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药品流通行业情况的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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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药品流通行业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湖南省药品流通行业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湖南省药品流通行业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商办秩函【2010】1647号)要求,我厅对湖南医药行业基本情况、药品流通企业的兼并重组情况、农村及偏远地区药品供应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药品流通行业改革与发展的建议等进行了调研。
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湖南省医药行业基本情况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行,湖南医药行业经历了体制上的改革和营销方式上的变迁,从建国到上世纪80年代初,医药领域的生产和流通一直实行计划经济体制,采取计划生产和计划调拨,医药流通环节全部由政府和国有企业控制。
改革开放以后,医药市场逐渐放开,原有计划体制逐步向市场经济转型,特别是从1999年开始,医药商业市场向民营企业开放,众多的民营医药商业企业开始出现并快速崛起,医药商业行业竞争态势逐渐形成且日趋激烈。
医药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产业。
近几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一直把医药产业作为全省的十大支柱产业之一来培育,通过优化经济环境、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为企业投资建厂、实施药品GMP改造提供了良好平台,全省医药行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省以调结构、强链条、促集聚为重点,医药产业规模和发展速度均创历史新高,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形成了涵盖中药材种植基地、中药材加工、中成药、化学制剂、药包材、医用氧生产与流通等环节的医药产业链和医药工业体系。
2010年全省完成医药工业总产值384亿元,主营业务销售收入360亿元,实现利税38.5亿元,“十一五”年均增长分别为31.3%、33.5%和28.2%;医药商业销售总额430亿元,年均增长31.7%,为拉动湖南医药工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医药工商体系不断完善。
全省现有医药生产企业673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80家。
药品GMP认证生产线580条,可生产的药品品种1600余个,剂型58种,产能800亿元以上。
全省医药单品种年销售额超过亿元的有11个,其中妇科千金片(胶囊)达5.8亿元,成为全国妇科用药第一品牌。
以主导产品为支撑逐步形成了妇科类、抗肝类、抗风湿、心脑血管类、消化系统类、补益类等6大品牌产品群。
部分生物制品、中药提取物、保健食品等竞争明显。
血络通胶囊、六味补血颗粒、胃肠健胶囊、胃安胶囊、头孢克络缓释片、喉咽清口服液等药品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级新药。
一些药品为纯天然中药制剂,被列为国家中药保护品种或医保目录产品。
药品批发物流企业379家,医药零售连锁企业51家,国家级中药材市场2个,零售连锁及单体药店、诊所1万多家。
全省医药行业从业人员达20万人。
二、湖南省药品流通企业的兼并重组状况
湖南药品流通企业通过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积极整合省内市场,并逐步进入其他区域市场。
湖南省现有本土药品零售连锁企业51家,2010中国药品零售企业竞争力百强榜中,湖南的连锁企业占据七席,老百姓大药房更是连续七年位居全国药品零售行业前三强,成为行业的领军企业。
同时,一大批中小连锁企业也在努力扩张,迅速做大。
2009年,老百姓大药房一次性成功收购湘潭海诚大药房30多家门店,一举成为湘潭区域药品零售行业的领头羊。
老百姓大药房现已在全国十四个省、区、市成立了分公司,门店数量近500家。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湖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控股)2010年8月与湖南省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十二五”期间计划在湖南投资15-20亿元,全面构建覆盖城乡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2010年国药控股已经完成了对郴州、岳阳、湘潭、湘西四家子公司的并购重组,计划到2011年底在湖南并购整合14个子分公司的市场分销和物流网络全覆盖。
国药控股还全力实施“百千万”网络工程,以长沙物流中心为中心平台,分销网络和物流配送网络遍及湖南,在衡阳、怀化、常德、郴州建立区域配送中心,仓储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冷库面积2000平方米;并设置100个(县城)配送站,有效覆盖1000个乡镇,直达10000个终端。
企业在并购重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1、资金缺口大。
任何企业的规模扩大不可能完全依赖自有现金,在一些新的大型并购项目实施时,巨额的资金需求成为并购的瓶颈。
2、操作环节繁。
在并购过程中,所有的经营证照都需要重新办理,而职能部门办理证照都需要一周至一个月的工作时间,这就意味着并购后的门店要停业等待一个月才能开门营业,增加了企业负担,丧失了市场份额。
3、地方势力强。
由于利益的驱使,企业在并购过程中,经常受到来自各个方面(红道的、黑道的、合法的、不合法的)干扰和制阻。
形成了企业难以应付而又无可奈何的伤痛。
三、农村及偏远地区药品供应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在我省各市城区、县城药店分布比较密集,如:
株洲市荷塘区短短约100米的街道,就集中了千金、人民、益丰、百姓等连锁药店各1家和3家单体药店。
而乡镇以下的村,特别是边远地区药品购销渠道比较混乱,药品供应网络还有空白点,药品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农民买药难的问题突出,农村人口的购药需求及药品安全都无法得到满足,散布在农村及城乡结合地区的单体小药店众多,且多数存在经营不规范的问题;农村卫生室超范围配备药品、购进渠道不规范、储存条件难以满足要求等现象较为普遍,农村人口用药安全问题很难得到保证。
1、物流配送难,经营成本高。
很多的农村和偏远地区药品供应严重的不足。
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道路不畅且遥远、还要翻山越岭,在农村及边远地区开店的经营成本极高;农村经济条件差,经营入不敷出,企业难以在乡村地区开出盈利的门店,零售连锁企业到偏远落后地区开店的积极性不高。
如永州市馨恒康大药房想将药品配送到江华县的码市镇,其中所产生的物流成本(燃油价格是一涨再涨)远远超过药品的销售利润,这样对于医药企业来说是无法消弭的损失,只好望而却步。
老百姓大药房在全国14个省的500余家门店中,只有大约20家门店是分布在城乡结合地区,且这些店均为亏损店或在亏损边缘。
2、农村药品市场供应网络不足,经营秩序较乱,药品质量、价格没有保障。
农村卫生医疗机构行医、用药混乱,假冒伪劣现象时有出现。
药品经营企业向乡村发展经营网点,通过契约方式向乡村涉药单位配送药品,但是由于各个市县乡镇药店的供货渠道不同,供应方式比较零乱,使药品服务跟不上。
调查发现,大部分个体药店都是自己购药销售,也有部分个体药店直接和企业业务员联系,这些供货商分布各处有近有远。
对这些现象个体药店的解释主要是:
近的供药企业的药价太贵了,为了赢利不得不舍近求远找一些比较便宜的进货;而就近购买的认为供药商离得太远会导致供药不及时,在运输过程中有时会有破损的情况而供药方不承认不给赔偿的现象。
还有些认为同时跟几个供应商进货可以形成竞争,哪个的价格低,让自己得到更大的实惠就跟哪个要货。
因此,没有足够的利润能维持生存是大部分边远山村没有药店的原因。
即使有了药店的山村用药条件受到经济条件的影响也很大。
农民手中的钱仍然很少,消费能力仍然很弱。
农民购药首要考虑的因素是价格,其次才是疗效。
于是就出现了不少兜售假药劣药的药贩子。
四、对药品流通行业改革与发展的建议
药品是一种关系千家万户必不可少的特殊商品,它与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息息相关,商务部门作为药品流通行业主管部门,不仅在发展规划上,而且必须在店铺设立方面提前介入,才能掌握行业管理主动权。
1、调整组织结构。
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对医药产业发展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促进优势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鼓励优势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收购兼并和联合重组,完善企业兼并重组支持政策。
妥善解决富余人员安置、企业资产划转、债务核定与处置、财税利益分配等问题.促进品种、技术、渠道等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
通过扶优扶强和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显著提高企业规模经营水平和产业集中度。
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对行业发展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大型企业集团。
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形成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分工协作、协调发展的格局。
2、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准入管理,严肃查处药品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抓好药品购销管理,完善索证索票制度,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对各零售药店是否按要求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的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全面将零售药店纳入医保、新农合报销范围,确保群众用药公平可及。
3、鼓励流通企业规模发展,推动行业整合与并购。
新医改要求“大力规范和整顿生产流通秩序,推动医药产业优化升级和技术进步,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整合”,其目的在于“建设规范化,集约化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医药产业生产流通市场集中度的提高是必然趋势,以资本为杠杆的产业整合(购并、重组、联合)将成为医药产业未来发展的方向。
因此,应积极推进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发展现代物流医药企业,积极开展第三方物流业务,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出台政策打造几个大型医药流通集团。
积极引导规模较大、有一定实力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发展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实行标准化统一配送,创新营销模式,拓展流通网络,提高服务水平。
4、建立公共竞争市场秩序,打击“过票”、偷税漏税等不正当经营行为。
医药流通市场散、小、乱、多、差,“出租”、“挂靠”、“过票”、“无票经营”、“虚开税票”、“偷税漏税”等现象,是医药流通领域的顽症,严重扰乱了药品流通秩序,冲击了正规经营的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流通秩序、净化市场、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建议商务部会同药监、税务、工商等部门联合完善政策规制和加大打击力度,整治“顽症”,为新医改的实施、保障药品流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5、加大监督力度,保证药品配送招投标的公平、公正。
建议商务部尽快制定基本药物配送招投标细则及相关监督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各地开展基本药物统一配送招投标活动。
并对所需配送企业数量、配送企业应具备的资质、配送费率、结账方式等进行细化和量化。
保证在招标过程中,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的药品流通企业能够公平参与、公平竞争,避免出现地方保护主义和区域性垄断现象。
6、出台政策,鼓励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并购,逐步提高行业集中度。
(1)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对于重点扶持企业、龙头企业,通过给予资金补贴、优惠贷款、税收倾斜等政策,解决企业发展中的资金瓶颈,帮助企业尽快做大做强。
(2)简化操作流程。
各级主管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简化操作流程,对连锁企业新开门店和并购工作予以支持,保证在并购过程中企业正常运转,缩短并购周期,尽快占领市场。
(3)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到农村及偏远开店,保证其农村及偏远地区群众对药品的需求,保障用药安全。
对于到边远地区开店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开办手续、人员要求等方面适当放宽,并给予一定资金补助或奖励,调动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到农村及边远地区开店的积极性。
同时,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给予税收政策上的支持,保证门店能够正常经营运作,更好地为农村及偏远地区服务。
7、加快实施集中配送试点,保证农村和偏远地区的用药可及性。
我国医疗机构分布较散,尤其是基层卫生机构、偏远地区的药品使用存在着用量小、品种多的现状,致使配送费用较高。
建议结合GSP认证和药品集中采购,对于符合现代物流要求的流通企业和并购整合后的企业集团,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加速改善各地医药公司“小、散、乱”局面,提高药品配送的整体水平。
建议在湖南选择3-5个地区先行试点集中配送工作,明确现代物流的基本条件,如仓库面积、RF数量、车辆数量、冷链、信息系统等都作为必需条件,在保障药品供应和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提下,鼓励并购、整合,为企业做大做强创造条件。
8、出台药品储备金制度,建立药品储备的保障机制。
在突发灾害性事件中,药品供应保障要确保“第一时间”采取有效的救治,最大限度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避免出现突发事件应急药品准备不足的情况。
经验表明:
在历次应急事件中,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均承担了大部分应急职能。
例如,作为医药央企的国药控股就承担了全省重大灾情、疫情、事故的急救供应工作。
在2003年“非典”、2008年特大雪灾、2008年汶川地震、2009年甲流的危急时刻,公司按照政府的有关指令,积极完成了10000多万元的储备药品调拨配送任务,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与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湖南地理位置、气候环境和各种灾害的发生、发展规律和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特点,尽快制定适合湖南省用药习惯的医药储备目录,制定出药品储备计划。
建立省级药品储备体系和网络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和全省的药品储备联动。
建议设立国家药品储备基金,出台药品储备金制度,选择有实力、有规模、有社会责任感的具备现代物流基础条件(不少于5000平方米仓储面积、自动立体仓库、WMS、RF等)的医药流通企业承担药品储备任务。
五、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
医药流通企业不仅要保障医院药品供应,更要保障基层卫生机构、偏远农村的药品供应,事关人民健康,是重大民生问题。
必须调整药品流通
付费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建立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补偿;经常性收支差额由政府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补助。
(2)政府相关部门要考虑连锁药店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产生的损失。
可以按照其销售的基本药物品种、金额来计算其损失,然后给予一定的足额补偿。
(3)政府负责举办的各种公益活动、以及偏远山区的物流配送产生的费用,可以按公里给予一定的补助。
(4)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
由政府进行绩效考核后给予一定的补助。
4、建立中药材可追溯体系。
中药材在医药中占据相当重要的作用,引起全世界人们的关注和青睐,目前,由于没有科学、完整的一套中药材来源可追溯系统,市场上假药现象繁,无可追溯,严重影响到中药的声誉,也为患者的生命安全留下极大的隐患。
因此,构建一套中药材来源可追溯系统已经刻不容缓。
而要对中药材进行溯源制,就必须进行条码管理,而条码管理又必须实行包装。
中药材大都是体积大,货值小,包装成本高难度大,企业基本没有积极性。
因此,要做好这项工作就必须利用财政杠杆,从对进入流通的第一个环节开始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