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信息化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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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信息化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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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信息化管理规定

机密

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

信息化管理制度

北京新华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03年11月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信息化管理组织1

第三章信息化管理流程2

第四章附则4

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烟台万华集团信息化目标,规范万华集团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集团信息化管理体系,体现“集中规划,分步实施”的集团信息化原则,特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除特殊注明之外,“集团”是指万华集团,“集团公司”是指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公司”是指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二章信息化管理组织

第三条万华集团信息化管理组织包括集团推进管理信息化工作委员会、管理信息化业务组、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和各权属公司的信息化主管部门。

第四条为体现“集中规划”的集团信息化原则,推进管理信息化工作委员会为集团信息化的领导机构,其构成如下:

(1)主任:

集团公司总裁;

(2)副主任:

集团公司信息化分管副总裁;

(3)委员:

集团公司其余各副总裁、各权属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

集团公司部门经理。

第五条集团推进管理信息化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4)制定集团信息化总体目标和方向;

(5)审批有关集团信息化管理的政策、制度、规定等,确定编制原则、标准和程序;

(6)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集团公司和各权属公司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

(7)审核集团信息化规划,审议权属公司信息化规划;

(8)审批集团信息化招标计划、招标书和议标结果;

(9)在集团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集团公司信息化采购方案,在授权范围内签定采购合同;

(10)审议权属公司采购方案;

(11)审批集团公司信息化实施方案,审议权属公司信息化实施方案。

第六条集团推进管理信息化工作委员会下设管理信息化业务组,管理信息化业务组为集团信息化的执行和管理机构,为非常设机构,其构成如下:

(12)组长:

集团公司信息化分管副总裁;

(13)副组长:

各权属公司分管信息化副总经理;

(14)业务组成员:

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经理、战略发展部计算机技术及管理人员,各权属公司信息化部门负责人,集团公司职能部门经理及核心业务人员。

第七条管理信息化业务组在推进管理信息化工作委员会领导下,主要职责如下:

(15)组织拟订集团信息化规划方案和集团年度信息化计划;

(16)审议权属公司信息化规划方案和权属公司年度信息化计划;

(17)组织拟订集团信息化招标计划和招标书;

(18)组织集团信息化招标、评标和议标活动,拟订议标结果;

(19)组织拟订集团信息化采购方案;

(20)组织拟订集团公司信息化实施方案;

(21)审议权属公司信息化实施方案。

第三章信息化管理流程

第八条集团信息化规划流程:

(22)推进管理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发出信息化规划要求,包括信息化总体目标和方针;

(23)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权属公司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各自信息化业务需求;

(24)管理信息化业务组组织收集信息化需求信息,并组织集团信息化现状和需求分析;

(25)管理信息化业务组组织制订集团信息化规划提案;

(26)推进管理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对集团信息化规划提案进行审核;

(27)集团公司董事局对集团信息化规划提案进行审批;

(28)管理信息化业务组根据集团公司董事局和推进管理信息化工作委员会修改意见拟定集团信息化规划方案;

(29)管理信息化业务组组织信息化方案实施。

第九条权属公司信息化规划审核流程:

(30)权属公司董事会提出权属公司信息化规划方案;

(31)集团公司外派董事将权属公司信息化规划方案上交管理信息化业务组;

(32)管理信息化业务组对权属公司信息化规划方案进行审议,出示专业意见,一并上交推进管理信息化工作委员会;

(33)推进管理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对权属公司信息化规划方案进行审议,出示意见,一并上交集团公司董事局;

(34)集团公司董事局对权属公司信息化规划方案进行表决,并形成集团公司决议;

(35)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代表集团公司在权属公司股东大会对权属公司信息化规划方案进行表决;

(36)权属公司实施权属公司信息化规划方案。

第一十条集团信息化招标管理流程:

(37)管理信息化工作委员会提出集团信息化招标要求;

(38)管理信息化业务组制订集团信息化招标计划和招标书;

(39)管理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对集团信息化招标计划和招标书进行审批;

(40)管理信息化业务组组织发表招标信息;

(41)管理信息化业务组组织招标、评标、供应商实地考察和议标活动,并拟订候选名单;

(42)管理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对候选名单进行决议,决定最终中标结果;

(43)管理信息化业务组组织开标活动。

第一十一条集团公司信息化采购管理流程:

(44)管理信息化工作委员会提出集团信息化采购要求;

(45)管理信息化业务组组织商务谈判活动,并拟订集团公司信息化采购合同;

(46)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和审计监察部分别对集团公司信息化采购合同进行预算审核和法律审核;

(47)管理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在集团公司董事局授权范围内审批集团公司信息化采购合同,并在授权范围内签定采购合同;

(48)集团公司董事局对管理信息化工作委员会权限范围外的采购合同进行审批;

(49)管理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在授权范围内签定采购合同。

第一十二条权属公司信息化采购管理流程:

(50)权属公司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商务谈判,拟订信息化采购合同;

(51)权属公司经营层在该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信息化采购合同,并签定合同;

(52)权属公司经营层将授权范围外的信息化采购合同上报该公司董事会审批;

(53)在该公司董事会开会审批信息化采购合同前,由集团公司外派董事将该采购合同上交管理信息化业务组;

(54)管理信息化业务组对该采购合同进行审议,出示专业意见,一并上交推进管理信息化工作委员会;

(55)推进管理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对该采购合同进行审议,出示意见,一并上交集团公司董事局;

(56)集团公司董事局对该采购合同进行表决,并形成集团公司决议;

(57)管理信息化业务组向外派董事传达集团公司决议;

(58)外派董事根据集团公司决议在权属公司董事会对该采购合同进行表决;

第四章附则

第一十三条本制度由万华集团推进管理信息化工作委员会起草和修订,经由集团公司总裁审批后发布。

第一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十五条本制度由万华集团推进管理信息化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

万华集团信息化规划大纲

1.前言

2.摘要

3.需求分析

3.1集团生产经营概况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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