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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之巴基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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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之巴基斯坦

一、法律概况

巴基斯坦法制健全。

历史上作为英国殖民地,在宪法和法制上继承了西方法律体系,同时又加人了穆斯林宗教理念和现代法律文明成果。

巴基斯坦在财政税收、贸易促进、外资管理、资源开发、劳工保护等方面的法律体系完善。

1.贸易法规体系

巴基斯坦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有《公司法》、《贸易组织法》、《贸易垄断与限制法》、《海关法》、《反倾销法》、《反囤积法》等。

巴基斯坦政府每年公布新财政年度贸易政策,会对部分进出口商品税率进行调整,应随时关注巴基斯坦商务部网站。

2.巴基斯坦对中国企业投资合作保护政策

(1)中国与巴基斯坦签署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1989年2月中巴双方签署《双边投资保护协定》;2006年11月,双方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也对双边投资保护做出了明确规定;2008年10月,双方签署《自贸协定补充议定书》,巴方专门给予中巴投资区12条优惠政策。

(2)中国与巴基斯坦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1989年11月,中巴签署了《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3)中国与巴基斯坦签署的其他协定

中巴两国签署的其他主要双边经贸协定有:

2005年4月签订的《海关事务合作与互助协定》、2006年2月签署的《能源领域合作框架协议》和《扩大和深化双边经济贸易合作的协定》、2006年11月签订的《中巴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和《中巴自由贸易协定》、2007年签署的《矿产领域合作框架协议》、2009年2月签署的《中巴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2011年12月续签《中巴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等。

二、与投资合作相关的主要法律

《1976年外国私人投资(促进与保护)法案》,明确规定对外商投资应予以保护,不得对外资公司实施国有化,外资利润可汇出,外资享受国民待遇等。

此外还有《1992年经济改革保护法案》、《1984年公司法》等。

(一)对外国投资的市场准入

1.投资行业的规定

根据巴基斯坦《1976年外国私人投资(促进与保护)法案》、《1992年经济改革促进和保护法案》以及巴基斯坦投资优惠政策规定,巴基斯坦所有经济领域向外资开放,外资同本国投资者享有同等待遇,允许外资拥有100%的股权。

在最低投资金额方面,对制造业没有限制,但在非制造业方面,则根据行业不同有最低要求,服务业(含金融、通讯和IT业)最低为15万美元,农业和其他行业为30万美元。

巴基斯坦投资政策规定限制投资的5个领域是:

武器、高强炸药、放射性物质、证券印制和造币、酒类生产(工业酒精除外)。

此外,由于巴基斯坦是伊斯兰国家,外国企业不得在当地从事夜总会、歌舞厅、电影院、按摩、洗浴等娱乐休闲业。

2.投资方式

予企业采取BOT模式的仅不足十项,最终顺利完成的更屈指可数,绝大多数或未真正列入巴基斯坦政府对外引资计划、或没有投资者问津、或最终仍由政府自主融资建设。

巴政府对BOT项目的审批流程与公开招标的承包项目近似,但更为复杂。

BOT项目一般由主管中央或省辖部委提出(如交通部、水电部、铁道部等),由国家公路局(NHA)、水电发展署(WAPDA)等负责具体流程,年限通常为25-30年,执行公司一般是外国公司。

(二)巴基斯坦对外国投资优惠

1.优惠政策框架

巴基斯坦制定了《1976年外国私人投资(促进与保护)法案》、《1992年经济改革促进和保护法案》以及《巴基斯坦投资政策2013》

《巴基斯坦投资政策2013》主要关注降低经商成本和减少步骤,从而加强巴竞争力。

该政策提出提髙投资者便利度、投资保护、去除监管障碍、公私合营和加强各方协调等在内的经济自由化措施。

此外,巴基斯坦已与包括中国在内的47个国家签署了双边投资协定,与52个国家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绿地工业项目】巴基斯坦总理谢里夫宣布了旨在吸引投资的“绿地工业项目”,对2014年1月1日之后在特定领域的投资者,在不违反麻醉品、反恐和反洗钱等法案的前提下,将被免予审查其资金来源。

该项目适用于自备电站、廉价房屋建设、家畜业,以及在俾路支斯坦、KP省和塔尔煤矿的开采,但不适用于武器弹药、化肥、糖、烟草、饮料、水泥等领域,负面清单日后可根据商界意见进行调整。

此外,政府还将对400位纳税较多的企业髙管或股东颁发特权卡,可享受机场贵宾室、快速通关等优惠待遇。

2.地区鼓励政策

在全国投资政策基础上,巴基斯坦各省区在投资政策方面享有一定的灵活性。

占巴国内经济总量绝大部分的旁遮普省和信德省,均有本省的投资管理机构,负责投资鼓励政策制定和管理。

【旁遮普省主要的外资政策】允许外资100%持有股权;预约税务指示制度,即纳税人详细陈述所有交易事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给出特定的税务意见;无法在本省生产或购得的零部件征收5%关税;机械进口零销售税;工厂、机械和设备成本50%的首次折旧率;用于出口加工的原材料零税率。

具体外资政策可询旁遮普省投资和贸易委员会:

www.pbit.gop.pk

【信德省主要的外资政策】信德省工业促进委员会、信德省投资委员会、投资咨询部门等机构专门负责解决投资者投资建厂所面临的问题;该省设有较多的工业区、工业园区和出口加工区等,提供相应优惠政策;信德小企业发展促进机构(SindhSmallIndustriesCorporation)提供各种融资方式,信贷计划、个体经营融资计划等,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3.特殊经济区域的规定

【特殊经济区】2012年,巴颁布《2012年特殊经济区法》,规定政府、私人部门、公私合营体均可建立特殊经济区,主要优惠措施:

(1)特殊经济区开发商和区内的企业10年内免征所得税;

(2)建立特区及特区内资本品的进口采取一次性免税;

(3)殊经济区面积最小50英亩,无最大面积限制;

(4)供便利的基础设施;

(5)殊经济区的优惠政策受法律保护,不得随意被撤销等等。

【出口加工区】巴基斯坦政府鼓励外国企业到出口加工区投资设厂,各工业区政策比较灵活,没有统一的优惠政策。

巴基斯坦现有出口加工区21个(已建成6个),相关政策可登录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官方网站(www.epza.gov.pk/incentives.html)查询。

优惠措施包括:

(1)进口机械、设备和材料免税;

(2)用于生产的投入可免征销售税;

(3)淘汰或陈旧的机械设备在支付了适当的关税和税赋后可在巴基斯坦当地市场出售;

(4)建造建筑物用的水泥、钢材和其他任何材料可免征消费税和关税;

(5)不受国家对进口的限制;

(6)巴基斯坦有关外汇管制规定不适用于出口加工区;

(7)可在国内市场上销售不超过20%产量的产品;

(8)有瑕疵的产品在交纳适当关税(最高按出口价值的3%)后可以在巴基斯坦当地市场销售;

(9)在一定条件下,可拥有免税汽车,且使用5年后,可在按照折旧后的价值交纳关税后,在当地市场销售。

巴基斯坦政府鼓励在出口加工区开办利用当地原材料和劳动力资源并以出口为目的的企业,包括如下行业:

电子工业、信息技术、成衣和针织品、工程机械、制药、海产品加工、皮革制品、水果和农产品加工、地毯、家具和木制品、手工艺品、珠宝、成套设备和机械、体育用品、填充玩具、医疗器械等行业。

目前,巴基斯坦设有卡拉奇(Karachi)加工区、锡亚科特(Sialkot)出口加工区、里萨尔普(Risalpur)出口加工区、山达克(Saindak)出口加工区、杜达(Dudda)出口工区、古杰兰瓦拉(Gujranwala)出口加工区等。

目前,除中冶公司已入驻山达克出口加工区和杜达出口加工区外,其它出口加工区较少中资企业人驻。

【卡拉奇(Karachi)出口加工区】卡拉奇出口加工区是巴基斯坦建立的第一个出口加工区,也是最大并最具规模的加工区。

卡拉奇出口加工区与卡拉奇蓝地(Landhi)工业区毗邻,距离现代化的卡拉奇国际机场(Quaid-e-Azam机场)不超过18公里,与恰希姆海港和高度现代化的卡拉奇港的距离分别为20公里和35公里。

卡拉奇出口加工区(一期和二期)共占地305英亩,基础设施较完善;第三期正在建设中,面积200英亩。

【锡亚科特(Sialkot)出口加工区】该加工区由国家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和旁遮普小工业公司合资经营,坐落在旁遮普省境内的萨姆博利阿尔(Sambrial),占地面积238英亩,区内建有数量众多的高技术产业,如手术器械、体育用品、皮服装等。

【里萨尔普(Risalpur)出口加工区】该加工区位于西北边境省境内,离白沙瓦50公里,在伊斯兰堡至白沙瓦高速公路的马尔丹(Mardan)枢纽附近,占地面积200英亩,该区域有通过陆路经阿富汗直接通往中亚市场的优势,由于其原材料和廉价劳动力的优势,该加工区具有发展商业活动和矿产、水果、蔬菜加工业,以及地毯、家具工业的潜力。

【山达克(Saindak)出口加工区】山达克出口加工区是以山达克铜矿为基础的特区,于2003年8月6日正式被批准成立。

该加工区位于俾路支省的Chaga地区,占地面积1284英亩。

山达克铜金矿现正由我国中冶公司租赁经营。

【杜达(Duddar)出口加工区】杜达出口加工区是以杜达铅锌矿为基础的特区,于2003年8月6日正式被批准成立。

该加工区位于俾路支省的Lasbele地区,占地面积1500英亩。

杜达铅锌矿矿现正由中国中冶公司租赁经营。

【古杰兰瓦拉(Gujranwala)出口加工区】古杰兰瓦拉至拉合尔公路的3公里处,占地113英亩。

【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海尔—鲁巴经济区为中资企业在巴基斯坦投资兴业提供了新的平台。

该区重点发展的产业为小家电及发电设备、汽车摩托车及配件、化工及包装印刷业等。

海尔在巴基斯坦推行健康、高效、节能、环保的理念,为巴基斯坦广大消费者提供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

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构想,将给海尔-鲁巴经济区乃至整个巴基斯坦科技和人才上带来巨大的支持和帮助。

(三)在巴基斯坦投资注册企业

1.设立企业的形式

巴基斯坦法律允许外国企业在巴基斯坦以三种形式从事经营:

一是独资,二是合伙,三是成立公司。

独资即个体经营,指自然人以自有资金从事某种经营活动,在设立上没有正规程序要求。

合伙企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组织根据合伙合同成立的经营组织,合伙各方对合伙企业盈亏负全部责任。

公司是根据《1984年公司法》规定成立的法人实体,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之分。

2.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巴基斯坦负责公司注册和管理的主管政府部门是证券与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andExchangeCommissionofPakistan,SECP)。

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为:

管理证券市场及相关研究;公司法的执行监督、管理(包括公司注册);除银行以外的信贷机构的管理;保险业的管理等。

证券与交易委员会在首都伊斯兰堡、卡拉奇、拉合尔、白沙瓦、费萨拉巴德等地均设有办事处,网址为:

www.secp.gov.pk

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外国公司在巴基斯坦开设分支机构,需在开设30天内向巴基斯坦投资委员会提出申请,然后到证券与交易委员登记注册,经登记注册后的企业应持有关批准文件到巴基斯坦税务部门(www.fbr.gov.pk)办理税务登记获取税号(NTN号码),以及到商业银行履行开户等手续。

(四)企业税收

1.税收体系和制度

巴基斯坦是联邦制国家,税收分联邦政府、省政府和地区政府三级,但税收以联邦政府为主,占70%左右。

联邦政府主要税种包括:

所得税、关税、销售税、联邦消费税;省政府主要税种包括:

职业税、财产税、车辆税、印花税、土地税等;地区政府主要税种包括:

财产税、水资源税、进出口税、转让税、市场税以及其他收费等。

巴基斯坦税收又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大类。

直接税主要包括上述的所得税、财产税、土地税、车辆税;间接税包括关税、销售税(增值税)、联邦消费税等。

巴基斯坦收主管部门为巴联邦税收委员会(FBR),负责制定和实施税收政策,以及联邦税种的征收和管理,海关为其下属部门。

近年来巴基斯坦政府为提髙财政收人,不断扩大税基和加强税收监管。

外国公司和外国人与巴基斯坦当地公司和国民同等纳税。

2.主要税赋和税率

【所得税】金融类企业、国有企业和私人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35%,营业额在2亿卢比以内的小企业的税率为25%,企业可以选择按利润或者合同额纳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75-20%,起征点为月收入2.5万卢比。

企业和个人还须缴纳多种形式的代扣税,税率为0.75%-30%不等。

其中,在支付合同款时要代扣6%的税额,支付房租时要代扣5%的税额,利息代扣税10%。

【销售税】巴基斯坦联邦政府在上世纪90年代取消增值税,改设销售税。

自2008年7月起,销售税税率为16%-21%,进口商品和巴本国生产的商品均需缴纳销售税,部分商品免征销售税,主要是计算机软件、药品、未加工农产品等。

其中,绝大部分商品税率为16%,称为普通销售税(GST)。

巴基斯坦联邦税收委员会决定自2012年2月1日起将农用拖拉机一般销售税税率从16%降至5%;2013年1月1日起,税率将从5%升至10%;2014年1月1日起从10%再次升至16%。

【联邦消费税】进口商品和巴基斯坦本国生产的商品及保险、广告、邮件快递、会计等服务均需缴纳消费税。

税率为5%-100%,其中,通讯服务税率为20%,银行、保险服务税率为10%。

部分商品和服务免征联邦消费税。

【关税】大部分商品关税税率为5%-35%,可登录巴基斯坦联邦税收委员会网站(www.fbr.gov.pk)查询。

中巴自贸协定(FTA)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分两个阶段对全部货物产品实施降税。

第一阶段在协定生效后5年内,双方对占各自税目总数85%的产品按照不同的降税幅度实施降税,其中,36%的产品关税将在3年内降至零。

有关降税清单商品和税率可登录查询。

3.企业在巴基斯坦报税的相关手续

(1)报税时间

巴基斯坦政府规定,企业需在每月15日前上报并缴纳上一月份的销售税、联邦消费税(FED)等。

进(出)口税费应在货物进(出)口之日起15天内完成上报并缴纳。

企业所得税则在本年末申报并缴纳。

(2)报税渠道

巴基斯坦的报税渠道比较灵活,企业可以选择自行申报、通过业主代扣或者通过当地会计师事务所代为申报。

报税手续

巴基斯坦的报税手续较简单,企业按规定填写报税单,提供相关文件,缴纳税款后,税务部门即出具完税证明。

(3)报税资料

企业向当地税务机构报税时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

税务报表、企业税号文件、报税单等。

另外,当地税务机构每年不定期抽查企业相关会计凭证和单据是否与上述文件相符。

上述报税程序,可登录巴基斯坦联邦税收委员会网站查询:

www.fbr.gov.pk。

(五)外汇管理

巴基斯坦货币为卢比,目前不可自由兑换。

人民币与卢比尚不能直接兑换,双方已经于2011年签署货币互换协议,总额100亿元人民币(折合1400亿卢比)。

根据《2001年外汇账户(保护)法案》,巴基斯坦没有对外汇实施管制。

在巴基斯坦居住的外国人、在巴境内设立的含有外资成分的公司以及在国外登记但在巴经营的外国公司,可以在有外汇经营资格的银行开立、使用外汇账户。

这些账户可以自由汇入、汇出外汇,也可在本地自由存取现金。

巴基斯坦允许外国投资者将全部资本、资本所得、红利和利润汇出,

上述款项的汇出将征收10%的代扣税。

外国人携带外汇现金和旅行支票出入境没有任何限制。

(六)劳动就业

1.劳动法的核心内容

工商业雇主应与雇员签署雇用合同,合同应对雇用性质、雇用期限、职位、工资福利做出规定。

对家政、短期雇工等无合约的,如发生纠纷,由法院根据事实确定其雇佣关系。

经过本人或监护人申请并取得体检证明适合参加工作的14-18岁少年,可被雇佣从事非繁重劳动,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7.5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2小时,不得兼职,不得值夜班(夜班时间段由各省政府公告);年满18岁的雇员,每天工作不超过9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8小时;斋月期间工作时间要相应减少。

雇员每年可带薪休假两周(孕产妇6周),事假10天(全薪),病假16天(半薪),公众假期13天(全薪),雇员享受政府临时规定的其他假期。

雇员如在公众假期上班可同时享受双薪及串休。

根据有关协议,雇员参加朝觐可请假两个月。

10人以上企业雇员参加社保计划,雇主需交纳参保职工工资7%。

有关社保基金情况为:

(1)准备基金,雇主、雇员分别交纳雇员每月工资的8.33%;

(2)工人福利基金为收人(收人1万卢比以上者)的2%;(3)工人利润参与基金为税前利润的5%;(4)老年救济金,雇主交纳工人最低工资的6%,雇员交纳最低工资的1%。

2.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巴基斯坦劳动力资源丰富,是劳务输出大国,目前有大量劳务人员在西亚等地区工作,但巴基斯坦劳动力总体受教育程度较低,技术专家、管理人员、技工等较为缺乏。

巴基斯坦政府对外籍劳务进人该国工作无限制性要求,仅规定外国技术和管理人员如来巴工作,需获得在巴基斯坦正式注册成立的公司提出邀请后,向巴基斯坦投资委员会(BOI)提出申请并经推荐后通过巴基斯坦外交机构申办工作签证,签证期限两年。

巴基斯坦与我国签有互免签证协议,持公务、公务普通护照的人员可免签入境,但在入境后三个月内需向巴内政部下属移民与护照局申办居、停留签证;拟进人巴基斯坦管制地区(如巴控克什米尔等)工作的人员需向内政部申请许可证。

此外,还应尽快在常驻所在地警察局办理外国人登记手续。

3.赴巴基斯坦的工作准证办理

(1)主管部门

外国人赴巴基斯坦工作不再需要获取工作许可,只需申请工作签证。

巴基斯坦负责外国人工作签证的管理部门是投资局和内政部,投资局负责工作签证的申请或延展,内政部负责授权和签发。

巴基斯坦政府最新规定的工作签证有效期最长为2年(如护照有效期低于2年,则与护照有效期相同)。

(2)工作许可制度

外国人赴巴基斯坦工作必须申办工作签证,持工作签证的外国人须在巴基斯坦警方登记备案。

原先对于外国投资者或雇员申请由商务签证换发工作签证的,内政部将根据巴基斯坦投资局的核查结果予以受理。

但从2010年起,巴基斯坦内政部原则上不再受理商务签证更换工作签证的申请。

(3)申请程序

外国人赴巴基斯坦工作签证需由雇用单位向巴基斯坦投资局(BOI)提交相关资料,包括护照信息、专业资格证书、雇用单位资信证明文件等,BOI审批通过后将出具同意函,申请人持函向巴基斯坦内政部申办工作签证。

中国公民赴巴基斯坦签证

中国与巴基斯坦签有互免签证费协议和互免外交、公务及因公普通护照签证协议。

外交、公务及因公普通护照持有人赴巴基斯坦无需办理签证,在巴可逗留30天。

但如后两种护照持有人欲超期停留,需提前办理延期手续。

因私护照持有人需办理签证,但免交签证费。

因私护照持有人赴巴基斯坦经商考察,要求由巴基斯坦有关单位(公司)出具邀请函并由巴基斯坦市一级工商协会加盖认证章,然后持有效护照、护照复印件、签证申请表、照片等到巴驻华使、领馆申办。

巴基斯坦为鼓励经贸合作和方便游客进人,规定经贸人员持由巴基斯坦市一级工商协会加盖认证章的邀请函,或由巴基斯坦旅游公司接待的旅游团体和个人可在机场办理落地签证。

但操作起来有不确定因素,建议出行前先办妥签证。

(七)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法规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土壤保持。

促进有机农业;防止土地退化;综合防治病虫害,防止滥施化学肥料、农药;实施《国家抵制土地沙化和风化行动计划》;建立国家控制沙化基金;鼓励发展生态和谐的农作物体系。

(2)森林保护。

实施赫保护政策;保护残存和特殊森林生态系统;鼓励保持及恢复濒危生态系统;以天然气、太阳能、小水电等形式替代木材燃烧;加强对现有森林的研究,增加科技人员力量。

(3)大气污染防治。

制定并实施室内外空气质量标准;依法保证降低有害物质排放;提升燃料规格;淘汰两冲程机动车;提高主要城市间公共交通效率;发展市区内非机动车交通;鼓励保护臭氧的先进技术;加快国家空气清洁法立法工作。

(4)水体保护。

增加供水和水处理装置;建立水质监控体系;提升城乡雨水利用的科技水平;鼓励干旱、半干旱地区重填地下水;完善用水计量制,避免工业用水和城市用水混杂;监控流入海洋的淡水;建立地表水体划分标准;实施水体清洁水质升级阶段性计划;加快水体保持法立法和有关标准制定工作。

【污染事故处理或赔偿标准】可处最高100万卢比罚款,事故危害期间可并处每天10万卢比罚款;有此类犯罪前科的,可并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关停、收缴其工厂、设备等;强令其赔偿受害人损失,恢复环境等。

(八)反商业贿赂

巴基斯坦目前尚无专门的反商业贿赂法,但在其他法律中直接或间接涉及对商业贿赂的规定和处罚:

(1)《1860年刑法典》,主要规定对人身、财产及国家的犯罪。

(2)《1947年反腐败法》,主要规制公务员受贿等腐败行为。

(3)《1974年联邦调查法》,根据该法案成立了联邦调查署(FederalInvestigationAgency,FIA),其重要职能之一就是调查“白领犯罪”、贿赂和腐败,并设有专门法庭。

(4)《1999年国家问责法令》,主要处罚通过收受佣金或回扣的非法所得的行为,以及追讨没收被公务员私分或侵占的公共资金。

(九)是否适用仲裁

在巴基斯坦发生商务纠纷,如合同中规定有仲裁条款的,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外国公司承包当地工程

(一)外国企业在巴基斯坦是否可以获得土地

巴基斯坦已在旁遮普省、信德省等地建立工业特区以吸引国内和国外投资。

特区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土地将出租给投资者50年,到期后还可延长50年等。

(二)巴基斯坦对外国公司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1.许可制度

巴基斯坦承包工程市场管理相对宽松,外国承包工程企业进入巴基斯坦市场只需在巴工程理事会(PEC)注册即可,原则上允许外国自然人在当地承揽工程承包项目。

2.禁止领域

除非获政府特殊批准,外国承包商在巴基斯坦不可承揽涉及武器、高强炸药、放射性物质、证券印制和造币、酒类生产(工业酒精除外)等领域的工程项目。

3.招标方式

在大型项目建设和管理上,巴基斯坦政府和相关部门多聘请欧美发达国家的公司作为项目咨询,使用和借鉴西方国家的技术标准与项目管理机制,运作比较规范。

按巴基斯坦法律规定,大型项目应采用国际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商,以EPC、PMC和带资承包方式实施的项目比例逐年提高。

此外,政府积极鼓励投资者通过BOT、BOOT和PPP(公私合营)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

4.承揽工程项目的程序

(1)获取信息

根据巴基斯坦政府规定,采购或建设价格在10万卢比以上的项目,需在公共采购管理局(PPRA)网站或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

因此,外国承包工程企业可以通过当地媒体、PPRA网站或项目负责部门网站及当地代理处获取工程招标信息。

PPRA网址为:

www.ppra.org.pk

(2)招标投标

根据巴基斯坦《2002年公共采购法》(即招标法)规定,金额在10万卢比以上项目、国际组织贷款和援助项目,应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实施单位。

所有竞标单位需通过项目资格预审,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通常巴基斯坦国内招标项目招标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国际公开招标期不少于30个工作日。

项目评标委员会必须按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甄选,原则上应优先考虑最低标者。

特殊或紧急情况下,个别项目可实行议标。

(3)许可手续

巴基斯坦《2002年公共采购法》(SP招标法)规定,外国承包企业必须与当地企业组成联营体参加项目投标,且巴方企业在联营体中所占股份不得少于30%,由联营体向PEC申请投标许可。

所有招投标项目的项目计划书(PC-1)和最终招(投)标结果,需获巴基斯坦公共采购管理局的最后审批。

四、能够给中国企业提供投资合作咨询的机构

中国驻巴基斯坦大使馆经商参处、巴基斯坦驻中国大使馆、巴基斯坦投资促进机构、北京金虎律师事务所投资与法律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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