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民法》1.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8584307 上传时间:2023-01-31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48.5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民法》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民法》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民法》1.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民法》1.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民法》1.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民法》1.docx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民法》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民法》1.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民法》1.docx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民法》1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民法》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强化练习:

1、多选题胡某与同村赵女依法登记结婚,结婚前或结婚后双方没有就财产作出任何的约定。

2002年1月,胡某因公致残,单位给了他医疗费、残疾人补助费等20万元人民币。

不久,其配偶赵女提出离婚。

经査,双方居住的房屋是赵女婚前的房屋;婚后赵女以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其母亲的遗产5万元;婚后胡某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4万元。

如果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依法应确定哪些财产属于胡某或赵女一方的个人财产?

_____A:

20万元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B:

5万元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C:

房屋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D:

4万元的收益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参考答案:

AC本题解释:

【答案】AC。

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所以“20万元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是正确的。

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依法继承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所以“5万元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是错误的。

有关房屋是赵女婚前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且《婚姻法解释

(一)》第19条明确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

所以,房屋应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

最后,有关4万元的收益,《婚姻法》解释

(二)》第11条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所以,4万元的收益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应属于胡某个人财产。

综上,选项AC是正确的,选项BD是错误的。

2、单选题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或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_____A:

张三经李四(精神病人)的父母同意而收养李四B:

甲乙根据《合同法》订立抵押合同C:

甲年满10周岁时向乙购买了价值1000元的自行车D:

甲与乙约定选择法院管辖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

D这道题出的有点问题,暂时锁定下,有些地方选的答案是C,在这里个人认为是D3、单选题某外资企业拥有“雨露”商标,使用的商品为啤酒。

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但被我国有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

该外资企业的下列哪一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_____A:

请求禁止甲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注册B:

请求禁止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使用C:

请求禁止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D:

请求已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的丁公司赔偿损失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察的是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选项A、选项B、选项C的说法正确,不选。

由于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该外资企业不能享有商标权,因此如果有人已经使用其商标,不能要求该使用人赔偿损失。

除非该外资企业能够证明使用人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但题目没有这样的交代,因此选项D当选。

4、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_____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A:

一个月B:

两个月C:

三个月D:

六个月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

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故选D。

5、多选题小李8岁、小张6岁。

某日放学后,两人觉得无聊,便相约到山上玩耍。

由于山上碎石特别多,两人就随手拾起向远处掷。

农民老黄刚好在山下经过,被石头砸伤,花去医疗费5000元。

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A:

小李、小张构成共同危险行为B:

小张的监护人承担C:

小李的监护人与小张的监护人共同承担D:

由于小李与小张都是未成年人,属于意外事件,应由老黄自己承担参考答案:

AC本题解释:

【答案】AC。

解析:

共同危险行为又叫准共同侵权行为,所以A正确。

《侵权行为法》第8条规定: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本题中,致伤的石头无法分辨是小李还是小张掷的,但双方都掷了一些石头,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应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由于小李与小张都是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

C为正确答案。

6、多选题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自行车费300元。

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原因就是上次的撞车事件。

王某为此花了3000元治疗费。

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于是王某起诉至法院。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

A:

原告2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已过B:

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未过C:

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D:

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参考答案:

AD本题解释:

AD[解析]《民通意见》第168条规定: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曰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本案中的情况,即应从王某伤势被确诊后开始计算,因此王某起诉司机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B、C项说法正确,而A、D项说法错误,本题答案选AD。

7、单选题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

有一次签订合词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

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

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_____A:

自愿原则B:

诚实信用原则C: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D:

公序良俗原则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

【答案】B。

解析:

本题中,尽管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没有明确是直流电机还是交流电机,但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根据双方达成的交易习惯,可以认定标的物应当是交流电机。

甲方违反诚信履行义务,选项B为正确答案。

8、单选题王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

2005年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

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王某夫妇。

2010年王某去世,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_____。

A:

乙和丙B:

王某的妻子和乙C:

王某的妻子和丙D:

王某的妻子、乙和丙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

C[解析]《继承法》第10条第1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故王某的妻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

该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枝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因王某之子甲先于王某死亡,故甲的女儿丙有权代位继承遗产。

该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本题中,乙对王某夫妇未尽赡养义务,故乙无权继承王某的遗产。

本题正确答案为C。

9、单选题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

这一行为属于_____A:

犯罪行为B:

无效民事行为C:

有效民事行为D: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

【答案】D。

解析:

《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题中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10、单选题甲教师完成一部学术专著,现有以下人员主张自己也是该专著的作者。

其中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理由是_____A:

乙说:

“我曾经为这个课题申请经费,而且主持过这个课题的研讨会。

”B:

丙说:

“我曾经为这个课题查过资料,还帮他抄写过一部分手稿。

”C:

丁说:

“我曾经撰写过该书的两章,尽管甲教师对这两章进行了较大的修改但基本保持了原稿的结构和内容。

”D:

戊说:

“甲教师在研究这个课题时,我提出的一些意见被他采纳。

”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

【C】《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丁撰写了有关内容,是实际的作者之一,因此与甲教师共同拥有该书的著作权,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11、多选题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依法享有下列权利_____。

A:

发表权、署名权B:

修改权、复制权C:

发行权、出租权D:

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参考答案:

ABCD本题解释:

ABCD[解析]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第1款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以及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故本题应选ABCD。

12、单选题下列关于肖像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_____。

A:

法人也有肖像权B:

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犯时,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C:

使用公民的肖像,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规定进行D: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

【答案】A。

解析:

肖像权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

因此,A是错误的。

本题考察的是法人和自然人的概念。

这一题考查了民法中关于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的内容,这一部分也是民法基本理论中较为重要的一块,考试的复习是也应多加留心。

13、单选题某电视演员因一儿童电视剧而出名,某公司未经该演员许可将印有其表演形象的宣传海报大量用于玩具、书包、文具等儿童产品的包装和装潢上。

对该公司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_____A:

侵犯了制片者的发表权B:

侵犯了该演员的表演者权C:

侵犯了该演员的肖像权D:

侵犯了该演员的复制权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

公民的肖像权是指公民对于自己的照片、画像、录像、塑像等具有物质载体的视感影像依法享有的不受侵犯的权利。

这就是说,肖像权对身体的部位并无具体指定,只要能够让人从视觉形象上感知此为具体的某个人即有肖像权意义。

C正确。

本题是典型的侵犯肖像权的情形,A、B、D不符合题意。

14、单选题某天深夜,骑车人甲不慎掉入修路挖的坑里,造成车坏人伤,此坑周围无栅栏围住也未安置红灯。

后来查明,该坑是某修路队雇用的王某所挖。

甲的损失_____A:

应由某修路队承担B:

应由王某承担C:

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D:

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分担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

【答案】A。

解析:

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5、多选题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经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赵某,此后多次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承接并拍摄了一些商业广告。

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_____A:

张某故意整容成赵某外形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B:

张某整容后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C:

张某整容后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D:

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参考答案:

ABC本题解释:

【答案】ABC。

解析:

《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本题中,张某无论是整容与表演都是使用的是自己的肖像,而没有直接或间接的使用赵某的肖像,因此,不构成对赵某肖像权的侵害,因此,AB项错误,应选。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本案中,张某在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时,并未使用赵某的名义,也并未对赵某在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造成侵害,也不构成侵犯赵某名誉权,C项错误。

因此,本题应选ABC。

16、单选题依照民法理论,物权的核心是_____。

A:

占有权B:

使用权C:

支配权D:

处分权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

【答案】D。

解析:

物权的核心在于处分权。

只有处分权仅归所有人享有,而占有权、使用权和支配权除所有人可以享有外,其他人也可以基于其他法律行为而享有。

D符合题意。

17、单选题依据我国现行民法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_____。

A:

受孕B:

出生C:

年满16周岁D:

年满18周岁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

B【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我国《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即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自然人出生,并为自然人终身享有。

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18、单选题甲某欠乙某1千元钱,甲某以4辆自行车抵押给乙某,并签订合同。

次日,甲某、乙某去有关部门办法抵押登记手续,由于两人疏忽,漏登记2辆。

下列对本案中的抵押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A: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合同标的为2辆自行车B: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合同标的为4辆自行车C: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的标的都不可以对抗第三人D: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的标的都可以对抗第三人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

易错项为A答案B。

抵押效力自合同成立时成立,只是登记后可以对抗第三人。

本题中,合同意思基于双方共识,合同成立,标的物为4辆自行车,其中登记的2辆可以对抗第三人,没有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故选B。

19、单选题我国《物权法》中的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三大类。

_____A:

地役权B:

质权C:

担保物权D:

留置权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故正确答案选C。

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质权和留置物权属于担保物权。

本题相关知识点:

关于所有权,《物权法》规定: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担保物权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20、单选题我国《合同法》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的负担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下列有关风险负担的表述正确的是:

_____A:

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B:

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C:

在途货物的风险除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D:

在由于标的存在质量瑕疵,买受人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

本体直接考查法条,虽然十分具体,但涉及了多个法条。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以看出,在买卖合同风险负担问题上,该条并未区分种类物还是特定物,因此,一般来说,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在上述“但书”的情况下就会不同。

A项错误。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可见,法律同样允许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对上述规定做出改变。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D项显然是对对这一条错误的理解。

买受人拒绝受领的前提并不是标的存在质量瑕疵,而是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C项完全正确,是法条的原文。

这一题考查是合同法的内容,虽然仍是直接考查法律条文,但和以往不同的是,以往的题多是考一条法律法规的内容,这一题则就一个风险负担的问题考查了了多个法条。

但究其根本还是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

21、单选题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按照合同和其他合法方法取得财产的,其财产所有权什么时候开始转移?

_____A:

从合同签订时B:

从双方当事人认可时C:

从财产交付时D:

从一方交钱时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

C[解析]《民法通则》第72条第2款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故本题应选C。

22、单选题刘某是精神病患者,在其妻的陪伴下外出散步,顽童甲前来戏弄,刘某受刺激追赶,其妻竭力阻拦无效,刘某将顽童甲的头打破。

甲的医疗费应当_____。

A:

完全由刘某之妻承担B:

主要由刘某之妻承担,但甲的监护人也应承担C:

完全由甲的监护人承担D:

主要由甲的监护人承担,刘某之妻也应承担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

B[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该法第26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刘某是精神病患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妻作为监护人,在刘某受刺激追赶时,竭力阻止,尽了监护责任;因甲前来戏弄而造成损害的发生,故甲也是有过错的。

因此,刘某之妻应承担主要责任。

由于甲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从而导致损害的发生,故甲的监护人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23、单选题下列哪一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_____A:

某电视台为了报道油画展览的盛况,在电视新闻中播放了展览的油画B:

某教授在世纪论坛上的演讲词被电台全文报道C:

法院为了查证将张某发表的文章复制了3篇D:

出版社将蒙文发表的作品翻译成汉文在国内出版发行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

【答案】D。

解析:

依据《著作权法》第22条第11项的规定:

“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注意,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只能是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问题在国内出版发行,而不是将少数民族文字作品翻译成汉族文字出版发行。

A、B、C是法条原文。

正确答案为D。

24、多选题王奉与李海发生口角,王奉将李海打伤。

刘山见状,上前劝架,王奉失手将劝架的刘山打中要害,伤害致死。

刘山死后,刘家发生财产继承。

在本案中,属于行为的是_____A:

王奉对于李海的被伤害B:

王奉对于刘山的死亡C:

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D:

刘山的死亡对于李海的被伤害参考答案:

AB本题解释:

【答案】AB。

解析:

在本题中,王奉的伤害行为对于李海被伤害、刘山的死亡而言,属于行为,并且为不合法行为。

因为其殴打行为是受意志支配的,并且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

而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而言,属于事件,因为刘山的死亡是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的,并引起了财产继承的法律后果。

D选项刘山的死亡对李海的被伤害之间没有联系,是单独发生的两个事件。

25、单选题王某现年17岁,高二学生,平时创新能力极强,其研究创造的一个小发明获得专利,并且经济价值较高。

专利权的申请、使用和由此所获取的收入的处理一概由王某的父亲予以安排,王某的父亲从事的下列各种行为中,违背了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责任的是_____A:

将王某对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权转让给某公司,但转让价格比市场价格略低B:

将专利权转让部分所得以王某的名义购买房产一处C:

将所购买的房产租与他人,收取租金D:

将专利权转让所得中的一万元以王某名义捐献给某贫困地区的希望小学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

【答案】D。

解析:

王某虽然现年17岁,并且因为自己的发明创造而取得不菲的收入,但并不是劳动成年人,所以仍然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王某的父亲为其监护人。

《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公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D选项中王某的父亲将专利权转让所得中的1万元捐献给希望小学,虽然是以王某的名义,但不符合“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的条件,所以违背了监护职责,当选。

而ABC选项中王某的父亲的行为都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依法履行监护权利的行为,应注意的是A选项中转让价格虽然比市场价格略低,但属于正常的价格波动,并没有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26、多选题甲小区王某等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乙公司发生争议。

乙公司与王某等住户的购房合同规定:

乙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现乙公司已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丙公司。

丙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的职工使用,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须按每天15元的标准缴费。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A:

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乙公司无权转让B: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乙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C:

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D:

丙公司是地下停车场的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参考答案:

BD本题解释:

【答案】BD。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据此,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并不因住户购买楼上的楼房就当然取得,即地下停车场属于专有部分。

乙公司有权转让,丙公司合法受让地下停车场,作为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乙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27、单选题我国法律规定社会组织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_____。

A:

有自己的名称B:

拥有规范的组织章程C:

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D:

注册资金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B【解析】《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选项A、C、D属于社会组织取得法人资格应具备的条件,所以正确答案是B。

B项有一定的干扰性,它实际上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取得法人资格应具备的条件,而非社会组织。

本题相关知识点: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28、单选题甲与乙于2013年3月1日签订一份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后来因为房价上涨,丙愿意出更高的价钱买下甲所有的房屋,甲于2013年4月1日又和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随即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_____。

A: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工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