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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制度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实验实训中心项目

监理工作制度

编制:

审核:

青岛建设监理研究有限公司

2015年月日

(一)图纸会审制度:

由业主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参加,进行图纸会审,并做好会审记录,经设计人对记录审查签认后作为施工依据。

(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程序:

(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约定的时间(一般为7天)内,承包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申报表》。

(2)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的时间(一般为7天)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

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次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定。

(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

(4)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组审定。

(5)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后,还应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

(6)规模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经建设单位批准可分阶段报审施工组织设计 ;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项、分部工程,承包单位还应编制该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掌握的原则:

(1)程序要符合要求。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工期、质量目标与施工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相一致。

(4)施工总平面图的布置应与地貌环境、建筑平面一致。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施工布置和程序应符合本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工艺,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优先选用成熟的、先进的施工技术,且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和降低造价有利。

(7)进度计划采用流水施工方法和网络计划技术,以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且工、料、机进场计划应与施工进度计划保持协调性。

(8)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可行且有针对性。

(9)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

(10)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过程中如出现问题,不解除承包单位的责任,由此引起的质量缺陷改正、工期延长、技措费用的增加,不应成为施工单位索赔的依据。

(三)开工报告审核制度:

1、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承包单位应向项目监理组机构报送《开工申请表》;

2、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签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委托质检已受理;

b.征地拆迁工作已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

c.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已齐备,并经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d.施工现场道路、水、电和临时设施已满足开工要求,地下障碍物已清除或查明。

e.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材料、设备已经进场并经项目监理机构审定;

f.测量控制桩已经复验,符合规划和设计要求;

g.施工人员具备相应资质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已经建立。

3、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具备开工条件时报项目总监,由总监理工

程师签发“工程开工申请”,并报送建设单位备案,工期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四)材料、构配件检查、复验制度:

1、承包单位应对拟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包括建设单位采购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填写《材料、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并附上相应的出厂质量证明等有关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签认。

对须经复试合格后才准使用的材料,监理工程师应在见证取样和复试合格后签认。

对新材料、新产品,承包单位应报送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的证明文件。

2、对进口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承包单位应报送进口商检证明文件。

3、对进口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按事先约定,由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供货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进行联合检查。

4、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检查合格,签认《材料、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的材料和设备,方可进场使用。

对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设备,一律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通知承包单位限期运出现场。

5、凡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设备,应填写A3.1表,并附上有关技术说明、调试结果等资料,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经审核、检查合格,签认A3.1表。

6、施工用的衡器、量具、计量装置等设备,承包单位还应向项目监理部报审有关法定检测部门的检定证明。

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上述计量和测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五)设计变更制度:

1、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2、当变更对工程进度和投资影响较大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项目监理机构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六)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1、承包单位完成隐蔽工程作业并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隐蔽工程报验申请书,即《工程质量报验单》,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的全部资料进行检查,并组织承包单位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测、核查。

3、对不合格的施工作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复查。

4、经核查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签认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承包单位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在工程隐蔽过程中,监理人员应进行旁站监督。

(七)旁站监理制度:

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1)应对以下该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

①土方回填②基础防水砼浇筑③半地下室防水剪力墙砼浇筑④各楼面梁板及构造柱砼浇筑⑤屋面卷材防水层砼浇筑及细部构造处理。

(2)旁站监理方案报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一份,并抄送本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任监督员。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由总监安排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3)旁站监理人员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按旁站监理人员职责实施旁站监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并如实准确做好旁站记录,经有关人员签字后,作为该检验批验收依据,不经旁站或有关各方不在旁站记录上签字的,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旁站监理人员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行为的,有权责令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有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它应急措施。

(5)在实施旁站监理中,对于不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监理或擅自离岗的监理人员要进行通报,责令整改,并作为不良记录载入有关人员的信用档案。

(八)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承包单位完成检验批工程施工并自检合格后,填写《工序质量报验单》附上相关的质量证明资料(如《隐蔽工程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等),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报验的《工序质量报验单》及其附件进行核查,并组织承包单位的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抽验,核查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该检验批为合格。

3、对符合要求的检验批、分项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应签认《工序质量报验单》,并签署验收结论。

4、对不符合要求的检验批、分项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申报。

专业监理工程师按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重新验收。

5、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规定是: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内容应完整,且签字齐全,无缺漏的验收部位。

一些在检验批中无法检验的项目在分项工程中直接验收。

6、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规定是: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符合有关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有关要求时,该分部工程方可验收合格。

7、对验收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可进行返工处理后的验收。

返工处理后的验收,遵循以下五条原则: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签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经过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虽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否则严禁验收;

(5)经处理的工程必须有详尽的记录 资料、处理方案等,原始数据应齐全,准确确切说明问题的演变过程和结论。

这些资料纳入分部单位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资料中。

对协商验收的有关资料,要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验收,并将资料纳入竣工资料中。

(九)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1)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公司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分专业组进行验收。

(3)对预验收中存在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并商定整改意见,由承包单位落实整改。

(4)整改完成后,报告监理复验直至整改完毕。

(5)监理机构在预验收通过后,向建设单位提出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十)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要求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2)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隐患,总监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应及时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3)对需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及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

监理工程师应对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检查和验收,总监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

(十一)监理会议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有:

a.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b.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c.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介绍开工准备情况和施工准备情况;

d.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e.研究确定今后工地例会等有关事项;

f.第一次工地例会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每周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

(3)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

(十二)监理报告制度:

(1)监理月报:

监理机构在次月五日前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月报,同时报监理公司;

(2)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告、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机构地基与基础分部(桩基子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及其它重要分部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完成后,在规定时限内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分部)竣工预验收报告和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同时报监理公司;

(3)工程监理总结报告、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监理在监理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监理总结报告,向监理公司报工程监理总结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4)在日常监理活动中,监理向施工单位下达的联系单、通知单、指令单、备忘录、会议纪要及监理规划等均应及时报送建设单位签收。

(十三)监理记录制度:

(1)监理记录制度既是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管理的写实,又是对施工质量、工程进度等的评判、审定依据。

因此,应十分重视监理记录,要求记录准确全面,有据可查。

(2)项目监理机构在监理服务全过程中形成的监理文件与资料应使用“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示范表式(第二版)”填写,并按要求进行分类、编号、排序,以利于识别及作到可追溯性。

(3)项目监理机构应十分重视C7监理日志的填写,因监理日志是每日监理活动的索引,重要的事件可通过监理日志追溯。

(4)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在监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函件往来,监理均应建立来文、发文登记表分类登记,并在工程竣工后,按照监理资料管理及归档制度的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和归档。

(十四)监理资料管理及归档制度:

1、资料整理、归档的规定

为了规范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行为,统一监理现场资料管理,使监理工作进一步走上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提高监理水平,正确反映工程监理程序和工程监理过程中的质量情况,完善监理档案管理。

要求工程项目监理组在监理过程中,认真做好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作如下规定:

(1)监理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是:

及时整理、真实齐全、分类有序。

(2)监理资料整理,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定及公司关于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的具体要求进行填写、整理、归档。

(3)监理资料填写要规范化,内容完整,简要明了,用词规范,字迹工整,使用专业语言。

填写时必须使用蓝黑、碳黑笔填写,不得使用其它笔填写,编号统一。

(4)总监应指定专人进行监理资料管理,但总监为总负责人。

(5)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基本要求认真审核监理资料,审核中必须认真细致和有高度的责任心,以确保监理资料的质量。

在审核合格后交资料管理人员存放。

(6)资料员对监理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监理资料按监理归档分类的要求建立资料案卷盒(夹)并设资料目录。

按“监理事件”的“类别”、“时间”进行整理,分类登记,存放保管,以便跟踪检索。

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对监理资料进行检查。

(7)项目监理资料的收发,借阅必须通过资料管理人员履行手续,防止丢失。

(8)因工作需要必须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时,该工程监理资料应在5日内完成全部资料的移交工作。

在五日内由前任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五日后由现任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9)工程竣工验收前,由项目总监组织监理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并负责审核,合格后报公司审核验收。

对经审核不合格的资料,通知总监重新整理、重新审核直至合格。

与工程档案室管理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10)存档的监理档案需要借阅时,应办理借阅和归还手续。

(11)监理档案保存期按有关规定,超过保存期的监理档案应经监理单位负责人批准后销毁,但应有记录。

2、监理资料的分类存放

1)根据《徐州市工程建设监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批准文件、技术资料

(2)工程建设招投标文件

(3)施工合同

(4)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等资料(含人员资格资料)

2)监理单位留存项目监理组的资料:

(1)中标通知书

(2)监理合同

(3)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4)监理大纲

(5)监理机构组成人员一览表及岗位证书(复印件)

3)监理过程中形成的监理资料:

(1)综合性资料(包括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工作制度、专题报告等)

(2)A类表包括:

A1工程开工申请表(含附件)

A2.1 工程进度计划申报表(含附件)

A2.2 延长工期报审表(含书面证据材料)

A3.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申报表(含附件)

A3.2 材料、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含附件)

A3.3 工序质量报验单(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A3.4 专业分包队伍资信报审单(附资信材料)

A3.5 施工测量报验单(附测量资料)

A3.6 混凝土浇灌申请表

A4.1 合同工程计量报审表(含附件)

A4.2 签证工程计量报审表(含附件)

A4.3 工程费用索赔报审表(含附件)

A4.4 工程付款申请表(含附件)

A5监理工程师指令/通知回复(

类)此表亦可分别附与C1、C2表后由总监定。

A6施工单位通用申报表(含附件)本表除用于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试车等验收报验外亦可用于各种试验记录报验及特殊子项目工程验收报验。

(3)B类表包括:

B1建设单位工程指令单(含附件)

B2建设单位工程联系单(含附件)

B3设计单位工程联系单(含附件)

当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沿用自有表式发出类似B类表式的函件时,监理人员以B类表式对待,分别分类编号存放。

所有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等资料亦应分别分类编号归入B类表卷(册)内。

(4)C类表包括:

C1监理工程师指令单(类)

C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类)

C3监理工程师联系单

C4监理工程师备忘录

C5监理月报

C6会议纪要

C7监理日志

C8.1试验记录登记表

C8.2来文登记表(类)

C8.3发文登记表(类)

C8.4工程项目实施阶段概况台帐

C9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估报告

C10 工程监理总结报告

C11 监理工作总结

(三)监理资料的归档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监理组应及时将监理资料按下列顺序组卷装订成册,移交公司归档:

1)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只留下施工合同、施工招投标文件(如建设单位不要求监理进行投资控制,则可不留)归档,其余全部退回建设单位。

2)工程留存项目组的资料,只留监理合同归档。

3)监理过程中形成的监理资料:

(1)将综合性资料(包括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工作制度、专题报告等,连同上述1、2两项保留的资料,组成综合卷(一册或两册)归档。

(2)将A、B、C三大类表式按其表式顺序[详见第2页3],分别组成A类表卷(若干册)、B类表卷(若干册)、C类表卷(若干册)归档。

4)移交委托人(建设单位)的监理资料目录:

移交委托人的监理资料,本着只移交监理结果的资料,不移交监理过程的资料,只移交未曾提交过的资料,对已提交过的资料不再重复提交的原则,暂定为下列五个报告:

(1)每一个单位工程的“工程竣工预验收质量评估报告”;

(2)网架、幕墙、桩基、中央空调等特殊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预验收报告(或称“预验收质量评估报告”);

(3)质量、安全事故报告;

(4)工程竣工结算监理初审报告;

(5)项目的“工程监理总结报告”。

这样,在各“工程监理总结”的“监理资料清单”中要求各项目监理组填写移交公司的全套监理资料目录(不填写移交业主的资料目录)并应注明:

①如市档案馆需要,可全部移交市档案馆,公司只保留资料目录;

②如委托方(建设单位)需要部分或全部资料,可来公司复印。

 

监理日记制度

监理日记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监理资料,项目监理组必须认真、详细、如实、及时地予以记录。

记录前应对当天的施工情况、监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做到书写清楚、版面整齐、条理分明、内容全面。

我公司根据监理日记的性质、作用和多年的经验总结,对监理日记的记录方式作如下要求,请各项目监理组遵照执行。

监理日记的记录方式:

一、施工活动情况

1、施工部位、内容:

关键线路上的工作、重要部位或结点的工作以及项目监理组认为需要记录的其它工作。

2、工、料、机动态

工:

现场主要工种的作业人员数量(比如:

钢筋工、木工、泥工、架子工等),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的到位情况。

料:

当天主要材料(包括构配件)的进退场情况。

机:

指施工现场主要机械设备的数量及其运行情况(有否故障、及故障的排除时间等),主要机械设备的进退场情况。

二、监理活动情况

1、巡视:

巡视时间或次数,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记录巡视中重要情况;

2、验收:

验收的部位、内容、结果及验收人;

3、见证:

见证的内容、时间及见证人;

4、旁站:

内容、部位、旁站人及旁站记录的编号;

5、平行检验:

部位、内容、检验人及平行检验记录编号;

6、工程计量:

完成工程量的计量工作、变更联系内容的计量(需要的);

7、审核、审批情况:

有关方案、检验批(分项、工序等)、原材料、进度计划等的审核、审批情况。

(记录有关审核、审批单的编号即可)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方法

一天来,通过一系列的监理工作,在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发现了什么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监理组是如何处理的,处理结果怎样,应做好详细的记录。

对一些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并按规定记录、保存、整理有关的资料,日记中的记录应言简意赅。

四、其它

1、监理指令(监理通知、备忘录、整改通知、变更通知等等);

2、会议及会议纪要情况;

3、往来函件情况;

4、安全工作情况;

5、合理化建议情况;

6、建设各方领导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情况;

五、值班记录

当天值班的监理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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