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环境与民营企业进展地域差别.docx
《制度环境与民营企业进展地域差别.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制度环境与民营企业进展地域差别.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制度环境与民营企业进展地域差别.docx](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3-2/2/48097161-6438-4557-b9a5-733a0a14ba91/48097161-6438-4557-b9a5-733a0a14ba911.gif)
制度环境与民营企业进展地域差别
制度环境与民营企业进展地域不同
一、问题的提出及相关的研究
1978年以来,中国实行对外开放和以“经济自由化、价格市场化和企业民营化”为基本特征的经济改革,这给中国的经济规模、经济结构、开放度和人们生活水平带来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中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实现了由弱到强的举世瞩目的巨大转变。
在这个过程中,特别引人注目的变化是民营企业的兴起与发展。
改革以来,中国的民营企业可以说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过程。
民营企业的数量、规模以及竞争力都获得了迅猛的增长。
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20世纪80年代由个体户和家庭作坊式企业逐渐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和后来新成立的民营企业;另一部分则是由90年代以来大量的中小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包括乡镇企业)改制而来。
民营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社会就业、提供政府税收等诸多方面,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时至今日,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支撑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有力支柱。
截止到2007年底,内资民营企业贡献了30%以上的工业总产值和40%以上的税收,解决了70%以上的城镇就业人口。
①
但是,正如中国的经济进展地域散布不平衡一样,中国民营企业的进展也存在着明显的地域不同。
例如,按照全国工商联2010年对“上规模民营企业500家”的统计数据,接近62%的大型民营企业都集中在浙江和江苏两省,山东和上海别离占7%和4%左右,其余的各省都没有超过4%,有三分之一的省不足1%。
在中国民营企业进展最发达的浙江,截至2007年末,浙江的民营企业在浙江本土创造了70%的地域生产总值、90%的就业、60%的税收、76%的出口。
②如此的数字是其他省份望尘莫及的。
民营企业当然不是经济增长的唯一来源,然而,历史经验标明,不实行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更为重要的是,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人们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而不仅仅是做大经济规模。
实践表明,与发展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相比,民营企业的发展更能提高人们的收入水平③。
例如,苏州的招商引资超级成功,经济增加极为迅速,2004年苏州的GDP更是第一次超过了深圳,是温州的两倍,但苏州的人均收入几乎只及温州的一半。
④而且,民营企业越发达的地域,收入差距和就业压力也越小(张维迎,2006b)。
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性已不容置疑。
但是,我们观察到的现象是,中国民营企业地区(特别是大型民营企业)发展极端不平衡。
民营企业的地区发展差距直接导致了中国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收入以及生活水平的巨大差异。
而且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500家的调研数据显示,近十年来,中国民营企业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基本没有改观。
中国民营企业的地区发展为什么如此不平衡?
这正是本文要研究的问题。
我们在调研过程中发现,中国各地方的制度环境,特别是地方政府的行为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⑤借用亚当·斯密(AdamSmith)的术语,既然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那么政府就是一只“看得见的手”,或说“有形之手”。
进而,借用施莱佛和维什尼(ShleiferandVishny,1998)的术语,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可能是一只“扶持之手”(helpinghand),也可能是一只“掠夺之手”(grabbinghand)。
咱们以为,政府行为的不同(“扶持之手”仍是“掠夺之手”)直接决定了地域民营企业的进展不同和经济进展水平的不同。
按照观察到的现象和简明的经济理论逻辑,咱们提出了如下的假说:
中国民营企业的地域进展不平衡,原因在于各地域地方政府行为的不同,或说源于各地域制度环境的不同。
民营企业进展充分的地方,往往是因为政府更偏向于发挥“扶持之手”的作用,而民营企业进展掉队的地方,则是因为政府“有形之手”更偏向于掠夺。
提出如此的假说基于如下的经济逻辑:
一个地域民营企业的进展,依赖于企业家的投资意愿。
因为企业家所需要的冒险、创新精神更多是天生的,因此咱们有理由假定企业家在人群中的初始散布不该该有太大的地域不同。
可是,企业家的投资踊跃性(或说投资本钱)却在专门大程度上依赖于地方政府的行为——是“扶持之手”仍是“掠夺之手”,企业家的投资鼓励直接决定了不同地域的民营企业进展水平,因为“鼓励是经济绩效背后的决定因素”(North,1990)。
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市场是权利交换的地方,政府最重要的职责是保护产权、维护产权的交易,保证权利交换的顺利进行。
政府失职从根本上讲就是没有做到协助产权的交易,行为失当从根本上讲就是侵犯私人产权。
从亚当·斯密(Smith,1776)到诺斯(North,1981),经济学家都指出,产权保护不利必然阻碍经济增长。
FryeandShleifer(1997)的研究发现,波兰和俄罗斯在20世纪90年代实施了极其相似的激进改革措施,但是波兰的经济绩效明显好于俄罗斯,其中的关键原因在于两国有非常不同的政商关系。
具体而言,波兰的法律环境和政府监管环境要明显优于俄罗斯,对从业者更为“友好”。
他们的证据表明,波兰地方政府对企业和商业更为支持,而俄罗斯政府则更倾向于“掠夺”,结果是波兰的小企业更有活力。
国内也有学者研究发现,中国相对落后的地区基本上都是体制改革最慢的地区、企业家创业的制度环境最恶劣的地区。
虽然我们没有大规模的量化数据来支持我们的假说,但是从实地调研和访谈中,我们发现,江浙等沿海地区的政府更多倾向于服务企业,而那些民营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政府,其机会主义以及寻租行为则更为严重。
已有的很多研究也表明了这一点。
Zhang(2006)利用中国1993年和2000年2000多个县级地区的数据发现,内陆地区相对于沿海地区,人均的行政管理费用高出近30%。
世界银行(WorldBank,2006)的报告也发现,中西部地区的企业所缴税费占销售额的比重、接待政府官员的费用占销售额的比重,以及年均与政府打交道的时间均高于东部地区。
二、中国大型民营企业的地区发展情况
中国大型民营企业的地区发展和分布极其不平衡。
根据全国工商联连续8年(2003-2010)对“上规模民营企业500家”的调研数据,我们发现,中国的大型民营企业主要分布在浙江和江苏两省,这两个省的民营企业500家数量占到全国的60%以上,而且一直十分稳定,这两个省的人口只占到全国的%。
更具体地看,浙江省的人口只占全国的%,其拥有的上规模民营企业却占到全国的36%。
我们用每千万人口所拥有的民营企业500家数量来计算,浙江是35家,江苏是浙江的一半左右,17家。
然后是上海14家左右。
详情请参见表1、表2和图1。
浙江省是中国民营经济最发达的省份,浙江一个省的民营企业500家数量就占到了全国的三分之一还要多,而且浙江也是中国民营企业进展最先的地域。
紧随其后的是江苏省,其大型民企数量所占比重低于浙江大约10个百分点。
需要指出的是,江苏和浙江两省民营企业的“身世”不尽相同。
浙江省的民营企业大体上是从个体户进展壮大起来的,而江苏省民营企业中则有专门大一部份是从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转制而来的。
长期以来,国内存在所谓“苏南模式”和“温州模式”孰优孰劣的理论争辩,但实践证明,以个体、私营为特征的温州模式在市场竞争中胜过以集体乡镇为特征的苏南模式,苏南模式最终向温州模式收敛。
如果说浙江和江苏是中国民营企业发展的第一梯队的话,那么山东和上海则基本属于第二梯队,不过上海所占的比重在逐年下降,已跌破5%。
如果按人口平均来看的话,那么上海、天津和北京三个直辖市则超过了山东,上海则接近江苏。
当然,京、津、沪作为直辖市,跟有着大量农村人口的其他省区不太具有完全的可比性。
山东一直是国有工业占主导,上海的外资企业则占有相当的比重,民营企业的发展跟苏、浙相比仍然有相当差距。
东北三省以及广大的中西部地区的民营企业的发展则要滞后得多。
我们不妨看一个具体的对比,安徽和浙江,这两个省区地理位置相近,资源状况安徽还占优势,但是浙江省每千万人口的民企500家数量是安徽省的40倍!
毫无疑问,中国大型民营企业的分布极端不平衡,这是一个客观事实,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经济现象。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之所以用“上规模民营企业500家”的数据,而不是全部规模民营企业的数据来说明中国民营企业地区分布不平衡这个现象,是出于如下的考虑。
其一,各地区民营企业500家的数目与全部规模民营企业的数据是高度相关的,用大型民营企业的数量来衡量民营企业大的地区分布不会产生大的偏差。
其二,大型民营企业一定是从小型民营企业发展而来的,因此,大型民营企业的地区差异更能反映各地区的环境和制度差异。
也就是说,我们不单单考察民营企业何以能够“出生”,我们更关注民营企业何以能够“长大”。
也就是说,我们有一个隐含的假定:
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比初始设立需要更好的制度环境。
图1 中国民营企业500家浙江、江苏百分比散布(2003-2010)
三、中国大型民营企业地域进展不平衡的原因:
一个假说
(一)假说的提出
中国大型民营企业的地区发展极其不平衡是一个重要的经济现象,我们在本文中的研究就是要解释这个现象,寻找这个现象的外生变量;换句话说,我们要回答,民营企业的成长和发展需要哪些因素?
在这些因素中,那些因素是最关键的?
这些关键因素又是如何决定民营企业的成长和发展壮大的?
更进一步,我们还需要研究的是,为什么这些因素在有些地区存在,而在有些地区缺乏呢?
我们不妨试着提出一些常识性的假说。
企业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离不开资源,那么资源是不是决定一个地区民营企业发展水平的关键因素呢?
显然不是。
比如浙江和安徽,跟浙江相比,安徽可以说是地大物博了,矿产资源安徽绝对优于浙江,可是二者的民营经济水平和经济发展可以说是天壤之别。
地理位置和区位优势也不是决定中国民营企业地区差异的决定因素。
浙江省的地理位置并不是最优越的,以浙江省的义乌为例,这个号称“小商品海洋,购物者天堂”的小城市,其市场却极其国际化,出口贸易额已经开始超过国内贸易额。
温州的情况是“三少一差”,即人均耕地少,国家投入少,可用资源少,交通条件差,可是温州却是中国制造业的发源地,有全国34个产业集群化的生产基地,⑥著名的“温州模式”就出在这里。
反观那些地理位置优越,区位优势明显的地域,民营企业进展却不突出。
关于“扶持之手”和“掠夺之手”的含义,我们需要做进一步的说明。
我们用“扶持之手”和“掠夺之手”描述政府行为,更多是在描述一种制度环境。
“扶持之手”只是意味着政府创造了一个相对公平和公正的制度环境,并不意味着政府给予企业政策倾斜和优惠,也不意味着政府代替企业的微观决策。
同样的道理,“掠夺之手”也是描述一种不公平、不公正的制度环境,企业的产权在这种制度环境下容易受到侵犯。
在这样的现实观察和理论逻辑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一个假说:
中国民营企业的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原因在于不同地区政府行为的差异。
如果一个地区的政府更多的是“扶持之手”,那么这个地区的民营企业发展水平就高。
反之,如果政府更多的是“掠夺之手”,那么这个地区的民营企业发展就落后。
(二)理论模型与均衡分析
我们知道,民营企业的成长和发展依赖于企业家的投资,而企业家的投资行为取决于一个地区的市场环境和政府环境。
在市场需求给定的情况下,如果企业的产权得到有效的保护,那么企业家更倾向于进行长期投资;反之,如果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那么企业家则更倾向于短期投资,甚至寻租。
对企业产权的保护力度则是政府行为的范畴。
企业的产权越是得到有效的保护,私人寻租的空间也就越小,寻租的回报也就越低。
换句话说,私人的寻租机会或寻租空间是政府创造的,或者说私人寻租内生于政府公共寻租。
参照Murphy,ShleiferandVishny(1993)的建模思路,我们假定,一个地区的企业家可以选择三种行为:
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和寻租。
前两种行为都是生产性的,是创造财富的行为;寻租则是非生产性的,是分配财富的行为。
企业家的这三种行为都内生于政府的行为,或者说内生于产权保护的程度。
我们假定,给定政府行为或者产权保护程度,长期投资比短期投资更容易受到侵害,因为长期投资的沉没成本高,企业家抽身不易,跟短期投资相比,企业家更没有能力抵抗政府的“掠夺之手”。
实际上,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分别对应了企业家的长期行为和短期行为。
为了简化分析,我们假设,不管在何种政府行为下,短期投资的收益都不会受到侵犯。
如果企业家从事长期投资,那么收益率是α;如果从事短期投资,收益率是γ,我们有理由假定,α>γ。
如果企业家寻租,那么受制于他的时间和能力,他能够得到的最高寻租收益率是β。
显然,寻租行为的存在可能会驱使从事生产的企业家从长期投资转向短期投资,这样则无疑会牺牲企业的效率和发展。
我们用N表示一个地区企业家的总数目,N[,LI]表示从事长期投资的企业家数目,N[,RS]表示从事寻租的企业家数目。
模型的均衡是这个地区经济中从事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和寻租行为的企业家的比重。
我们用θ表示从事寻租的企业家数目与从事长期投资的企业家数目的比率(θ=N[,RS]/N[,LI]),θ衡量的是政府保护企业产权的程度。
θ越大,表示私人产权越容易受到侵犯;反之,θ越小,则表示私人产权越是得到有效保护。
也就是说,我们这个模型是用私人寻租者与长期投资者的比率来衡量企业面临的制度环境,理论前提是上面提到的,私人寻租内生于政府的腐败。
政府越是能够对私人产权提供有效的保护,私人寻租的空间就会越小;反之,产权保护越差,寻租空间就越大,私人寻租者就越多。
为了研究均衡,我们假设长期投资的回报率和寻租的回报率都是θ的函数。
当θ=0时,企业产权得到完美保护,没有任何寻租行为,企业家长期投资获得收益α。
当θ>0时,有人会开始寻租,寻租的收益率为β;此时,从事长期投资的企业家的总收益
α,就会有一部份(
β)被寻租者攫取。
因此,从事长期投资的企业家的收益率为
α-
β/
=α-θβ
这个时候,即使有一部分收益被攫取,但是只要长期投资的净收益率依然高于短期投资收益率,即α-θβ>γ,从事长期投资的企业家依然会“忍受”自己的财富被攫取,继续从事长期投资。
因此,我们不难想象,随着θ的继续增加,会存在一个临界值θ′,满足α-θ′β=γ,此时,θ′=(α-γ)/β。
当α-θβ<γ,或者θ>θ′时,从事长期投资的企业家会转向短期投资,那么根据我们的假设,寻租者将无租可寻。
因此,寻租者要有租可寻的话,必须满足长期投资者的激励相容,也就是让企业家从事长期投资的收益率不低于短期投资(α-θβ
γ)。
在临界条件下,即必需知足α-θβ=γ,也就是说,θβ必需是一个常数。
因此,对寻租者而言,θ的增加必需以β的减少为代价。
所以,当θ>θ′时,随着寻租人数的增加,寻租的收益率开始下降。
也就是说,当θ>θ′时,更多的人在分一张大小给定的“饼”,因此,寻租者存在竞争关系。
参见图2。
图2
长期投资者和寻租者的收益曲线都是分段函数。
长期投资者的收益先下降,后变为水平;寻租者的收益线先是水平,后下降。
当0<θ<θ′时,长期投资的收益率是递减的,寻租的收益率是不变的。
如果我们以长期投资收益率为参照系,实际上寻租的相对收益率是递增的。
为了分析模型的均衡,我们根据图2中收益曲线的位置关系,需要考虑三种情形。
情形1:
β<γ<α。
这种情形对应于图2。
这意味着私人产权得到了极好的保护,寻租的收益率不仅低于长期投资的收益率,甚至低于短期投资的收益率。
这种情形下,模型存在唯一的均衡,即所有的企业家都从事长期投资,没有人从事短期投资和寻租。
因此,经济中的收益率达到最高的α,总体经济规模达到最大,即αN。
我们称这个均衡为高效率的均衡。
情形2:
γ<α<β。
这种情形对应于图3。
这意味着私人产权受到严重侵犯,政府实施“掠夺之手”,从而内生私人寻租盛行。
寻租者的收益率高于企业家长期投资的收益率。
这种情形也对应唯一的经济均衡。
此时在均衡的情况下,长期投资者的收益率降到γ,全部寻租者所能获取的总租金等于全部长期投资者失去的净收益,即γ
(α-γ)
。
设现在均衡的θ等于θ″,那么
显然,θ″>θ。
经济中的均衡结果为,每一个人的收益率都等于γ,整体经济规模为γN。
现在,企业家中长期投资、短时刻投资和寻租的收益率完全相同,因此在这种均衡下,既有从事长期投资的企业家,也有从事短时刻投资的企业家,同时也有寻租的企业家。
咱们称那个均衡为低效率的均衡。
图3
情形3:
γ<β<α。
这种情形对应于图4。
模型有两个均衡,第一个均衡对应于情形1,每个企业家都选择长期投资,均衡的收益率为α;第二个均衡对应于情形2,均衡的收益率为γ。
实际上,从图4可以看出,这个模型还有一个不稳定的中间状态,即企业家人群分为长期投资者和寻租者,没有短期投资者,两类人的收益率均为β。
此时的θ由下式决定(记为θ′″):
可是,那个中间状态是不稳固的,因此不组成均衡。
这是因为,理性的寻租者明白,即便寻租者继续增加,长期投资者也不会转向短时刻投资,而寻租者在必然范围内仍然能够取得收益率β,因此这种状态最终收敛于情形2的均衡。
因此,对应于三种初始状态,咱们的模型有两种均衡。
请看表4。
(三)比较静态分析
接下来我们对模型进行比较静态分析,也就是考察外生变量的变化对模型均衡结果的影响。
首先我们看β。
在我们的模型中,β用来表示企业家寻租的回报率,同时用来表示私人产权受保护的程度,这是因为我们隐含假定,当私人产权受到有效保护的时候,根本没有寻租的空间,因此企业家寻租的回报率与私人产权受保护的程度是高度负相关的。
我们在上面模型分析中可以看到,β本身并不影响均衡状态下的收益水平和经济总量,然而,β决定的是经济中会出现哪一个均衡。
具体来说,一个较高的β,对应于产权没有得到有效保护,那么经济中会出现低效率的均衡;反之,一个较低的β,对应于良好的产权保护,经济中则出现高效率的均衡。
第二,给定其他变量不变,增加长期投资的收益率α不但可以增加高效率均衡下的收益水平和经济总量,而且还能够增加高效率均衡出现的概率。
这是因为,α越大,表4中第二种情况出现的概率就越低,而从低效率均衡出现的概率就越低。
然而,α越大,低效率均衡下寻租者的比例(θ*=(α-γ)/γ)就越高,这是因为,α越大,长期投资的效率越高,经济中可供分配的租金也就越多,从而能够“养活”的寻租者也就越多。
第三,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短期投资收益率γ的增加(可以理解为短期投资的技术进步),不会影响高效率均衡,但是可以提高低效率均衡下的收益水平(γ)和经济总量(γN)。
因此,γ的增加也可以理解为变相改善了私人产权的受保护程度。
实际上,经济中可供攫取的单位租金就等于(α-γ),γ增加意味着寻租空间减少,同时也意味着寻租的机会成本提高,相当于产权保护力度增加。
(四)模型分析的政策含义
毋庸置疑,上述的模型均衡分析意味着,不同的均衡结果意味着不同的投资水平,同时也就意味着不同的企业发展水平、不同的经济总量以及不同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
两种均衡中,对应于不同的产权保护程度,一种均衡是高效率的,一种均衡是低效率的。
要实现从低效率均衡到高效率均衡的转变,政府必须对私产提供足够的产权保护,从而使得寻租收益率β低于短期投资的收益率γ。
同时,提高短期投资的收益率,以及其他的提高私人寻租的机会成本的措施,也可以增加高效率均衡出现的概率。
然而,必须指出的是,不管结果是高效率均衡还是低效率均衡,既然是均衡,就是一种稳定的状态,就不容易发生改变。
要实现从低效率均衡到高效率均衡的转变,必须大幅度增加对私人产权的保护力度(大幅度降低β),大幅度约束政府的“掠夺之手”,大幅度进行制度变迁或政府改革;否则,边际上微小的改变(比如出台一两项改进措施)不足以转变均衡,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地区间民营企业的发展水平长期没有收敛的重要原因。
然而,政府的改革或者制度的变迁往往都是渐进的,特别是政府的行为都是利益博弈的结果,往往具有惰性,让政府约束自身的行为难度更大,更难在短时间内进行急剧的变化。
四、结论
本文的核心结论是,中国民营企业发展的地区差异内生于地方制度环境,特别是地方政府的行为。
当然,我们承认,影响一个地区民营企业发展水平的因素很多,我们在本研究中只是指出,不同地区之间民营企业发展差异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行为的差异,并不否认其他因素也会对这种差异产生影响,但我们认为,这些影响是第二位的。
此外,需要澄清的是,我们也不是说民营企业发达的地区,其政府行为就完美无缺;民营企业发展落后的地区,政府行为就一无是处。
我们只是指出,平均而言,民营企业发达的地区,其政府更多是一只“扶持之手”,而民营企业发展落后的地区,其政府更多是一只“掠夺之手”。
逻辑在于,不同的政府行为对民营企业家或投资者产生了不同的激励,进而造成了不同的结果。
本研究的政策含义在于,要促进中国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促进各地区的平衡发展,必须有效约束地方政府的“掠夺之手”,而能够约束政府的只有司法制度,因此,要依靠法治来规范政府行为,依靠法治来切实保护个人产权。
因此,建立相对独立的司法制度,减少政府部门的自由裁量权(discretionarypower),把政府的行为纳入法律的框架内,让政府在司法的约束下按规则办事。
我们认为,这应该是中国下一步改革的核心问题和方向。
本文的研究也有两点明显的不足。
其一,我们解释了中国各地区民营企业发展水平的差异,并认为差异的决定因素是各地区地方政府的行为,但是我们并没有内生政府行为;也就是说,我们并没有解释为什么不同地区的政府行为会存在显著的差异。
⑦其二,本文的主要工作是提出了假说,并用案例进行了辅证;可是,受制于变量的量化难度和数据的可得性,咱们没有能够用严谨的计量经济学方式进行实证查验。
这两个方面的不足是咱们以后的研究需要重点关注和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