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锡永 译释三自性判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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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锡永译释三自性判定
《三自性判定》略释
世亲论师造论
谈锡永译释
中华佛典宝库
梵名:
Trisvabhava-nirdesa[注1]
[1]本论仍有梵文原本存世,,此有日本学者御牧克己、立川武藏及汤山明的整理本〔KatsuniMimaki,MusashiTachikawa&AkiraYuyama,eds,ThreeWorksofVasubandhuinSanskritManuscript:
theTrisvabhavanirdesa,the VimsatikawithitsVrtti,andtheTrimsikawithSthiramati'sCommentary.(Tokyo:
TheCentreforEastAsianCulturalStudies,1989)〕;梵本的英译,见StefanAnacker,SevenWorksofVasubandhu(Delhi:
MotilalBanavsidass,1986),页181-190。
此外,尚可参考JayL.Garfield,EmptyWords:
BuddhistPhilosophyandCross-CulturalInterpretation(NewYork:
OxfordUniversityPress,2002),页128-151;AkeBoquist,Trisvabhava:
AStudyoftheDevelopmentoftheThree-nature-theoryinYogacaraBuddhism(Sweden:
UniversityofLund,1993),页116-132。
]
藏名:
Rangbshingsumngespabstanpa
前言
弥勒瑜伽行据《解深密经》而建立,此为三转法轮说教,经言,无上无容非诤论立足处,故为了义。
其为了义,非但说唯识,以其立基於法相,证果为如来藏,唯识则为道上之所依,基道果井然,然後始能说为了义。
故知法相即是了义基,亦可说三性、三无性为了义基之基。
世亲此论,无自释论,其弟子亦未为此论造释论,或乃因此论无世亲口授故。
若然,则此论当为世亲晚年所造,故其义理实深於《唯识二十颂》、《唯识三十颂》等。
全论次第而说无二,已与龙树所说之四重缘起合拍,第35颂更强调现 证三自性智,离功用而解脱,是即由证三自性智而触证真如。
故若未重视三无性而只多说三性,即於三自性智有所忽略。
今春译此论竟,入夏,住大拈蒲湖留漏楼,再细读此论及瑜伽行诸论,侍儿阿品请法,因略为之疏释颂义并加标题,俾瑜伽行之了义得能显扬。
一.总说
1 遍计与依他 以及圆成性
安立为三性 具智者须知[注2]
[2 梵:
kalpitahparatantrascaparinispannaevaca/trayahsvabhavadhiranamgambhiramjneyamisyate//]
〔释〕标举遍计性、依他性、圆成性,是为三自性。
行人於悟入缘起复超越缘起时,由现证而得决定之三自性相,谓“具智者须知”,现证而得决定即是“具智”。
二.建立
2 依缘转起者 唯成遍计事
能现为依他 所似现遍计[注3]
[3梵:
yatkhyatiparatantro'sauyathakhyatisakalpitah/pratyayadhinavrttitvatkalpanamatrabhavatah//]
〔释〕世间一切法本皆由缘起,此是法尔,是即依他性。
然凡庸不知一切法缘生,乃於缘生诸法上,由其相、其名唯加以遍计(分别),此即令一切法成遍计性。
故一切法之“能现”为依他自性;“所似现”则为遍计自性。
不名之为“所现”而名之为“所似现”,以其为“似义显现”故。
遍计成立名言,名言成立概念(佛家名相称之为“相”),此概念非是实义,故名为似义。
一切法由遍计故,即如其似义而成显现。
3 能现之似现 必为无所有
以实无变异 圆成即可知[注4]
[4梵:
tasyakhyaturyathakhyanamyasadavidyamanata/jneyahsa parinispannahsvabhavo'nanyathatvatah//]
〔释〕能现之依他虽因遍计而成似现,而诸法实相则并未因之而变异,由无变异即可知一切法圆成性。
此即所谓本净、本寂。
此本净本寂境界,亦即如来藏,具圆成性。
此如《大乘庄严经论》所云——
一切无别故 得如清净故
故说诸众生 名为如来藏[注5]
[5依波罗颇蜜多罗译,大正·三十一,no.1604,页604c。
]
一切无分别(即不因遍计而成分别),是即无有变异;得清净如,即是法性本净、本寂,此於众生心性中亦无变异。
4 凡遍计所现 皆似二显现
彼中无有此 即彼无二法[注6]
[6梵:
tatrakimkhyatyasatkalpahkayamkhyatidvayatmana/tasyakanastitatenayatatradvayadharmata//]
〔释〕由能取、所取二者,成立似义显现,於中似有二取,是为“似二显现”, 即依二取而似。
无此即成无二,无二取故。
《辨法法性论》颂云——
法能相者谓虚妄遍计 似二显现及名言显现
无而显现故说为虚妄 计度无境故说为遍计[注7]
[7藏:
delachoskyimtshannyidni/gnyisdangjiltarmngonbrjodpar/snangbayangdagmayinpa'i/kunrtogpastemedsnangphyir/desnayangdagmayinpa'o/deyangthamscaddonmedcing/rtogtsamyinpaskunrtogpa'o//]
5 无而遍计者 是名分别心
实无能遍计 亦无所遍计[注8]
[8梵:
asatkalpo'trakascittamyatastatkalpyateyatha/yathaca kalpayatyarthamtathatyantamnavidyate//]
〔释〕《摄大乘论》谓:
“当知意识是能遍计。
”遍计即分别,故能遍计之意识即分别心。
又云:
“说名遍计颠倒生相者,谓是能生虚妄颠倒所缘境相。
自相实无者,实无彼体,唯有遍计所执可得者,唯有乱识所执可得。
”[注9]此即以由错乱分别而成之变异为所遍计。
[9依玄奘译,大正·三十一,no.1597,页341。
]
能所二者,皆由错乱而成立,是故皆无自性。
6 以具因与果 故许心为二
是即为藏识 及转识七种[注10]
[10梵:
taddhetuphalabhavenacittamdvivibhavisyate/yadalayakhya vijnananpravrtyakhyamcasaptadha//]
〔释〕《摄大乘论》云:
“复有何义,由此一识成一切种种识相貌?
”释云:
“一识谓一本识,本识变异为诸识故。
”[注11]
[11此依真谛译(大正·三十一,no.1595,页188a);於笈多、行矩之译本,此句作“何别道理於一识体为一切种种识体相貌也?
阿梨耶识识体为彼余生起识种种相貌,应知为彼缘相生起故。
”(大正·三十一,no.1596,页288a)。
玄奘译本则缺此句。
]
此本识即阿赖耶识(藏识),变异为余七识。
以由变异而起且复能变异,故名转识。
由是阿赖耶识即为因,七转识为果。
如是即说心有二分。
7 杂染种子聚 初者故名心
常转诸行相 次者故得名[注12]
[12梵:
samklesavasanabijaiscitatvaccittamucyate/cittamadyamdvitiyamtucitrakarapravrttitah//]
〔释〕初谓藏识、次谓转识。
《解深密经·心意识相品》云——
於中最初一切种子心识成熟,辗转和合、增长广大,依二执受——一者、有色诸根及所依执受;二者、相名分别言说戏论习气执受。
有色界中具二执受,无色界中不具二种。
[注13]
[13依玄奘译,大正·十六,no.676,页692。
下引同。
]
此即谓本识(根本识)实为“最初一切种子心识”。
及其起用,即依其功用而有三名,一者、经云——
广慧,此识亦名阿陀那识。
何以故,由此识於身随逐执持故。
所谓“於身随逐执持”,即是“增长广大”。
二者、经云——
亦名阿赖耶识。
何以故?
由此识於身摄受藏隐,同安危义故。
所谓“於身摄受藏隐,同安危义”,即是“辗转和合”。
三者、经云——
亦名为心。
何以故?
由此识,色声香味触等积集滋长故。
所谓“色声香味触等积集滋长”,即是“依二执受”。
今颂文但说阿赖耶识,实已同时隐括阿陀那识及心。
故当了知,根本识实具此三种功用。
复次,经云——
广慧,阿陀那识为依止,为建立故,六识身转。
正以其“於身随逐”时能转起六识,故始说为“增长广大”。
如来藏是依、是持、是建立,阿陀那识亦为依止(止即是持)、为建立,故知二者相应。
故可说言二者同一,亦有相异。
由其异故,於法性则名之为如来藏,於心性则名之为阿陀那。
故论颂云——
阿陀那识甚深细 一切种子如瀑流
我於凡愚不开演 恐被分别执为我
此“恐被分别执为我”之说,亦见於说於如来藏时所说,故知二者之依、持、建立实同一意趣。
8 遍计为虚妄 须知三行相
异熟与异执 以及似显现[注14]
[14梵:
samasati'bhutakalpahsacaisatrividhomatah/vaipakikastathanaimittiko'nyahpratibhasikah//]
〔释〕由三行相知遍计为虚妄。
一者、异熟行相,此即《摄大乘论》所说之“我见熏习差别”;二者、异执行相,此即《摄大乘论》所说之“名言熏习差别”;三者、似显现行相,此即《摄大乘论》所说之“有支熏习差别”。
9 初者根本识 具异熟体性
余者为转识 转能见所见[注15]
[15梵:
prathamomulavijnanamtadvipakatmakamyatah/anyahpravrttivijnanamdrsyadrgvittivrttinah//]
〔释〕此释前颂。
知遍计为虚妄之三行相,异熟行相缘於根本识;余二行相缘於七转识。
转起能见,成异执行相;转起所见,成似显现行相。
三.三自性相
10 有无与二一 杂染清净等
能相所差别 此自性甚深[注16]
[16梵:
sadasattvaddvayaikatvatsamklesavyavadanayoh/laksanabhedatascestasvabhavanamgambhirata//]
〔释〕有与无、二与一、杂染与清净,即是三自性相之差别。
欲了知此三自性相,须先了知“能相”与“所相”。
三自性相为“三能相”,由是即有相应之“三所相”。
由能相有差别,故所相即有差别。
能相者,即所相之所依,是故能相之定义便即成所相之定义,以能相为因法,所相为果法故。
《摄大乘论》说“三能相”为——一者,以依处为能相,此即说依他自性能相;二者,以遍计为能相,此即说遍计自性能相;三者,以法性为能相,此即圆成自性能相。
由是“三能相”亦可视为观察一切法之三种见,由见而成立者即是“所相”(通常 但名之为“相”)。
故《摄大乘论》云——
彼转识相法,有见、有相,识为自性。
[注17]
[17大正·三十一,no.1597,页346c。
]
是即谓“三能相”皆“转识相法”,以识为自性而转起见与相。
见不同,转起之相即亦不同,故遍计见所转起者,即成遍计自性相,依遍计而成立一切法相;依他见所转起者,即成依他自性相,依依他而成立一切法相;依圆成见所转起者,即成圆成自性相,依圆成而成立一切法相。
谓“三能相”具有与无、二与一、净与染等差别,乃就三自性而说,然若深一层探讨,“三能相”皆无非以心识与外境为缘起,由浅至深,即成三重缘生自性,是故可说为有如是等差别,亦无如是等差别。
下来诸颂,即分别对此作说。
今且一说此三自性何以为三重缘起。
心识与外境相依,为自性之根本,此即谓心识依外境而起用、外境依心识而变现,由是而成立心识与外境之自性。
若於此自性上,执相与名言而横加分别,则内识与外境都成遍计而有。
能离遍计,则能认知依他。
此依他者亦有三种,说外境与心识相依,即是相依缘起,《摄大乘论》以灯光与灯炷作喻,喻阿赖耶与污染之相依,即说此重缘起;复次,依内外说如来藏与阿赖耶,即是相对缘起,此非一非异,《摄大乘论》以染衣为喻,若将衣作结,颜色为一,作结後入染器,染後解结,衣色则成为异,如是以明相对;又次,依内外说法性与法,即是相碍缘起,《摄大乘论》喻为金藏土中 而成地界,地土现时由虚妄相显现,若经无分别智火烧炼,金相显现,是为真实显现,此喻即说法性为法所碍,於相碍中,离碍则为圆成自性相。
上来所说即“三能相”之差别,以含四重缘起故,说为甚深自性。
甲.有无
11 所显现似有 实极无所有
故於遍计性 许有相无相[注18]
[18梵:
sattvenagrhyateyasmadatyantabhavaevaca/svabhavahkalpitastenasadasallaksanomatah//]
〔释〕此说遍计自性能相,亦有相、亦无相。
“所显现似有”,即由虚妄分别而成之“遍计有”,亦即“分别有”;超越凡庸见,即知其实为“极无所有”。
此即证成“遍计有”之空性。
12 错乱体性有 似现则无有
故於依他性 许有相无相[注19]
[19梵:
vidyatebhrantibhavenayathakhyanamnavidyate/paratantroyatastenasadasallaksanomatah//]
〔释〕无论依业因缘起成业因有、依相依缘起成相依有、依相对缘起成相对有,皆依“错乱体性”而成为有。
此如世亲《佛性论》云——
依他性体,有而不实。
由乱识根境,故是有;以非真如,故不实。
何以故?
因缘义无倒故,是以对分别性故名为有,对後真性故非实有。
[注20]
[20真谛译,大正2三十一,no.1610,页794c。
]
此即云,凡由缘起成立之有,都是乱识乱根所转起之乱境,但相对於虚妄分别之遍计自性,以因缘非是颠倒,故可说为有自性,唯相对於真如,则非实有自性。
如是成立“依他自性能相”之有自性相与无自性相,故知其所以为有,实依缘起而有;其所以为无,则为对缘起之超越。
13 二则毕竟无 无二而为有
故於圆成性 许有相无相[注21]
[21梵:
advayatvenayaccastidvayasyabhavaevaca/svabhavastenanispannahsadasallaksanomatah//]
〔释〕圆成自性相离业因、相依、相对,故说“二则毕竟无”;而此离缘起之“无二”则为有。
此即如《摄大乘论》颂言——
若知诸义唯是言 即住似彼唯心理
便能现证真法界 是故二相悉蠲除
体知离心无便物 由此即会心非有
智者了达二皆无 等住二无真法界[注22]
[22大正·三十,no.1597,页353c。
《摄论》所引,名为“五现观伽他”。
“伽他”者,即gatha(偈颂)。
今只引其二。
]
上来三颂,已显示三自性能相皆具有、无自性相,唯有无之层次则有所不同,故三自性能相即不一亦不异。
乙.一二
14 遍计二行相 有无同一性
凡愚遍计性 许为二与一[注23]
[23梵:
dvaividhyatkalpitarthasyatadasattvaikabhavatah/svabhavahkalpitobalairdvayaikatvamakomatah//]
〔释〕於第11颂,已说遍计自性相亦有相、亦无相,此有无,皆依遍计自性而说,落於此自性而成有、超越於此自性而成无,故说为“有无同一性”,是故此二行相既为二,亦为一。
对此有无,若因其为“遍计”即说为无自性,於修学上即是减损,以未经现观即不能作“无”之决定,此即减损世俗有,亦易成断灭空。
反之,若仅云“超越”便说超越相(如空)为有,是犯增益,误以超越即为胜义故。
15 似现而为二 错乱体则一
是故依他性 许为二与一[注24]
[24梵:
prakhyanaddvayabhavenabhrantimatraikabhavatah/svabhavahparatantrakhyodvayaikatvatmakomatah//]
〔释〕凡依他,必有似显现之二法,彼此或为因果、或为相依、或为相对,故“似现而为二”,然此二法皆由“错乱体性”成立,故为同一。
是故既为二、亦为一。
此“许为二与一”,亦是现观之决定,否则即不能现证错乱体性。
行者於心一境性时,比对日常世俗,即知依於世俗之根、境、识何以为错乱。
然对此错乱亦 不可遮拨,否则即坏世俗。
16 二性为体性 无二而同一
是故圆成性 许为二与一[注25]
[25梵:
dvayabhavasvabhavatvadadvayaikasvabhavatah/svabhavahparinispannodvayaikatvatmakomatah//]
〔释〕圆成自性相,实为胜义与世俗之双运,依世俗(如缘起有)成立有性、依胜义(如超越缘起之空性)成立无性,故说“二性为体性”。
然以双运故成“无二”,此非无此二性,实谓观修时不作意偏执,即由二性无分别而成无二。
由是即可於现观中作决定,圆成自性相为二亦为一。
上来三颂,已明三自性能相,为二亦为一,此亦即不一不异。
丙.净染
17 遍计与依他 所知杂染相
唯彼圆成性 清净法能相[注26]
[26梵:
kalpitahparatantrascajneyamsamklesalaksanam/parinispannestastuvyavadanasyalaksanam//]
〔释〕遍计为所知能相;依他为杂染能相;圆成为法性能相。
此如《解深密经》所云,“遍计所执言辞所说”,此即是所知能相;亦如经言,“诸行相堕杂染相”,此即是杂染能相。
前者即遁计自性能相,後者即依他自性能相。
法性能相离诸分别(《辨法法性论》说为离能取所取、离名言显现),故说为清净。
然则三自性相岂非有净染分别?
下来四颂即说无此分别之观修。
18 一者性不谛实二 一者无事以为性
故除遍计名言外 实无异於圆成性[27]
[27梵:
asaddvayasvabhavatvattadabhavasvabhavatah/svabhavatkalpitajjneyonispanno'bhinnalaksanah//]
〔释〕由18至2l四颂,为甚深观修,故须先依《解深密经》一说其理致。
其初,经云——
相、名相应以为缘故,遍计所执相而可了知。
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执以为缘故,依他起相而可了知。
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无执以为缘故,圆成实相而可了知。
[注28]
[28大正·十六,no.676,页693b。
下来两节所引同。
]
此即谓遍计执自性相无非由执相、名以成立;於依他起相上复须成立遍计自性,即复须执其相其名始能建立其为有,以须如是始能说依他自性相故。
此如说“无明缘行”,即依无明与行之相与名而说依他。
故一切依他自性相,除非不落言说,若落言说,必成遍计而似显现(参第2颂)。
然行人於观修时,则可离相与名而作观,由是於依他自性相即可不执其与相、名相应之遍计自性,如是现观,即现观圆成自性相。
复次,经又云——
若诸菩萨能於诸法依他起相上,如实了知遍计所执相,即能如实了知一切无 相之法。
若诸菩萨如实了知依他起相,即能如实了知一切杂染相法。
若诸菩萨如实了知圆成实相,即能如实了知一切清净相法。
此三者说深一层次观修。
现证“无相”,不必现观依他自性相,以缘生为本然故,无可现观,所须现观者仅为加於其上之相与名,於此无所执,即了知无相。
然则於此观修中,如何能知其为杂染相抑或清净相耶?
前已说了知依他自性相之观修,由此观修即能如实了知一切杂染相法;前亦已说了知圆成自性相之观修,由此观修即能如实了知一切清净相法。
故此三者非是三种内观,仅是现证无相之观修。
既已了知三自性相,则杂染、清净相法实已现观,不必於修证无相更有别观。
此亦即宁玛派不共生起次第之观修目的,於依他自性相之所缘境不更寻求名言,唯成咒鬘庄严,如是即如实了知依他自性相上之遍计自性相。
故可由是而现证无相。
上来说证成,然於因地以下修证时,必与现证同时有所断除,故经言——
善男子,若诸菩萨能於依他起相上,如实了知无相之法,即能断灭杂染相法;若能断灭杂染相法,即能证得清净相法。
由是可知观修之关键,即在於“能於诸法依他相上如实了知遍计所执相”,前已说由此观修可了知无相。
必须了知上来所说,始能说颂意。
颂言“一者性不谛实二”,即依他自性相上之无二,亦即其“似现为遍计”之无二取(此可参考第4颂所言)。
言“一者无事以为性”,即前所说於依他自性相上“遍计所执相无执以为缘”。
由此二者,即可说世俗之遍计有若能遣除遍计名言,即无异於圆成自性相。
此即是说超越遍计之修证,无异於圆成自性相之观修。
亦即“相、名相应以为缘故,遍计所执相而可了知”;“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无执以为缘故,圆成实相而可了知”。
19 一者无二以为性 一者二取无自性
亦除圆成此性外 实无异於遍计性[注29]
[29梵:
advayatvasvabhavatvaddvayabhavasvabhavatah/nispannatkalpitascaivavijneyo'bhinnalaksanah//]
〔释〕圆成自性相以“无二”为性,此前已说(见第16颂),於观修胜义与世俗双运时,即现证此决定,此亦即生圆双运之观修。
於观修中非对遍计性有所遣除,有遣除即不能说为双运,以抉择圆成之“无二以为性”,实已同时抉择遍计之 “二取无自性”,故除“圆成”外,观修圆成自性相实无异於遍计自性相之观修。
此亦即“能於诸法依他起相上,如实了知遍计所执相,即能如实了知一切无相之法。
”
此中何谓“除圆成此性外”?
圆成即是任运,即是於相碍中因应其障碍(局限)而自显现。
於此观修中,虽能同时现证遍计自性相“二取无自性”,却不能现证遍计自性相能任运,以一落名言边际即不成任运故。
此如已说上弦月、下弦月,更何能说上下弦月为满月相。
20 一者非如现而有 一者如是无自性
故除彼之依他外 实无异於圆成性[注30]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