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资格考试《政策法规》复习之法规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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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资格考试《政策法规》复习之法规篇

#旅行社概述

  1:

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

  2:

开展【国内、入境、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3:

《旅行社管理条例》96年10月发布,09年废止;

  4:

《旅行社条例》09年2月发布,5月施行;

  5:

招徕、组织、接待服务包括:

交通、住宿、餐饮、观光(度假)、咨询和活动设计、导游领队服务。

  6:

【旅游委托】包括:

接受旅游者委托、接受机关、接受企业委托。

  #旅行社法律特征

  1:

【独立法人】具有【特许经营】企业。

  #旅行社的设立

  1:

旅行社【设立】申请注册登记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

初次只能申请【国内、入境】业务,条件:

【固定经营场所、必要营业设施、30万注册资本】;

#旅行社的审批

  1:

【申请对象】是:

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的。

  2:

【旅行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申请【20工作日内】作出【许可经营or否定业务】回复决定。

  2.1):

【不予许可经营】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

【经营许可满2年后】无行政机关罚款or以上处罚,【可申请出境旅游业务】。

  4:

【申请出境业务】向【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or其委托的各个【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5:

【受理出境】业务【20工作日内作出决定】,许可就【换发】经营许可证,再持其到【工商办理变更登记】。

  #分支机构的设立

  1:

分支就是【分社】,实行统一:

【人事,财务,招徕,接待】制度规范。

  2:

【申请分社】持经营许可证副本向所在地工商部门设立登记,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

旅游分社【不受地域限制】。

  4:

【经营范围】不可超出该旅行社业务范围。

  5:

【分社名称】限于:

“分社or分公司”。

  6:

【服务网点】不得在规定的区域范围外设立。

仅:

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其活动。

  7:

【服务网点规范】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咨询。

  8:

【旅行社办事机构的管理】仅是:

办事处、代表处、联络处。

#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管理

  1:

【保证金】用于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专用款项】。

【存期不得少于1年】,【届满】及时办【续存】手续。

  2:

【开设保证金账户时间】取得许可证起3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指定银行账户交纳。

  2.1):

或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担保额度】的银行担保,【替代现金交纳】。

  3:

【7个工作日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存入,

  续存,增存【证明文件】and与银行达成的【使用保证金】的【协议】。

  4:

【保证金金额】:

国内,入境存20万;出境增存120万。

  5:

【每设立1个分社增存】国内,入境增存5万。

出境增存30万。

  #保证金缴存实行动态管理制度

  1:

【保证金动态管理】3年内未侵其权或处罚,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凭证缴存数额降低50%。

  使用保证金赔偿其损失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许可证。

  2:

不再从事旅游业务,行政部门出凭证,再向银行取回保证金。

  3:

【理赔范围】1:

违反约定,侵害权益,行政部门查证属实;2:

人民法院判决解散,破产,预交费用损失,

  侵权,旅行社拒绝的,无力赔偿的,人民法院向其划拨赔偿款。

#旅行社经营

  1: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

  2:

【外商申办程序】:

第一步:

设立者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申请,其受理日起30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同意的颁发:

【业务许可审定意见书】。

不同意的:

书面通知和说明理由。

第二步:

持审定意见书,章程,

  合资,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

设立外商投资的申请。

  l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领取【业务经营许可证】。

  l再持二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办理设立登记。

  3:

【外商经营范围】:

国内业务,入境业务,不得经营出境业务。

另:

自由贸易协定,紧密经贸关系除外;

  4:

【边境业务】适用《边境旅行暂行管理办法》。

  5:

【台湾业务】适用《大陆民居赴台湾旅行管理办法》。

  #旅行社经营原则

  1:

遵循:

【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旅行社监督检查等规定

  1: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4处罚,由旅行社【行政管理部门】

  ①责令改正,②没收违法所得,③罚2w—10w以下罚款,④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2:

发生人生安全情形,需采取必要处置措施:

记得报告行政管理部门,(境外的报使领馆/驻外机构/当地警方)。

  未及时处置报告的,处4罚:

行政管理部门

  ①责令改正,②罚2w—10w以下罚款,③导游,领队罚4千—2万,

  ④严重的停业1—3个月或吊销许可证,导游证和领队证。

  3:

违反导游员,领队人员行为者,旅行社被【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部门】

  ①责令改正,②罚款10w—50w,④严重的,吊销许可证or导游证和领队证。

  ③由【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导游和领队人员改正,罚款1w—5w;

  4:

导游和领队不得有以下行为,属于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行程:

  ①减少项目,缩短时间,②增加or变更项目。

  ③增加购物次数or延长购物时间,④擅自改变合同安排行为。

  5:

未经旅游者同意提供合同外有偿服务,违法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罚1w—5w元。

  #违反合同约定的

  ①补救措施,报告行政管理部门。

②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③否则行政管理部门or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罚1w—5w元。

  #合同转让

  ①旅游者同意②旅行社方可推荐其接待③合同委托前向旅游者披露所有接待业务的受托人

  ④旅行社与委托社签订合同,内容是确定接待旅游者的各项服务安排与标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⑤接受委托的旅行社侵权时,可向委托的旅行社赔偿后,可以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追偿。

  ⑥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其合法权益损害,要承担【连带责任】

#非法滞留处理和罚款

  ①未及时报告的和提供信息,旅行社处2w—10w罚款。

②导游和领队罚4千—2万。

  ③严重的停业1—3个月或吊销许可证、导游证、领队证。

  #旅行社保存各类相关文件,不得泄露个人信息,保存期不少于2年

  #内地居民出境旅游,由领队和全陪一起前往。

  #导游人员权益被聘用后,工资不低于当地标准的报酬。

  #导游人员权利①突发情形下,要求旅行者配合处理防止扩大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②拒绝旅游者提出超出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③制止违背目的地的法律,风俗习惯的言行。

  #监督检查部门

  1: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督工作。

2:

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监督管理工作。

  3:

按年度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

  #情况的公告

  1:

向社会公告监督的情况:

许可证颁发,变更,吊销,注销,违法,诚信记录,旅游者投诉信息等。

#投诉部门

  1:

有权向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①其违反《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②旅行社服务未达到约定和标准或档次。

③破产or其它原因造成预交费用损失。

  ④投诉信息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每季度】向社会公告。

  #导游人员概念和类别

  1:

导游人员是“国家的形象大使”、“旅行社的一面镜子”、“第一线的关键人员”反映出旅行社的对外形象。

  2:

为旅游者【向导、讲解、服务】。

  3:

导游人员年审培训累计时间不得少于56小时。

[考评包括,业务,扣分,行政处罚,游客反映等]

  4:

导游人员概念三层含义:

特定的【程序、委托、工作】;

  4.1)程序指:

取得导游证资格;委托指:

旅行社委派而从事业务;工作指:

范围内提供向导,讲解,服务等。

  4:

【类别】:

业务范围,职业性质,语言,技术等级(常见于实践中);

  5:

【导游等级】初级(灰),中级(粉米),高级(淡黄),特级(金黄)。

【语言】中文、外语。

(即2系列4等级);

  6:

【组织考试旅游行政管理部门】30个工作日内颁发【导游资格证】法定证件;3年内未从业失效。

  7:

【导游证】02年4月起采用IC卡,记录个人基本情况,积分;中英对照(登记,姓名,编号,语种)免冠2寸照片;

  8:

【导游服务公司】的人员可以是:

专职或非专职,但都不是旅行社的正式员工。

  9:

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处罚1千—3万。

  10:

导游人员【管理】主要是通过订立合同来实现的。

#5种人不得颁发导游证

  1:

①无民事or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认知行为和判断能力才具有行为能力;不能辨认和控制行为结果的精神病人;)

  ②传染病,肺结核,麻风病,天花,伤寒,病毒性肝炎等造成交叉感染。

  ③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

(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造成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是缺乏必要的谨慎)

  ④曾被吊销导游证的。

  #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

  1:

10分值被扣完,【暂停从事】业务,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业务。

  2:

一次性扣10分不予通过年审;累计扣10分暂缓通过年审(培训整改后重新上岗);

  一次性扣8分,全行业通报;一次性扣6分,警告批评;

  3:

计分管理【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而是行政管理措施;

  4:

年审会核销分值,重新输入初始分值;

  5:

【—10分】:

1损害国家利益,尊严言行、2诱导黄赌毒活动、3殴打谩骂行为、

  4欺骗胁迫消费、5未年审从事业务、6自身原因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

  【—8分】:

1拒绝,逃避,欺骗检查、2擅自减少or终止活动、

  3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4私自承揽、直接承揽业务;

  【—6分】:

1向其兜售、购物物品、2明示暗示小费、3自身原因造成漏接送、误接送其团、

  4讲解质量差and不讲解、5转借导游证其使用、6重大事故后不积极配合救助。

  【—4分】:

1私自带人随团、2无故不随团活动、3未佩戴证件或计分卡、4不尊重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

  【—2分】:

1未按规定时间到岗、2十人以上团无打接待社社旗、3未携带正规接待计划、

  4接站未出示旅行社标志、5仪表,着装不整洁、6讲解中吃东西or抽烟的。

#考核制度

  1:

全国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组织实施等级考核评定工作;

  2:

遵循:

自愿申报、逐级晋升、动态管理的原则。

  3:

【中级】:

笔试+知识专题+文学知识;【外语】:

知识专题+外语;

  【高级】:

笔试+案列分析+游词创作;【特技】:

论文答辩;

  4:

在省级举办的技能大赛获得最佳名次,待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批准后,可晋升一级。

晋升最高是高级。

  #导游权利和义务概述

  1:

义务是【必须行为的范围,体现了必要性】、权利是【可以行为的范围,体现可能性】;

  2:

权利表现为:

可以作出一定行为,要求他人作出和不作出一定的行为;

  3:

义务是必须依法履行的责任,包括必须作出和不得作出的行为;

  4:

【续上导游人员权利】包括:

人格是人身权的一种,包括【生命,健康,名誉,姓名,肖像】等。

  5:

【变更接待计划权利】4个条件限制:

  ①危及人身安全情形;②多数旅游者同意调整计划;

  ③游览过程中出现不利于活动的情形,应由旅行社与旅游者进行协商,其一致后,有旅行社变更接待计划;

  ④在法定情形下行使该权利立即报告旅行社,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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