上厂房。
仓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除冷库外面积增加1倍。
仓库必须采用防火墙分隔,甲乙类仓库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不应开门窗洞口不应设在地下半地下室内,且甲类应采用单层。
丙丁戊采用甲级防火门、防火卷帘,开口宽度不大于6m高度不大于4m。
厂房仓库内严禁设置宿舍;甲乙类厂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贴邻应采用不低于3h防爆墙分隔且独立安全出口;丙类厂房(丙丁类仓库)内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2.5h防火隔墙和1h楼板分隔,至少设置一个独立安全出口乙级防火门。
中间库:
甲乙类靠外墙设置储量不超过一昼夜,甲乙丙中间库采用防火墙1.5h楼板分隔,丁戊类不低于2h防火隔墙和1h楼板分隔,丙类液体不大于5m3;中间储罐房间3h防火隔墙和1.5h楼板分隔甲级防火门。
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也不应贴邻。
一二级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和自动报警并采用不燃、难燃装饰,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并符合下列规定:
1)高层内≯4000。
2)设置在单层或首层时,≯1万.3)设置在地下半地下,≯2000。
总建筑面积>2万地下半地下商业营业厅,相邻区域采用下沉式广场、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连通,防烟楼梯间采用甲级防火门。
。
十二.防火分区分隔: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布置在地下或四楼以上,建筑面积≯200,设置自喷面积也不增加。
厅、室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防火隔墙不低于1h不燃楼板分隔,采用乙级防火门。
单元之间或与其他场所分隔构件无门窗洞口。
人员密集场所:
观众厅、会议厅布置在四楼及以上时,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m2,且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幕布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
剧场、礼堂设置在一二级多层民用建筑内,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防火分隔和甲级防火门分隔;布置在四层及以上,一个厅室面积不大于400m2;三级耐火,不应布置三层及以上;设置在地下室宜在地下一层,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m2;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面积也不增加。
通风空调机房和变配电室采用甲级防火门,消防控制室和其他设备房乙级防火门。
中庭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1)中庭应与周围相连通空间进行防火分隔。
防火隔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防火玻璃及固定部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1h,但采用C类防火玻璃时应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采用防火卷帘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h,与中庭相通门窗采用火灾时自行关闭甲级防火门窗。
2)高层建筑中庭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
3)应设置排烟设施。
4)中庭不应布置可燃物。
防火玻璃按结构分:
复合防火玻璃(FFB)、单片防火玻璃(DFB),按耐火性能分隔热型(A类)、非隔热型(C类),按耐火极限分5个等级0.5h、1h、1.5h、2h、3h。
步行街:
耐火不低于二级,两侧间距不小于9,端部各层不宜封闭否则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小于外墙一半,步行街长度不宜大于300;商铺面积不大于300之间设置不低于2h防火隔墙,围护结构不低于1h实体墙,乙级防火门窗防火玻璃墙耐火隔热性完整性不低于1h,非隔热性玻璃墙设置自喷;上部各层楼板开口不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37%;步行街内距室外不大于60,2层及以上至疏散楼梯口不大于37.5;顶棚不燃或承重结构难燃不低于1h,街内不应设置可燃物;顶棚下沿高度不小于6,顶棚应设置自然排烟宜常开面积不小于街面25%,常闭式排烟火灾时手动自动开启;商铺外隔30设置消火栓并设软管或消防水龙,商铺内设置自喷自动报警;每层回廊设置自喷,街内宜设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两侧设置疏散照明指示应急广播系统。
防火墙构造要求:
1)截断可燃墙体、难燃屋顶结构,高出不燃墙体0.4m以上,高出可燃墙体难燃屋面0.5m以上。
2)防火墙距天窗水平距离小于4m且天窗可燃时,应采取防止火势蔓延措施。
3)防火墙带宽度从防火墙中心线起每侧不应小于2m。
4)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不应开门窗洞口,必须开设时应采用能自行关闭甲级防火门窗。
5)建筑内防火墙不应设在转角处。
如设在转角附近,内转角两侧门窗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
紧靠防火墙两侧门窗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泵房、通风空调机房、配电室采用不低于2h防火隔墙1.5h楼板分隔;通风机房、配电室、泵房甲级防火门,消防控制室乙级防火门分隔。
人防工程:
设置旅店、病房、宿舍时不得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并划分独立防火分区和疏散楼梯,防火分区不大于500,设置自动灭火增加一倍。
营业厅展览厅设置自动灭火和自动报警时不大于2000;电影院、礼堂观众厅不应大于1000。
消防控制室、水泵房甲级防火门。
防火卷帘设置要求:
疏散走道、前室防火卷帘应具有延时下降功能;火灾时自动降落防火卷帘,具有信号反馈功能;两侧压差20pa时,漏烟量小于0.2m3/m2.min。
防火门窗:
防火门分甲乙丙三级,耐火极限不低于1.5h、1h、0.5h,疏散走道、楼梯间、前室防火门应能自动关闭,常开防火门火灾时应有自动关闭和信号反馈功能。
防火阀:
公共建筑的浴室、卫生间、厨房的竖向排气管,应采取防止回流措施或设置动作温度70°防火阀。
公共建筑内厨房排油烟管道按防火分区设置,且在竖向排风管连接支管处设置动作温度150°的防火阀。
排烟管进入排风机房处、穿越防火分区排烟管道上、排烟系统支管上设置280°排烟防火阀。
民用建筑防烟分区不宜大于500m2,汽车库修车库防烟分区不宜大于2000m2,长边不大于60m,室内高度超过6m且对流时,长边不大于75m。
储烟仓高度不小于空间10%,且不小于500mm。
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特殊场所如地下室、避难层、防烟楼梯间独立划分;不设排烟设施部位(含地下室)、净空大于6m可不划分。
十三.安全疏散人口密度:
办公室4m2/人、研究室5m2、绘图室6m2、有桌会议室1.8m2、无桌会议室0.8m2.商场(人/m2):
地下二0.56、地下一0.6、一二层0.43-0.6、三层0.39-0.54、四层以上0.3-0.42,建材、家具、灯饰按30%。
录像厅、放映厅1人/m2,其他歌舞娱乐0.5人/m2.有固定座位餐饮场所疏散人群按实际座位1.1倍,展览厅按0.75人/m2.
百人宽度指标=(N/At)*bN—疏散人数(100)A—单股人流通行能力(平、坡43人/min;阶梯地面37人/min)t—允许疏散时间b—单股人流宽度0.55~0.6m
疏散宽度1)厂房内疏散出口最小净宽不宜小于0.9m;疏散走道1.4m;疏散楼梯1.1m。
净宽度指标m/百人:
一二层0.6,三层0.8,四层以上1.
2)民用建筑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净宽度不应小于0.9m,疏散走道疏散楼梯不应小于1.1m,不大于18住宅一边栏杆疏散楼梯不小于1。
高层民用建筑疏散外门、走道、楼梯宽度按1m/百人。
净宽度指标m/百人:
一二级:
一二层0.65,三层0.75,四层以上1;三级:
一二层0.75,三层1,四层以上1.25;四级:
一二层1。
地下高差≤10时:
0.75,>10时1。
整栋地上一个系数。
高层公共建筑疏散楼梯疏散外门疏散走道最小净宽
建筑类别
疏散楼梯首层疏散门
单面走道
双面走道
高层医疗
1.3
1.4
1.5
其他高层公共建筑
1.2
1.3
1.4
高层住宅疏散走道净宽不小于1.2m,密集场所疏散门1.4m,室外小巷≥3m。
十四.房间疏散门至安全出口距离
名称
两个安全出口之间
袋形走道两侧尽端
一二
三
四
一二
三
四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
25
20
15
9
托儿幼儿老年
20
15
10
医疗单多
35
30
25
教学单多
22
20
高层病房
24
12
高层教学旅馆展览其他医疗
30
15
住宅、其他单多
40
35
25
22
20
15
住宅、其他高层
20
建筑开向敞开式外廊增加5;敞开楼梯间:
两个安全门之间减少5,袋形走道两侧尽端减少2;设置自喷增加25%。
十五.安全出口:
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疏散出口:
包括安全出口和疏散门。
疏散门是直通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房间门或室外的门。
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超过60人房间且平均每樘门疏散不超过30人开启方向不限(除甲乙车间外),民用建筑及厂房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转门、折叠门,丙丁戊仓库首层可推拉门卷帘门,人员密集场所、观众厅疏散出口不应设置门槛,门扇开启90°门边向外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高层建筑直通室外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防护挑檐。
民用建筑除人员密集场所外面积不大于500、使用人数不超过30且埋深不大于10地下半地下当需设置2个安全出口时,其中1个可利用直通室外金属梯。
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地下半地下:
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的设备间、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房间,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
公共建筑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分区的每个楼层安全出口数量经计算确定且不少于2个。
符合下列条件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1)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或多层首层。
2)除医疗、老年、托儿所、幼儿园、歌舞娱乐放映场所外,符合下列条件:
耐火等级
最多层数
每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