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突责任制doc.docx
《防突责任制do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防突责任制doc.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防突责任制doc
金沙县白坪煤矿
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矿长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矿长是本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管理工作全面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审定、颁发本单位的防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定防突安全生产计划。
三、矿长应当每季度、每月进行防突专题研究、检查、部署防突工作。
四、保证防突科研工作的投入,解决防突所需人力、财力、物力。
五、确保抽、掘、采平衡。
六、确保防突工作和措施的落实。
七、每月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
八、矿井发生突出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负责抢救指挥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
总工程师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二、总工程师对防突工作负技术责任,协助矿长做好防突工作,确保抽、掘、采平衡。
三、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组织编制防突措施计划及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安排。
四、突出矿井必须设立煤与瓦斯突出管理的技术体系。
矿井必须有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煤与瓦斯突出技术业务管理全面负责;防突专业技术人员对防突技术管理负责,防突机构(通风安全部)对煤与瓦斯突出技术资料、台帐等管理负责。
五、组织编制新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石门揭煤关于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项设计,以及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六、组织对防突技术难题的攻关,矿井瓦斯管理各类技术基础参数的考察。
七、每月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
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执行防突责任制。
八、在开采设计和安排采掘部署时,必须考虑有利于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将突出防治的措施计划纳入生产计划一并管理。
九、负责组织编制和报批矿井瓦斯抽放可行性研究报告。
负责矿井瓦斯抽放以及瓦斯利用系统设计,抽放泵、抽放管道的选型、安装以及瓦斯抽放方式、抽放钻孔的设计、施工以及竣工验收,负责将钻孔的实际方位、倾角、见煤(岩)深度等资料及时填表并作竣工图。
同时将钻孔资料送地测部门。
生产矿长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生产矿长负责落实所分管的防突工作。
负责采掘工作面回采或掘进过程中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二、负责组织实施防突措施计划及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安排。
负责监督、检查防突措施的贯彻落实。
安全矿长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安全矿长负责落实所分管的防突工作。
严格落实国家的瓦斯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二、协助矿长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规定。
三、督促、检查矿所属各系统落实三大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四、安全矿长负责防突措施的监督检查,参与防突专项设计、防突措施的审查,负责组织突出事故的追查处理。
机电矿长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机电矿长负责督促电气设备、抽放管路安装,加强电气失爆检查。
参与防突专项设计、防突措施的审查和突出事故的追查处理。
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按瓦斯矿井要求选好、管好全矿机电设备。
消灭电气失爆,消灭不合要求设备。
抓好机电设备安全运转。
三、组织并落实机电职工防突知识学习培训和考核。
加强安全思想教育。
四、加强瓦斯抽放工的管理,严格按照瓦斯抽放泵管理要求进行瓦斯抽放工作的管理。
通风安全部部长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
1、编制防治突出年、季、月度计划并报批。
编写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技术措施,检查防突工作执行情况。
2、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
负责防突头、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和措施效果检验的数据测定,填写检测报告单,报矿总工程师或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分发施工单位并填写防突牌板。
3、深入现场调查了解瓦斯地质参数、掌握突出动态,对重点防突出头、面应及时向矿井有关领导汇报,并指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跟班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防突措施在现场的贯彻落实情况。
4、应当随时检查综合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有关负责人应当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解决。
5、定期召开防突分析会,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进行综合分析,找出矿井防突工作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下一步的防突工作。
6、负责防突仪器仪表的使用、维护、检修和校检。
7、发生突出后,负责现场调查,作好详细记录,填写突出卡片,分析突出原因,积累资料,逐步摸索矿井突出规律;每次突出清理完突出物后,在十日内填好突出卡片,并与突出分析资料一并报公司通风科。
突出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每次发生突出后,矿井防突机构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现场调查,作好详细记录,收集资料,并填写突出记录卡片(见附件1)。
记录卡片数据应准确,附图应清晰,并注明主要尺寸;
②强度大于100吨的突出,必须附有调查报告,分析突出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③每年应对全年的突出记录卡片进行系统分析总结,由公司或县煤炭主管部门写出报告,于次年一季度上报省煤炭主管部门。
8、负责突出事故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9、负责建立突出煤层基本参数考察台帐、煤柱台帐、瓦斯抽放台帐、防突设备及仪表使用完好台帐等。
10、按防突管理要求,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管理。
①负责矿井、采区和防突采、掘工作面的通风系统的设计,通风设施位置选定、设置,保证通风系统独立、畅通、可靠。
杜绝串联风。
②负责局部通风机选型,安装位置选定,局部通风机管理,杜绝循环风,确保掘进工作面有效风量满足安全生产的需求。
③矿井风量分配与调节、通风系统调整、风量测定,有害气体检查等工作。
④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管理,发现通风设施或巷道断面不符合要求必须及时处理。
11、负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校验,按规定打印和提供监测资料。
12、重点防突头面的瓦斯监测资料必须每天进行分析,掌握工作面瓦斯涌出的变化规律及发展趋势,用以指导防突工作。
13、负责矿井新水平、采区瓦斯基本参数的测定,参与矿井年、季、月度防突计划、规划的编制。
14、负责采掘工作面煤层瓦斯预抽率的统计计算,并及时向总工程师提供煤层瓦斯预抽率作为采掘作业规程编制的依据。
15、负责做好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与局部防治突出措施的衔接管理,当区域性措施控制的范围与生产实际不吻合,必须采取补充措施;若条件不具备,应及时将实际控制范围的有关图件资料送交防突机构,由防突机构采取针对性的局部防突措施。
16、负责防突设计、安全措施的编制、会审和报批工作。
参与突出事故的调查分析。
17、负责对防突工作的监督检查。
生产技术部部长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
1、编制年、季、月度生产计划的同时负责将经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批准的防突计划编纳入年、季、月度生产计划。
2、合理矿井开拓部署和巷道布置。
矿井巷道布置和各生产系统的设计必须满足防突管理的要求,巷道布置必须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6条之规定。
3、合理采掘布置。
安排采掘接替时,原则上一个采区不得超过一个回采工作面和两个掘进工作面,避免生产过于集中。
应当做好防突工程的计划和实施,将防突的预抽煤层瓦斯、保护层开采等工程与矿井采掘部署、工程接替等统一安排,使矿井的开拓区、抽采区、保护层开采区和突出煤层(或被保护层)开采区按比例协调配置,确保在突出煤层采掘前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4、参与防突专项设计、措施会审、煤与瓦斯突出综合分析、突出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检查规程、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情况。
机电部部长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解决防突所需设备,落实防突器材的加工制作。
2、负责定期对防突采掘工作面所有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查出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3、参与防治突出规划、计划编制及措施会审等工作。
4、负责矿井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电气设备部分的维护管理,以及“两闭锁”的正常试验工作。
地测部门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7条之规定,地质测量部门与防突机构、通风部门共同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图中标明采掘进度、被保护范围、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突出点的位置、突出强度、瓦斯基本参数及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相对瓦斯涌出量等资料,作为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制定防突措施的依据。
2、采掘工作面在设计和作业规程编制前,负责提交采掘地质说明书,并对地质构造带及突出危险带、开采煤层的埋深、施工区与相邻区域的构造和突出情况等作详细说明。
并提供地形地质图件。
3、参与年、季、月度防突计划的编制、防突措施会审、突出事故的调查分析等。
4、地质构造预测预报。
收集突出危险区域地质资料、巷道及采面地质素描并根据已有地质资料,结合相邻区域地质资料,及时动态预测预报工作面前方地质情况;煤层赋存稳定、煤体结构正常地段,每50-70m预报一次,非正常地段每20-30m预报一次;预测预报图应附有文字说明,尽可能做到图文并茂。
5、负责矿井开采所留煤柱的测量与填图。
多煤层开采的矿井,上煤层开采所留下的煤柱,必须测量煤柱的几何尺寸和位置,并及时填图;控制煤柱位置的导线点及煤柱区内开采巷道内的导线点均要在井下标明。
6、掌握煤层赋存条件及煤岩结构特点,查明地质构造及变化规律,及时填绘和标定巷道位置、采掘关系、煤柱尺寸、保护范围;负责向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防突机构提供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所需要的地测资料。
7、在采掘工作面距未保护区边缘50m前,编制临近未保护区通知单,并报告总工程师审批后交有关采掘队。
8、在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掘进时,地测部门提前进行地质预测,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及时验证提供的地质资料,并定期通报给煤矿防突机构和采掘队;遇有较大变化时,随时通报。
9、近距离多煤层开采的矿井,地测部门必须经常深入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作好采掘工作面前方的构造和层间距的预测预报工作,防止无穿构造引起本煤层或邻近煤层突出;
调度室主任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填写防突放炮卡片。
2)负责将矿井预测预报结果及时通报总工程师(或矿长)以及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并将有关领导、业务部门关于防治突出工作的通知或决定及时、准确传达到位。
3)掌握、收集有关施工单位执行通知(决定)的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领导、业务部门反馈通知(决定)执行情况,并作好专门记录。
4)井下出现险情或突出事故必须按事故救援预案的处理程序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进行抢险救灾。
财务、工资部门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财务、工资部门必须把年、季、月度防突计划所需的人、财、物纳入计划。
二、负责建立防突资金专用账户,在资金安排上首先保证防突资金的投入,并设有专人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三、负责制订防突资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及计划完成情况总结,并报总工程师及矿长审阅。
四、督促检查防突费用使用情况,如发现挪用,应及时向矿领导汇报。
采掘队队长、班组长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
1、采掘队队长对管辖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直接责任。
2、突出煤层的开采必须按照防突管理有关规定、防治突出措施及措施效果检验报告单的要求组织生产,并协调好生产与防治突出措施的关系,做到安全生产。
3、负责联系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和施工防突措施的时间,并组织人员按照防治突出措施的要求施工。
4、负责提供实施防治突出措施所需的时间、空间、人员及材料设备等,做好综合保护器,电煤钻等机电设备的安设和维护工作。
5、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的人员贯彻防突管理规定、措施等,加强防突基本知识教育,熟悉突出预兆。
施工中认真观察突出预兆,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突出头面的值班队长、班长必须每班向调度室汇报工作面煤层厚度、软分层、地质构造、瓦斯涌出等变化情况。
6、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的防突仪器、仪表、工具、材料等物品的现场保管。
7、责收集突出前工作面现场作业情况,煤(岩)赋存状况等资料,待突出物清理完一周内将分析总结材料报总工程师,并应针对现场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防治突出的安全措施。
8、近距离煤层群层间距的探测,如邻近煤层间距较小且具有突出危险时,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防止邻近层瓦斯压力鼓破层间岩层,而发生煤与瓦斯突出。
9、采掘队跟班班长、组长、队长或技术人员负责观察施工中工作面的瓦斯涌出、断层(煤层)倾角、煤层厚度及软分层厚度变化、矿压变化及其他突出预兆,每班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交班。
发现异常应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10、参与防突专项设计、防突措施的审查。
防突人员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
1、防突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
2、凡发现突出预兆,必须向值班队领导或矿调度室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