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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制度参考

目录

人事制度-1-

考勤管理制度-8-

加班管理制度-13-

招聘管理制度-15-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20-

讲师聘用管理办法-25-

课程实施办法-30-

绩效管理制度(仅作为部门考核的参考文件)-32-

福利制度-37-

职员薪资制度-39-

工人工资制度-45-

人事制度

1、目的

为明确和规范公司员工的招聘、录用、调动、晋升、离职等人事管理工作,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劳动用工的合法性,保证公司人力资源状况的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员工的招聘、录用、调动、晋升、离职等人事管理。

3、劳动用工

3.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聘用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成为公司员工;

3.2公司禁止招聘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即:

童工);

3.3公司不得强制劳动,员工享有充分的自主择业权利;

3.4公司提倡团结、友爱的组织氛围,反对岐视、禁止岐视。

员工工作不受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差异的限制;

3.5录用员工须自愿声明遵守本公司员工守则及规章制度;

3.6公司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

3.7公司尊重员工在符合国家法律的情况下,自由选择和参加各种团体或组织的权力。

4、组织结构与岗位设计

每年由人事部统筹、各部门配合进行公司组织结构、岗位设计的年度检查修订工作,生成《组织结构图》、《部门职责》、《岗位说明书》等文件,经相关部门、系统领导、人事部会签,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组织结构图》、《部门职责》、《岗位说明书》是公司年度人事管理工作的基础。

5、招聘(详见招聘管理制度)

6、入职

6.1报到时间已被录用人员应即时到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

6.2入职手续员工入职时,应向总经办提供以下材料备查或备案:

《员工基本情况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体检合格证明原件;1寸免冠彩色相片2张。

从事特殊岗位工作者,需根据用人部门的要求提供《担保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合同。

总经办负责核实以上材料,建立员工档案,安排住宿,制作厂证,发放IC卡(IC卡由总经办充值,充值费30元将在第一个月工资中扣除,未消费部份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返还),部门文员负责发放厂服,办理住宿手续。

6.3证件、财物扣押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保证金、抵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暂住证、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7、试用

7.1试用期培训(详见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所有员工必须参加试用期培训,否则不能按期转正。

7.2试用期限

员工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期限及岗位要求确定。

初次入职月薪员工、管理人员、技师、技工工试用期根据合同期限为60-180天,外部招聘日薪普通工人试用期根据合同期限为30天。

试用期满、绩效考核等级为C、D者为不合格,需予以辞退。

试用期考核等级为S、A、B者为合格者,予以办理转正手续,重新核定工资标准。

公司内部调动员工试用考核期为一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或缩短试用期时,需由用人部门报系统领导批准。

(每月15日以前入职的人员试用期含当月,16日以后入职的,试用期从次月计算)

7.3试用期考核

员工试用期考核内,用人部门应加强指导和监督,如认为其不能达到岗位职责的要求,难以胜任工作,可申请辞退,按离职程序处理。

员工试用考核期结束前一周,用人部门应开始对其工作绩效、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并按试用期考核程序逐级审批。

考核结果采用“优秀、良好、合格、尚可、很差”五个等级表示,代号为S、A、B、C、D,其中S、A、B视为考核合格,C、D视为考核不合格。

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每个等级相应的描述及分值如下表(满分为10分)

类别

等级

代号

考核等级描述

分值

合格

优秀

S

完成了当期的所有绩效目标,工作绩效大大高于该岗位的一般要求

9≤X≤10

良好

A

完成了当期的所有绩效目标,能够胜任该岗位的工作要求

8≤X<9

合格

B

工作绩效基本达到期望水平

7≤X<8

不合格

尚可

C

当期工作绩效达不到期望水平(有问题)

6≤X<7

很差

D

工作绩效完全达不到期望水平(有相当大的问题),予以淘汰。

X<6

每月底由人事部发布新进人员试用到期通知,由各部门提供转正报告,经部门长及系统领导审核后提交人事部。

人事部审核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每月月初对转正考核合格人员,由总经办发文通告。

7.4转正后待遇

转正员工的工资标准由用人部门提出建议,按工资制度的规定办理。

转正员工的福利待遇按公司福利制度的规定执行。

8、调动

8.1公司内部调动

8.1.1工人跨部门调动需经调出、调入部门、人事部审批。

职员内部调动时由调入部门填写《人员变动表》经调出、调入部门、部门主管、人事部、总经理审批,交人事部备案并发文通告。

8.1.2公司可依据生产、工作需要或对员工工作表现的考核,经书面通知3日内,对员工的工作岗位或职务或工作地点在相近工种、相近岗位、相近职务层次范围内(如在生产操作工、技术工、生产制造、技术研发、行政后勤、财会、营销等各工种或职务之内)作调整,转岗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新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职级执行。

(工资不得低于原标准的60%,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在收到公司书面调动通知《员工动态通知单》)三个工作日内到新岗位报到,未准时报到者,将给予书面警告,七个工作日后仍未报到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9、晋升

9.1专业类别晋升:

9.1.1晋升的条件:

各专业类别人员,在担任本职满6个月(已有相关工作经验人员除外),无违规违纪行为,连续两次季度考核为A者,符合晋升职位《岗位说明书》的任职资格,已全部完成所需技能培训,可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职称或职级。

9.1.3晋升的程序:

员工提交晋升申请及个人工作总结;用人部门提名并填写《内部职称/职级申报表》,附晋升职位的《岗位说明书》。

9.3晋升时间:

工人原则上在每年6月、12月统一申报,职员在每年6月集中申报,由总经办组织集中评审;职员视情况申报评审。

9、离职

9.1离职类别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此类情况也称之为辞职。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此类情况中又分辞退、开除两种情况。

如员工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厂规行为者,公司予以开除处理。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9.2离职程序

9.2.1已转正的员工辞职应提前1个月向其所在部门提出辞职申请,具体离职日期以批准日期为准。

即辞即走或辞职未到期而离开公司者,扣除1个月工资作离职补偿金。

如给公司造成其它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9.2.2职员辞职需经部门主管、系统领导、人事部、总经理批准;普工、技工辞职需经部门长、人事部审批;其它工人辞职须经部门长、系统领导审批。

9.2.3辞职员工须亲自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交由部门文秘呈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转人事部存档。

9.2.4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到期后,由部门文秘到人事部领回其《员工离职审批表》,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各部门应安排人员与其进行工作交接。

在所有必须的辞职手续办妥后,方能结算工资。

9.2.5辞职人员如有要求,公司可为辞职人员出具《离职证明》。

9.2.6员工被辞退,人事部须提前通知本人;职员由人事部以书面方式提前五天通知本人;其它人员辞退由人事部提前三天通知本人。

9.2.7公司对严重违反公司规定造成恶劣影响或因自身工作失误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员工进行开除处理并保留追究当事人法律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9.2.8员工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或请假期满超过3天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作自离处理,自离者不予结算工资。

9.2.9市场销售人员离职时,部门文秘必须跟进办理所有手续。

开除、辞退、自离等同辞职程序。

9.3资遣

9.3.1公司因业务发展及组织结构调整和精简等原因而裁减人员称为资遣。

9.3.2被资遣人员,人事部原则上提前一个月通知。

9.3.3补偿金标准以裁员之日该员工前3个月的基本工资为准,工人的基本工资为日工资乘以22天。

9.4离职手续办理程序

9.4.1员工持批准后的《员工离职审批表》,并领取《离职人员移交清单》,按以下须序到相关部门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9.4.2员工到原部门进行工作及图书、资料、文件、工具、仪器、办公桌椅、电脑磁片、名片、等事项的移交,由部门指定交接人员监督办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9.4.3员工到研发资料室进行图书、资料等事项的移交,资料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9.4.4员工到生产部进行工具仪器、借机等事项的移交,部门主管签字确认;

9.4.5员工到工程部进行借机、配件等事项的移交,部门主管签字确认;

9.4.6员工到信息管理部进行电脑、办公设备等事项的移交,信息管理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9.4.7员工到总经办进行宿舍及生活用具、饭卡结算等事项的移交,人事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9.4.8员工到财审进行空白支票、欠款等事项的移交,财务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9.4.9员工到仓库退还工衣,仓库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9.4.10员工到人事部进行厂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补充保险、内部股权、工资结算等事项,经办人及人事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9.4.11总经办通知财务部为离职员工办理工资等财审结算手续,工资结算时离职员工工本人签收或出具书面声明,委托他人签收;

9.4.12自离人员由部门文秘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经审批后(审批程序同第二章规定)通知其本人办理离职手续并将其《员工离职审批表》交人事部存档;

9.4.13离职人员如与公司签有培训协议,则须扣除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扣除方式为:

培训费除以合同约定时间(以月为单位计算)乘以剩余时间。

双方签订的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办理。

9.4.14离职人员与公司签有其它合同、协议的,以该合同、协议规定为准。

9.5离职工资结算及办理时间

9.5.1员工在公司最后工作交接日为离职工资结算的截止时间,不属于员工月固定收入的资金、节日费、福利费等尚未发放的薪资项目不作为离职工资结算项目,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9.5.2每周的星期一下午为公司统一办理工人离职手续的时间,其余时间原则上不予办理。

各部门文秘须每周一上午下班前完成离职人员的薪资核算及报批手续并交至人事部;工人的工资于一个星期后给予发放,职员薪资结算在次月工资时一同发放,原则上不予结算现金,其所有收入一律打入工资账户中。

9.5.3员工无论何种原因离职,均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严格遵守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所规定的条款。

如员工未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或泄露公司机密而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及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赔偿的权利。

9.5.4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离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6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被辞退和开除人员,不得再进入公司工作。

9.6离职面谈

9.6.1部门接到员工的辞职申请,应了解其辞职的真实动因并采取应对措施进行改善,对于关键员工尽量做好疏导工作并进行挽留;如有必要,可请其它人员协助。

谈话完毕后须审查以下内容:

9.6.2审查其劳动合同是否到期;

9.6.3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9.6.4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是否需要签订竞业限制条约;

9.6.5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及义务。

9.6.6审查是否签订外派培训协议

9.6.7记录离职者谈话内容,附于《员工离职审批表》。

9.6.8人事部安排与离职员工面谈,征求其对公司的评价、建议和意见,为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改善提供依据。

10、附则

本制度由人事部拟定,行政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实施。

如有变更亦然。

 

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及休假管理,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和权限

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拟定、修改、监督执行;各部门负责本制度传达、执行。

公司在员工入厂培训时对本制度进行说明,公司和员工须遵守和履行本制度。

4、考勤管理

4.1作息时间

4.11员工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工作制,每月正常出勤为22天。

上班时间:

(第一种)上午7:

55——11:

55下午13:

30——17:

30

(第二种)上午8:

30——12:

00下午13:

00——17:

30(周六9:

00——11:

00)

(第三种)上午9:

00——12:

00下午13:

00——18:

00

备注:

1、采取倒班制上班人员由各部门自行设定工作时间后报行政部备案后方可实施。

2、营销专职销售人员及特殊工种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工时制。

就餐时间:

早餐6:

30--7:

50,中餐12:

00--13:

00,晚餐17:

40--18:

30,夜宵23:

00--23:

00第五条迟到、早退

1、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

2、上班时间后开始打卡为迟到,末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打卡视为早退。

3、迟到、早退不足1分钟作1分钟计。

第六条旷工

1、实行全班工作制的人员,未按时交接班而擅自离岗,按旷工一天处理。

2、无故缺勤者,视为旷工;月累计旷工或连续旷工3天(含3天)以上者,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以补偿。

3、员工在工作时间处出(包括出入工业园区、生活区)未履行因工外出、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处罚说明:

1、月累计迟到三次者,扣发当月全勤奖;月累计迟到四次或一次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职员按

2、月累计早退二次者,扣发当月全勤奖,早退累计三次或一次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者按日工资300%扣发,并扣发当月全勤奖及按日扣发相应补贴、津贴。

第七条停工调整

公司由于待料、盘点、错锋用电以及其它不可力等原因停工或停产,可安排员工弹性上班、调班(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对调)或放假,员工必须服从工作安排。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八条指纹考勤

公司职员、员工出勤统一使用指纹考勤机。

正式任命的总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免打卡,但需遵守上班时间。

第九条指纹认证的有效时间为上班前、下班后30分钟内有效(职员中午只需认证一次)。

第十条因个人原因造成考勤异常者,须及时填写《出勤异常通知单》,递请审批后报行政部进行数据修改。

每月补卡不得超过5次,超过5次以上(含5次)者每超过一次扣减工资5元、第二次扣减工资10元。

以此类推。

第十一条月请假累计0.5(含0.5小时)以上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并扣发请假工资。

第十二条各部门每月6日前向行政部上报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的员工考勤记录(加班单、请假单及其他),行政部根据考勤记录,核对员工的上月出勤状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薪资核算。

第十三条销售部、工程部及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出差在外可申请不打卡,但部门应作好书面考勤记录。

第三章考勤机管理

第十四条考勤机统一由行政部安排放置,各部门不得私自移动,如确因工作需要移动的,需报行政部批准,批准后由行政部安排相应部门给予移动;私自移动者,给相应的负责人书面警告及200元经济处罚,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考勤机由指定专人负责,如有丢失或损坏由负责人承担修理或购买费用。

第十六条员工在打卡时如遇考勤机故障,须在最短时间内通知行政部,行政部在做好记录的同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制造系统安排白班、夜班两个班次,每周工作5天40小时工作制,并根据生产需要经员工同意每天加班不超过3个小时,每周保证一天休息,每天跟班员工的作息时间由制造系统视具体情况另行确定,并报人事部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加班管理

第十七条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时,须填写〈〈员工超时工作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级以上领导者批准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安排员工回班。

夜班因突发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加班的,须电话知会部门负责人,并于次日将〈〈员工超时工作申请单〉〉报行政部报案。

第十八条无故不加班者,当天应加班的时间按旷工处理,加班漏打卡者,按打卡异常处理。

第十九条以下情况公司不计加班:

1、因员工个人原因,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未完成工作任务需延时工作的;

2、员工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参加政府、社会机构、公司内部组织的政治、文化娱乐、教育培训活动;

3、职员类和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如工作需要,需安排加班的特殊岗位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行政部批准后方可按加班计算。

第五章休假规定

第二十条法定休假

法定假类别

放假日期

放假天数

新年(元旦)

公历1月1日

1天

春节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天

清明节

农历清明节当日

1天

劳动节

公历5月1日

1天

端午节

农历端午节当日

1天

中秋节

农历中秋节当日

1天

国庆节

公历10月1日、2日、3日

3天

法定节假日的天数和放假日期按国家规定调整和执行。

第二十一条事假

员工请事假,须提前填写《员工请假单》,递请批准后方可请假,如因特殊原因需事后补假者,须先电话知会部门负责人和行政部,在休假回来后立即补办请假/销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员工请事假原则上一次不得超过15天。

第二十二条病假(包括非因工伤假)

1、请病假,需提供镇级以上医院证明或要公司医务室病假证明,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休假(批准后的病假单须及时报送行政部)。

因急病住院无法提前报批的,应及时电话知会部门负责人和行政部,并在复工第二日持病假单、住院证明补办请假/销假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2、转正后的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接受住院治疗或出院后休养者须提供镇级以上的医院证明,公司按该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医疗期。

第二十三条工伤假

1、员工因工伤需停止工作接受住院治疗或短期门诊治疗休息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制度,工伤医疗期按伤情程度确定,一般为1—24个月,严重工伤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工伤医疗期由社保指定医院给出意见,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执行。

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经社保局指定医院提供证明,按工伤假处理。

2、员工工伤医疗期满后,经社保局指定医院确诊痊愈者,应及时复工,对拒不复工者,按旷工处理,超过三天的,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补偿。

第二十八条年休假

1、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或以上可享受有薪年休假。

年休假标准:

入职满一年的员工,自第二年起,每年可享有5天年休假;满三年以上(含三年)者,每超过一年增加1天,最长不超过10天。

2、年休假必须在当年度休完。

一般在淡季时,根据生产情况公司统一安排员工休年休假,或在次年春节前后统一安排年休假。

员工在非公司安排的日期休年假时(以天为最小单位),须提前三天履行请假申请,经行政部批准后方可休假。

3、行政部统一负责年假的休假控制,各部门同时须建立《员工年假记录》,以便查核。

第二十九条婚假

1、符合婚姻法规定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享受有薪婚假,如下表:

类别

条件

婚假天数

婚假

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3天

晚婚

男满25岁,女满23岁

7天

2、婚假限结婚办理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享受,只能连续一次性使用,婚假天数包括双休日、法定假日。

 

2.2员工考勤守则

2.2.1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2.2所有员工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早上未打卡者人事部不接受任何解释,一律作缺勤处理。

2.2.3员工有事无法正常上下班时,需按请假程序办理。

出现异常打卡情况,应在一天内向部门主管报告,填写《异常刷卡申请单》,部门长以上人员交总经理签字批准后交人事部备案,部门以下人员交系统领导签字批准后报人事部备案。

2.2.4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向各部门系统主管申请,填写《人员外出放行条》并在大门保安处详细登记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2.2.5员工上班时间未经批准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旷工论处并通报批评。

2.2.6员工因公出差,须提前1天填写《出差申请单》,部门长以上人员报总经理签字后交人事部备案,部门长以下人员报系统领导签字后交人事部备案,未提前上交《出差申请单》的人员按缺勤处理,人事部将不作任何补差手续,出差申请单须提交原件,复印件无效。

2.2.7各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考勤纪律,为部门员工树立榜样。

管理人员如有违犯考勤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从重处罚。

2.3部门考勤管理

2.3.1加班的部门还应提供部门加班月统计表,经部门负责人核实系统领导审批后,于下月1日交人事部备案。

2.3.2各级管理人员应负责监督检查下属员工的日常考勤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人事部报告。

对于旷工、虚报加班、隐瞒请假理由者,各级管理人员不得包庇纵容,否则将追究连带责任,记一次警告处分。

2.3.3员工有特殊事由无法正常上下班时,各部门负责人需督促其办理请假手续。

如一个月内出现两次部门员工未经请假就擅离岗位事件,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公司还将追究部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记一次警告处分。

2.3.4总经办每周根据考勤系统记录,对照员工及各部门提供的请假、出差、加班、异常打卡记录,对所有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并于每周二将分析异常数据发送到各部门及领导确认,各部门文秘需将确认结果于当天下午将异常原因反馈到人事部,连续五天无刷卡且部门未作任何说明,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不计算工资。

每月月底人事部将进行一次月考勤统计,并据此核算员工当月的工资、奖金、补贴。

月度考勤记录累积形成季度、年度考勤记录,为相关的奖金、福利费的核算提供依据。

2.3.5公司内各项团体活动可由主办单位专案呈报公司领导批准,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酌情安排。

2.4缺勤处罚条例

2.4.1员工迟到、早退时间累积计算办法:

单次迟到、早退在15分钟以内的按实际迟到、早退时间计;

单次迟到、早退在15分钟到1小时以内的按旷工1小时计;

单次迟到、早退在1小时不足4小时的按旷工0.5天计;

单次迟到、早退超过4小时的按旷工1天计。

2.4.2缺勤处罚

迟到、早退

扣除相应缺勤时间的全额工资,并处罚款50元/次

职员月度迟到、早退累计每满4次或累计每满1小时

扣除考勤工资的50%

1次事前未办请假手续

扣除20%的考勤工资

员工单次或月累计旷工达0.5天者

扣除相应缺勤时间的全额工资,另扣除当月考勤工资,并记一次书面警告

单次或月累计旷工达3天者,全年累计旷工达6天者

作自动离职处理

3、休假种类及假期待遇

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

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公司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计生假、看护假、工伤假、年休假。

(连续请假在五个工作日以上应包括公休日与法定节假日)

假别

天数

享受待遇

备注

公休

假日

周六、日

职员工资、福利照发;工人按实际上班时间计算

加班按日标准工资的200%计发。

法定节假日

元旦(1月1日);春节(农历初一、初二、初三);清明节(3月5日);五.一节(5月1日、2日、3日);端午节(农历初五);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

加班按日标准工资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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