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E谐波滤波器规范书93.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8705226 上传时间:2023-02-01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35.0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附录E谐波滤波器规范书93.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附录E谐波滤波器规范书93.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附录E谐波滤波器规范书93.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附录E谐波滤波器规范书93.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附录E谐波滤波器规范书93.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附录E谐波滤波器规范书93.docx

《附录E谐波滤波器规范书93.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附录E谐波滤波器规范书93.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附录E谐波滤波器规范书93.docx

附录E谐波滤波器规范书93

附件1技术规范

1总则

1.1通用规定

1.1.1本规范书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空冷系统之谐波滤波器(有源)。

它包括采购的谐波滤波器及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试验和检修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卖方须提供中文标书,并以中文标书为准。

1.1.2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有关工业标准,并且功能完整、性能优良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同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1.1.3删

1.1.4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按本规范4、5要求,卖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供买方确认。

1.1.5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卖方应保证买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1.6卖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

提供必要的资料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

卖方应是该产品的OEM厂商或一级代理机构,熟悉电厂运行要求并拥有完整的专业(电力电子、电气控制及其自动化)售后服务队伍。

进口部件需提供原产地证明书。

1.1.7投标人必须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1.8卖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中国国家标准。

卖方应提供所使用的标准。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1.9在签定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或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

1.1.10本技术规范书经供、需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过程中的技术澄清承诺内容和技术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11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

卖方在中标后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标识必须有KKS编码。

具体标识要求由设计院提出,在设计联络会上讨论确定。

1.1.12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1.2删

1.3工作范围

1.3.1本招标书的使用范围仅限于本工程所订购的谐波滤波器,它包括谐波滤波器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无条件地与空冷岛开关柜厂家密切配合,由于开关柜设备已先期招标采购,因此卖方应负责与开关柜的接口设计、满足有关技术要求并且不应设置其它先决条件。

1.3.2技术协议签订后,卖方应在7天之内向设计方提供设计所需相关资料。

1.3.3合同签订后,卖方应在四周内,向买方提出一个详尽的生产计划,包括设备设计、材料采购、设备制造、厂内测试以及运输等项的详细情况,以确定每部分工作及其进度(见生产计划进度表)。

生产进度计划表:

合同号:

_____;项目名称:

_____;设备名称:

_____;型号规格:

_____;

工作日期___至___;制造厂名称及地址:

___________;招标书号:

_________;

工作号:

_____;离岸日期:

_____;预计到岸日期:

_____。

时间月/日

项目

工程设计制图

图纸寄出

图纸认可时间

图纸收回

设计联络会

第一次

第二次

材料采购

材料进厂

制造

工厂检验

试验

准备装运

离岸发运

1.3.4如有延误,卖方应及时将延误交货的原因、后果及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买方加以说明。

1.4必须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1.4.1卖方应提供附录A中列举的技术数据,卖方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运行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1.4.2对于任何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如与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有偏差,卖方都应详细列入差异表中(见附件10)。

1.4.3投标产品特性参数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

1.4.4当买方在设计继电保护、控制操作及与其他设备配合,而需要相关文件和技术数据时,卖方应按要求提供这些文件和数据。

1.5备品备件

1.5.1卖方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5.2买方根据需要提出附件2中备品备件,卖方应按项目分项报价,备品备件价格应含在投标总价中。

1.5.3卖方应推荐可能使用的备品备件,并分别列出其单价和总价供买方选购。

1.5.4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应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规格材质和制造工艺。

1.5.5所有备品备件应装在箱内,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本体。

1.6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1.6.1卖方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6.2买方根据需要提出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放入附件2中,卖方应分项列出其单价和总价,价款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6.3卖方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并分别列出其单价和总价,供买方选购。

1.6.4所有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必须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详细使用说明资料。

1.6.5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装于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1.7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

1.7.1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将由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说明书的规定在卖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1.7.2合同设备的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根据本招标书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进行。

1.7.3完成合同设备安装后,买方和卖方应检查和确认安装工作,并签署安装工作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7.4验收时间为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和试运行完成后三个月内。

在此期间,如果所有的合同设备都已达到各项技术指标,并稳定运行168小时,买卖双方应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7.5对于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及质保期内技术指标一项或多项不能满足合同要求,买卖双方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如属卖方的原因,涉及索赔部分按商务条款执行。

2工程概况

2.1地理位置

参见主合同

2.2水文气象条件

参见主合同

2.3使用条件

2.3.1正常使用条件(略)

参见主合同

系统额定频率:

50Hz

中性点接地方式:

高压厂用电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经低电阻接地

空冷低压厂用电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不接地

3规范和标准

卖方提供的设备应遵守现行国标及有关行业标准,如下列规范和标准,但不限于此:

IEEE519-1992

IEEERecommendedPracticesandRequirementsforHarmonicControlinElectricalPowerSystems

GB/T14549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IEC529

防护等级

IEC68-2-6

抗振动标准

IEC68-2-27

抗冲击标准

IEC1800-3

调速电力传动系统-第3部分:

电磁兼容(EMC)产品标准

IEC61000-2-2

电磁兼容(EMC)-第2部分:

环境第2节:

在公用低压电力系统中低频传输干扰和信号传输的兼容水平

IEC61000-2-4

电磁兼容(EMC)-第2部分:

环境第4节:

在工厂中低频传输干扰的兼容水平

IEC61000-3-4

电磁兼容(EMC)-第3部分:

限值第4节:

在低压供电系统中谐波电流注入的限值(额定电流大于16A)

IEC61000-3-5

电磁兼容(EMC)-第3部分:

限值第5节:

在低压供电系统中电压波动和瞬变的限值(额定电流大于16A)

IEC61000-3-6

电磁兼容(EMC)-第3部分:

限值第6节:

在中压和高压电力系统中畸变负荷注入值的评价

IEC61000-3-7

电磁兼容(EMC)-第3部分:

限值第7节:

在中压和高压电力系统中波动负荷注入值的评价

IEC61000-3-8

电磁兼容(EMC)-第3部分:

限值第8节:

低压电气设施的信号传输-发射电平、频带和电磁干扰水平

IEC61000-6-2

电磁兼容(EMC)-第6部分:

通用标准第2节:

工业环境的抗扰度

IEC61000-6-4

电磁兼容(EMC)-第6部分:

通用标准第4节:

工业环境用辐射标准

GB12326

电能质量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

GB/T3859.1

半导体变流器基本要求的规定

GB/T3859.2

半导体变流器应用导则

4运行和设计条件

4.1概述

4.1.1电厂现场的一般气象条件和数据见第2款所述。

4.1.2本条的目的在于强调设备应遵照的环境条件要求,因为它会影响卖方设备的寿命、结构和运行可靠性。

4.1.3第2款适用按合同提供的所有设备和结构,特别是对于控制和仪表及电气设备的设计和选择尤其重要。

4.1.4卖方应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设备、精加工件、装置和系统在运输、卸货、搬运、储存、安装和运行中能经得起环境的条件,并且没有损坏和失灵,能长期满容量连续运行。

4.1.5谐波滤波器及其元件的绝缘水平应考虑海拔高度的影响。

4.2工程条件

4.2.1厂用电系统概况

4.2.1.1系统电压400V

4.2.1.2系统频率50Hz

4.2.1.3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

见2.3.1正常使用条件中有关内容。

4.2.1.4安装地点室内

4.3运行条件及要求

本工程安装两台660MW空冷发电机组。

在空冷岛低压厂用电系统中,共设置了10台低压干式变压器和16段低压PC工作母线。

16段低压PC工作母线中,每段低压PC母线接7台容量为160KW的空冷风机电动机,每台空冷风机电动机配置一台低压变频器。

变频器厂家承诺单台的变频器产生的谐波可以满足国家相关标准,但大量变频器同时运行的情况下谐波的产生及重叠等就比较复杂。

经仿真计算,产生的谐波必须进行治理,以满足国内及国际的相关标准,提高电源质量,保证机组的安全可靠运行。

为每段低压PC设置1套谐波滤波器,谐波滤波器与低压PC开关柜并排放置,采用闭环控制方式,通过并联方式接入低压PC母线。

5谐波滤波器的主要技术要求

5.1参数要求(投标方必须逐项填写)

性能指标

内容

参数要求

卖方参数

工作电压

(208V~480V)±10%

工作频率

50Hz±5%

滤波效率

大于95%<5%(THDI额定容量下),满足国标要求

失电逻辑保持时间

120秒(完全失电情况下)

开关频率

≮20KHZ

滤除谐波次数

2~60

完全响应时间

动态响应时间

补偿无功性质

容性、感性可编程

功率损耗

过载保护

自动限流在100%额定输出

运行时间

抗涌流能力

IEEEC62.41-1991

防护等级

IP20

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

0~40C

储存温度

-40~65℃

相对湿度

最大95%,无凝露

海拔高度

1074m

数字接口模块

显示界面

2行,20字符/行

操作按钮

运行,停止,设置,确认键,上下键

指示灯

运行(绿)

显示语言

中文

输出继电器

上电,运行,故障,最大输出

标准和认证

标准

GB/T14549-93IEEE519-1992

认证

UL和CSA

5.2.性能要求

5.2.1滤波范围:

可滤除2~60次的各次谐波,含非特征整数谐波、间谐波、次谐波。

5.2.2滤波效率:

总谐波滤除率——TDD≮95%<5%(THDI额定容量情况下),满足国标要求。

5.2.3响应时间:

动态响应时间小于40μs,完全响应时间小于10ms;

5.2.4控制回路:

采用模拟(频域带通)方法进行谐波分离,计算与逻辑处理采用全数字化技术单片机处理技术(DSP)的指令控制方式。

5.2.5主回路:

速度不低于20KHz的IGBT,迅速消除谐波。

5.2.6系统不平衡:

可单相动态注入电流,不受系统不平衡的影响。

5.2.7滤波器采用并联接入系统,而且应能方便地通过并联实现扩容。

5.2.8多套谐波滤波器并联时,加在主回路(原电源系统工作回路)中的电流互感器应能共用一套。

5.2.9要求谐波滤波器支持以闭环工作的方式接入电源系统。

5.2.10要求每台谐波滤波器有单独的CPU控制器,在并联工作时,当其中某台(或某几台)的控制器或内部其他元件发生故障不能工作时,其他谐波滤波器应能继续正常工作而不需要人工干预。

5.2.11当系统中的谐波电流大于谐波滤波器的治理能力时,谐波滤波器应仍能正常工作,不能出现过载烧毁等故障。

5.2.12滤波器具有“上电”,“运行”,“故障”,“最大输出”等干接点输出,便于远端集中监控。

5.2.13谐波滤波器能全天候安全稳定地独立运行,不影响系统中其它设备的正常工作,不危害电网安全。

滤波器内部应有保护措施(接入原有电源系统时不需要另外配置断路器进行保护),如果滤波器内部发生短路等故障,能够自动进行保护(将谐波滤波器通过内部分支断路器与厂用电完全脱离),而不至于给外部的电源系统造成影响。

5.2.14谐波滤波器输入端应有可靠的雷击浪涌保护装置,该装置与谐波滤波器成套供货。

在下列模拟雷电波发生时,保护装置应起保护作用,设备不应损坏:

电压脉冲1.2/50s,2.5kV;电流脉冲8/20s,1.25kA。

微机控制器也应采取相应的防浪涌措施。

5.3其他要求

5.3.1卖方应说明设备接入系统的方式(包括采样的互感器及电流输入点的接入方式、位置要求等)。

卖方在安装工程中必须使用铜芯阻燃聚乙烯绝缘软电力电缆,型号规格为ZR-VV。

5.3.2投标文件列清本次投标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安装材料、日常维护工具的清单。

本项目采购的滤波器应配套提供采样用互感器、信号线及谐波滤波器的输出电缆等所有配件、安装材料和日常维护工具等。

5.3.3卖方应对谐波滤波器运行的内部设置进行详细说明,以便确定哪种产品的工作方式更适合本工程中的电源系统的维护和使用。

5.3.4为与开关柜母线可靠连接,每套谐波滤波器的机柜尺寸应为(宽)×(深)×(高),如尺寸有差异,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说明,具体尺寸在设联会上确定。

柜体颜色必须与并列布置的开关柜柜体颜色一致。

5.3.5要求谐波滤波器配套使用进口电流互感器(精度0.5S级),安装时可不用长时间断电,能很方便的直接卡入原有电源系统。

5.3.6谐波滤波器应通过与空冷岛开关柜相同的开关柜作为总进线柜(内部配置总的分支断路器),接入380V低压母线,总进线柜及配套元器件由卖方配套提供。

卖方应提供电气一、二次接线原理图、保护配置(含定值)图、柜内一、二次元器件布置图、一、二次元器件配置(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表。

5.3.7投标文件需提供基于电气接线即变频器参数的谐波分析计算书,并将治理后的谐波量列表说明。

基本负载及变频器所产生的各次谐波如下:

风机电机:

160kW,每段低压母线共接7台风机,每台风机配一台200kW的低压变频变频设备。

单台变频装置产生的各次谐波电流百分比如下:

谐波

次数

H5

H7

H11

H13

H17

H19

H23

H25

H29

H31

单台谐波(%)

5.3.8要求谐波滤波器进出线采用柜体上部进出线。

5.3.9要求谐波滤波器能前后开门,确保正常使用、维护和检修。

5.4铭牌

每套谐波滤波器应备有一个铭牌,安装在谐波滤波器表面显而易见的位置,并由防气候和防腐材料制作,字样、符号应清晰耐久,铭牌应符合IEC56的规范。

5.5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谐波滤波器应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应满足附件2的要求。

5.6设备标识

铭牌要提供有关设备的全部必要资料,但至少必须包括(不限于)下列:

制造厂的名称、设备型号、设备名称、主要技术参数、出厂检验编码、出厂日期、工程识别号和重量等。

设备标识采用KKS编码,KKS编码由主体设计院提供。

5.7包装、运输和存储要求

5.7.1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确保不受污损。

5.7.2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

5.7.3在包装箱外应标明买方的订货号、发货号。

5.7.4各种包装应能确保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

5.7.5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191)。

5.7.6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

5.7.7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a.装箱单

b.产品说明书

c.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d.安装指示图

5.8清洁和涂漆

5.8.1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屑、填充物等,并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渣屑、锈皮、油脂等。

在运输时设备的内外是清洁的。

5.8.2所有设备金属部件应进行表面处理和涂层,应有在运输、储存及技术规范书规定的环境下运行的防腐蚀保护措施。

涂层及油漆应有良好的附着力,均匀光洁,不眩光,无流挂、缩边、缩孔等缺陷。

5.8.3电气设备及材料的金属部件表面处理及涂层除特殊规定外,一般应遵守下面的工艺程序:

a.表面处理

b.底漆(设备内部至少一道,设备外部至少两道)

c.罩面漆(内表面至少一道,外表面至少两道)

5.8.4投标书中提供其设备表面处理及涂层的详细说明,供买方评价。

在授予合同后,卖方还应提供详细的涂层材料及工艺程序供买方确认。

买方有权对卖方的表面处理及涂层提出修改意见,卖方应满足买方的要求,并不增加任何费用。

卖方应提供现场修整或安装用的涂层原剂的合理用量。

6性能试验和保证

6.1型式试验

6.1.1谐波滤波器及其电器元件应进行标准的型式试验,试验项目和程序应按照有关国标和IEC的规范。

型式试验应由国家认证的试验站进行,并应有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供买方审阅。

6.1.2卖方可以提供在相同谐波滤波器及其电器元件上进行的各种型式试验证书,对于那些低于标准的试验,买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证书而取代指定的试验。

6.1.3如果证书无效或不接受,卖方将负责以上型式试验的试验费用。

6.2例行试验

所有谐波滤波器及其电器元件均应在工厂内进行例行试验,例行试验根据关国标和IEC的规范,并应有合格的例行试验合格证书供买方审阅。

6.3现场试验

买方对卖方提供的全部或部分产品,进行现场验收试验。

买方在现场验收试验期间,破损零件的更换和试验材料以及试验费用等由卖方提供。

现场验收项目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出厂试验项目进行。

7质量保证/质量控制

7.1卖方应对所提供产品的服务、工艺、流程、产品和材料实行质量控制。

7.2卖方应该用质量控制计划检查各项目和服务,包括分包商的项目和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和规定。

质量控制系统应符合ISO9000系列标准的要求。

7.3卖方应随卖方案提供质量保证计划和质量控制手册,供审核同意。

7.4开始制造前,卖方应提交制造顺序,介绍要进行的检验和/或试验。

买方代表有权进入制造中的检验和/或最终检验和试验。

7.5凡与规定不符之处,都必须记录,并进行处理。

7.6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7.6.1鉴别偏差和偏差认可的文件

7.6.2性能试验报告

7.6.3电气试验报告。

7.6.4所有采用的规定和标准要求的其它文件。

附件2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的供货范围,卖方保证提供的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1.2卖方应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卖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1.3卖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4卖方应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3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1.5卖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3。

1.6卖方应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或合资部件清单。

2供货范围

2.1设备范围:

本招标书中所提及的设备、材料、配套装置,除特别申明的外,均由卖方提供。

卖方为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空冷系统提供有源电力滤波器及相应的技术服务,基本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此:

谐波滤波器的技术要求见附件8第二条。

名称

规格

数量

检修位置

外形尺寸

防护等级

有源电力滤波器

(配成套外壳)

400A

16套

柜后检修

(乙方填写)

IP20

2.2供货清单

卖方应按下表格式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2.3专用工具

卖方应按下表格式提供详细的专用工具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2.4随机备品备件清单

卖方应按下表格式提供详细的随机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4

5

2.5进口或合资清单

卖方应按下表格式提供详细的进口或合资部件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4

3其它

附件3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一般要求

1.1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工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