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小企业创业基地确认管理试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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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小企业创业基地确认管理试行办法
广东省小企业创业基地确认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36号文件),推动我省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加强对小企业创业基地的指导、管理、扶持和服务,鼓励和引导创业者加快创业步伐,发挥创业基地的孵化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小企业创业基地是指能够为一定数量的创业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公共服务设施和创业辅导服务,经省中小企业局认定,并纳入备案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
第三条省中小企业局负责全省小企业创业基地的确认和备案管理,指导小企业创业基地的服务建设,引导和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发展。
第四条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本辖区内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规划、指导和服务。
第二章 申报与确认
第五条 省中小企业局在全省范围内确认一批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并在此基础上择优确认一批省级示范性创业基地,引导和规范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
第六条 申报广东省小企业创业基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依托业已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科技园区、产业转移园区,或利用城市“三旧”改造场所和商用场地建立的固定创业场所,且所依托的园区(场所)已编制有园区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通过区域环评影响评价,已有较为完善的道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有明确的产业定位;
(二)制造业创业园区的建筑总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服务业创业园区的建筑总面积在3千平方米以上;
(三)创业园区内有相应的公共配套空间和设施;
(四)拥有创业辅导的专门服务机构,并有相应的服务场所和人员配置,有较好的创业辅导服务功能,并有整合其他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
(五)入驻基地的小企业不少于20家,且符合产业定位;
(六)基地运营主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七条符合第六条的创业基地,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可申报广东省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
(一)创业服务队伍服务能力强、服务质量好;且有引进省级优秀服务机构(平台)进驻;
(二)能在公共关系、政务代理、创业培训、管理咨询、财务融资、法律支持、技术支撑、信息查询、市场开拓等方面提供多方位服务;
(三)建设有完善的网络信息系统,能按时进行基地企业数据统计及运行情况分析,并定期公布和上报省中小企业局;
(四)入驻基地的小企业或创业人员创业成功率在70%以上;
(五)具有连续流动孵化功能。
第八条按照属地原则自愿申请,由创业基地运营主体向所属辖区县(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后报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经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审核后,报省中小企业局。
第九条 出具初审及审核意见的各级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直申报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第六条的第
(一)、
(二)项进行实质性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第十条省中小企业局负责组织专家对经初审合格的申报资料进行评审,确定创业基地和示范创业基地名单,并由省中小企业局统一颁发“广东省小企业创业基地”或“广东省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牌匾,有效期为三年。
第十一条各地市可结合本地实际,确认一批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
第三章 备案与管理
第十二条 建立小企业创业基地备案制度,被评为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的,直接纳入省中小企业局备案管理。
被评为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的,向地市主管部门报备并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创业基地运营主体应切实加强对创业基地运行情况的监测、管理和服务,做好创业基地内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的跟踪和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创业基地运营主体应于每年7月25日、11月20日和1月25前分别将上半年、本年年度预测和本年度创业基地内企业发展运行情况和相关数据同时上报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中小企业局。
第十四条省中小企业局对广东省小企业创业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对创业基地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
对不按期或如实上报监测数据,或经监测,基地服务情况和运行情况较差的,取消其“广东省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称号。
第十五条连续两年没有新入驻企业进行创业的,取消“广东省小企业创业基地”或“广东省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称号。
第十六条申报省小企业创业基地,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省级创业基地称号,并取消其五年内申请省中小企业局其他基地申报资格。
第十七条省小企业创业基地更改名称、地址、法人等,应在更改后一个月内报省中小企业局备案。
第四章 扶持与服务
第十八条 省小企业创业基地纳入省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扶持范围,支持省创业基地加快发展,并优先支持示范性创业基地建设。
扶持重点为用于提升创业孵化功能的软硬件建设。
第十九条优先支持省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等国家项目。
第二十条省中小企业局根据创业基地发展情况,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推动成立小企业创业研究机构,对小企业创业基地发展情况进行前瞻性研究,指导创业基地建设。
第二十一条各级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编制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方案,加强对小企业创业基地的指导与服务,为创业基地组织推荐创业辅导、人才培训、管理咨询、技术支持、信息管理等优质社会服务机构,提高创业基地的孵化功能。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省中小企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一、广东省小企业创业基地申报资料
二、广东省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
三、广东省小企业创业基地开展创业服务情况统计表
四、广东省小企业创业基地企业发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一:
广东省小企业创业基地确认申请资料
(一)封面;
(二)广东省小企业创业基地申请表;
(三)广东省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情况汇总表;
(四)《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函》;
(五)申请报告书。
内容主要包括:
所依托园区的安康说明,申请单位基本状况、提供创业服务的机构设置情况、人员设置情况,服务特点和优势,创业业绩和效果、经济社会效益、近期发展目标及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等;
(六)入驻基地的企业名单及营业执照,其创业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七)申报单位(创业基地运营主体)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登记证;
(八)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九)负责出具初审及审核意见的各级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直申报单位的主管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
附件一-1:
封面
广东省小企业创业基地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公章):
基地名称:
申请时间:
附件一-2:
广东省小企业创业基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
万元、平方米、人
基地名称
所在市县
基地主导
产业
基地
性质
主管部门
基地运营
主体
名称
成立
时间
从业人员数量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基地创业
服务机构
名称
成立
时间
从业人员数量
其中:
本科以上学历
中等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创业辅导人员
基地建设
占地面积
投入资金
建设
时间
已建厂房面积
在建厂房面积
入驻企业
入驻创
业人员
基地建设资金投入情况
基地入驻企业情况或带动创业人员情况
基地提供服务情况
县(市、区)
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省中小企业局
审查意见
年月日(盖章)
年月日(盖章)
年月日(盖章)
说明:
1、“基地建设资金投入情况”一栏,请注明投资主体和运营方式、资金来源(包括自筹、政府投入、银行贷款);2、“基地提供服务情况”一栏,请注明服务项目内容、次数、效益等情况。
3、“基地入驻企业情况或带动创业人员情况”一栏,请注明入驻企业数量、从业人员、入驻企业销售收入、上缴税金、从事主导产业等。
4、“基地性质”一栏请填制造业创业基地或服务业创业基地。
附件一-3:
广东省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
万元、平方米、个、人
序号
基地名称
性质
基地占地面积
资金投入情况
厂房建设情况
入驻企业情况
入驻创业人员情况
为基地提供服务的机构
制造业创业基地
服务业创业基地
规划投资金额
已投资金额
规划建设面积
已建成面积
规划入驻数
已入驻数
规划入驻人数
已入驻人数
名称
总人数
其中:
本科以上学历人数
中等以上专业技术人数
总额
其中:
政府投资
企业或个人投资
总额
规划时间
总额
建设时间
总数
规划入驻时间
总数
入驻
时间
总人数
总人数
入驻时间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附件一-4:
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函
本单位知悉并保证所提供的广东省小企业创业基地申报资料和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承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后果。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附件二:
广东省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
(截止年月日)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
万元、平方米、个、人
序号
基地名称
性质
资金投入情况
厂房建设情况
入驻企业情况
入驻创业人员情况
制造业创业基地
服务业创业基地
规划投资金额
累计投资金额
新增投资金额
规划建设面积
累计建设面积
新增建设面积
规划入驻数
累计入驻数
新增入驻数
规划入驻人数
累计人数
新增数
总额
其中:
政府投资
总额
其中政府投资
企业或个人投资
总额
规划时间
总额
建设时间
总额
建设时间
总数
规划入驻时间
总数
入驻时间
总数
入驻时间
总人数
总人数
入驻时间
总人数
入驻时间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注:
请在每年的6月15日和1月15日前上报。
附件三:
广东省小企业创业基地开展创业服务情况统计表
(截止年月日)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
个、次
序号
基地名称
提供创业服务的机构
服务企业情况
服务创业人员
情况
名称
机构总人数
其中:
本科以上学历人数
中等以上专业技术人数
累计服务企业数
新增服务企业数
累计服务创业人员
新增服务创业人员
总数
其中:
创业辅导
创业培训
管理咨询
信息服务
技术支持
法律服务
政务代理
总数
其中:
创业辅导
创业培训
管理咨询
信息服务
技术支持
法律服务
政务代理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注:
请在每年的6月15日和1月15日前上报。
附件四:
广东省小企业创业基地企业发展情况表
(截止年月日)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
家、万元、人
序号
基地名称
入驻基地企业数
入驻企业产值
入驻企业缴纳税金
入驻企业解决就业人数
累计数
新增数
累计数
新增数
累计数
新增数
累计数
新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