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8临时设施安全防护设施规划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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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临时设施安全防护设施规划方案
施工方案
【建设单位】:
常熟滨江热力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常熟市沿江片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标六)
【方案名称】: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安全防护设施规划方案
【方案编号】:
CS01-20150912401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
常熟市沿江片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5年09月24日编制
一、临时设施规划
本工程为常熟市沿江片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标六),管线长,本标段的管线总长为11127M;工程位于经济开发区内的支塘镇,生产企业众多,还有部分管线需穿越农田;且管线旁紧邻交通要道。
为了不影响沿线生产企业的正常运行和交通要道的正常通行,根据此管网工程的特点,我工程项目部决定不在管道沿线附近设置临时设施,对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临时设施作以下规划:
1、工程施工一区:
柱号:
2001-2057(董浜主线);施工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占用部分道路,以不影响整个交通要道的正常通行为前提。
2、工程施工二区:
柱号:
6451-61060(梅李主线);施工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占用部分道路,以不影响整个交通要道的正常通行为前提。
3、办公区:
因为管道沿线无条件也不适宜设置办公区域,我工程项目部只能租赁办公楼的房间作为本公司工程项目部的办公室;租赁地点紧邻梅李主线的6451-6570柱号;地点为:
常熟市支塘镇食品城食贸中心大楼1219-1222房间。
设置:
经理办公室、会议室、各专业管理人员办公室。
各办公室内有标准卫生间及能满足安全和使用要求的用电设施。
4、工人生活区:
因为管道沿线无条件也不适宜设置工人生活区域,我工程项目部只能租赁临时房作为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工人的临时宿舍。
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的安排和实施情况,计划租赁8-12个房间。
地点为:
常熟市支塘镇食品城06C栋;各房间内有标准卫生间及能满足安全和使用要求的用电设施。
5、加工区:
根据本工程的工程内容和施工工艺流程,加工区规划包括:
原料堆放区、半成品材料堆放区、钢筋加工区2个、木工加工区2个、钢结构构件加工车间1座等。
堆场类包括:
模板堆场200m2,钢筋堆场300m2,安装(机电)材料堆场300m2,其它零星材料堆场200m2;
整个加工区,我公司项目部租赁临近施工区域的常熟市常丰钢结构有限公司内的一个加工车间(地址:
常熟市支塘工业园区北区2号),根据各施工专业进行不同加工区域的分隔。
6、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布置
在施工现场的相应区域布置灭火器及砂箱等灭火工具和器材。
7、施工用电规划和布置
7.1.施工用电规划:
根据管网工程的特性,施工现场无法使用正常市供电电源,甲方没有为我施工方提供施工用电,为了确保施工用电,我方决定使用柴油发电机来解决施工用电问题。
依据用电量的计算(详见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现场根据施工进度需要先后配置2台额定容量75KW,8台额定容量30KW,供电系统采用TN-S可满足要求。
加工区的用电直接用租赁车间内的供电设施,基本能满足工程加工所需的用电量。
7.2.施工用电布置:
(1)动力用电: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拟选用下列机械设备。
序
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额定功率
(KW)
主要
使用范围
1
锤击式打桩机
1
55
预制方桩的打桩
2
钻孔打桩机
1
75
灌注桩的打桩
3
砼搅拌机
JZ350
2
5
砂浆搅拌
4
钢筋调直机
Gt4-14
2
5
钢筋调直
5
钢筋对焊机
UN1-100
2
100
钢筋对焊
6
钢筋切断机
GJ40
2
3
钢筋切断
7
钢筋成型机
WJ40
2
2.2
钢筋成型
8
钢筋弯箍机
GF-16
2
2.2
钢筋弯箍
9
直流电焊机
12
15
钢构件/管道焊接
10
交流电焊机
BX3-500
6
38
钢筋焊接
11
电动打夯机
DZ300
4
2.2
回填土方
12
插入式振动器
ZX-50
6
1.5
砼振捣
13
平板式振动器
ZB-11
2
1.5
砼振动
14
木工圆盘锯
MT106
4
5
木材加工
注:
主体施工阶段用电量大,使用的设备多,本计划以主体阶段为依据。
2、施工现场照明用电
序号
用电设备名称
数量
额定功率(KW)
总功率
(KW)
主要使用范围
1
工作面碘钨灯
10
1
10
工作面照明
2
钢筋场碘钨灯
8
1
8
钢筋场照明
3
公共照明
12
3
36
镝灯照明
小计
54
8、CI形象布置
加工区入口大门等的外观布置以及场内整体形象均根据单位《企业形象手册》的具体要求进行统一布置(包括围墙构造、入口大门构造、外观颜色、宣传字体和内容等);同时规划出业主的宣传画面。
二、安全防护设施规划
(一)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实行验收或准用证制度,未领取验收合格通知书或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各项工程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好各项工程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并向各作业班组长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在由作业班组长向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做好交底记录入档。
4、所有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种工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
凡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批准,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不准赤脚,不准穿托鞋、高跟鞋,不准穿裙子,不准光膀子,女职工作业要将长发绑扎好后戴好安全帽。
7、工作期间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脚手架上看书、睡觉,不准在脚手架上爬上爬下,不准动用非本工种的机具设备,不准由高处向下抛扔物品,不准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不准随意在施工场所吸烟,不准酒后上岗。
8、本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拆、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以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见各专项方案。
(二)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的相关规定
1、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器元件)等,必须持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产品合格证和产品准用证,无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和产品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不得使用。
2、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每周进行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安全生产,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入档。
3、按规定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定期进行检验和试验,对检验、试验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要坚决报废,不得使用,并做好检验、试验记录入档。
(三)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使用要求
1、安全帽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安全帽不准斜歪倒戴,帽代要系紧。
(2)安全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损伤、裂痕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更换。
2、安全带
(1)凡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防止操作碰撞,使用3米以上绳时要加缓冲器。
(2)安全带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定期进行检测试验,对检测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带要坚决报废,不准使用。
(3)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和随意更换。
3、安全网
(1)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的质量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定期进行抽样检测试验,对检测试验不合格的安全网要坚决报废,不得使用。
(2)安全网的设置:
本工程垂直交叉防护及临边防护均采用2000日/100平方厘米密目网全封闭防护。
(四)施工用电安全防护
1、施工现场使用的电器元件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本工程施工用电采用TN-S三相五线制供电,本工程保护零线由施工现场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
引出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姆。
3、施工现场所有的电气设备均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要单独敷设不作它用,保护零线采用黄绿双色线,与电器设备相接的保护零线采用2.5平方毫米的绝缘多股铜线。
4、本工程施工配电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及总箱和开关箱保护。
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5、配电箱内各回路与其控制的电器设备要用文字标明、对号入座,防止误操作造成事故。
保护零线、工作零线要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严禁采用鸡爪式接线。
6、电缆接头应绑扎牢固,并做好绝缘,保证其绝缘强度,并不得承受张力。
7、施工现场照明应单设,照明开关箱设漏电保护器,箱体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要做保护接零,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灯具不低于2.4米,灯头距临建顶棚大于300毫米,开关控制火线。
潮湿环境、地下室照灯电压不得大于36V。
8、各类电器开关应和其控制的电动机、电焊机等设备的额定容量相匹配,5.5KW以上的电器设备不得使用手动开关控制(使用自动开关),对于11KW以上的用电设备则应用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保险丝、保险片的容量,按其控制设备的容量额定电流的1.5-2倍选用,严禁使用其它金属代替。
(五)临边安全防护
高处作业面的临空边沿,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栏杆应符合以下规定:
(1)材料要求:
①钢管横杆及立柱均采用φ=48mm,壁厚=3.5mm的钢管,以扣件或焊接固定;
②钢筋横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20mm,宜采用焊接连接;
③原木横杆梢径不应小于7cm,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7.5cm,用不小于12号镀锌铁丝绑扎固定;
(2)防护栏杆应由上、中、下三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宜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3m。
坡度大于25°时,防护栏应加高至1.5m。
(3)长度小于10m的防护栏杆,两端应设有斜杆。
长度大于10m的防护栏杆,每10m段至少应设置一对斜杆。
斜杆材料尺寸与横杆相同,并与立柱、横杆焊接或绑扎牢固。
(4)栏杆立柱间距不宜大于2m。
若栏杆长度大于2m,必须加设立柱。
(5)栏杆立柱固定要求:
①在泥石地面固定时,宜打入地面0.5m~0.7m,离坡坎边口的距离应不小于0.5m。
②在坚固的混凝土面等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栏杆柱焊接;采用竹、木栏杆固定时,应在预埋件上焊接0.3m长∟50×50角钢或直径不小于20mm的钢筋,用螺栓连接或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铁丝绑扎两道以上固定。
③在操作平台、通道、栈桥等处固定时,应与平台、通道杆件焊接或绑扎牢固。
(6)在有可能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的处所,栏杆应专门设计。
2、高处临边防护栏杆处宜有夜间示警红灯。
3、在陡坡、脚手架以及其它高处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并应根据施工具体情况,提供安全带、安全绳等个体防护用品,挂设水平安全网或设置相应的吊篮、吊笼、平台等设施。
4、脚手架作业面高度超过3.2m时,临边必须挂设水平安全网,还应在脚手架外侧挂立网封闭。
脚手架的水平安全网必须随建筑物升高而升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得超过3m。
钢管脚手架的搭拆应符合以下规定:
(1)脚手架应根据施工承受的荷载经设计确定,其中常规承载力不得小于2.7kPa。
(2)脚手架应基础夯实,立杆下部加设垫板。
(3)脚手架的搭设要求为:
立杆间距不大于2m,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5m。
(4)走道脚手架应铺牢固,临空面应有防护栏杆,并钉有挡脚板。
(5)脚手架拆除时,在拆除物坠落范围的外侧应设有安全围栏与醒目的安全标志,拆除时,脚手架周围应设专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