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市设计技术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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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城市设计技术指南

 

湖南省城市设计技术指南

(试行)

 

一、总则

、制定指南的目的

、指南适用范围

、编制原则

、主要内容

二、总体城市设计

、主要任务

、资料收集与分析

、编制内容

、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

、成果要求

三、重点地区城市设计

、主要任务

、资料收集

、重点地区的类型

、重点地区的共性要求

、重点地区的特性要求

、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

、成果要求

四、其他类型城市设计

五、附则

一、总则

、制定指南的目的

为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塑造城市风貌特色,推进城市设计工作,规范城市设计编制内容,依据《城市设计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第号令)、《湖南省实施<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细则》,结合湖南省实际,制定本指南。

、指南适用范围

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含县城,下同)开展城市设计编制工作可参用本指南,县以下建制镇确需开展城市设计工作的,可参用。

、编制原则

重视人的需求。

从人的需求出发,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空间实用、安全、舒适的要求,创造舒适宜人的城市空间。

突出城市特色。

尊重城市自然人文特征,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总结提炼,打造富有特色的城市风貌。

鼓励新技术、新方法。

鼓励运用三维仿真技术、等新技术手段,在城市设计编制中应运用新的方法和技术。

强调可实施性。

应充分考虑当地发展条件,让城市设计成果与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充分衔接,保证城市设计的可实施性。

、主要内容

本指南主要对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提出技术意见。

二、总体城市设计

、主要任务

总体城市设计应当确定城市风貌特色,保护自然山水格局,优化城市空间形态,明确公共空间体系。

确定重要视线景观廊道及管控要求,划定城市重点区域。

、资料收集与分析

需搜集的资料

主要搜集城市所处的自然环境特征和历史人文资源,以及现状建设方面的资料,并加以研究分析。

、规划区地形图,图纸比例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

、自然条件:

包括气象、水文、地貌、地质、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等;

、资源条件;

、对现状山水自然条件的资料收集和分析梳理;

、对现状城市风貌的梳理及相关资料收集;

、主要产业状况;

、城市历史沿革、性质、人口和用地规模、经济发展水平;

、基础设施状况;

、主要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的分布和开发利用条件;

、环境污染状况;

、土地开发利用情况;

、与城市设计相关的其它资料。

城市特征分析

()历史人文资源

分析城市沿革及城市演变历程,收集整理具有鲜明个性的历史人文特征,包括城市文脉、城市精神和历史文化遗产等。

对历史城区、历史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进行重点分析。

()自然生态特征

分析城市整体山水格局和自然环境要素,包括地形、山体、河流、湖泊、湿地等。

对自然山水特征进行空间方面的概况和总结。

()城市建设现状

对城市的建成区进行重点分析,包括地标、大型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重要城市道路、公园绿地等,总结提炼现状建设特征。

()市民活动

收集市民活动相关资料,对市民活动的内容、组织方式、表现形式等方面进行分析总结。

()上位规划

收集整理上位规划对城市设计方面提出的相关控制要求。

()公众诉求

通过各种渠道征求公众意见,了解公众对城市发展、城市形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编制内容

总体目标

对现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上位规划的相关要求和城市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城市形象定位。

功能定位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明确城市各分区功能定位并开展城市设计工作。

如城市设计对功能定位有优化或改善建议,应提出充分理由并反馈至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风貌

通过对城市特色资源的分析,发掘和提炼城市文化特色和空间特征,合理确定城市风貌定位。

整体空间形态

以城市山水骨架为基础,确定整体空间形态。

对现有的城市山水脉络应提出保护和控制的具体要求。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城市增长边界和生态保护范围。

公共开放空间

确定重要公共开放空间、公共廊道的控制范围和具体管控要求。

将山体、水系、公园绿地、广场、湿地、景观型道路等纳入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高度控制

根据城市发展要求合理确定高度分区。

对于城市重点发展区域应根据城市空间要求因地制宜,并明确高层建筑的控制要求。

对于重要的生态管控区域和重要的公共开敞空间应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并结合城市设计开展相关视线分析,提出高度控制的具体要求。

视线廊道

确定观景点和观景界面。

划定观景点与观景界面之间的廊道控制范围,对控制范围内的建(构)筑物提出高度、风貌、色彩等控制引导要求,体现水平和竖向两个方面的视线廊道管控要求。

重点地区的确定

划定对于延续地方文脉、彰显城市特色、提升风貌品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形成城市设计重点地区清单。

明确重点地区范围、框架性管控原则和引导要求。

城市重点地区是下阶段城市设计工作的重点管控对象,其管控内容是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编制的依据。

实施措施与建议

提出总体城市设计的具体实施措施和建议。

、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

总体城市设计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紧密衔接,不得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相关管控内容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管控内容包括:

城市风貌、山水格局、整体空间形态、公共开敞空间、高度控制、视线廊道、重点地区管控要求。

、成果要求

由说明书、图纸、附件三部分组成。

说明书

对城市设计的结论性描述。

应对总体目标、功能定位、城市风貌、整体空间形态、公共开放空间、高度控制、城市重点地区等设计内容作出结论性要求,明确管控要求,指导下阶段城市设计工作。

图纸

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减:

(图纸比例同城市总体规划)

现状部分

、区位图

、历史人文特征分析图

、自然山水特征分析图

、城市建设特征分析图

、现状城市空间形态分析

、其它现状分析图

规划部分

、城市风貌规划图

、自然山水格局规划图

、城市整体空间规划图

、公共空间体系规划图

、视线景观廊道控制图

、重点地区划分管控图

、城市设计总平面示意图

、整体鸟瞰图或局部鸟瞰图

、表达设计意图的其他图纸

附件

附件包括基础资料汇编、专题研究报告等。

三、重点地区城市设计

、主要任务

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应当塑造城市风貌特色,注重与山水自然的共生关系,协调市政工程,组织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注重建筑空间尺度,提出建筑高度、体量、风格、色彩等控制要求。

、资料收集

上位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对本规划地区的强制性要求,相邻及周边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

土地利用和人口现状:

土地利用现状、公共设施规模与分布、人口及其分布等;

自然景观:

具有代表性的自然景观、富有特色的开敞空间等;

对现状山水自然条件的资料收集和分析梳理;

对现状城市风貌的梳理及相关资料收集;

建筑物现状:

包括房屋用途、建筑层数、质量、风貌等;

城市文化:

所在城市及地区历史文化传统、建筑特色、人文景观节点等资料;

行为活动:

主要社会群体的行为内容、特征以及活动的路径、空间等;

典型案例:

收集分析与规划地区发展条件、发展历程相似的相关案例,总结可供借鉴的经验和教训;

其它相关资料。

、重点地区的类型

城市核心区和中心地区

体现城市历史风貌的地区

新城新区

重要街道,包括商业街

滨水地区,包括沿河、沿湖地带

山前地区

混合型地区

其他能够集中体现和塑造城市文化、风貌特色,具有特殊价值的地区

、重点地区的共性要求

功能定位与城市风貌

根据上位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要求,结合规划区自身特点合理确定功能定位。

明确规划区的风貌特点,划定风貌分区。

针对不同分区提出风貌控制要求。

天际线与建筑高度

依据城市整体的风貌定位,着眼城市空间总体布局,协调建筑形态,形成层次丰富,富于变化的城市天际线。

提出天际线引导要求,对重要节点的城市天际线进行重点控制。

划定建筑高度分区。

景观廊道与节点

划定景观廊道的控制范围,对控制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绿化等提出控制或引导要求。

明确景观风貌节点的位置和类型,对其周边建(构)筑物的高度、风貌以及环境景观等提出控制或引导要求。

交通组织

)疏解城市交通,落实“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推广街区制。

)完善公共交通,强化公共交通站点之间的无缝衔接。

)完善慢行系统,结合城市广场、绿地、过街设施、自行车道等形成完整的城市慢行系统,维持公共性和开放性,为公众提供休闲娱乐的活动空间。

提出慢行系统的具体控制要求。

公共开敞空间与重要界面

确定重要公共开敞空间的位置、范围。

确定重要的城市展示界面范围,提出展示界面内的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建筑体量的控制要求。

建筑控制

)建筑高度

鼓励公共建筑向高层、超高层建筑发展,建筑布局向簇群化发展,以形成层次丰富、疏密有致、高低错落的城市空间形态。

核心区内高层建筑裙房高度不宜大于相临较宽道路红线宽度。

)建筑风格

建筑设计鼓励简约、现代风格,并在群体统一和谐的基调中表现建筑的个性,增强可识别性。

)建筑体量

严格控制建筑体量,避免出现体量过大的单体建筑。

新建建筑体量应与周边现状建筑协调。

)建筑色彩

鼓励采用明快、淡雅的建筑主体色彩。

避免出现突兀的建筑色彩。

新建建筑的色彩应尽量与周边保持协调。

)第五立面

重视第五立面的处理,在满足公共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加强高层建筑裙房屋顶绿化。

街道尺度

根据街道的功能性质,提出合理的空间尺度要求,增加城市街道空间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应保持现有传统街道的路网格局,新建传统街道高宽比值应考虑人的尺度,体现亲和力和归属感。

合理确定街道高宽比。

地下空间利用

研究地下空间利用条件,提出地下空间重点开发区域及其开发规模、功能布局要求;合理组织地下空间的交通流线,对地下空间的环境、步行系统、出入口、竖向标高衔接等提出控制和引导要求。

鼓励地下空间连通。

与重大市政基础设施的衔接

强化对市域市政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的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统筹与交通设施、公用设施以及人防工程、轨道工程、综合管廊管线工程等重大设施布局。

、重点地区的特性要求

城市核心区和中心地区

、高强度开发区

结合城市发展要求、轨道交通站点、商业密集区等因素,合理确定城市高强度开发区,对开发强度、建筑限高、标志性建筑提出具体管控要求。

、重要界面

确定重要的城市展示界面范围,提出展示界面内的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建筑体量的控制要求。

、夜景照明

针对商业密集区提出夜景照明的控制要求,包括亮度、照度、主导色彩等。

夜景照明宜结合户外广告统一考虑。

、城市历史风貌地区

、历史风貌特色

保护和发扬历史文化地区现有的城市功能和风貌特色,维护风貌区中的文物古迹,维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具有历史意义的街道和建筑。

建立和谐的、具有认同感、个性特征和体现历史文脉的城市空间环境。

、落实相关规划强制性要求

落实上位及相关规划强制性要求,保护文物古迹、历史(优秀)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城市历史格局和空间肌理,延续历史文脉。

、历史文化的保护和延续

深入挖掘特有的街巷肌理、空间格局、历史遗存,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征的评价,注重梳理和强化城市历史文脉特征和文化底蕴,明确历史文化保护和延续的具体措施。

、与历史建筑协调

结合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与重要景观视线分析,提出新建建筑体量、风格、色彩要素的控制和引导要求。

新建建筑应与历史建筑相协调,避免影响历史建筑的使用或者破坏其空间环境。

、新城新区

、产业研究

结合上位规划,打造符合新区特色的城市产业功能布局结构,为城市的产业发展提供有效的基础支撑。

、新建建筑风格

从人的感受出发,充分考虑人的空间体验,严格控制建筑体量、风格、色彩。

鼓励采用轻盈、现代感强的建筑形态。

、重要街道

、无障碍设施

重要街道应重点考虑无障碍设施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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