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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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东至县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可行性报告

——东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乡交通运输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满足群众安全、便捷、经济、舒适、有序出行的乘车要求,为经营业户创造一个和谐、顺畅、文明的客运经营环境,搞好城乡客运管理工作,在本县范围内形成公路客运、城市公交。

出租客运的一体化管理,促进城乡客运交通事业健康、稳定、协调的发展。

根据政府要求,我所组织人员对本县辖区的农村客运市场供需情况,现有车辆技术状况,群众出行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对东至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可行性进行分析。

一、我县城乡客运现状和问题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县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城乡道路纵横交错,道路运输事业日渐繁荣,客运线路不断外延,一些不具备道路客运资质的车辆与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班线车辆争市场、抢客源,冲突不断,农村客运市场结构性矛盾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非法客运的车辆严重影响了正常秩序。

我县非法营运的车辆数量较多,马自达尤为猖獗,由于此类车辆熟悉地域环境,人际关系广泛,多存在于各乡镇,行政村之间往返载客,流动性大,机动性强极具隐蔽性,打击难度非常大,兼又此类非法经营者多为社会闲散人员,素质低,不具备正规的营运资质,他们的存在扰乱了我县的客运市场环境,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2.运输资源浪费,城乡客运优势难以发挥。

城乡客运规划不统一,布局不合理,阻碍了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和统一市场的形成,从而造成了运力资源的浪费,如:

县内短途客运,虽然大部分已经开通到行政村,但客运班次时间衔接过长,仍然有不少偏远地区的群众出行只能乘坐非法运营的客运车辆,到达乡镇后转乘。

出租车因其成本较高,群众不能承受,很难实现县对乡镇,乡镇对行政村的“无缝衔接”。

3.部分群众出行需求难以满足。

乡镇到村,村到村的客运班线稀缺,农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尤其是边远山区农村,群众出行主要依靠徒步或自行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要求通车的呼声较高。

特别是基层小学撤并后,学生乘车难的问题尤为突出。

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县城乡居民的出行需求无论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很大提高,但目前我县现有的城乡分割的道路客运体系已不适应当前城乡居民的出行要求,发展城乡公交迫在眉睫。

  二、东至县城乡公交一体化的成因

  东至客运市场原来实行的是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其中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已经相对比较成熟,但城乡公交一直未建立完整体系。

东至县之所以提出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的战略,就是要整合全县公共交通资源,完善公交市场运营机制,构筑功能完备的公交网络,形成高效、畅达、舒适、便捷的公交服务体系,不断推进城乡公交的现代化,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发展和市民的出行需要。

这项决策顺应形势,符合实际,代表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推动东至县交通客运事业的发展,促进东至文明县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首先,城乡公交一体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就曾明确要求,要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新时期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缩短城乡差距,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金钥匙”。

池州市委、市政府将上级精神与本地实际相结合,早在几年前就提出城市化战略,就是要按照“城市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要求,构建“大交通”等五大优势,力争早日把东至县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科教发达、环境优美、法制健全、社会文明的文明县城。

我们要深刻认识新阶段发展的新特点和新时期发展的新任务,牢固确立城乡一体化理念,构建城乡统筹发展体系,致力于城乡一体化建设。

“要想富,先修路”,近年来东至县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交通运输功不可没。

今天,东至县经济与社会建设要在现有平台上实现新的飞跃,同样离不开交通行业“先行官”作用的发挥。

可见,加快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既符合党中央关于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决策,也是新形势下经济与社会实现新一轮发展与跨越的客观要求。

  其次,城乡公交一体化是交通客运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东至县是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南翼城市,地处长三角地区重要的水陆交通枢纽,是开启安徽经济市场的“南大门”。

发展东至城乡交通,必将极大地促进经济对外交流,在提高自身辐射能力的同时,更加有力地连接安庆和江西等省市。

改革开放以来,东至县的交通客运事业有了较大发展,成绩值得肯定。

但是,长期以来,东至公交事业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原有农村客运市场“散、小、弱、差”,已不能适应当前消费者在服务质量上的需求和城市化进程推进的需要,阻碍了运输生产力的发展。

二是采用单车承包的公共交通经营方式虽然曾经解决了一时的资金紧张的问题,促进了公交事业阶段性发展。

但是发展到今天,这一经营机制已不再适应新的发展,不利于将公交客运市场做大、做强。

三是城市公交与农村班车客运两者之间在管理体制、缴纳规费、经营方式的不同,形成了不公平竞争,加上城区面积不断扩张,两者矛盾日益突出。

实行城乡公交一体化,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完善集约化机制,建立公交客运市场进退机制,努力建立一个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交通网络建设相适应,符合东至对外开放要求的交通枢纽。

通过对公交资源的优化,奠定公交体系“人、车、路、站”和谐发展的基础。

  再次,城乡公交一体化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公交”,顾名思义是公众共同的交通。

公交企业只有通过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交通服务,才能实现自身经济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以往东至城乡公交由于管理体制二元化,规费缴纳、经营方式各不相同,不公平竞争的矛盾日益突出,人民群众对公共交通服务数量与质量上的批评时有所闻。

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实施,更加有利于东至城市功能的战略性调整,城市形态的科学化演变。

城乡资源的优势组合,必将降低城乡往返的费用,提高公交车出行率,促进城乡交流,方便乡镇的居民进城采购、游玩,也更便于城区的居民去乡间旅游消费,使城乡群众充分享受公交的满意服务,大大提升对公交出行的满意度和信赖度,使人不分城乡,居不论南北,都能充分享受现代文明生活,创造平等统一的新型城乡关系。

  此外,城乡公交一体化是规范客运市场的有效措施。

由于东至城乡以往的公交客运体制二元化,各是一家,各自局部运作,致使客运市场分散、客运企业弱小、客运能力不强、服务水平不高、综合效益偏差等弊端一直存在,难以适应城市化建设的新要求,不利于除弊扬利,也不利于自身的发展壮大,最终限制了自身整体功能的发挥。

实行城乡公交一体化运作,改革完善现有客运管理模式,整合城乡交通资源,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城乡公交相互衔接、资源共享、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畅通有序,协调发展,统一规费、票价、站务操作和车辆乘员核定,健全完善统一的调度运行机制和诚信经营考核机制,有利于公交企业“集约化经营、员工化管理”,也有利于打击和制止“黑车”非法营运,规范和做大做强客运市场秩序,提升公交竞争力,打响“公交”品牌。

  城乡公交一体化顺应了时代的发展趋势,能满足大众百姓的交通需求,在东至县实行城乡公交一体化,将能缩小城乡差距,使交通资源得到有效整合,更好的促进东至县的城市化进程,将在东至经济与社会的新一轮发展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三、东至县城乡公交一体化的主要目标与做法

  东至县城乡公交一体化的总体目标是:

集中力量在三年内,全面完成公车公营改造,调整完善公交线路网络,提高公交出行的便捷性、舒适性,使公交出行逐步成为城乡居民的首选方式。

主要做法有四点:

  

(一)深化公交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

一是在管理体制上,打破城乡分割,实行资源共享,将城市公交和城乡客运合为一体,概念上总称城乡公交,税费上政策趋同,由县交通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二是在经营机制上,将原来的承包经营改革为公车公营。

逐步完成对现有承包经营的城市公交车辆公营改造,在一定期限前全部完成对现有承包经营的城乡公交车辆的公营改造。

根按照东至县政府要求,明确杰达公交公司为全县公交客运的经营主体,实行“集约化经营,员工化管理,公司化运作”的公车公营模式,使公交线路、运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提高营运效率与服务质量,实行规范化经营。

交通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改制企业中的国有股履行监督职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逐步引导建立规范、有序、适度竞争的公交客运市场秩序。

从而,彻底改变单车承包经营模式,切实解决“散、小、多、乱、差”的单车承包租赁这种落后的经营机制。

  

(二)合理布局公交线网和场站。

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借鉴《池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构建“线路功能明确,等级结构优化,与城市化进度和道路建设相适应”的公交线网体系。

以市域城镇体系为基础,按照客流规律、群众需求、道路状况,调整完善公交线路网络,调整东至县现有的公交线网密度,形成以主城区为中心的辐射状公交线路网,增加旅游路线、夜班车线路等。

在3年内完成对公交干线、支线、辐射线的全面调整,增加公交班次,调整站台的密度,做到每隔300-600米设一站台,使公交站点覆盖率达到90%。

增加班车的密度,提高公交准点率,做到十分钟左右有一班车,方便群众乘坐。

同时要加快公交枢纽站场的建设,将公交站场设施纳入城镇建设范围,公交首末站、枢纽站等设施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建设。

公交停车场、保养场由公交企业投资建设。

政府通过优供土地、减免相关费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支持公交站场建设。

对站场等公交运行的基础设施,逐步推行站运分离、资源共享、有偿使用。

公交企业在营运时,要严格按交通部门核准的线路有偿使用站场设施。

对现有不适应城市规划要求的公交停车场、保养场,可通过置换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

  (三)加强公交线路的运力投放管理。

一方面要加强公交线路经营权管理。

建立规范有序、适度竞争的市场机制,维护公共交通秩序,确保公交事业健康发展。

明确企业从事公交线路经营,必须取得线路经营权。

原公交线路经营权由交通部门在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过程中收回,采用招标、拍卖等方式、服务质量承诺的方式重新向公交企业公开出让。

公交企业取得线路经营权后,要按经营实际需要向交通部门提出运力投放申请,交通部门依据公交发展规划和线路经营权出让协议,对经核准的公共汽车发放道路运输证。

另一方面是要优化公交车辆结构运管部门着手对原来的承包经营车辆进行收购改造,在一定期限内完成车辆的新旧替换,将原来能耗高、污染多的车辆更新为能耗低、污染少、性能可靠的绿色环保公交车型,保护道路交通环境,同时确保投入运营的公交车辆安全性能有保障。

  (四)全面提高公交行业与企业的经营服务水平。

一要强化公交行业的内部管理。

认真修订“五定”、“四统一”等公车公营规范,逐步建立健全公交企业社会评价体系,完善服务质量考核制度,将考核和评议结果作为保留或取消线路经营权的主要依据。

要通过劳动力市场公开招聘驾乘人员,强化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技术。

要引入竞争机制,促进行业整体经营服务质量的提高,形成多元投入、适度竞争、公平经营的新格局。

要广泛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公交行业窗口建设,不断推进全市公交服务行业的优质化、规范化建设。

二要规范公交企业的内部管理。

要公布投诉电话,设立投诉箱,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质量,接受群众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多种方式进行服务质量投诉、监督。

要遵循奖惩并用、激励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考核制,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坚持奖勤罚懒,奖优罚劣,通过日常考核和开展“新风车”评选、星级管理评选等加强运营管理,规范公交企业的经营。

对公交司乘人员要实行积分考核,凡年内累计超过规定分数的,给予停岗处理,进行待岗培训,并且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惩罚。

三要实行公交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的调度管理。

利用GPS卫星定位系统及通信设备,帮助主管部门与营运企业提供规划出行路线、导航、信息查询、话务指挥,随时掌握公交车行驶路线、位置、速度,以及控制车辆上的电脑、油路、电路、车门、灯光等等,提供先进、便捷的服务,提高管理效率,同时方便乘客及时了解本线路车辆离到站的情况,缩短乘客与公交系统的“距离”。

  四、东至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方案实施的要求

  

(一)必须树立公交优先发展的理念。

公共交通是城市交通的基础,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必须加快发展、优先发展。

在思想上,要树立一城一交,“大交通、大公交”的理念,将城市公共交通作为政府的公共资源,按照市场化运作理念,适度开放公交市场、合理配置资源。

要牢固确立公交优先发展理念,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

公共交通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要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城市规划应应预留公交站场用地,并优先考虑公交车行驶、设站、衔接、换乘等需要。

规划确定的公交站场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

建设等部门要优先改造影响公交车通行的路段和道路交叉口,对现有公交站台有计划地进行港湾式改造,有条件的道路应设置公交专用车道,路口交通信号系统应保证公交车优先通过。

城市绿化及其他设施应有利于公交车的安全通行。

财政部门的预算和专项资金安排应体现出对公交行业建设、管理和发展的支持导向,每年将安排预算,作为公交发展专项补贴,主要用于站场建设、弥补公交企业的政策性亏损,并且继续对公交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补贴。

  

(二)必须加大对公交发展的扶持力度。

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同样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扶持。

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不仅是交通部门的责任,其他如财政、税收部门等都应该积极配合与支持,从而有力地保证和促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战略的顺利实施。

例如物价部门应当根据营运成本和城乡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客运价格。

公共汽车客运和乡村班车客运收入低于营运成本的,政府应当给予补贴。

公共交通是社会公益性事业,要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导,制定有利于公交可持续发展的扶持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补助机制。

市政府设立市城乡公共交通统筹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和减免相关企业税费,主要用于实行公交化运营企业的营业性亏损补助、政策性亏损补助及车辆技改、购车贴息补助。

  (三)必须以“群众满意”为根本出发点。

为了确保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的群众满意度,交通部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当十分注重以人为本。

针对在公交车公营改造中提前终止经营承包合同的实际,对承包经营者给予适当的补偿,对具备条件的,统一进入劳动力市场,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客运企业优先聘为合同制职工。

为了确保方案的切实可行,县分管领导与交通局领导应带领有关人员对全县城乡公共交通的现状及需求进行认真的摸底调研,请专业人员制定城乡公交线路近期规划,并通过报刊、网络和召开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召开公交线路调整答复会,同时根据群众的合理化建议,不断对城区公交线路近期规划进行修改,涉及多方利益时可以召开听证会。

五、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的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统筹管理。

制定完兽的城乡客运发展规划

和计划,统筹城乡客运发展:

理顺城乡客运行业管理体制,进行统筹管理,避免多头管理和职能交叉,提高行政效率

(二)政府引导、统一政策。

在城乡客运一体化推进和发展中,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城乡客运实行统一的经济扶持政策。

(三)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根据我县城乡道路通行条件,结合现有运输市场实际情况,采取有序推进,分步实施方式,合理布设城乡客运线路,确定适用车型,稳步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

(四)整合资源、市场运作。

通过客运资源整合,实行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根据经管主体多元化的原则,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吸收社会资本、民间资本进入客运行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客运管理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统筹兼顾、平稳过渡。

妥善处理好新开行的客运线路与目前在营运的合法班线客运线路之间的关系,采取对现有班线客运企业进行资源化整合、改造的方法,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的平稳过渡和转变。

六、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方法

目前我县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最大的难点是对现有资源的整合问题。

把所有个体经营者的利益整合起来,组建公司,实现公司化经营,这是一体化改造的关键环节。

对于如何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其他市县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尝试,有的依托实力雄厚的客运公司实施一次性收购,有的采取过度兼并的方式组建公司。

就在目前我县实施城乡客运市场的情况来看,经多次讨论研究后我们认为目前最适合我县的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的模式是由县政府组织领导,将散、杂、乱,安全隐患大的个体客运经营者兼并到管理严格、设施设备齐全、安全系数大的大型客运企业中进行规范化管理运营。

(一)首先以政府招标的形式确定一家城乡客运总公司,实行公司化管理、规范化服务,该公司为政府指定的城乡客运专营单位,由交通部门实施业务管理,公司组建运营后,要求客运公司策划农村客运收购方案和城乡公交具体实施方案,同时禁止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从事城乡客运业务。

(二)对境内农村客运车辆,由客运公司采取出资购买、评估作价或吸收入股的方式加入客运公司,转变为公车公营,实现全县境内客运经营主体的统一。

不愿入股的也可由车主自行处理,但今后不得再在本地从事客运经营。

(三)可按公平自愿的原则,妥善安置合法营运的客运从业中的人员,对符合从业人员资质条件的客运从业人员,可由客运公司有限安排上岗,并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对不愿意进入客运公司的人员,由政府和客运公司给予合理经济补偿的形式进行安置分流,不符合客运从业人员资质条件的坚决清除出客运市场。

七、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大致步骤

城乡公交一体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为保证我县客运公司组建工作尽快启动,早日投入运营,县委、县政府应组织各相关部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尽快将国家城乡一体化政策贯彻落实。

(一)宣传发动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充分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使企业和经营车户理解支持此项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改革的重要意义,管造良好的改制工作氛围。

(二)车辆评估。

各成员单位要分工负责、协调合作,确定合法评估机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对改制涉及到的车辆、客运场站进行价格评估,保证工作稳定有序。

(三)车辆、站场的并购和人员的安置。

对车辆、站场的并购以及人员的安置,应由县政府牵头召开投资方和被竞购方法以及车户代表协商会议,签署合法有效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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