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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财政局文件

柳财会〔2014〕11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柳州青年后备

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县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强柳战略,切实加强我市会计人才队伍梯队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关于开展青年后备会计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经研究,现就我市开展柳州青年后备会计人才培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人才强柳战略,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提高青年后备会计人才的理论水平和实务能力为重点,创新培养机制,科学严格管理,培养一支数量充足、专业素养较高、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后备会计人才队伍,形成会计人才梯队,实现与我市“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和全区领军会计人才在数量上、质量上的承接,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和会计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和强大的智力支持。

二、培养目标及任务

从加强会计人才梯队建设、促进会计事业发展、发挥会计工作支持柳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在合理预计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会计人才的需求的基础上,按照实用型财会技能人才的能力框架和素质要求,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优良传统,实行导师指导制度,开展青年后备会计人才培养工作,以充分发挥青年后备会计人才在单位财会实务工作中的生力军和能手作用。

通过培养,青年后备会计人才能塑造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道德品质,形成系统完整、结构合理的知识体系,熟练掌握会计实务操作技艺,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在规范单位财会工作、强化组织内部管理、推动会计理论和实务创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成长为我市“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和全区领军会计人才、实现由执行者向管理者的转变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管理

柳州青年后备会计人才培养采取“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导师指导”的管理模式,采取导师指导制,由来自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实务工作者和“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担任导师(以下简称“导师”)对青年后备会计人才(以下简称“学员”)的职业规划、实务操作、学术研究等方面进行指导、督促,以促进学员的成长、成才。

(一)青年后备会计人才培养工作由市财政局统筹负责,各县财政局、市会计学会、市辖内各有关单位具体配合实施。

1.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学员的选拔培养工作,建立学员信息库,负责学员和导师的选拔、培养和考核等工作。

2.各县财政局负责本地学员的跟踪管理和年度考核等工作。

3.市会计学会负责学员的学术交流、实地考察等活动的组织。

4.各有关单位负责学员的推荐和组织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学员参加培训或学术讲座、建立学员的信息档案,实行跟踪管理,组织对学员的年度考核,对培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5.各有关单位应该从大局出发,尤其是“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所在单位要大力支持青年后备会计人才培养工作。

积极鼓励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财会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担任青年后备会计人才的导师,并在提供实训实习机会和场地等方面予以支持。

(二)青年后备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实行导师制度。

经过自我推荐、单位同意、财政部门审核的方式,选拔理论素养较高、实务经验丰富、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的财会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广西和柳州“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担任学员的导师。

市财政局将结合导师所在行业、研究方向以及培养对象的培养意愿、特点,推荐、确定学员的导师人选,建立导师与学员之间的对口指导关系。

各导师要为学员推荐阅读书目,审阅学员读书报告,指导学员的实务操作、学术研究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解答学员学习和工作的疑难问题,促进学员尽快熟练掌握会计实务操作技巧,提高会计学术研究能力,顺利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等会计类考试。

四、青年后备会计人才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申报条件

各单位的财会工作者可以申请成为青年后备会计人才培养学员。

申请者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除了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三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具备初级会计师以上职称;

2.大学本科毕业,一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

3.注册会计师考试单科以上合格者;

4.为单位财会业务骨干或财会部门重点培养对象。

发表会计类论文或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二)申报程序

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单位推荐、财政部门审核相结合的形式确定青年后备会计人才。

1.个人自愿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财会工作者根据自己意愿填报“青年后备会计人才培养学员申报表”(附件1),向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表1份(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其中,单位财会工作者应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初级会计师职称证书、学历证明、考试成绩单、外语能力证明文件、有关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4)申请表中所列论文的复印件1份;

2.单位推荐:

申请者提出申请后,由所在单位按照申报条件严格进行审核、推荐,重点推荐上进心较强,吃苦耐劳、潜心钻研、表现突出、有发展潜力的学员。

单位在意见栏中签署推荐意见后,于3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财政部门。

推荐材料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报送市财政局和各县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

3.财政部门审核。

各县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负责审核本地单位财会工作者的推荐材料,并在2014年3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和推荐情况报送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负责对市辖内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经过审核后,确定培养学员人选,并按照学员就近管理的原则,将学员的管理职责划分至市和各县级财政部门。

五、青年后备会计人才导师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导师申报条件

申报成为青年后备会计人才的导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具备8年以上会计实务工作经验;

3.具备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4.在本系统的会计工作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在本单位担任财会部门的领导职务或业务骨干;

市“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培养学员或全区“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培养班学员优先。

(二)导师申报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财政部门审核的方式确定并聘请为青年后备会计人才的导师。

1.个人申报:

有意愿担任导师的财会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或“十百千”学员填报“青年后备会计人才导师申请表”(附件2)。

2.单位推荐: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于2014年3月30日前将申请表报送至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3.财政部门审核:

市财政局对申报导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导师名单,并建立导师库。

六、青年后备会计人才培养方式

(一)培养方式。

实行导师制培养方式,由导师对学员进行对口的业务指导和培养。

导师和学员之间指导关系的建立采用双向选择的方式产生。

首先,向所有学员、导师公布双方基本情况;其次,由导师和学员分别进行选择;最后,确定双方的指导关系。

当出现多重选择或空选的情况,则由市财政局统一调配,最后确定导师和学员之间的指导关系。

导师对学员的指导工作是自愿、公益性质,不领取任何的报酬,学员及所在单位也无需向导师支付相关的指导费用。

导师指定学员阅读书目和材料、参加相关交流活动的费用由学员单位负担。

(二)培养时间。

培养期为3年。

从2014年开始。

(三)培养内容。

在培养期间,由导师对培养对象进行职业指导,包括对学员的职业规划和方向、实务操作、学术研究、会计考试等方面的指导。

导师应根据学员的情况和特点,制定培养任务和完成时间表,报财政部门备案,并由导师对学员进行跟踪、督促、考核。

培养学员应当按照导师的要求去完成各项培养任务。

具体的培养形式包括:

1.阅读推荐书目。

由导师每年向学员推荐3本以上、符合学员水平和能力的阅读书目。

阅读书目应结合我国会计改革的进程和趋势,切合培养对象的职业规划和方向,优化学员的知识结构,体现循序渐进的系统性。

导师应对阅读书目的难点、疑点问题进行解答、指导,督促学员认真完成阅读书目。

学员应针对每本指定书目至少撰写一篇3000字以上的读书笔记和心得,提出自己的见解、疑问、思路等,交给导师审阅。

2.业务实习活动。

导师应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对来自单位的财会工作者加强实际业务工作的指导,解答实务疑难问题,使学员熟练掌握会计核算业务流程,提高业务操作技能。

3.课题研究任务。

导师应带领、指导学员参与课题研究,撰写学术论文。

导师应指导学员提高调查研究、查找资料的方法和能力,锻炼学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初步掌握科研论文的写作方法。

市财政局将在课题研究立项等环节予以倾斜,市会计学会将利用征文、学术年会、论坛交流等形式支持青年后备会计人才参与学术研究、提高理论水平和扩大社会交流平台。

4.会计考试指导。

导师应加强与学员的交流、分享自己的职业经历和成长历程,鼓励学员参加初、中、高级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等会计类考试,并为学员释疑解惑,指导学员通过会计类考试,帮助学员增强投身会计事业发展、实现个人会计职业进步的使命感和责任心,打造诚信为本、爱岗敬业、不断学习的良好素质,培养终身学习、奋发有为的会计精神。

5.实地考察。

导师应积极安排学员到区内大中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实地考察,以增长见识,开阔视野。

6.培训、讲座。

市财政局不定期组织培养学员参加专题培训、学术讲座、实地考察等活动,加强交流,提高会计实务操作能力和会计科研论文写作技巧。

七、考核淘汰机制

在培养期间,实行对学员和导师的年度考核和淘汰机制。

年度考核由对学员负有管理职责的各级财政部门实施。

考核的情况和结果由各县财政部门汇总上报市财政局,对需要更换和淘汰的学员和导师由市财政局审核后进行更换和淘汰。

具体考核程序如下:

(一)每年年末由学员填报年度考核表(附件3),对培养年度内的学习成果、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总结,对导师的指导工作作出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学员将填好的考核表交导师,由导师对学员的总结进行审核,对学员完成学习工作任务的情况实事求是的作出评价,定出考核等次,并就是否愿意继续指导学员作出选择。

(三)导师按照学员的管理职责,将考核表递交各县财政局和市财政局进行考核。

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学员和导师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情况进行复核,将学员和导师的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对出色完成培养任务,学习、工作业绩表现突出,职务、职称有所提升,撰写论文或科研课题获得奖励的学员,其考核等次定为优秀;凡基本能完成培养任务的学员,其考核等次定为合格;凡未能完成培养阶段任务,其考核档次定为不合格。

对出色完成培养任务、使所指导的学员进步显著的导师,其考核等次定为优秀;基本能完成培养工作任务,所指导的学员有所进步的导师,其考核等次定为合格;未能完成培养工作任务、学员没有进步的导师,其考核档次定为不合格。

对第一次考核等次被定为不合格的学员和导师将予以警告,对连续两次考核等次被定为不合格的学员和导师将予以淘汰。

对导师不愿意继续指导学员或学员不愿意由其继续作导师的,财政部门将调查具体原因,考虑予以更换。

八、激励机制

参加青年后备会计人才培养计划的导师和学员将在以下方面获得奖励或鼓励:

(一)三年指导期结束,顺利完成培养的,对培养学员将由市财政局颁发“青年后备会计人才培养结业证书”;对优秀学员颁发“青年后备会计人才培养优秀学员证书”,其导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为市级先进会计工作者;

(二)对表现优异的学员免费发放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财会技能证书网上培训班学习卡及优先与导师参加由市财政局、市会计学会等组织举办的考察、交流学习机会,以进一步夯实理论实务基础,开拓视野,优化知识结构;

(三)向各企业和各行政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大力推荐青年后备人才,在工作岗位、职务晋升等环节予以大力推荐,将人才培养与使用结合起来,为青年后备人才发挥才智提供合适的平台;

(四)在市财政局、市会计人才小高地、市会计学会等科研课题立项中,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安排;对申报高级会计师的导师优先推荐。

(五)青年后备人才参加市“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选拔,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为青年后备人才成长提供更广阔的舞台;

(六)青年后备会计人才在接受指导期间视同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时和学分。

附件:

1.柳州青年后备会计人才培养学员申请表

2.柳州青年后备会计人才导师申请表

3.柳州青年后备会计人才培养学员年度考核表

4.柳州青年后备会计人才培养工作日程安排表

以上附件见“柳州财政局网站”()

联系人:

唐世佳、唐玉荣,电话:

2830077、2811033

 

2014年2月14日

 

柳州市财政局办公室2014年2月19日印发

附件1

柳州青年后备会计人才培养学员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正面免冠彩色

照片(2寸)

民族

政治面貌

职务

 

会计专业技术职称

参加工作时间

培养方向选择

1.企业

2.行政事业

健康状况

会计执业资格

学历学位

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在职

教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外语语种

口语交流

可否

文字交流

可否

手机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所在单位或学校

通讯地址

学习简历

(从高中开始)

工作简历

(写明工作单位和担任的工作、职务)

(在校生可不填写)

获奖情况

 

申请人

签名

 

年月日

(申请人材料请在2014年3月15日前送交所在单位)

单位推荐意见

 

年月日

(请在2014年3月25日前完成推荐并将材料递交财政部门,其中,县级单位的学员申请材料送交县财政局审核,市辖区内单位的学员申请材料送交市财政局审核)

县财政局审核意见

 

年月日

(县级财政局对本市单位的学员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在2014年3月30日前送交市财政局汇总)

市财政局审核意见

 

年月日

(由市财政局对市辖区内单位学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附件2

柳州青年后备会计人才培养导师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正面免冠彩色

照片(2寸)

民族

政治面貌

现任职务和任职时间

 

会计专业技术职称

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中间有中断的,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可连续计算)

研究或实务工作方向选择

(在序号前打√)

1.企业

2.行政事业

3.会计师事务所

健康状况

会计执业资格

所在“十百千”班别

学历学位

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在职

教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手机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单位

 

通讯地址

 

学习简历

(从高中开始)

 

工作简历

(主要写明工作单位和从事会计工作的时间、担任的工作和职务等情况)

获奖情况

专业论文或著作

申请人签名

(是否愿意担任学员导师的意愿表达)

 

年月日

(申请人材料请在2014年3月25日前送交所在单位审核推荐)

单位推荐意见

 

我单位同意推荐申请人成为柳州青年后备会计人才培养学员的导师,并愿意为导师开展指导工作提供实训场所和时间等便利条件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请在2014年3月30日前完成推荐并将材料递交市财政局审核)

市财政局审核意见

 

经办人:

审核人:

年月日

(由市财政局对辖区内单位学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附件3

 

柳州青年后备会计人才

学员年度考核表

(年度)

学员姓名:

入选时间:

培养方向:

导师姓名:

所在单位或学校:

现学历:

现职称:

现职务:

填表时间:

联系电话:

(此表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填写完毕,并经导师审核签署意见后于次年1月30日前提交当地财政部门)

 

一、本年度导师指定的任务。

(不局限于以下方面,可另附纸说明)

(一)指定阅读书目的数量和书名

 

(二)指导学员理论和实务工作的情况

 

 

(三)指导学员参与课题研究的情况

 

(四)其他指导的工作

 

二、学员总结。

(主要对一年来学习、工作、研究情况以及培养心得等四个方面进行总结。

不少于3000字。

可另行附纸。

 

三、学员对导师指导工作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学员签字:

年月日

四、导师的评价。

主要由导师对学员阅读书籍完成情况、撰写读书心得情况、参加实习、实地考察、课题研究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

 

导师对学员考核等级的建议:

优秀()合格()不合格()

学员、导师的主管财政部门对学员考核等级的建议:

优秀()合格()不合格()

学员、导师的主管财政部门对导师考核等级的建议:

优秀()合格()不合格()

经办人:

年月日

审核人:

年月日

附件4

柳州青年后备会计人才培养工作日程安排表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主体

工作流程

时间安排

1

发动、宣传

市财政局、各县财政局

印发文件,宣传发动单位和了解青年后备会计人才培养工作,积极参加

2014年2月

2

申请成为导师

各单位实务会计工作者,鼓励“十百千”学员积极参加

1.填写申请表(附件2)

2014年3月25日前报单位审核推荐

2.单位审核推荐后报市财政(会计管理科)

2014年3月30日前

申请成为学员

单位会计人员申请成为学员

1.填写申请表(附件1)

2014年3月15日前

2.单位审核推荐后按照财务隶属关系报各县财政局

2014年3月25日前

3.各县财政局审核后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2014年3月30日前

4.

确定导师和学员的指导关系

市财政局汇总、分配

1.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导师和学员的指导关系

2014年4月10日前

2.将学员和导师的管理职责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市财政局和各县财政局进行分配,下文确定管理职责。

2014年4月30日前

5.

导师对学员的指导工作

导师报送本年度指导任务表

按管理职责报送各级财政部门

2014年5月15日前

6.

学员和导师的考核

各级财政部门对学员和导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1.学员填写考核表(附件3)

每年12月31日前填写完毕

2.送交导师进行鉴定后按照分配的管理职责报送各级财政部门

每一年度结束后的次年1月30日前

3.各级财政部门对导师和学员的情况进行考核,评定等级

每一年度结束后次年3月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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