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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阅读内容合作协议

 

手机阅读内容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签署日期:

年月日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署:

 

甲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环城北路288号

邮编:

310006

电话:

 

乙方:

通信地址:

邮编:

电话: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授权甲方使用其拥有合法权利的版权作品,并获得相应的收益达成共识。

为规范双方在合作期间的权利、义务,特制定本协议。

一、合作原则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作为中国移动手机阅读创新产品基地,受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委托负责手机阅读内容引入工作。

甲乙双方在移动手机阅读业务合作中,应信守合约,并积极配合对方的工作。

乙方自愿参与手机阅读业务,并成为甲方手机阅读基地的CP(内容提供商),乙方已完全知悉并理解本协议约定事项,需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同意受其约束。

二、定义与指称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在本协议中:

1.手机阅读业务,是指中国移动一种前端与服务器端交互电子书籍等内容的自有增值业务,为用户提供各类电子书内容,包括图书、杂志、漫画等作品。

用户可以在前端上选择感兴趣的内容在线阅读,也可请求下载之后离线阅读。

CP可通过中国移动手机阅读发布平台提供的离线制作工具,按照中国移动手机阅读电子书格式制作电子书籍,并上传到发布平台,通过内容审核后提供给用户阅读。

2.本协议,包括本协议之正文、附件、补充协议及其他相关之书面文件。

3.作品,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或开放权限,供甲方选择的,以文字、图片等为表现形式的内容以供手机用户阅读使用。

4.信息网络传播权,指中国法律规定的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5.保密信息,是指双方在协商、谈判、协议签署及履行过程中接受方获知的,告知方拥有、占有或控制并采取保密措施的,与告知方包括但不限于告知方之分公司、所属的总公司及总公司的分公司有关的任何信息或资料,但不包括如下信息:

(a)接受方在告知方告知之前或告知时通过合法手段获知之信息;(b)在告知方告知时或告知后被公众所知,且接受方并无不正当作为的信息;(c)由接受方在不接触告知方保密信息情况下独立开发所得信息;(d)由第三方合法获得并告知接受者的信息。

6.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在本协议中:

1.对“包括”或“包含”的指称必须理解成具有“但不限于”的含义;

2.对条款、附件或附录的指称是对本协议的条款、附件或附录的指称;

3.附件或附录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4.单数的词语应包含复数情况,反之亦然;

5.对任何协议或文件的指称是对经随时修改、更新、重述或替换后的该协议或文件(以及适用时,该协议或文件的任何条款)的指称;

6.对本协议或任何其它文件或约定事项的一方的指称包括该方的执行人、替代者、后继者或经准许的受让人。

本协议为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受者及受让人之利益而制定,并对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受者及受让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乙方提供的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非专有使用权或专有使用权;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可以将乙方授权的作品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制作、发行、传播和销售(授权权限以授权书为准)。

2.甲方应遵照信息网络传播的相关法律、法规、出版条例并在乙方授权范围内,行使上述权利。

3.甲方负责对手机阅读业务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自服务平台使乙方可随时上网查询乙方所提供作品的状态和销售情况等相关信息。

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作品在手机阅读平台上具有监督权、管理权、运营权。

有权拒绝发布乙方提供的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甲方认为不适宜的作品或内容;但上述行为不能被视为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作品内容的任何认同、保证或担保。

乙方对提供的作品或内容承担全部责任,如作品内容不当或版权瑕疵对甲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5.甲方根据结算规则定期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有作品结算信息,并按本协议约定条款向乙方支付收益。

6.甲方可根据市场需要确定作品的宣传、包装和销售形式;乙方有价格建议权。

如果乙方建议价格严重偏离该作品市场价值,乙方需重新提交定价建议。

7.在合作期间,本着以宣传和推广为目的,甲方经乙方许可情况下可在授权业务范围内免费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号)、商标、LOGO、视觉识别(VI)及其他品牌、作品片段(不超过原作品30%内容)、作品名称、作品插图、作品扉页、作品封面等。

8.在合作期内,如乙方作品版权授权期限到期,同时乙方不再授权,甲方需在授权期限届满后下架其相关作品,但为保证消费者权益,对用户已购买的作品内容,仍保留在该用户个人书架中。

授权期限在授权书中明确,但不能少于24个月。

9.在合作期满双方不再续签或合作提前终止,甲方可以使用乙方已授权作品至授权期限届满(如乙方与作品著作权人就作品版权出现争议情况例外)。

对用户已购买的作品内容,仍保留在该用户个人书架中。

10.甲方为乙方授权的作品提供数字版权保护技术。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其拥有提供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有权授权甲方以本协议中约定的方式使用授权作品(具体授权权限以授权书为准)。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把作品制作成相应格式文件上传至甲方平台。

3.乙方承诺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中所提供的作品内容不会侵犯第三方的权利;若乙方使用第三方拥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则乙方应当获得该第三方或该第三方的代理人对乙方及/或甲方在“手机阅读业务”范围内使用该第三方作品的许可。

如有任何第三方以本合同项下甲方“手机阅读业务”所使用的乙方提供的作品内容侵害其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为由向甲方主张权利,乙方应以自己的费用予以处理,同时乙方还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有权按照甲方要求使用手机阅读平台中与乙方作品相关的上传、作品编辑等功能。

乙方享有对甲方运营手机阅读平台的使用功能建议权。

5.乙方应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甲方提供的中国移动手机阅读业务管理平台并保护该平台及其软件的知识产权。

6.乙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获得收益,具体收入的分配约定详见本协议第六条。

7.本协议签订起,乙方向甲方陆续提供授权作品。

具体作品清单以授权书方式提供,作为本协议的补充附件。

8.乙方作为手机阅读平台的作品内容提供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作品内容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作品的版权授权文件及授权书)。

乙方将上述文件提交至甲方指定人员审核,同时版权授权文件及授权书需乙方签字盖章确认,授权书和版权授权文件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的上述审核行为不减免乙方的任何责任;若乙方作品的权利有任何瑕疵,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偿。

9.乙方应当严格管理甲方授予手机阅读平台使用权限的账号和密码,如发生遗失或被盗应立即通知甲方。

乙方应当对使用该权限项下所产生的一切行为负责。

10.乙方有权建议所提供作品的定价和促销方式。

11.乙方有责任根据手机阅读业务开展需要,按照甲方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及时更新、有效响应,并配合做好业务管理。

12.为保障已订购作品用户的权利,作品授权到期后,乙方许可甲方代为用户在甲方为其开设的个人空间上托管该作品。

13.乙方有责任利用自有资源,向用户推广手机阅读平台业务,运用有效的市场渠道,展开相应的宣传活动来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营销推广工作。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采用短信、彩信、wappush等群发方式直接面向用户推广手机阅读业务和相关作品内容。

14.乙方可以通过甲方提供的中国移动手机阅读业务管理平台随时上网查询其所提供作品的状态和销售情况等相关信息。

15.乙方有义务在授权作品的市场策划、媒体宣传及信息发布等宣传推广中,根据甲方要求和许可,在宣传和广告内容中标注相关中国移动手机阅读品牌标志、手机阅读网站LOGO等。

16.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使用中国移动手机阅读品牌名称和LOGO,“中国移动通信”品牌LOGO、品牌字样以及甲方公司和关联公司、手机阅读基地名称。

五、保密条款

1.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和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知对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包括对方经营信息、销售数据和技术方案等商业秘密,非经对方的书面的、特别的授权以及在法律有强制要求的情况下,获知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或泄露给他人,或有其它不正当使用的行为,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任何一方自其他方取得的技术或商业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协议的条款及附件、其他纸面文件、电子邮件、口头说明等形式)应仅用于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之目的,未经有关合作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公司或个人披露或以其它方式加以使用。

但是,应法律强制要求做出的披露除外。

3.双方提供或披露的保密信息,仅可由双方为执行本协议需要披露给指定的雇员,并且仅在为执行本协议所需的范围内进行该等披露;但是,双方在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之前,不得向其雇员披露任何保密信息,该等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告知该等雇员将要披露信息的保密性质,由该等雇员做出至少与本协议保密义务一样严格的保密承诺等,以防止该等雇员为个人利益使用保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做出XX的任何披露。

4.双方的律师、财务等为提供专业协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时,双方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但是,其应要求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按照有关职业道德标准履行保密义务。

5.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双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双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责任。

但前提是,该双方应立即将需披露的信息书面通知对方,以便对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且该等通知应尽可能在信息披露前做出,并且对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信息获得有关政府机关或机构的保密待遇。

6.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

7.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对以下信息不适用:

7.1在一方披露时,已经是公众所知的信息,或者在披露后,并非由于双方或其雇员、律师或者其他人员的过失而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7.2有书面证据证明在披露时已经由双方掌握的信息,而且信息并非直接或间接来自对方;

7.3有书面证据证明第三方已向双方披露的信息,而该第三方并不负有保密义务,并且有权做出披露。

8.当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时,双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且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同时,双方应按照对方的书面要求,将对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退还对方或予以删除或销毁。

六、收益分配和结算

1.甲、乙双方以乙方提供的作品在手机阅读平台上产生的实收信息费为基础进行结算,对乙方授权甲方的作品甲方按实收信息费收入的40%向乙方支付使用费,实收信息费指用户定购乙方作品而产生并实际支付给甲方的内容费用,不包括使用甲方网络而产生的通信费用。

2.结算:

甲方按月与乙方进行收入结算。

根据甲方计费系统,月结算报表将在实际业务发生后的两个月内产生,甲方在结算报表产生后10日内向乙方出具结算依据,若乙方无异议,在7日内书面确认,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15日内进行付款;若乙方有异议,则在收到结算依据5日内向甲方提出对账需求。

3.甲乙双方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各自的纳税义务由各方自己承担。

4.乙方负责向甲方准确提供其银行账户相关信息:

银行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5.若双方对结算数据有异议,以手机阅读平台所出具的数据为最终依据。

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视为对结算数据没有异议。

七、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

如在本协议终止前两个月,甲乙双方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1年。

仅且顺延一次。

2.在协议有效期内,如果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自动失效。

3.当发生不可抗力的事由而使本协议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双方在完成所有未尽结算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4.当发生某事由而使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并且该事由是可预见的,则该一方应在理应预见到该事由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情况通报给另一方,并配合另一方完成所有未尽事宜。

如该一方由于未能及时向另一方通报该情况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则该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赔偿。

八、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

1.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1.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受阻方立即通知了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原因说明。

2.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

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3.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30)日或以上时,各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的修改或终止。

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十(10)日内各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九、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或与本协议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协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3.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诉讼进行过程中,除协议各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5.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规定的方式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

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6.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一十、承诺与保证

1.协议双方向对方保证:

作为一家依法成立并合法注册及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签署本协议的合法主体资格。

且在签署本协议时无任何法律障碍和重大事件影响其继续正常存续和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2.协议双方向对方保证:

指定的授权代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已获得签署本协议所必须的书面授权,授权代表作为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本协议并无任何法律障碍,对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的任何行为将予以认可,并不存在授权不明或超授权范围的情况,亦不存在任何因上述情况而可能导致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被撤消的情况。

一十一、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2.如国家政策调整,双方将根据调整情况修改协议有关内容条款。

3.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编号:

授权书

本单位拥有以下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权利,为促进作品的合法使用与传播,现授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浙江公司)享有以下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在授权期限内,中国移动浙江公司有权将授权的作品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制作、发行、传播和销售。

具体作品的授权期限及其它信息以本授权书所附授权作品目录为准。

本授权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特此授权。

授权单位:

年月日(签署日期)

 

附:

授权作品目录

序号

书名

作者

授权开始日期

授权截止日期

是否专有授权

制表时间:

制表人(签字、盖章):

我司保证从第X页至XX页授权作品目录的内容真实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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