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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选择

案例练习:

一、A公司是美国商人在中国厦门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2002年3月,A公司与福州B公司签定了1000台电脑的生意合同,约定6月前在B公司交货。

合同还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纠纷,那么提交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解决。

后由于A公司不能按时交货,B公司诉至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问:

上述合同对适用法律的约定是不是有效?

答:

上述法律适用约定无效。

A公司作为设立在中国的外商独资企业,是中国法人或经济组织,其与B公司的生意关系属于国内经济关系而非国际经济关系。

练习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一、以下哪些是广义的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关系?

(AC)

二、关于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以下哪些是不正确的?

(ABD)

B.其主体只包括法人、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

C.其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

3、以下哪项在我国不属于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D)

4、《国际贸易术语说明通那么》是属于上列哪一项?

(B)

五、国际经济法中的首要大体法律标准是(A)

六、关于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责任,以下哪些选项属于“有限责任”原那么主张的观点?

(AC)

A.在内部关系上,股东的出资仅以出资额为限

7、甲乙两国均为《公约》成员国,A、B两公司均在甲国记录注册取得甲国国籍,B公司在乙国设有营业所C,现A公司与C签定一小麦生意合同,问:

该合同是不是适用公约?

适用

八、甲乙两国均为《公约》成员国,A公司为甲国公司,B公司为乙国公司,A公司在乙国设有分公司C(甲国国籍),现B公司与C公司签定一大米生意合同,问:

该合同是不是适用公约?

不适用

九、甲乙两国均不是《公约》缔约国,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在丙国签定一生意合同,合同中约定以后所发生的纠纷皆适用丙国法解决,后两边因合同发生纠纷,查明丙国是《公约》的缔约国,且未对《公约》提出任何保留,受理案件的甲国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解决该纠纷?

(D)

A甲国合同法B乙国合同法

C丙国合同法D《公约》

10、甲国公民汤姆19岁,1989年在我国境内购买了一件民间工艺品,价值1500元,现汤姆以其本国法上20岁为成年人材具有行为能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我国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可否适用《公约》?

答案:

不能,因为是以私人消费为目的。

1一、在中国的A公司与在乙国的B公司【乙国不是缔约国】在美国签定一生意合同,合同中约定以后所发生的纠纷皆适用美国法解决,受理案件的中国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解决该纠纷?

(C)

A中国合同法B乙国合同法C美国合同法D《公约》

1二、在美国的A公司与在乙国的B公司【乙国不是缔约国】在日本签定一生意合同,合同中约定以后所发生的纠纷皆适用日本法解决,受理案件的日本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解决该纠纷?

(D)

A日本合同法B乙国合同法C美国合同法D《公约》

13、1999年卷一18题 单项选择题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合同的适用范围作了规定,以下哪个选项应适用《公约》的规定?

(D)

A.缔约国中营业地处于同一国家当事人之间货物的生意

B.缔约国中营业地分处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飞机的生意

C.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股票的生意

D.缔约国中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货物的生意

2002年卷一第67题多项选择题

设以下公司所属国均为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依《公约》的规定,以下哪几种情形适用《公约》?

(BC)

A营业地位于中国的两个不同国家的公司订立的关于电视机的生意合同

B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两公司订立的补偿贸易合同,其中效劳未组成供货方的绝大部份义务

C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两公司关于食糖的贸易合同

D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两公司订立的补偿贸易合同,其中效劳组成了供货方的绝大部份义务

2003年卷一第66题多项选择题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于以下哪些合同?

(AD)

A营业地位于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B居处地在不同缔约国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C具有不同缔约国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D在国际私法规那么致使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的条件下,营业地在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1.依照《国际贸易术语说明通那么2000》的规定,以下哪一种贸易需由卖方办理入口手续?

(C)

2.以下哪一种价钱术语规定应由买方履行办理出口清关手续的义务?

(D)

3、依照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说明通那么》,哪些国际贸易术语规定货物的风险自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时从卖方转移给买方?

(AB)[多项选择题]

(纽约)(天津)(纽约)(天津)

FOB案例练习

一、中国某出口公司A与韩国某公司B签定了一份大豆的购销合同,以FOB术语成交。

合同具体规定了水分、杂质等条件,而且规定以中国商品查验局的证明作为最后依据。

在合同中两边约定,买方(B)必需于8月派船只接收货物。

可是B公司并未按期派船前来装运,一直延误了数月才派船来接货。

大豆装船交货,运抵目的地后,B公司发觉大豆生虫,于是向A公司索赔。

A公司一方面拒绝补偿,另一方面要求B公司支付因延误时期而由A公司支付的仓储保管费及其他费用。

另外,保留在中国商品查验局的查验货样,一直到争议发生后仍然是完好的,并未发生虫害。

请问:

①在本案中,生意两边的风险何时发生转移?

②A公司要求B公司支付因延误时期而增加的仓储保管费及其他费用是不是成立,什么缘故?

③B公司的索赔请求可否成立,什么缘故?

①在正常情形下,以FOB术语成交,货物的风险在越过船舷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可是,若是买方指派的船只未能按时抵达,那么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因此在本案中,由于买方指派的船只未能按时抵达,因此货物的风险自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②能成立。

因为在FOB术语下,由买方指派船只,订立运输合同。

因此,若是买方指派的船只未能按时抵达装运港,那么由此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不能成立。

有两点缘故,第一,在本案中,由于买方指派的船只未能按时抵达,因此自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由买方负担,与卖方无关。

第二,合同规定,以中国商品查验局的查验证明作为最后依据,而保留在中国商检局的查验货样直到争议发生时,仍然是完好的,未发生虫害。

那么就能够够确信卖方交货时的品质是完好的。

因此,该案的责任不在卖方,B公司的索赔请求不能成立。

CIF案例练习

二、某外贸公司A以CIF价向某日本公司B出口一批豆荚,并向保险公司C投保海上货物运输的一切险。

该批货物装载在某航运公司D所属的冷藏船舶。

货物运抵后发觉货物受损,经查验后确认是因D公司所属的冷藏船的冷藏系统存在缺点所致,因此,B公司拒付货款。

因此,A公司那么拿着保险单向C公司索赔,C公司给予了补偿,并取得权益转让书,向D公司所求补偿。

C公司以为,由其承保的货物在D公司承运期间发生货损,C公司在补偿了保单持有人A公司的有关损失并取得代位求偿权后,有权向D公司追偿。

问题:

C公司是不是有权向D公司索赔?

什么缘故?

答:

在CIF条件下,卖方以投保人的身份投保时,对货物具有保险利益,该保险合同有效成立了。

但是,当货物按约定装上D公司的船只,在货物越过船舷后,货物的和风险都转移给了买方。

在这时,尽管保单没有依照约定转移给B公司而仍由A公司持有,可是事实上,A公司已经丧失了对货物的保险利益。

因此,尽管A公司仍然持有保单且作为保单项下的被保险人,可是,因为他对货物不具有保险利益,从而无权向保险人索赔。

A公司蒙受的未收到货款的损失只是它与B公司在贸易合同上的纠纷,与保险公司无关。

在如此一个大前提下,因为A公司无权向C公司索赔,而C公司却向A公司赔付了,那么,就该补偿行为而言本身是不合法的,是无效的。

因此C公司无权由此取得代位求偿权,也就无权向D公司索赔。

FCA案例练习

3、新加坡某公司A与马来西亚某公司B订立FCA合同,购买500吨白糖,合同约定提货地为B公司所在地。

2000年7月3日,A公司派代理人到B公司所在地提货,B公司已将白糖装箱完毕并放置在临时敞蓬中,A公司代理人由于人手不够,要求B公司帮忙装货,B公司以为依国际老例,货物已交A公司代理人照管,自己已履行完应尽的合同项下的义务,故拒绝帮忙装货。

A公司代理人无奈返回,3往后A公司再次组织人手到B公司所在地提走货物。

可是,在货物堆放的3天里,因遇湿热台风天气,货物部份受损,造成10%的脏包。

问题:

这10%的货物损坏由谁承担,什么缘故?

答:

在本案中,B公司将货物装箱并寄存后,并未履行完交货义务,由于交货地在B公司所在地,B公司应负责装货。

B公司拒绝履行装货义务致使货物滞留在其所在地,是一种违约行为,而且这意味着货物并未被置于买方指定的代理人的照管之厂,如此风险也就未转移给A公司。

A公司在3往后自行派人将货物装车并提走,能够视为舍弃了要求B公司装货的权利,但在此之前的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仍应由B公司承担。

当台风造成货物10%的损失造成后,B公司既无权以货物风险已转移给买方为由要求A公司自己承担这10%的损失,也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分担这部份损失,而应当承担全数风险,并向A公司做出相应的补偿。

2002年卷一第23题单项选择题

依照《国际贸易术语说明通那么2000》的规定,以下哪一种贸易需由卖方办理入口手续?

(C)

2005年卷一第41题单项选择题

中国甲公司(卖方)与德国乙公司(买方)签定的国际货物生意合同中利用了“CIP汉堡”贸易术语。

以下哪一种说法符合贸易术语的要求?

(B)

D.甲公司订立多式联运运输合同,乙公司负责办理保险

2003年卷一第95题不定项选择题

生意两边采纳CIF术语签定了国际货物生意合同,合同约定装运港为旧金山,目的港为上海.以下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CD )

A.卖方必需负责把货物运至上海

B.因美国西部海港装运工人罢工、封港,卖方能够不可抗力为由免去迟延交货的责任

C.对货物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灭损风险,由卖方购买保险,买方承担风险

D.出口清关手续由卖方负责

2002年卷一第69题多项选择题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说明通那么》有关FCA贸易术语下交货与装货义务的规定包括以下哪些内容?

(BC)

A.当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时,应由买方负责装货B.当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时,应由卖方负责装货C.当卖方在其他地点交货时,则当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即完成交货D.当卖方在其他地点交货时,则卖方应负责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卸下才完成交货.

2006年卷一第95题不定项选择题

南美某国的修格公司希望从我国太原辉泉公司购买一批货物。

两边正在就货物销售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谈判。

两边都希望选择国际商会《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说明通那么》中的贸易术语来确信货物销售的价钱和相关义务。

两边关于该货物的国际生意均有丰硕体会,且都与从事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和保险的专业公司维持着常常的业务关系。

基于上述事实,以下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D)

A.从修格公司的角度动身,若是选择EXW贸易术语,意味着它要承担的相关义务比选择任何其他的贸易术语都要大

“CFR天津”的贸易术语而自己向保险公司投保货物运输险

“CIF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贸易术语,辉泉公司对货物在公海上因船舶沉没而致使的货损应向修格公司承担补偿责任

D.两边都可能同意《国际贸易术语说明通那么》F组中的某项贸易术语

2020年卷一第40题单项选择题

甲国公司(卖方)与乙国公司订立了国际货物生意合同,FOB价钱条件,采纳海上运输方式。

甲乙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简称《公约》)缔约国,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A.货物的风险应自货物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B.因当事人已选择了贸易术语,《公约》整体再也不适用该合同

C.甲国公司应在装运港于约定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至船上

D.甲国公司在订立运输合同并装船后应及时通知乙国公司办理保险

此题考核国际货物生意合同公约和FOB术语。

  选项A错误。

在FOB的情形下,风险在装运港船舷转移。

  选项B错误。

选择贸易术语,并非排除对《公约》的适用。

  选项C正确。

在FOB的情形下,在装运港船上交货。

  选项D错误。

在FOB的情形下,价钱组成中没有保险一项,因此,卖方对买方“无义务”,一样买方对卖方也无保险的义务。

装船以后风险就转移了,买方现在才去投保,可能会致使自己的利益受损。

2002年卷一第24题

1997年9月20日,香港甲公司给厦门乙公司发出要约称:

“鳗鱼饲料数量180吨,单价CIF厦门980美元,总值176,400美元,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誉证付款,请电复”。

厦门乙公司还盘:

“同意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请当即装船”。

对此,香港甲公司没有回音,也一直没有装船。

厦门乙公司以为香港甲公司违约。

在此情形下,以下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D)

A.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当即装船

B.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三个月装船

C.甲公司一直未装船是违约行为

D.该合同没有成立

2004年卷一第73题

中国山东某公司于2003年6月14日收到某公司来电称:

“某设备3560台,每台270美元CIF青岛,7月甲国某港装船,不可撤消即期信誉证支付,2003年6月22日前复电有效。

”中国山东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复电:

“假设单价240美元CIF青岛,可同意3560台某设备;如有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国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回电称仲裁条款能够同意,但价钱不能少。

现在,该设备价钱上涨,中方又于2003年6月21复电:

“同意你方14日发盘,信誉证已由中国银行福建分行开出。

”但甲国公司未予回答并将货物转卖他人。

关于该案,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以下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C)

2003年6月17日的复电属于反要约

2003年6月18日回电是在要约有效期内发出的,属有效许诺。

1999年卷一第6题

中国甲公司于5月9日发商务电传至加拿大乙公司,该电传称:

“可供白糖1500公吨,每公吨500美元,CFR温哥华,10月装船,不可撤销信誉证付款,本月内回答有效。

”乙公司于6月9日回电:

“你方5月9日报盘我同意,除提供通常单据外,需提供卫生查验证明。

”甲公司未予回答。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是不是成立?

(C)

A.乙公司的回电在实质上变更了要约的条件,因此合同不成立。

B.乙公司的回电未在实质上变更要约的条件,因此合同成立。

C.乙公司未在要约有效的时刻内作出许诺,该超期许诺原那么上无效。

D.由于乙公司提出新条件,甲公司未予回答,因此合同不成立。

一、在一项转口贸易中,日本A公司与中国B公司签定了一项生意合同,合同规定由日本A公司向中国B公司出售一批机床。

在订立合同时,中国B公司明确告知日方:

这批机床将转口土耳其并在土耳其利用。

合同签定后,在履行进程中,由于某种缘故,这批机床并未按原打算转口到土耳其,而是转口到了意大利。

当这批机床运达到意大利以后,一名意大利生产商发觉该批机床的制造工艺侵犯了其两项专利权,故依照其本国专利法向本地法院提出请求,要求法院禁止这批机床在意大利境内利用或销售,同时要求损害补偿。

后据调查,这批机床确实侵犯了意大利生产商的两项专利,这两项专利均是在意大利批准注册的,同时,其中有一项专利还在中国批准注册。

当中国B公司找到日本A公司,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时,日本A公司以其在订立合同时并非明白该批机床将转口意大利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

两边因此产生争议。

问:

日本A公司是不是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答:

本案中,该批机床转口到了意大利,由于日本A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并非明白也不能预料该批机床将最终在意大利利用,因此,依照公约的规定,对该批机床因转口到意大利而侵犯了意大利境内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的后果,日本A公司是不承担违约责任的。

由于其中有一项专利不仅在意大利批准注册,同时也在中国批准注册。

依照公约的规定,尽管日本A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不明白该批机床将转口到意大利,但由于对其中一项专利意大利生产商能够依照中国的法律(即中国B公司营业所所在地国法律)基于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对货物提出请求或主张,因此,日本A公司对其所出售的机床侵犯了该项专利的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可是,关于另一项仅在意大利批准注册的专利权的侵犯,日本A公司那么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乙公司合同内容:

购钢材2000吨,CIF上海,应确保6月30日之前货到上海港。

甲公司委托的承运人在合同规定的时刻内将货物运到上海港后,当即通知买方乙公司提货,结果致使承运人船舶在上海港多滞留10天,产生滞期费20万元,承运人向甲公司追索滞期费后,甲公司如何办?

D.乙公司不及时提货产生的费用应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能够起诉乙公司。

一、中国西安杨凌甲公司与澳大利亚一公司签定了出口一批高科技农产品的合同,两边的约定为:

“单价为每箱10000美元,共1000箱,共计1000万美元,7月10日前交货,即期不可撤消信誉证付款。

6月10日甲公司将货物在西安火车站装车运往上海港运往悉尼。

问:

本案中的甲公司在何地完成交货义务?

()

2005年卷一第86题

一国甲公司与另一国乙公司订立国际货物生意合同,假设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于该生意合同,那么依该公约的规定,甲公司关于所售货物的权利担保事项包括以下哪些?

(AC)

解析:

依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包括所有权担保和知识产权担保两个方面。

(1)所有权担保:

指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必需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

如不存在任何未向买方透漏的担保物权等。

(2)知识产权担保:

指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需是第三方不能依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

据此,A项正确,B项错误。

可是关于知识产权担保的义务,公约也规定了一些限制条件。

要紧表此刻:

(1)地域限制。

公约尽管规定了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但并非是其出售的货物不得侵犯全世界任何一个知识产权人的权利,这是不现实的,对此公约第42条规定了限制标准:

第一,依货物销售目的国的法律,即第三人的请求必需是依货物利用地或转售地国家的法律提出的。

第二,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即第三人的请求必需是依卖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提出的。

(2)主观限制。

公约在确信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上还规定了时刻的标准,依据公约第42条第2款的规定,卖方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免去其知识产权担保的义务:

第一,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己明白或不可能不明白此项权利或要求;第二,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循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样式或其他规格。

据此,C项正确,B项错误。

2003年卷一第70题

中国甲公司从美国乙公司入口一批水果,合同约定货到验收后付款。

货物抵达目的港,甲公司提货验收后,发觉货物总重量短少12%,单个体积和重量也不符合合同规定。

以下有关此案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BCD)

C.甲公司能够将货物寄放于第三方仓库,其费用由乙公司承担

D.甲公司能够将货物出售,并从出售价款中扣除保全货物和销售货物发生的合理费用。

买方的义务之一是接收货物,但接收不等于同意,同意说明买方以为货物的质量符合生意合同的规定;而接收并非说明买方对货物的质量没有异议,依公约第77条的规定,宣称另一方违约的一方,有义务采取合理的方法,减轻由于违约引发的损失,如不采取方法,减轻由于违约引发的损失,例如,任货物弃之码头而受损,那么违约一方可要求从损害补偿中扣除原能够减轻的损失数额。

保全货物是指在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仍持有货物或操纵货物的处置权时,该当事人有义务对他所持有的或操纵的货物进行保全。

买方保全货物的条件是:

买方已接收了货物,但打算退货。

保全货物的方式:

①将货物寄放于仓库:

有义务采取方法以保全货物的一方当事人,能够将货物寄放于第三方的仓库,由对方承担费用,但该费用应合理。

②将易坏货物出售:

出售货物的一方可从出售货物的价款中扣除保全货物和销售货物发生的合理费用。

1.2006年6月,佛易纳公司与晋堂公司签定了一项生意运动器材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

晋堂公司作为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发觉其与合同约定不符。

依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BC)

A.若是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形组成全然违背合同,晋堂公司能够解除合同

B.依照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形,晋堂公司能够同时要求减价和补偿损失

C.只有在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形组成全然违背合同时,晋堂公司关于交付替代物的要求才应当被支持

D.若是收到的货物数量大于合同规定的数量,晋堂公司应当拒绝同意多交部份的货物

2.施密斯公司作为买方与邻国的哈斯公司签署了一项水果生意合同。

除其他条款外,两边约定有关该合同的争议应适用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并通过仲裁解决。

施密斯公司在查验收到的货物时,发觉该水果的大小与合同的规定不同专门大,便打算退货。

依照这些情形,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CD)

  A.施密斯公司应当依照情形采取合理方法保全货物

  B.施密斯公司有权一直保有这些货物,直至哈斯公司对其保全货物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作出补偿为止

  C.施密斯公司没必要利用自己的仓库保管该货物

  D.施密斯公司也能够出售该货物,但在可能的范围内,应当把出售的意向通知哈斯公司

3、某公司A从国外入口一批钢坯,以集装箱运输,提单上载明货物为21箱。

货交甲船运输后,由于市场行情的转变,A公司将货物转售给B公司,两边签定生意合同,A公司向B公司背书交付了提单等各项单据。

待船到目的港,B公司持单提货时,发觉货物只有20箱,B公司要求甲偿付漏装一箱的货款,船方经认真审查,发此刻大副记载的有关日记中,写明实际收成20箱。

对此,船公司提出抗辩,拒绝承担补偿责任。

那么,欠缺的一箱货物损失由谁承担?

(C)

公司公司

C.船公司、B公司一起承担

4、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如承运人签发的是指示提单,以下关于该提单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CD)(2002年卷一第71题)。

B.提单在转让时不需要背书,只要将提单交给受让人即可

D.提单中的收货人一栏没有具体的收货人名称,而是载明“凭指示”的字样

五、被告某本地货公司在湛江港将其出口的木薯片交给原告某远洋公司所属的A轮承运,货装完后,被告申请水尺公估,测得木薯片重16443吨,并将其申报承运人载于提单。

为避免货物霉损,被告请求船长在航行途中开舱晒货,船长担忧晒货会使货物短重,欲将“至卸货港发生短重,船方概不负责”的批注写入提单。

为取得清洁提单,被告向原告出具了保函,保证承担短重责任。

船方同意保函,签发清洁提单。

航行中船长多次开舱晒货。

抵港后,木薯片短重567吨,原告向收货人补偿70万法郎。

为此,原告依保函向被告提出索赔,但被拒。

原告向法院起诉。

问:

法院应如何裁决?

分析:

本案中被告以保函换取清洁提单,并非是为了隐瞒货物本身的缺点,而是为了迅速出口货物,幸免货物变质。

承运人同意保函并签发清洁提单,亦非处出于讹诈收货人的故意,只是为了解决因货物本身性质而引发的自己与托运人之间的争议。

现在可将保函视为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达到的一项保证补偿协议。

承运人在补偿因其签发清洁提单给收货人造成的损失后,有权再通过保函要求被告补偿。

六、依据《海牙规那么》的规定,以下有关承运人适航义务的表述中哪个是正确的?

(BCD)

C.承运人应适当的配备船员、设备和船舶供给品

D.承运人应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运载货物的部位适宜并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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