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城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荥阳城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荥阳城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荥阳城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荥阳市城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调
整
方
案
城关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
1乡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1
1.1乡域概况1
1.2《现行规划》实施情况1
2规划目标3
2.1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3
2.2保障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3
2.3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3
2.4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3
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4
3.1农用地结构调整4
3.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4
3.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5
4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6
4.1耕地保护6
4.2基本农田保护6
5合理安排建设用地7
5.1城镇用地7
5.2农村居民点用地7
5.3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7
6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8
6.1生态建设8
6.2环境保护8
7土地整治9
8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0
8.1土地用途分区10
8.2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0
9重点项目安排11
10村土地利用控制12
11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3
11.1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13
11.2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13
11.3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13
11.4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13
11.5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14
附表15
前言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县级调整方案)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地实际,城关乡人民政府对《城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城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期限:
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着重对城关乡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规划调整的范围是荥阳市城关乡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51.78平方公里。
1乡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1乡域概况
城关乡位于省会郑州西15公里,荥阳市中心乡镇,区域面积51.78平方公里。
综合经济实力居荥阳市前列。
涉及中心城区面积10.61公顷,涉及中心城区扩展区面积17.91公顷。
交通便利,陇海铁路和310国道穿境而过,紧邻连霍高速公路,处于荥阳市区周围和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带上,地理位置非常优越。
荥阳市五龙产业集聚区规划范围为兴华路以西,荥上交界以东,310国道(向南400米)以北,郑上路以南,规划面积20.13平方公里,以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为主导产业,位于城关乡中部,其中城关乡涉及1217.42公顷。
郑州新材料产业园区,位于荥阳市中心城区西北部,东至省道S232,南至郑上路,北边界至距南水北工程控制线3公里,西至与荥阳市与上街区交界处。
距荥阳市中心城区不足2公里,距郑州市区30公里。
地形地貌平坦。
园区规划用地面积10.43平方公里,以超硬材料产业为核心,配套超硬材料辅材及装备产业,打造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超硬材料产业基地,形成中国唯一,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钻石城”、“中国研磨装备城”、“超硬材料制品产业谷”。
其中城关乡涉及782.88公顷。
城关乡境内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灌溉条件优越,农业生产发达。
是郑州市有名的产量大乡。
全乡盛产小麦、玉米、花生、柿子及各种蔬菜。
全乡辖28行政村161村民组。
总人口3.8万人。
2014年,全乡生产总值473822万元;固定资产投资399350万元;农业总产值27009万元;工业总产值1092862万元;财政收入398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5150元。
1.2《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2.1耕地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实施情况
2014年全乡耕地保有量面积2754.55公顷,比现行规划上级下达规划目标2511.13公顷多了243.42公顷,完成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任务,耕地得到有效保护。
2014年全乡落实基本农田面积1831.13公顷(境外36.61公顷),上级下达基本农田保护目标1831.13公顷,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1.2.2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实施情况
《现行规划》城关乡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是1679.46公顷、1418.61公顷、626.67公顷、373.30公顷,2014年全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是1728.74公顷、1419.04公顷、403.27公顷、198.98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已突破上级下达目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均没有突破上级规划下达目标。
1.2.3土地开发整理实施情况
上级下达给城关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和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分别为350.66公顷、228.85公顷。
规划实施期间,全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86.65公顷,占下达指标的53.23%;全乡补充耕地51.25公顷,占下达指标的22.39%。
1.2.4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情况
2014年城关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229.13平方米/人,高于规划期末179.05平方米/人的目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详见附表1。
2规划目标
根据荥阳市下达城关乡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建设用地总规模,结合现行规划的执行情况及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等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城关乡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进行了以下调整。
2.1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调整后,规划期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1656.30公顷;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547.00公顷。
2.2保障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
调整后,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818.3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78.77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600.54公顷以内,水利交通特殊用地规模控制在339.53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229.82公顷以内,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228.52公顷以内,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26.24公顷以内。
2.3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
调整后,规划期内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不低于90公顷。
2.4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充分整治、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经济产出率。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167.75平方米。
详见附表2。
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3.1农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全乡农用地面积3282.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3.39%;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乡农用地面积3208.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96%,规划期间农用地面积净减少74.16公顷。
3.1.1耕地
2014年耕地面积2754.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20%,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乡耕地面积2569.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63%,规划期间耕地面积净减少184.82公顷,减少的耕地主要为建设占用。
3.1.2园地、林地
2014年园地面积8.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17%,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乡园地面积35.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9%,规划期间净增加26.56公顷;2014年林地面积378.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1%,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林地面积470.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09%,规划期间净增加91.94公顷。
3.1.3其他农用地
2014年其他农用地面积140.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1%,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乡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32.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6%,规划期间净减少7.84公顷。
3.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全乡建设用地面积1728.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39%;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为1810.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97%;与2014年相比,建设用地面积净增加81.84公顷。
3.2.1城镇工矿用地
2014年,全乡城镇工矿用地面积403.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79%,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增加到600.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59%,规划期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净增加196.86公顷。
3.1.2农村居民点用地
2014年,全乡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015.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62%,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调整为870.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82%,规划期间农村居民点面积净减少144.84公顷。
3.1.3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2014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309.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7%,到2020年,交通水利面积增加到337.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6.52%,规划期间交通水利面积净增加28.06公顷;2014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0.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1%,到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2.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4%,规划期间增加1.77公顷。
3.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14年城关乡其他土地面积166.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2%;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159.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7%;规划期间其他土地面积净减少了7.68公顷。
详见附表3。
4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4.1耕地保护
根据《县级调整方案》下达给城关乡耕地保有量目标,规划到2020年,全乡落实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547.00公顷。
本次调整城关乡耕地面积减少的主要位于西史村、东史村、王庄村、阴赵寨村、北付河村、柿园村、杨垌村等7个行政村;耕地面积增加的村主要有宫寨村、安庄村、石板沟村、龙泉寺村、高袁寨村等5个行政村。
规划期内,耕地共减少311.99公顷,全部为建设占用;乡镇自行补充耕地127.17公顷(全部为土地整理补充耕地),不足部分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占补平衡,规划期间净减少耕地面积184.82公顷。
4.2基本农田保护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上级规划下达给城关乡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1656.30公顷,实际落实基本农田1656.40公顷,完成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主要分布在汪沟村、石板沟村、南周村、龙泉寺村、雷垌村、宫寨村、桃李村、北周村、高袁寨村、张楼村、北付河村、大王村。
调整前全乡基本农田1794.52公顷,平均质量等级为7.00等。
本次规划调出基本农田138.12公顷。
调出地块主要分布在北付河村、汪沟村、阴赵寨村、南周村、柿园村、张楼村、石板沟村、高袁寨村、桃李村;本乡镇未安排调入地块,市级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平衡。
调整后,全乡基本农田面积1656.40公顷,平均质量等级为7.00等,比调整前减少138.12公顷。
详见附表5。
5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5.1城镇用地
城关乡是中心城区组成部分之一,有“中国建筑机械之乡”之称,涉及中心城区面积10.61公顷,涉及中心城区扩展区面积17.91公顷。
乡域内五龙产业园,郑州新材料产业园。
规划期内,未来发展方向主要是依托内部建筑生产基地和五龙工业园区发展。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城关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600.13公顷,与2014年相比增加196.86公顷,用于满足中心城区、五龙产业园和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等用地需求,主要分布在西史村、东史村、王庄村、大王村、柿园村、三十里铺村、北付河村。
5.2农村居民点用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城关乡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870.93公顷,与2014年相比,净减少了144.84公顷。
规划期内,共安排农村居民点建新规模115.96公顷,其中弹性空间建新规模2.72公顷,位于汪沟村,农村居民点用地自求平衡113.24公顷。
到2020年,城关乡共需完成农村居民点拆旧规模260.8公顷,其中平衡乡镇周边布局的弹性空间拆旧规模2.72公顷,农村居民点自求平衡拆旧规模113.24公顷,完成上级减量指标144.84公顷。
详见附表8。
5.3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城关乡交通便利,陇海铁路和310国道穿境而过,紧邻连霍高速公路,处于荥阳市区周围和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带上,地理位置非常优越。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城关乡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339.53公顷,与2014年相比,增加29.83公顷。
主要用于满足规划期内郑上路南移荥阳境、站南路、兴华路、牛口峪、城关公交站场、殡仪馆等用地需求。
6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6.1生态建设
规划期内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在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理念指导下,通过不断加大投入、政策引导、典型示范、重点推进,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持续实施企业清洁生产,有效建设循环经济园区,逐步形成以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为基本特征的生态产业体系。
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提高农田林网绿化标准;加大农田综合整治力度,提高农地区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搞好干线公路沿线绿化建设,建成覆盖全乡的干线林网防护体系,构建良好的农田生态屏障。
加强城镇建设用地绿化。
推进村庄整治、整合,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6.2环境保护
控制污染排放总量,预防对大气和水环境造成污染。
规划实施必须建立在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并逐步削减的基础上,做到“增产不增污”。
各类工业聚集区、城镇发展带及城镇规划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禁不符合环评要求的项目落地,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排放总量,预防对大气和水环境造成污染。
城关乡以“四库一河”为重点推进地表水污染治理,做好河道治理。
加强对索河、枯河、汜河以及贾峪河河道两岸生活垃圾、枯草、杂物及漂浮物的清理、打捞工作,美化、绿化沿岸环境。
城关乡人工湿地工程作为近期荥阳市“四库一河”水污染治理工作重点,在河王水库下游建设25万m2人工湿地,设计处理量11万m3/d,削减率COD20%、NH3-N20%。
项目实施后,可减排COD360t/a、氨氮36t/a。
加强企业管理,预防和减轻生态环境破坏。
新建项目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复垦方案、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否则不予批准建设用地;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补偿,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预防引发生态环境问题。
7土地整治
以提升粮食产能为目标、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大力推进城乡散乱、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以保护环境为前提,大力推进废弃、退化、污染、损毁土地的治理、改良、修复,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27.17公顷,完成上级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任务。
8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8.1土地用途分区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城关乡共划分8个土地用途分区,分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林业用地区和其他用地区。
其中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753.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86%;一般农地区面积1058.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45%;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595.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51%;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888.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15%;独立工矿用地区面积8.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7%;风景旅游用地区0.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1%;林业用地区面积431.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4%;其他用地区面积440.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2%。
详情见附表10。
8.2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为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本规划在建设用地布局适宜性评价、协调相关规划的基础上,将辖区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其中允许建设区1772.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23%,有条件建设区803.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51%,限制建设区2602.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0.27%。
详情见附表11。
9重点项目安排
根据荥阳市“十三五”交通、水利、旅游等规划,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乡拟安排重点建设项目29个,其中交通项目13个,水利项目1个,能源项目4个,环保项目2个,新型农村社区5个,其他重点项目4个。
详情见附表12。
10村土地利用控制
根据土地利用调控方向和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制定各村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强化村行政辖区内的土地利用调控责任,为各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
11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1.1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
应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结构布局优化原则和有关政策要求,严格落实,确保上下级规划之间的协调衔接;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目标。
11.2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有关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用地方案,缩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
11.3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
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平台,多措并举,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的原则,从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并重要求,确保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相当。
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内在质量建设,实现“藏粮于地”。
11.4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把节约放在优先位置,进一步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控制耕地、林地、园地等转为建设用地,强化城镇建设用地开发强度、人均用地指标整体控制,以最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11.5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
规划调整方案一经批准,及时依法公告。
要利用各种媒介,对规划调整的目的、意义和作用进行宣传,以增加群众对规划严肃性的认识。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促进作用,促进公平公正执法,减少或避免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
附表
附表1城关乡《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表
指标
2009年
2020年
2014年
指标属性
总量指标(单位:
公顷)
耕地保有量
2891.25
2511.13
2754.55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005.48
1831.13
1831.13
约束性
园地总规模
8.80
0.46
8.97
预期性
林地总规模
405.32
269.61
378.48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1534.28
1679.46
1728.74
约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281.96
1418.61
1419.04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261.90
626.67
403.27
预期性
水利交通特殊用地
252.32
260.85
309.70
预期性
增量指标(单位:
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373.30
198.98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地规模
372.37
197.16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350.66
186.65
约束性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228.85
51.25
约束性
效率指标(单位:
平方米)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67.88
179.05
229.13
约束性
附表2城关乡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表
指标
2020年(调整前)
2014年
2020年(调整后)
指标属性
总量指标(单位:
公顷)
耕地保有量
2511.13
2754.55
2547.00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1831.13
1831.13
1656.30
约束性
园地总规模
0.46
8.97
35.53
预期性
林地总规模
269.61
378.48
470.59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1679.46
1728.74
1818.30
约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418.61
1419.04
1478.77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626.67
403.27
600.54
预期性
水利交通特殊用地
260.85
309.70
339.53
预期性
增量指标(单位:
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373.30
198.98
229.82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地规模
372.37
197.16
228.52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350.66
186.65
226.24
约束性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228.85
51.25
90.00
约束性
效率指标(单位:
平方米)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79.05
229.13
167.75
约束性
附表3城关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
公顷
地类
规划基期年(2014年)
调整后目标年
规划期间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规划期增减面积
农用地
耕地
耕地
2754.55
53.20
2569.73
49.63
-184.82
园地
园地
8.97
0.17
35.53
0.69
26.56
林地
林地
378.48
7.31
470.42
9.09
91.94
其他农用地
其他农用地
140.26
2.71
132.42
2.56
-7.84
合计
3282.25
63.39
3208.09
61.96
-74.16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394.57
7.62
591.43
11.42
196.86
农村居民点用地
1015.77
19.62
870.93
16.82
-144.84
采矿用地
8.70
0.17
8.70
0.17
0.00
小计
1419.04
27.41
1471.06
28.41
52.02
交通水利用地
铁路用地
55.76
1.08
55.76
1.08
0.00
公路用地
154.12
2.98
180.47
3.49
26.35
水库水面
99.45
1.92
99.45
1.92
0.00
水工建筑用地
0.04
0.00
1.75
0.03
1.71
小计
309.37
5.97
337.43
6.52
2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