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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长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区域概况

第二节规划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

第四节市级规划下达指标第二章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和原则第二节规划目标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一节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第二节优化建设用地结构第三节适度开发未利用地第四章土地利用分区

第一节土地用途区的划分第二节土地用途区管制规则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

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第三节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第六章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与管制第一节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第二节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第三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七章生态环境保护及地质环境评价

第一节生态环境保护

第二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第八章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引导长

沙县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

用,促进长沙县社会经济全面、健康、协调发展,根据长沙县土地资

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需要和《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2006-2020年)》,编制《长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是引导长沙县辖区范围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规范性

文件,是实施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以2020年为目标年,规划范围为

长沙县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土地。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区域概况

长沙县位于湖南省东部偏北湘江下游东岸,省会长沙市的东郊,

隶属湖南省长沙市,地处东经112?

56′~113?

36′,北纬

27?

55′~28?

40′之间,土地总面积1997.32平方公里。

其西靠长沙市望城县、开福区、芙蓉区和雨花区,南邻湘潭、株洲两市,东接

浏阳市,北连岳阳市平江县和汨罗市。

全县辖16个建制镇,4个乡,276个行政村,2005年总人口74.5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5.54万人。

全县地势北、东、南三面高,中、西部低平,整个地势近似背东

朝西的“簸箕”。

境内地貌以岗地、平原为主,山丘兼有,呈弧形带

状分布。

山地主要分布在东北、东南及西北边境,占全县土地总面积

的8.35%;丘陵主要分布在东部和南部,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17%;岗地主要分布在西北部和中南部一带,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1.34%;平原多为河流、溪谷冲积而成,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3.42%;水面主要分布在平原、岗地之内,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72%。

县域内诸河均属湘江水系,浏阳河、捞刀河自东向西注入湘江。

长沙县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气候温暖潮湿,年平均气温

16.7~17.38?

C,最高气温40.6?

C,最低气温-11.3?

C,年均大

于10?

C的有效积温为5457.3?

C。

年均降水量1287.8~1422.0mm,长沙县旅游资源丰富。

县内有众多名胜古迹,如杨开慧故居及纪年均日照数为1677小时,无霜期275天。

念馆、黄兴故居、徐特立故居、柳直荀纪念馆、“六朝遗庙”—陶真

人庙;有景色宜人、山水秀丽的风景旅游区,如石燕湖、白鹭湖、影

珠山等;还有以黄兴镇为代表的“农家乐”示范区和一大批乡村旅游

景点。

长沙县区位条件优越。

西侧紧邻长沙市区,处于“长株潭”城市

群经济核心区域。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已将长沙县暮云镇、黄兴镇、榔梨镇、黄花镇、星沙镇、跳马乡、干杉乡、安

沙镇及北山镇纳入城市规划区,并将星沙镇确定为长沙市两大城市副

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暮云确定为长沙市“四组团”之一。

长沙

县域内交通四通八达。

湘江、京广铁路从西境经过;京珠高速公路、

长株高速、107国道和省道207纵贯南北,319国道和长永高速公路

横贯东西;黄花国际机场坐落于境内黄花镇。

2005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1.62亿元,是1996年的3.5倍,年均递增率14.93%。

其中一、二、三产业分别是1996年的2.04倍、3.79倍和4.43倍,年均递增率分别为8.24%、15.96%、17.98%,三次产业结构之比为13.8:

61.4:

24.8。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57万元。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9.95亿元,是1996年的5.05倍,年均递增率19.71%。

财政总收入20.08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65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12元。

第二节规划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未来5-15年是长沙县社会经济健康、协调发展的关键时期,同

时也是资源环境瓶颈制约突出的尖锐阶段,在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与

实施上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面临的机遇

(一)国家政策环境带来的机遇

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为缓

解土地需求压力奠定了重要基础;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

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提供了强大动力;综合国力不断提高,为国家加

大对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投入、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社

会主义民主法制逐步健全,为规范、约束、监督土地利用与管理营造

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科技进步及其在土地利用和管理中的应用不断拓

展,为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党

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为土地管理事业提供了难得的

(二)国家、湖南省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带来的机遇发展条件。

随着“中部崛起”战略的全面实施,长沙县面临地区非均衡发展的政策机遇及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机遇。

同时,湖南省委、省政

府实施优势地区优先发展战略,强力推进“长株潭”一体化,集中力

量把“长株潭”城市群打造成省域经济核心增长极,并启动了以“长

株潭”为中心,一小时通勤为半径的“3+5”城市群建设发展规划。

长沙县处于“长株潭”地区经济核心区,在产业布局、资金引进等方

面将面临重大机遇。

(三)“两型社会”建设带来的机遇

2007年12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长株潭”城市群成为全

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下简称“两型社会”)建设

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长株潭”“两型社会”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

试验区的设立,正是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所

展开的一轮新的试验与探索。

因而,“长株潭”经济的未来发展模式,

代表了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新方向,必将引起全国乃至世界的极大

关注,从而进一步强化湖南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沿海产业梯度转移中

的吸附力和“硅谷效应”,吸引更多的人才、技术、资金、项目流入

“长株潭”地区。

长沙县处于城市群经济核心区域,“两型社会”建

设无疑为其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四)长沙县自身发展带来的机遇

长沙县处于“长株潭”城市群经济核心区域,其自身发展已经具备相当的基础。

一是经济实力不断加强,综合经济实力居全省经济强

县第一位;二是工业发展特色显著。

已经形成了工程机械、汽车及零

部件、电子信息及家用电器三大产业集群。

三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

逐步加快。

在提升粮食、牲猪两大传统优势产业的同时,茶叶、蔬菜、

花卉苗木三大新兴农业产业已初具规模。

“百里花木走廊”成为中南

地区最大的花卉苗木基地,“百里茶廊”被列入湖南省五大农业优势

带之一。

四是交通区位优势明显。

境内拥有黄花国际机场以及319国

道、107国道、103省道、207省道等多条国省干线,规划还将建设沪昆客运专线、武广客运专线以及岳汝高速、长浏高速等交通干线。

二、面临的挑战这些将为实现长沙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一)城镇空间发展与耕地保护矛盾更加突出

长沙县属岗地、平原地区,大部分现有城镇,特别是中南部以县

城星沙镇为中心的经济发展较快的城镇,分布在地形平坦、资源环境

优越的捞刀河、浏阳河河谷地带,城镇周边分布着大量优质耕地,城

镇扩展势必占用周边优质农田,这使得城镇空间扩展与耕地保护的矛

盾更加突出。

(二)土地供需压力日益加大

长沙县作为长沙市近郊县,其优越的区位决定了长沙县必须承担

长沙市城市部分职能,为城镇化人口和工业化企业进驻提供必要的生

活、生产空间,导致建设用地需求量较大;同时长沙县作为湖南省粮

食主产区、长沙市重要的“菜篮子”基地,肩负着为长沙市提供粮食

和各类时鲜农产品的重任,这决定了长沙县必须保有相当数量的耕地

尤其是基本农田;另外,长沙县作为长沙市城区的“东门”,必须保

留相当规模的生态用地,用以保障长沙市生态安全。

由此导致土地供

需矛盾日益突出。

(三)耕地补充任务更加艰巨

随着长沙县可垦土地后备资源逐步减少,补充耕地的成本逐年提

高,难度逐步加大;优质耕地集中地区占用量较大,后备资源集中地

区自然基础条件差,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增加耕地投入大、难度大。

导致补充优质耕地、保持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任务更加艰巨。

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规模与结构

2005年,全县农用地面积为165173.6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2.70%;建设用地面积为28755.8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14.40%;未利用地面积为5802.0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90%。

见表1-1。

单位:

公顷、%

地类面积比例

土地总面积199731.56100.00

农用地小计165173.6682.70

耕地58765.7329.42

基本农田51206.7025.64

农用地园地5634.952.82

林地82653.7041.38

其他农用地18119.279.07

建设用地小计28755.8514.40

小计24587.9812.31

城市767.660.38

建制镇4893.802.45城乡建设用

地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18162.349.09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380.200.19

采矿用地383.980.19

交通水利用地3980.081.99

其他建设用地187.790.09

未利用地小计5802.062.90

水域2931.561.47未利用地滩涂沼泽773.110.39

自然保留地2097.391.05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岗地、平原面积大,丘陵、山地与水面面积小长沙县岗地、平原占土地总面积的74.76%,丘陵、山地与水面

仅占土地总面积的25.24%,长沙县地形条件较优越。

(二)土地利用程度高,后备土地资源少

长沙县土地利用率高达97.10%,比长沙市平均水平高1.00个百分点,比湖南省平均水平高6.57个百分点;土地垦殖率达到29.42%,比长沙市平均水平高出4.96个百分点,比湖南省平均水平高11.41个百分点;未利用地仅占土地总面积的2.90%,其中具备开发条件的

荒草地仅1035.83公顷[m1],占土地总面积的0.52%。

(三)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较大

长沙县2005年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14.40%,超出长沙市平均水平2.03个百分点,比湖南省平均水平高8.10个百分点。

充分体现了长沙县的城郊特点。

三、土地利用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耕地后备资源少,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难度大

长沙县可供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经测算,2006-2020年长沙县可补充耕地的潜力为2959.26公顷,除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

地外,必须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补充耕地563.81公顷,补充难度大;2006-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预计为5038.68公顷。

因此在长沙县域内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十分艰巨。

(二)城镇工矿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2005年长沙县城镇工矿用地总面积为6425.64公顷,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88.08平方米/人,超出《城镇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

标(GBJ137)》规定的120平方米/人的上限。

(三)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较低

2005年长沙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8162.34公顷,人均用地面积为370.96平方米,远远超出《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规定的人均140平方米的上限标准。

农村居民点布局中,聚居农户五

户以下的农村居民点个数达到34780个,占全县农村居民点总个数的

68.02%,。

(四)土地利用统筹难度大

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各行业对土地需求刚性之间的矛盾;城镇快

速发展与农村建设相对滞后的矛盾,造成长沙县统筹城乡土地利用、

调整和优化各行业土地利用的任务艰巨。

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

长沙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来源于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农村

居民点整理和土地复垦。

(一)土地整理潜力

规划期间,通过对部分耕地内的沟、渠、田、林、路、村、田埂

坎及一些零星土地进行整理,可新增耕地1002.48公顷,占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潜力的33.88%。

(二)土地开发潜力

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坚持“适度开发后备土地资源,因地制宜确定

开发后用途”的原则。

土地开发潜力来源于低坡疏林地和未利用地开

发。

长沙县通过土地开发,可新增耕地1342.10公顷,占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潜力的45.35%。

(三)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

通过对现有农村居民点采取迁村并点、治理“空心村”、腾退宅

基地等整理措施,可腾地3009.73公顷,其中可新增耕地563.81公顷,占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潜力的19.05%。

(四)土地复垦潜力

通过对废弃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采矿用地复垦可增加耕地50.88公顷,占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潜力的1.72%。

第四节市级规划下达指标

长沙市下达给长沙县的各项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指标如下:

单位:

公顷

指标名称2005年2010年2020年指标属性

耕地保有量58765.7357739.4255686.79约束性

基本农田面积51206.7048842.38约束性

建设用地总面积28755.8531804.9937903.00预期性总量指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4587.9826963.8531715.31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面积6425.649683.1816198.00预期性

园地5634.959054.809314.80预期性

林地82653.7076824.0776020.07预期性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3927.3311782.00预期性

建设占用农用地—3356.0010068.00预期性增量指标

建设占用耕地—1767.335302.00约束性

补充耕地任务量—1767.335302.00约束性效率指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188.08162.05120.00约束性弹性指标有条件建设用地区——5135.00约束性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

策,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抓住“中

部崛起”、“3+5”城市群发展和“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重

要战略机遇,结合长沙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推进城乡用地结构

与布局优化,统筹长沙县域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落实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构建集约高效、环境友好的土地利用新模式,不

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原则

坚持从保障粮食、经济、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出发,严格保护耕

地和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坚持耕地保护中数量

和质量并重;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集约利用土地原则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

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推动土地利用方

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不断提高土

地利用效率。

(三)统筹发展原则

根据长沙县社会经济发展特点,整合土地资源,统筹安排各类、

各区域用地,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四)促进生态建设原则

立足构建良好的生态环境,倡导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的土地利

用模式,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加强宏观调控原则

加强完善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增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

和有效性。

第二节规划目标

一、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一)区域产业发展定位

1、以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依托,以长丰猎豹等汽车企

业为龙头,整合县域内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形成安沙—江背的“汽车制造产业走廊”;以三一重工、中联重科、山河智能为龙头,打造

“工程机械之都”;将长沙县打造为中西部地区具有鲜明特色和重要

地位的新型工业基地、初具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新城。

2、依托黄花国际机场以及临近武广高速客运站的交通优势,大

力发展临空产业、航空物流、航空食品加工等相关产业,打造湖南“航

空新城”。

3、依托区位优势及丰富的风景旅游和人文景观资源,立足于生

态建设,发展都市近郊旅游休闲产业;同时,大力发展服务省会城市,

配套工业发展的物流、信息服务、文化娱乐等现代服务业。

4、积极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以加快农业科技进步、

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为导向,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

打造都市农业基地。

(二)主要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见表2-1。

目标年2020年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1146.00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40000.00

三次产业结构比6:

45:

49

总人口(万人)171.69

城镇化水平79.17%

城镇人口(万人)135.93

农村人口(万人)35.76

县城1个,中心城镇6个,

城镇数量(个)

一般镇10个。

集镇数量(个)21

规划新农村示范村(个)63

等级公路网密度(公里/百平方公里)118

自来水普及率(%)100

县城人均城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人)10平方米以上

城镇工矿人均用地面积(平方米/人)120平方米以内

燃气使用率(%)90%以上

森林覆盖率(%)45.50

城镇空气质量优良率(%)100

城镇污水排放达标率(%)100

城镇污水处理率(%)100

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固体废弃物处理率(%)100

二、土地利用目标

(一)土地利用战略定位

1、强制性保护

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对历史文化

遗址用地实行严格的保护制度;加强城镇建设区内永久性生态保护用

地及各类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

护的协调统一。

2、集约化利用

增加城镇建设用地的投入,突出园区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城镇

及园区建设用地的投资强度和集约利用水平;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

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用资源质量的提高。

3、规模化引导

引导工业用地向园区、城镇内工业小区集中;农村人口向城镇集

中;农村居民点用地向城镇、集镇、中心居民点和基层居民点集中;

农用地向规模经营的农户和企业集中。

4、理性化增长

合理调控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保障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

产业化及新农村发展理性增长的合理用地需求。

5、特色化布局

根据县域特点,县域城镇形成“县城—重点镇—一般镇”三层城

镇发展体系。

重点发展县城以及安沙、黄花、榔梨、黄兴、春华、暮

云六镇,形成“一心、两片、九组团”的空间格局。

(二)土地利用目标

1、耕地保护目标

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6425.7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8842.38公顷。

2、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2020年建设用地总面积控制在37523.74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30827.5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16197.69公

顷以内。

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1781.72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不少于1356.29公顷。

3、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

到2020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0.00平方米以内;建设用地地均地区生产总值由2005年66.42万元/公顷提高到2020年305.50万元/公顷;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由

2005年2.64公顷/亿元下降到2020年的0.68公顷/亿元。

4、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目标

到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2959.26公顷。

5、弹性目标

2006-2020年有条件建设用地区面积控制在5133.76公顷以内。

6、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到2020年,县城建设区生态保护用地保持在240公顷以上;全县森林覆盖率不低于45.50%。

土地利用目标具体见表2-2。

单位:

公顷,平方米

指标名称2005年2010年2020年指标属性

耕地保有量58765.7358073.7656425.74约束性

基本农田面积51206.7048842.38约束性

建设用地总面积28755.8531674.8637523.74预期性

总量目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4587.9826667.8230827.50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面积6425.649682.9916197.69预期性

园地面积5634.956870.909342.79预期性

林地面积82653.7080493.9076166.90预期性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3923.6211781.72预期性

建设占用农用地—3356.0010068.00预期性

增量目标建设占用耕地—1678.405038.68约束性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补充农用地面积—448.471356.29—

补充耕地任务量—986.422959.26约束性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188.08191.05120.00约束性

建设用地地均地区

66.42146.11305.50—土地节约生产总值(万元/公顷)

集约利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目标

2.641.330.68—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

(公顷/亿元)

弹性目标有条件建设区—5133.76约束性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一节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

在保持生态平衡的前提下,调整农业用地结构和布局,因地制宜

安排耕地、园地、林地等各类用地。

规划2020年农用地面积为157771.15公顷,比2005年减少7391.64公顷。

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比重由2005年82.70%调整到2020年79.00%。

一、耕地

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

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进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确保长

沙县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目标得以实现。

耕地面积由2005年58765.73公顷调整到2020年56425.74公顷。

耕地占土地总面积比重由2005年29.42%调整到2020年28.25%。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8842.38公顷,在原保护面积51206.70公顷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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