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信贷工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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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信贷工作手册
篇一:
工商银行信贷工作手册
第一章银行信贷制度审查
一、授权管理审查
(一)信贷业务授权制度执行情况审查的基本要求
1、各级行必须在权限范围内办理信贷业务,不得超权限办理信贷业务。
(二)《中国工商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关于信贷审批权限的规定
4、对同业竞争激烈的优良客户,确需简化手续和程序,以及工商银行现有制度没有规定或需突破工商银行现有政策制度的信贷业务,实行特事特办制度。
(三)信贷业务特别授权和部分单项业务管理办法对信贷业务经营权限的规定
1、下列信贷业务的审批权限集中在总行和一级分行;
(1)公开统一授信和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
(2)对b、c级客户特别授信及授信项下的单笔贷款;
2、对次级以下(含次级)贷款办理借新还旧的审批权限集中在二级分行及以上;
(四)当前工行对部分行业信贷业务授权的特别规定
在当前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时期:
1、钢铁、电解铝、水泥项目贷款,不论额度大小,一律上报总行审批;
2、房地产开发和汽车项目贷款一律上报一级分行及以上审批;
3、钢铁、电解铝、水泥、房地产开发和汽车行业客户的增量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全部上收至一级分行及以上。
二、信用等级评定审查
办理信贷业务必须遵循"先评级、后授信"的原则,评定信用等级是客户分类和客户授信的基础工作,对向工行申请信用的申请人必须评定信用等级。
(一)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的规定
2、等级分类:
信用等级评定按照对客户的信用履约评价、偿债能力评价、盈利能力评
4、特别规定:
(1)对于符合所有者权益、利润总额、综合收入、收支节余、开发面积等特殊要求的,可在信用等级评定中适当加分;
(2)信用等级实行一票否决制。
(3)客户如符合《中国工商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一级分行贷审会审议,可视风险程度和经营现状直接认定为aa级(含)以上客户;
(4)可不评级的客户有:
经营期不足两个会计年度或经营期已满两个会计年度但根据经营计划远未达产且无法提供评级所需财务数据的新建客户;拟建或在建项目公司;仅办理低风险业务的客户。
(1)整体评级。
原则上由母公司所在地行以集团客户的合并报表组织评定。
(2)独立评级。
由集团客户中与工行有信贷关系或即将建立信贷关系的独立法人所在地行进行评级。
独立评级时首先应向母公司开户行或管辖行查询集团客户整体信用等级。
(1)b、c级客户信用等级由经营行客户部门调查、初评,信贷部门审定,有权审批人审批:
(2)a+、a级客户信用等级由经营行客户部门调查、初评,同级信贷部门审查初定,行长或主管行长审核同意后报二级分行信贷部门审定,有权审批人审批:
(3)aaa+、aaa、aa+、aa级客户信用等级由经营行客户部门调查、初评,同级信贷部门审查初定,行长或主管行长审核同意后报二级分行信贷部门,二级分行信贷部门提出评审意见,经行长或主管行长同意后报一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审定,有权审批人审批;
6、评定后管理:
a级(含)以上客户每半年复测一次信用等级,其它客户可不复测。
年度中间复测信用等级原则上不作上升处理。
(二)审查中注意的问题
2、审查人员应当按规定复测客户(申请人和担保人)信用等级,对复测结果和上报结果不一致的,要在信贷审查报告中说明;
三、客户分类审查
客户分类是工商银行信贷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
在信贷审查中,应以客户信用等级为基础,结合其它因素对客户进行分类,并将分类结果作为确定客户授信额度、信贷审批的依据。
(一)优良客户: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和经营状况良好,信用等级在aa级及以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现金流量充足。
(四)淘汰客户:
符合限制客户条件,同时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信贷客户:
信用等级为c级;国家行业和产品政策禁止发展和明令淘汰的;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已停止生
四、授信管理审查
办理信贷业务,必须遵循"先授信、后用信"的原则。
(一)授信管理的一般性规定
1、统一授信的对象。
3、对同一客户不同形式的信用都应置于该客户的最高授信限额以内,本币业务、外币业务授信置于同一授信额度之下。
(1)对aa级及以上客户临时性的资金需求,可特别授信。
特别授信的审批权限,根据原有授信额度和特别授信额度之和确定。
(二)确定授信额度的一般性规定
篇二:
中国工商银行信贷工作手册
工商银行信贷工作手册
第一章银行信贷制度审查
一、授权管理审查
(一)信贷业务授权制度执行情况审查的基本要求
1、各级行必须在权限范围内办理信贷业务,不得超权限办理信贷业务。
(二)《中国工商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关于信贷审批权限的规定
4、对同业竞争激烈的优良客户,确需简化手续和程序,以及工商银行现有制度没有规定或需突破工商银行现有政策制度的信贷业务,实行特事特办制度。
(三)信贷业务特别授权和部分单项业务管理办法对信贷业务经营权限的规定
1、下列信贷业务的审批权限集中在总行和一级分行;
(1)公开统一授信和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
(2)对b、c级客户特别授信及授信项下的单笔贷款;
2、对次级以下(含次级)贷款办理借新还旧的审批权限集中在二级分行及以上;
(四)当前工行对部分行业信贷业务授权的特别规定
在当前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时期:
1、钢铁、电解铝、水泥项目贷款,不论额度大小,一律上报总行审批;
2、房地产开发和汽车项目贷款一律上报一级分行及以上审批;
3、钢铁、电解铝、水泥、房地产开发和汽车行业客户的增量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全部上收至一
级分行及以上。
二、信用等级评定审查
办理信贷业务必须遵循"先评级、后授信"的原则,评定信用等级是客户分类和客户授信的基础工作,对向工行申请信用的申请人必须评定信用等级。
(一)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的规定
4、特别规定:
(1)对于符合所有者权益、利润总额、综合收入、收支节余、开发面积等特殊要求的,可在信用等级评定中适当加分;
(2)信用等级实行一票否决制。
(3)客户如符合《中国工商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一级分行贷审会审议,可视风险程度和经营现状直接认定为aa级(含)以上客户;
(4)可不评级的客户有:
经营期不足两个会计年度或经营期已满两个会计年度但根据经营计划远未达产且无法提供评级所需财务数据的新建客户;拟建或在建项目公司;仅办理低风险业务的客户。
(1)整体评级。
原则上由母公司所在地行以集团客户的合并报表组织评定。
(2)独立评级。
由集团客户中与工行有信贷关系或即将建立信贷关系的独立法人所在地行进行评级。
独立评级时首先应向母公司开户行或管辖行查询集团客户整体信用等级。
(1)b、c级客户信用等级由经营行客户部门调查、初评,信贷部门审定,有权审批人审批:
(2)a+、a级客户信用等级由经营行客户部门调查、初评,同级信贷部门审查初定,行长或主管行长审核同意后报二级分行信贷部门审定,有权审批人审批:
(3)aaa+、aaa、aa+、aa级客户信用等级由经营行客户部门调查、初评,同级信贷部门审查初定,行长或主管行长审核同意后报二级分行信贷部门,二级分行信贷部门提出评审意见,经行长或主管行长同意后报一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审定,有权审批人审批;
6、评定后管理:
a级(含)以上客户每半年复测一次信用等级,其它客户可不复测。
年度中间复测信用等级原则上不作上升处理。
(二)审查中注意的问题
2、审查人员应当按规定复测客户(申请人和担保人)信用等级,对复测结果和上报结果不一致的,要在信贷审查报告中说明;
三、客户分类审查
客户分类是工商银行信贷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
在信贷审查中,应以客户信用等级为基础,结合其它因素对客户进行分类,并将分类结果作为确定客户授信额度、信贷审批的依据。
(一)优良客户: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和经营状况良好,信用等级在aa级及以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现金流量充足。
四、授信管理审查
办理信贷业务,必须遵循"先授信、后用信"的原则。
(一)授信管理的一般性规定
1、统一授信的对象。
3、对同一客户不同形式的信用都应置于该客户的最高授信限额以内,本币业务、外币业务授信置于同一授信额度之下。
(1)对aa级及以上客户临时性的资金需求,可特别授信。
特别授信的审批权限,根据原有授信额度和特别授信额度之和确定。
(二)确定授信额度的一般性规定
2、对a级和a+级客户,核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不得超过客户提供抵押物变现值的70%、或质押物变现值的90%、或他人100%保证担保。
4、客户技术改造、基本建设项目贷款,经有权审批行审批同意后,视同增加授信额度,增加授信后,客户的资产负债率要控制在70%以内。
6、核定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后,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变化,对客户超过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的信用需求实行特别授信。
7、对由多个法人组成的企业集团或集团性关联企业,在分别确定集团内各法人企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确定对该集团客户的总体最高授信额度。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外资企业、非银行金融企业以及事业法人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的测算
1、a级以上(含)客户核定公式:
t=e×l×r-dl
(四)城市土地开发贷款授信额度的确定
(五)对b、c级信用等级客户特别授信的规定
(1)必须有利于清收盘活现有存量不良资产;
(2)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领导班子健全,有良好的个人信誉,与工行保持长久的合作关系;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有稳定的销路,生产设备、工艺流程有一定的先进性;注手盘活资金后经营有显著效益;新增贷款能按时还本付息并逐步偿还部分老贷款本息:
(3)资产风险管理部门拟定切实可行的不良贷款盘活及清收计划,并报有权审批行批准;
(1)b、c级客户特别授信总量不得超过一级分行不良贷款余额下降数额;
(2)单个客户特别授信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工行现有贷款余额的20%;
(1)只能发放用于客户正常生产经营周转需要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2)核定特别授信额度或者注人单笔启动贷款必须落实合法有效担保手续;
(3)必须根据客户获得的订单、已经取得的订单承诺或购货合同核定客户所需原料款以及正常的生产经营费用逐笔发放贷款;
(4)特别授信到期必须全部收回,不得循环使用;
(六)审查中应注意的问题
五、集团性客户风险管理审查
集团性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对集团性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性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集团性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商业银行不能按时收回由于授信产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或给商业银行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
(一)授信管理类型
3、"单独授信、汇总额度"授信主体为各独立法人公司,授信额度根据自身财务报表核定。
(二)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管理模式采取不同的授信方式
3、资产主要集中在子公司,集团本部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无营业收入和现金流的控股管理型集团性客户,原则上采取"单独授信、汇总额度"方式,不对集团本部授信。
(三)用信方式
2、采取"整体授信、分配额度"的集团性客户用信时,由具体用信的成员企业作为承贷主体,在
篇三:
中国工商银行信贷工作手册
工商银行信贷工作手册
第一章银行信贷制度审查
一、授权管理审查
(一)信贷业务授权制度执行情况审查的基本要求
1、各级行必须在权限范围内办理信贷业务,不得超权限办理信贷业务。
(二)《中国工商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关于信贷审批权限的规定
4、对同业竞争激烈的优良客户,确需简化手续和程序,以及工商银行现有制度没有规定或需突破工商银行现有政策制度的信贷业务,实行特事特办制度。
(三)信贷业务特别授权和部分单项业务管理办法对信贷业务经营权限的规定
1、下列信贷业务的审批权限集中在总行和一级分行;
(1)公开统一授信和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
(2)对b、c级客户特别授信及授信项下的单笔贷款;
2、对次级以下(含次级)贷款办理借新还旧的审批权限集中在二级分行及以上;
(四)当前工行对部分行业信贷业务授权的特别规定
在当前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时期:
1、钢铁、电解铝、水泥项目贷款,不论额度大小,一律上报总行审批;
2、房地产开发和汽车项目贷款一律上报一级分行及以上审批;
3、钢铁、电解铝、水泥、房地产开发和汽车行业客户的增量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全部上收至一级分行及以上。
二、信用等级评定审查
办理信贷业务必须遵循"先评级、后授信"的原则,评定信用等级是客户分类和客户授信的基础工作,对向工行申请信用的申请人必须评定信用等级。
(一)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的规定
4、特别规定:
(1)对于符合所有者权益、利润总额、综合收入、收支节余、开发面积等特殊要求的,可在信用等级评定中适当加分;
(2)信用等级实行一票否决制。
(3)客户如符合《中国工商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一级分行贷审会审议,可视风险程度和经营现状直接认定为aa级(含)以上客户;
(4)可不评级的客户有:
经营期不足两个会计年度或经营期已满两个会计年度但根据经营计划远未达产且无法提供评级所需财务数据的新建客户;拟建或在建项目公司;仅办理低风险业务的客户。
(1)整体评级。
原则上由母公司所在地行以集团客户的合并报表组织评定。
(2)独立评级。
由集团客户中与工行有信贷关系或即将建立信贷关系的独立法人所在地行进行评级。
独立评级时首先应向母公司开户行或管辖行查询集团客户整体信用等级。
(1)b、c级客户信用等级由经营行客户部门调查、初评,信贷部门审定,有权审批
人审批:
(2)a+、a级客户信用等级由经营行客户部门调查、初评,同级信贷部门审查初定,行长或主管行长审核同意后报二级分行信贷部门审定,有权审批人审批:
(3)aaa+、aaa、aa+、aa级客户信用等级由经营行客户部门调查、初评,同级信贷部门审查初定,行长或主管行长审核同意后报二级分行信贷部门,二级分行信贷部门提出评审意见,经行长或主管行长同意后报一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审定,有权审批人审批;
6、评定后管理:
a级(含)以上客户每半年复测一次信用等级,其它客户可不复测。
年度中间复测信用等级原则上不作上升处理。
(二)审查中注意的问题
2、审查人员应当按规定复测客户(申请人和担保人)信用等级,对复测结果和上报结果不一致的,要在信贷审查报告中说明;
三、客户分类审查
客户分类是工商银行信贷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
在信贷审查中,应以客户信用等级为基础,结合其它因素对客户进行分类,并将分类结果作为确定客户授信额度、信贷审批的依据。
(一)优良客户: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和经营状况良好,信用等级在aa级及以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现金流量充足。
(四)淘汰客户:
符合限制客户条件,同时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信贷客户:
信用等
四、授信管理审查
办理信贷业务,必须遵循"先授信、后用信"的原则。
(一)授信管理的一般性规定
1、统一授信的对象。
3、对同一客户不同形式的信用都应置于该客户的最高授信限额以内,本币业务、外币业务授信置于同一授信额度之下。
(1)对aa级及以上客户临时性的资金需求,可特别授信。
特别授信的审批权限,根据原有授信额度和特别授信额度之和确定。
篇四:
工商银行信贷工作手册
工商银行信贷工作手册
第一章银行信贷制度审查审查人员应当根据工商银行现行的各项信贷制度、办法的规定对信贷业务进行审查,保证信贷业务符合客户评级与分类、授权、授信、贷款定价、业务流程等基本制度规定和单项业务办法要求,防范制度风险。
一、授权管理审查
(一)信贷业务授权制度执行情况审查的基本要求1、各级行必须在权限范围内办理信贷业务,不得超权限办理信贷业务。
审查人员在审查时应当对照上级行颁发的本年度《授权书》(或《转授权书》),结合《中国工商银行信贷基本制度》、信贷业别授权文件、单项业理办法等信贷制度的规定,确认信贷业务是否符合信贷业务授权、转授权规定。
2、信贷业务违反授权制度规定的处理。
(1)本级行受理的超权限信贷业务,审查人员应在审查报告中说明信贷业务审批权限,提请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2)下级行超授权办理的信贷业务,审查人员在报备审查中不得同意,并要求下级行纠正。
(二)《中国工商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关于信贷审批权限的规定1、未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同一辖区内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分支机构对同一客户发放。
2、未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各分支机构不得超越辖区提供异地。
3、开办委托贷款需报经总行批准。
4、对同业竞争激烈的优良客户,简化手续和程序,以及工商银行现有制度没有规定或需突破工商银行现有政策制度的信贷业务,实行特事特办制度。
(1)公开统一授信和可循环使用额度;
(2)对b、c级客户特别授信及授信项下的单笔贷款;(3)不良贷款注资盘活方案。
2、对以下(含)贷款办理借新还旧的审批权限集中在二级分行及以上;3、土地开发贷款无论期限长短,有权审批行原则上为总行和一级分行;对符合发放周转贷款条件的政府土地储备机构的贷款审批授权按总行对各一级分行优良客户短期贷款的授权权限和房地产项目贷款权限中高者掌握;对其它政府土地储备机构的贷款审批授权按各一级分行房地产项目贷款权限掌握;对政府园区土地开发机构和其他土地开发机构的贷款审批授权一律按各一级分行房地产项目贷款权限掌握。
超过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对政府土地储备机构提供的,审批权限在总行。
4、证券公司发债担保业务审批权限集中在总行。
6、其它单项业务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上级行对特定区域、特定业务品种或单笔信贷业务有特别授权的,从其规定。
(四)当前工行对部分行业信贷业务授权的特别规定在当前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时期:
1、钢铁、电、水泥项目贷款,不论额度大小,一律上报总行审批;2、房地产开发和汽车项目贷款一律上报一级分行及以上审批;3、钢铁、电、水泥、房地产开发和汽车行业客户的增量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全部上收至一级分行及以上。
分行审批的一律报备总行。
二、信用等级评定审查办理信贷业务必须遵循"先评级、后授信"的原则,评定信用等级是客户分类和客户授基础工作,对向工行申请信用的申请人必须评定信用等级。
审查客户信用评级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一)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的规定1、评定对象:
按行业和客户性质分为工商、工业、商贸、房地产、建筑安装、外资、事业法人、银行、证券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类客户(证券公司除外)、综合等11类客户。
者存在基本的对应关系,信用等级为aaa+、aaa、aa+、aa级的客户为优良客户;a+、a级、未评级客户为一般客户;b级为限制客户;c级为淘汰客户。
4、特别规定:
(1)对于符合所有者权益、利润总额、综合收入、收支节余、开发面积等特殊要求的,可在等级评定中适当加分;
(2)信用等级实行一票否决制。
每一个信用等级必须同时满足分值和资产负债率、利息偿付记录、到期信用偿付记录、现金流量等限制条件的规定,有一项达不到标准,需下调信用级别,直至满足条件为止。
但对客户评级得分在80分以上,分值达到aa级及以上,其中一项指标(资产负债率、现金流量、到期信用和利息偿还记录)不满足限制性条件的,可经一级分行贷审会审议后,视风险情况,在分值对应级别基础上下调一级;(3)客户如符合《中国工商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一级分行贷审会审议,可视风险程度和经营现状直接认定为aa级(含)以上客户;(4)可不评级的客户有:
经营期不足两个会计年度或经营期已满两个会计年度但根据经营计划远未达产且无法提供评级所需财务数据的新建客户;拟建或在建项目公司;仅办理低风险业务的客户。
上述客户如需评级,可不评分,但须达到文件规定条件。
4、集团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可采取整体评级和独立评级两种方式。
(1)整体评级。
原则上由母公司所在地行以集团客户的合并报表组织评定。
集团客户在某一行业的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60%的,采用该行业标准值进行评级,低于60%的,采用综合类客户标准评级。
(2)独立评级。
由集团客户中与工行有信贷关系或即将建立信贷关系的独立法人所在地行进行评级。
独立评级时首先应向母公司开户行或管辖行查询集团客户整体等级。
集团客户中各独立法人的评级原则不超过集团客户的整体评级,生产经营独立性较强的,其信用等级可不受集团客户整体评级影响。
5、评定权限和程序。
(1)b、c级客户信用等级由经营行客户部门调查、初评,信贷部门审定,有权审批3人审批:
(2)a+、a级客户信用等级由经营行客户部门调查、初评,同级信贷部门审查初定,行长或主管行长审核同意后报二级分行信贷部门审定,有权审批人审批:
(3)aaa+、aaa、aa+、aa级客户信用等级由经营行客户部门调查、初评,同级信贷部门审查初定,行长或主管行长审核同意后报二级分行信贷部门,二级分行信贷部门提出评审意见,经行长或主管行长同意后报一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审定,有权审批人审批;(4)管理行开发的客户,可由本级客户部门调查、初评,信贷部门审查初定,行长或主管行长同意后报有权审批行审批。
6、评定后:
a级(含)以上客户每半年复测一次信用等级,其它客户可不复测。
年度中间复测等级原则上不作上升处理。
但发生文件规定的降级情况的,必须作降级处理。
(二)审查中注意的问题1、审查信贷业务上报行是否按规定对客户进行等级评定和定期复测信用等级。
2、审查人员应当按规定复测客户(申请人和担保人)信用等级,对复测结果和上报结果不一致的,要在信贷审查报告中说明;3、审查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否符合总行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三、客户分类审查客户分类是工商银行信贷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
在信贷审查中,应以客户等级为基础,结合其它因素对客户进行分类,并将分类结果作为客户授信额度、信贷审批的依据。
对审查分类结果与上报行分类结果有明显差异的,审查人员应当找出原因,并在信贷审查报告中说明。
工行客户分类标准是l
(一)优良客户: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和经营状况良好,信用等级在aa级及以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现金流量充足。
无不良贷款,无欠息,盈利客户。
(二)一般客户: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用等级为a级和a+级,资产负债率在85%以下,到期偿付率在80%以上,贷款利息收回率在90%以上,盈利客户。
逃废银行债务,且债务无法落实的;到期偿付率低于30%。
优良客户和一般客户的各项分类指标中,如有一项达不到相应的标准,则下靠一行分类。
四、授理审查办理信贷业务,必须遵循"先授信、后用信"的原则。
(一)授理的一般性规定1、统一授信的对象。
工商银行对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在工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有业务关系,或申请建立关系的法人客户实施统一授信。
2、授理方式分为公开统一授信和内部统一授信。
3、对同一客户不同形式的信用都应置于该客户的最高授信限额以内,本币业务、外币业务授信置于同一授信额度之下。
对该客户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承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