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招标文件东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8754230 上传时间:2023-02-01 格式:DOCX 页数:31 大小:35.6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二次招标文件东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第二次招标文件东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第二次招标文件东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第二次招标文件东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第二次招标文件东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第二次招标文件东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ocx

《第二次招标文件东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二次招标文件东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ocx(3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二次招标文件东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ocx

第二次招标文件东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招标项目编号:

2016-号

 

东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次)

 

招标文件

 

招标人:

梅州市梅江区园区服务中心(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盖章)

 

二0一六年十月

 

招标项目编号:

东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次)

备案文件

 

建设单位:

梅州市梅江区园区服务中心

招标人:

梅州市梅江区园区服务中心(盖章)

联系人:

李先生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联系电话:

 

(本页仅用于招标人办理备案存档)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东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次)

招标公告文

招标项目编号:

201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次)已由梅州市梅江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梅区发科字[2016]115号文核准,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江区园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梅江区本级财政拨款。

为尽快实施该项目建设,经研究决定拟对该项目进行总体规划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规划范围:

东升工业园区平方公里范围。

项目背景:

因东升工业园当前控规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园区规划建设要求,根据梅江区东升工业园建设领导小组批示精神,开展东升工业园区平方公里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招标范围:

对东升工业园区平方公里范围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编制费用:

约64万元;

项目地点:

东升工业园区;

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包干。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丙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规划师资格。

信誉要求:

自2016年3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业绩要求:

企业近五年(2011年1月1日以后)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报名方式:

来人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原件(可从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5)企业近五年(2010年1月1日以后)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6)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款

(1)~(6)项要求的资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报名资料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及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亲自持报名资料至现场签到,同时提交的复印件资料需提供原件核对。

报名时间:

2016年月日上午9:

00时至11:

30时,下午14:

30时至16:

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的获取√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请于2016年月日至2016年月日上午9:

00~11:

30时,下午14:

30~17:

30时到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4栋36号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月日:

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将被拒绝,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备查并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梅州市梅江区园区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东升工业园内

联系人:

李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

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4栋36号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日期:

2016年11月9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因东升工业园当前控规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园区规划建设要求,根据梅江区东升工业园建设领导小组批示精神,开展东升工业园区平方公里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1.规划招标的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东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次)

项目规划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规划范围:

根据梅江区东升工业园建设领导小组批示精神,本次规划用地总面积约平方公里。

项目背景:

因东升工业园当前控规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园区规划建设要求。

招标范围:

本次规划工作对东升工业园区平方公里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预算造价:

约64万元;

工程地点:

梅江区东升工业园;

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包干。

2.投标人要求

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丙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规划师资格。

信誉要求:

自2016年3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业绩要求:

企业近五年(2011年1月1日以后)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如果投标单位属下述情况,不得参与投标,如已参加投标将取消资格:

(1)已破产或停业清理,或者已成为宣告破产诉讼的主体;

(2)已被判决犯有专业行为方面的罪行,或被招标人证明犯有严重专业渎职罪;

(3)没有按照国家法律条款履行有关缴纳社会保险款项和履行有关纳税人义务;

(4)提供严重虚假资料和信息;

(5)提交的类似项目方案为明显抄袭的。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均具法律约束力。

3.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4.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下午15:

00~15:

30,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备查并准时参加。

5.投标费用及方案补偿规定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组织单位对上述发生的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本项目在投标阶段不设方案补偿费,中标单位独立承担项目的规划编制任务。

招标阶段约定工作量仅为暂定工作量,具体将按照实际工作量另行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6.招标质疑及答疑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集中招标答疑及召开答疑会。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条款存在疑问的,应于2016年月日17:

00时前,以加盖其公章的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的形式发到招标代理。

招标人和招标组织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作出答复。

答疑内容将以书面方式邮寄或以电子形式发送给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内容。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

月日16:

00时(北京时间)前汇达并进入招标人指定银行账号(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汇达时间以到达指定帐户的银行对帐单时间为准)且必须是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中汇出,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迟到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汇入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梅县支行营业部

汇入账户: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汇入账号:

2007020119024857910 

投标人也可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保证金;

保函出具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采用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提交投标担保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原件一并递交,保函中须标明本招标文的项目名称,所提供的担保金额需等于本次招标所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保证数额,保函有效期须等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60天。

如提供的保函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投标担保,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对未被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

对被定为中标候选人(含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

(2)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其保证金退还说明指定的账户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予以退还。

8.知识产权

招标人应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

投标人拥有规划成果的著作权。

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规划方案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规划项目。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规划合同后,招标人在该项目中拥有中标成果的使用权。

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规划成果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应保护招标人的知识产权,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将招标人提供的资料、规划方案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规划项目,否则投标人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后果和费用。

二、招标文件的组成

9.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的组成,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四章任务书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除本投标须知第款所述的招标文件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符合法定时间发出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0.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规定的方式和规定的时间之前发送给招标人。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必要的澄清,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规定的方式将澄清的文件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1.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在投标截止期15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所有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按规定的相同方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招标人在投标须知标明澄清、补充或修改招标文件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并及时向招标人领取相应的文本文件。

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文本文件的,视同已收到。

若招标人在投标须知标明澄清、补充或修改招标文件是以书面形式发布的,则投标人在收到后应立即签字或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但若招标文件是以无记名方式发出的,则无须回签确认收到。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按规定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受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澄清或修改不足3天的,招标人(或招标组织单位)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包含商务文件和价格文件。

商务标

商务文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5)拟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及主要编制人员情况表;

(6)投标人在2011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城乡规划项目获奖情况一览表;

(7)投标人在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产业规划、概念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业绩一览表;

(8)投标人在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工业园规划项目业绩一览表;

(9)廉洁承诺书;

(10)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

(11)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

技术标

技术标应包括以下内容:

“技术标”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充分发挥投标人自身优势和对项目的理解,提出的完成本项目的“技术文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对项目的理解与解读;

(2)技术路线与规划方法;

(3)规划思路、与设想;

(4)成果内容与工作进度计划;

(5)质量和技术保障、后期服务措施;

14.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满足评标需要的全部资料。

投标文件应包含本须知第13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第五章所规定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商务标,商务标的正本每一页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技术标,技术标的正本每一页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技术标的副本及技术标电子文件光盘中不得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记。

投标人不得通过故意压低资金、降低技术要求、减少规划面积等手段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反规定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

“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投标人挂靠其他单位,或者从其他单位通过转让、租借的方式获取资质证书。

15.投标报价和签订合同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金额,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全部项目服务的总价,包括规划全过程的一切费用,自主报价。

合同金额为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的各项金额的总和,包括完成本投标确定的规划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

本招标项目的总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4万元(依据执行中的2003年广东省城市规划协会规划设计分会文件《广东省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建议》及梅州山区实际制定),投标人应就本规划项目的规划编制费进行一次性报价。

投标人的总投标报价应≤64万元,方为有效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招标阶段约定工作量仅为暂定工作量,具体将按照实际工作量另行签订规划编制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规划编制费用。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合同金额中。

16.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

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17.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签署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正本一本,副本四本,副本与正本内容必须一致,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副本内设计图纸须为彩图,商务标电子文件光盘(一张);

技术标正本一本,副本四本,副本与正本内容必须一致,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副本内设计图纸须为彩图,技术标电子文件光盘(一张)。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均采用A4规格(图纸可折叠成A4规格),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商务标、技术标分别单独包装,用封条封口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以签收。

其中:

商务标(五本)及商务标电子文件光盘(一张),密封在一个包封;技术标的正本(一本)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副本(四本)及技术标电子文件光盘(一张)密封在另一个内层包封,两个内层包封再合包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

包封必须使用无字纸,投标人不得在内层包封、技术标副本及技术标电子文件光盘中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记。

在外层封套上应写明

(1)招标人:

梅州市梅江区园区服务中心

(2)东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次)招标投标文件

(3)投标人名称:

(4)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失密,招标人和招标组织单位概不负责。

19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通过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4)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20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21.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投标人可以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

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文件撤回的要求可以传真通知招标人,但应随即补发一份正式的书面函件予以确认。

更改、撤回的确认书必须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时间以前送达招标人签收。

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时间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需做澄清时,必须按本须知第24条的规定办理。

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则按本须知第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五、评标

22.评标委员会

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全部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

23.评标过程的保密

发布招标文件起,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书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属于保密范围,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在投标书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对其文件的评定。

24.标书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书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书,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采用书面的形式,但投标人不应寻求、提出或被允许更改投标价格或投标书实质内容。

凡属要求确认评标时发现的算术性错误的改正则不在此限。

25.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前,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再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按规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齐全。

(3)投标文件内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证明材料的法人一致;

(4)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5)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如有);

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报价最高限价的,不予通过。

如果投标书实质上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和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而使之成为符合要求的投标书。

26.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以合价为准,修正总价。

在投标书按上述方法调整其报价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27.投标书的评价与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进行评价与比较。

评标时,将以综合评审的方式从下述几个方面来评价与比较投标书。

(1)投标人的商务标,商务标采用明标评标方式。

(2)投标人的技术标,技术标采用暗标评标方式。

六、合同的授予

28.合同的授予标准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书在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第27条规定评为最高分的投标人,投标人具有有效实施本合同的能力。

招标人根据本须知第29条规定享有的权力不受本条限制。

29.招标人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在授标前的任何时候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

30.中标通知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按规定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中标公示。

中标公示时,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结束且无投诉,并按有关规定向梅州市梅县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交易费后7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招标人有权取消原中标决定。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本合同工程授予按评标办法确定的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1.合同的签署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书。

招标阶段约定工作量仅为暂定工作量,具体将按照实际工作量另行签订规划编制合同。

 

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为了规范规划招标评标工作,保证评标的各项活动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依照国家、广东省、梅州市有关法规、招投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评标办法。

32.评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