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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培训材料

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培训材料

云南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云松

(2010年3月11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由省财政厅负责全省行政成本控制的牵头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对本级行政机关和下一级政府的行政成本控制工作进行指导。

各级政府督查部门会同审计、监察、财政、发展改革、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对行政成本控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按照培训计划安排,今天,受陈秋生厅长委托,我主要围绕如何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讲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指导思想及主要内容

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指导思想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节俭理政、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制止奢侈浪费,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方面,为建设效能政府做出积极贡献。

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厉行节约、节俭理政。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精神,针对我省部分行政机关行政成本增长较快、开支不合理,甚至出现铺张浪费的问题,2010年,全省县以上行政机关要重点加强对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公务用车购置、会议、庆典及论坛、出国(境)和出省考察,以及楼堂管所建设的管理,通过强化部门预算约束、细化部门内部控制、推行公务卡结算、规范政府会议和公车购置、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压缩公用经费和一般性开支,将公共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工作目标

推行行政成本控制,目的在于抑制行政成本过快增长。

既要保障合理的行政成本增长,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又要通过强化管理,避免行政部门不必要的资源消耗和额外损失,提高行政部门的资源配置效率和水平,促进政府部门提能增效。

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原则,坚持经费保障与行政成本控制相结合、行政责任与加强监督相结合,确保行政成本控制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010年,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目标是:

从严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零增长,楼堂馆所一律不新建,会议、庆典、论坛和出省考察经费压缩20%。

三、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3月)

1.成立领导机构。

为做好全省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推进工作,经省政府同意,3月10日,省财政厅牵头组织成立了云南省行政成本控制制度推进协调工作小组,由财政厅厅长陈秋生任工作小组组长,财政厅副厅长张云松,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杨启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刁殿伟,省监察厅副厅长赵志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杨焰平,省审计厅副厅长吴绍吉,省外办副主任甘雪春,省政府督查室副厅级督察专员安南,省编办副主任郭华任副组长,财政厅相关处室和省级八个相关部门对口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工作小组成员。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厅行政政法处任建洋处长担任,办公室成员从财政厅办公室、预算处、行政政法处、经建处、监督检查处、绩效管理处和科研所各抽1名工作人员组成并作为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全省行政成本控制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州(市)财政部门要成立行政成本控制制度推进协调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并于3月25日以前上报省行政成本控制制度推进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2.制定完善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工作方案。

按照行政成本控制的主要内容,积极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将工作方案下发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州(市)。

3.启动宣传工作。

根据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实施步骤制定宣传计划,借助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适时适度宣传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营造舆论监督环境。

自3月起,编发《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工作简报》,开展宣传工作。

(二)推进阶段(4-6月)

1.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州(市)制定方案。

指导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州(市)制定完成行政成本控制实施方案。

省级各部门和各州(市)按照行政成本控制的主要内容和目标要求,积极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工作方案于4月上旬上报办公室。

2.摸底调查。

省级各部门和各州(市)完成2009年行政成本控制指标执行情况以及相关统计表格上报等摸底调查工作,为2010年实施行政成本控制量化考核奠定基础。

3.梳理分析。

对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州(市)上报的2009年行政成本控制指标执行情况以及相关统计表格、工作方案进行分析研究,针对存在问题,分别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研究制定调研提纲。

4.调研指导。

分别对省级部门和州(市)前期开展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情况进行调研,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5.研究对策。

针对存在困难和问题,研究完善推进工作的对策和措施,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

6.统计分析。

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州(市)做好上半年行政成本控制执行情况统计分析和总结研究的基础工作,为上报上半年工作总结作准备。

(三)深化阶段(7-11月)

1.制定考核办法。

办公室研究制定推进行政成本控制制度量化考核办法并下发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州(市)。

2.上报半年工作总结。

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州(市)将上半年行政成本控制执行情况及相关数据进行总结和统计并上报办公室。

办公室将行政成本控制制度推进情况报省政府督察室,为省政府召开联席会议作准备。

3.分析汇总。

办公室对上半年行政成本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将存在问题和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督促相关部门研究完善部门支出管理相关政策和办法,加强支出管理。

办公室形成上半年全省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推进意见和建议上报省政府。

将上半年行政成本控制情况在相关媒体公开,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的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4.清查楼堂管所。

配合省发改委完成对楼堂管所的重点清查工作。

5.落实整改。

督促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州(市)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6.重点抽查。

组织专门力量、抽调部门人员组成工作检查组,对部分省级部门和州(市)进行重点抽查调研,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推进不力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

7.上报一至三季度工作情况。

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州(市)将1-9月份行政成本控制执行情况及相关数据进行总结和统计并上报办公室。

⒏做好自查和考核准备工作。

11月,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州(市)对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做好自查和考核准备工作。

(四)考核总结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2月)

1.自查自纠。

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州(市)对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2.组织考核。

对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州(市)行政成本控制制度进行量化考核,研究安排2011年的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和工作安排上报省政府。

3.问效问责。

组织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州(市)对行政成本控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上报办公室。

对未完成目标控制任务的单位,将情况上报省政府按有关规定问责。

4.分析总结。

2011年2月上旬至中旬,对2010年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实施成效进行总结,研究提出2011年的工作建议,上报省政府。

四、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

继续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进一步压缩财政供养开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省财政厅将配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共同落实好此项措施。

一是实行更加严格的机构编制管理。

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党委、政府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规定。

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涉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事项,必须由机构编制机关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

2010年对已完成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各级行政机关,部门“三定”规定要保持稳定,从严从紧管理机构编制。

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要做好各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

加快在全省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2010年底前完成省级行政机关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二是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等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协调制约机制。

机构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严格控制行政机关在机构和人员方面的财政支出,努力降低运行成本。

只有在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的机构设置、核定的人员编制范围内,财政部门才能将其列入预算,核拨经费,并发放工资,人事部门才能办理人员录用、调动、聘用、工资等有关手续。

三是进一步加大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力度。

2010年,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构要会同监察、财政、人事、审计等部门,分步骤、有计划地对本级行政机关机构编制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核查行政机关编制数、实有人数、财政供养数是否对应。

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云南省机构编制管理条例》的执法监察工作,重点查处以下发文件、召开会议、打招呼等方式干预下级部门机构设置、编制核定的行为。

(二)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和管理

2010年各级行政机关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实现2010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零增长。

省财政厅将配合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抓好落实。

一是严格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

全省行政机关购买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必须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相关规定执行。

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必须凭《云南省公务用车配备通知》,办理行政机关的新车注册登记、在用车辆变更或转移登记手续。

各级财政部门必须严格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审批,按规定拨付购车资金;严格核实各行政机关编制内公务用车数量,并据此核定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二是严格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和使用。

2010年,各级公务用车编制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增各行政机关车辆编制。

各级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必须在编制内购买、配备和使用。

各级行政机关要明确专人管理本单位公务用车,建立健全本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实行公务用车使用批准和登记、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等制度。

省级单位(含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车辆调配、报废和变价出售等处置,必须报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财政厅审批;州市、县的车辆调配、报废和变价出售等处置,必须报州、市政府办公厅(室)和财政部门审批。

三是推行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

各级财政、公安交警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部门要建立公务用车信息共享机制。

实现公务用车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车辆信息管理和编制管理数据间的相互衔接,规范各级行政单位公务用车采购行为,科学核定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避免虚报冒领财政资金等现象发生。

四是规范公务用车采购管理。

各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实现全省联动的汽车协议供货,增加对自主品牌汽车、节能环保车型的采购,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统一保险、定点维修制度,节约财政资金。

各级行政机关公务用车购置、维修和保险必须在统一招标采购指定的单位进行,在采购过程中,应优先选择和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和国内自主品牌产品。

(三)严格控制会议庆典论坛的数量、规模、规格和经费

为确保2010年会议、庆典、论坛经费在2009年基础上压缩20%的目标顺利实现,各级、各部门要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格,缩减会议规模,切实降低会议成本。

省财政厅将配合省政府办公厅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控制目标。

一是严格会议庆典论坛审批制度。

除法定的以外,会议庆典论坛实行“一支笔”审批。

坚决从严控制以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

各级行政机关以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年度中不得超过两个。

会前必须编制计划,报同级政府审批,未经批准不得以政府名义召开,也不予安排会议经费。

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超标准使用会议经费,不得挤占其他经费。

除会议统一发放的文件资料外,不得再发放任何纪念品等。

各级行政机关举办庆典论坛活动,按照庆典、论坛的规格、规模及影响,报同级或上级政府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经批准的,要严格控制规模和支出。

二是大力推广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

各级行政机关要转变会议召开方式,积极推行电子政务,推广视频会议,减少会议支出。

凡是仅涉及传达文件精神、部署部门工作的会议一律采用电视电话或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召开。

三是严格执行会议定点饭店制度。

省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会议定点制度,按政府采购的会议定点饭店协议价格结算,不得挪用其他项目预算经费开支会议费。

州、市、县级行政机关要在今年内全面推行会议定点饭店制度,暂时还没有执行会议定点饭店的地区,应首选内部招待所、宾馆作为会议召开场所。

(四)严格控制出国、出境、出省考察

2010年,各级行政机关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2010年出国、出境经费零增长,出省考察经费压缩20%目标的实现。

省财政厅将配合省外办全力抓好目标控制。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出省考察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职责,严格控制出省考察经费。

一是建立因公出国、出境计划联动审批制度。

各级财政部门、外事部门、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要在2010年3月底前建立因公出国、出境计划联动审批制度,实行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审批和团组审批双向控制,无出访计划的团组,财政部门不得审批经费,无经费预算的团组外事部门不得审批。

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的团组、向同级或下级机关摊派转嫁出国(境)经费的团组一律不得审批。

二是强化因公出国、出境部门内部审批管理。

各级行政机关要从严核查出访团组的出访任务、人员结构、行程安排等事项。

因公出访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不得借机公费旅游。

出访计划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的执行出访团组数、人数和经费。

各级行政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支出标准和要求办理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审批、核销手续,每个因公出国、出境团组的所有经费应实行专账核算。

三是严格控制出省考察,规范经费审批报销手续。

各级行政机关应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需要,规范出省考察,实行单位、部门主要领导“一支笔”审批。

凡出省考察必须制定计划。

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按照审批的人数、天数、线路以及经费计划进行核销,不得报销与公务无关的开支。

要坚决制止各种借考察之名、行旅游之实的行为。

(五)严格控制行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

要严格控制行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

省财政厅将配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严格控制新建和改扩建行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行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2010年,一律不得新建行政机关办公楼,一律不再审批或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行政机关新建、改扩建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

各级行政机关要积极推进所属接待设施或场所经营管理的社会化进程,实现彻底脱钩。

各州(市)、县因地震、地质灾害等原因确需新建办公楼的,必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从严控制建设标准。

各部门、单位因增设机构、调整职能或业务发展确实需要增加办公用房的,应充分利用现有房源调配解决。

二是严格控制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维修改造。

2010年,一律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维修改造行政机关办公楼及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达到使用年限、确需维修改造的,必须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规范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和装修管理的通知执行。

严禁高档装修,防止变相扩大建设规模或提高建设标准。

严禁超标准审批和安排相关经费。

三是加大行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联合监察、财政、国土、审计、建设等部门,在2010年8月底以前,对本级行政机关在建在修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进行清查,重点查处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立项报批过程中弄虚作假,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未依法办理建设手续,挪用专项资金或使用贷款、借款、捐赠、集资、垫资及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楼堂馆所等行为。

五、几点具体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州(市)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李江副省长在全省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加强对成本控制制度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统一思想。

做好动员和前期准备工作,充分认识到省政府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重要意义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实际作用,形成全面控制、全员监督的良好氛围。

要细化方案。

结合部门实际,科学制定并细化各部门工作方案,让部门行政成本控制工作有方可循。

要求实求效。

严格执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对不符合控制要求的问题,敢于逐项清理、逐条改进、逐一解决。

要狠抓落实。

分管领导亲自抓,专职人员认真干,明确责任,科学安排,不走过场,扎实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二要确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

要紧紧围绕重点控制内容,尽快研究编制符合各部门行政成本控制工作实际的经费支出控制指标体系。

各个指标要既有利于直观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及控制程度,又方便统计和考核。

控制指标的关键是经费指标。

如:

公务用车和因公出国(境)的控制目标是零增长,即2009年全年用于这方面的支出是多少,2010年就只能是多少,不能突破。

同时,要明确行政成本控制与经费来源和渠道无关,只要是用公款开支,就必须按目标进行控制。

要通过确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形成对行政成本的有效约束和控制,并借助指标体系对行政成本控制工作情况和效果进行阶段性量化评估。

三要加强工作指导。

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在全省县以上行政机关全面推行,各省级部门在做好本单位成本控制工作的同时,还要主动指导本系统州市县级机关开展工作,及时传达省政府对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各项要求,并积极推广系统内在控制行政成本方面的先进经验,实现系统内各级机关齐头并进,全线控制。

特别是各级财政部门,作为本地区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牵头推进部门,务必要加强对本地区各行政机关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全面铺开、顺利推进。

四要及时反映推进情况。

一方面,对内反馈、形成互动。

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州(市)财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向省行政成本控制推进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按时报送相关报表的同时,还要主动思考和总结工作进展情况,以简报形式反映工作成绩,并按规定时限上报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另一方面,对外宣传、营造氛围。

行政成本控制工作将成为今年省内各媒体高度关注的新闻话题之一。

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对行政成本控制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积极组织当地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为效能政府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位领导、同志们,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时间紧、任务重、指标硬,难度大,但对于效能政府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希望大家高度重视,真抓实干,有序推进,务求实效,全面完成省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有力促进各部门效能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对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大家及时向设在省财政厅的行政成本控制制度推进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

我的讲课到此结束。

不妥之处,请给予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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