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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需求书.docx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书

 

(项目名称)

项目需求书

(骑缝加盖单位公章)

(只有下划线部分为可变事项;如下划线部分无内容,可不予填写,但请勿变动或删除。

如有新增内容,请在本需求书第九部分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中补充。

 

采购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

采购人须知

一、采购人负责组织确定本单位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

二、未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采购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采购需求描述应当清楚明了、规范表述、含义准确,能够通过客观指标量化的应当量化。

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

四、采购标准应符合客观实际所需,并确保预算足够。

五、如涉及与已有产品兼容或对接,须扼要介绍已有产品情况。

如涉及较复杂安装工程,建议同时提供建筑图电子文档。

六、采购需求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八)供应商资格条件等。

七、采购需求不得存在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不当内容,不得包含《陕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陕财办采[2018]18号)禁用内容。

---------------------------------------------------------------------

第一部分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一、预算金额:

(万元)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

三、项目属性:

(货物/服务/工程)

四、采购项目意向(是/否)公开,公开时间:

年月日

五、采购项目(是/否)论证;若已论证,应提供论证专家名单及专家签字确认的论证结论。

六、项目介绍:

(简要概述项目基本情况以及要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备注:

1.项目如分标段,还需明确各标段预算金额;

2.项目属性填写时,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

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第二部分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

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备注:

所属行业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不同,应分别填写。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备注:

对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采购人选择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3、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时价格扣除的具体比例为:

(1)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投标的,评审时给予小微企业报价%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备注:

项目属性为货物和服务项目的,扣除幅度为6%-10%;项目属性为工程项目的,扣除幅度为3%-5%。

采购人应结合项目属性,在既定的扣除幅度内确定一个扣除数。

(2)如果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不允许分包,则此条款不用填写。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审时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货物和服务项目幅度为2%-3%,工程项目幅度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条第

(1)项的价格扣除。

二、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政策落实

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同时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节能环保政策落实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或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材料或物品属于节能和环境标准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应当对获得国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一)强制采购

强制采购的产品应具备国家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实质性条款。

(二)优先采购

优先采购政策落实具体有两种方式:

1、使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选择第种方式执行。

(1)排名优先

报价评审完成后,如遇并列情况,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产品,且认证机构在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以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准产品认证证书较多的,排名优先。

(2)价格扣除

(3)

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产品,且认证机构在《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节能产品在评审时予以%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产品,且认证机构在《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选择第种方式执行。

(1)设为评审因素

所投核心产品为节能产品,每提供1份得分,所投非核心产品为节能产品,每提供1份得分,满分分;所投核心产品为环保产品,每提供1份得分,所投非核心产品为环保产品,每提供1份得分,满分分。

(4)价格扣除

(5)

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产品,且认证机构在《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节能产品在评审时予以%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产品,且认证机构在《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法规依据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第三部分

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四部分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选填)

(指除《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供应商具备的特定条件。

如印刷项目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结合本需求书第二部分“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第一条第二款的选择结果进行填写)

备注:

1.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可以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对于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可以要求供应商应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可以要求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

四、组成联合体是供应商依法享有的权利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要求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

(如果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则此条款不用填写)。

五、本项目(不允许/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的项目,要求投标人将采购项目中的%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如果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则此条款不用填写)。

六、本项目(不允许/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和采购要求(按项目属性选填)

(按项目属性选填,若采购项目既包含货物又包含服务或工程,可以将下列模版组合填写)

一、货物项目(项目属性为货物的填写)

1、采购清单及产品主要规格参数、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核心产品

1

2

3

……

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3、货物包装运输、供货时间、供货地点、技术保障等要求。

4、采购标的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安装调试及配套工程、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要求。

5、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如内容较多,可单独作为附件)。

6、

6、是否允许分包及关于分包的约定

二、服务项目(项目属性为服务的填写)

1、服务范围

2、服务要求

3、

(1)服务内容:

(2)服务标准:

(3)服务期限:

(4)服务人员数量及组成:

(5)其他要求:

3、服务事项的验收(考核)标准(如内容较多,可单独作为附件)

4、是否允许分包及关于分包的约定

三、工程项目(项目属性为工程的填写)

1、施工范围及工作内容,可根据项目实际提供工程量清单、建筑图电子文档等资料。

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3、实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等要求;

4、质量保证及验收标准等(如内容较多,可单独作为附件)。

5、是否允许分包及关于分包的约定

第五部分主要合同条款(按项目属性选填)

 

一、货物项目(项目属性为货物的填写)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产品保修期(三包期):

4、付款时间、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5、履约保证金:

万元或合同金额的_____%。

缴纳方式:

(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中标金额的10%。

6、产品保修期(三包期)内,修理、更换、退货要求

7、验收条款/要求(以下仅供参考):

中标供应商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供应商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1)中标供应商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2)货物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性能满足要求。

(3)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4)

8、违约责任(以下仅供参考):

中标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付货物价款的%的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中标供应商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其交货的责任。

如中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中标供应商不能交货,采购人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采购人偿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中标供应商所交付货物及伴随的工程或服务不符合其投标承诺,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情形的,采购人要求更换一次后仍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9、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0、

二、服务项目(项目属性为服务的填写)

1、服务期:

2、付款时间、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3、履约保证金:

万元或合同金额的_____%。

缴纳方式:

(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中标金额的10%。

4、验收条款/要求:

5、违约责任:

6、争议处理:

7、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工程项目(项目属性为工程的填写)

1、工期:

2、缺陷责任期:

3、付款时间、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可参考:

本工程实行工程量范围内投标报价(固定总价)一次包干的办法。

招标范围内:

采购文件的工程量与实际发生量不符时,单项按照±5%比例划分,±5%之内总价不变,超出±5%部分的工程量按照陕西省执行的最新工程量和计价规则据实结算。

4、履约保证金:

万元或合同金额的_____%。

缴纳方式:

质量保证金:

万元或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_____%。

缴纳方式:

备注:

两者只能选择其一,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中标金额的10%,质量保证金最高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不得再预留质量保证金。

5、验收条款/要求:

6、违约责任:

7、争议处理:

8、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部分踏勘、样品、演示等说明(选填)

 

一、如需安排现场踏勘,请按如下要求填写:

集中踏勘时间:

年月日时分

集中踏勘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如需要求投标人提交样品,请按如下要求填写:

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

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当规定对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

(采购人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三、如需要求投标人必须进行演示,请按如下要求要求:

1.演示内容:

2.演示要求:

第七部分评分表(选填)

 

说明:

1.采用公开/邀请招标(综合评分法)、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项目,如有建议的评审办法,可填写下表;

2.采用公开/邀请招标(最低评标价法)、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项目,不用填写下表。

项别

分项

评审要素

备注

名称

总分值100

名称

分项最高分值

价格

投标报价

有效投标报价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分,其他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基准价/投标报价)×*。

说明: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提供样品的可加入样品评分标准;

(3)要求现场演示的,可加入演示评分标准;

(4)评审因素必须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所实现的功能和质量有关,资格条款禁止列为评审因素。

(5)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

 

第八部分采购人联系方式

 

姓名

固定电话

手机

QQ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单位详细地址

 

第九部分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选填)

第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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