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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群众艺术馆

唐山市群众艺术馆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1、组织群众文化活动;

2、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3、文化宣传、文艺活动组织;

4、业余创作团队管理;

5、业余文艺创作组织;

6、村级文化室业务指导;

7、群众文艺理论研究;

8、文化交流;

9、大众科普资料编辑;

10、民族民间文化艺术;

11、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纳入预算管理的核算单位共1个,为唐山市群众艺术馆,单位规格及性质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保障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的预算中。

(一)收入说明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收入978.1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二)支出说明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支出978.1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91.0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0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与2017年相比,2018年我单位收支总预算减少246.1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减少46.1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1.7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减少44.4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00万元,老馆改建为非遗中心项目2018年完成。

三、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运行经费预算为272.16万元。

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单位:

万元

年度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2017年

6.4

6.4

0.64

2018年

6.4

6.4

0.64

2018年与2017年对比增减数

0

0

0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7.0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及公务车辆购置费。

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

五、绩效预算信息情况

(一)总体绩效目标

2018年我馆继续推进“育种子、播文化”工程,提高全民文化素质,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让群众有更多的文化获得感。

加强以策划组织市级系列主题文化活动为主线的品牌活动建设;加强以组织开展艺术培训辅导为手段的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加强以文化服务窗口为重点的群众文化活动阵地建设;加强以各类赛事为载体的群众文艺作品创作和群文理论研究建设;加强以挖掘传承为重点的非物质文化建设。

(二)部门职责分类及绩效目标

1、新馆正式开馆运行和老馆改建工作

2018年,我馆精心安排组织,对新馆完成各项开办工作,制定详细的新馆工作制度,新馆开馆及运行工作有序开展。

同时狠抓质量安全,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老馆改建唐山皮影保护利用设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基地)项目改建工作,力争2018年12月份完工。

2、广泛开展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主题文艺演出活动

2018年广泛开展举行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文艺演出活动12场,通过组织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使党的十九大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人人皆知。

3、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和和基层巡演活动

面向各县(市)区文艺团队业务骨干开展音乐理论、拉丁舞、交谊舞、评剧、播音主持与朗诵等各类辅导班18期,面向各县(市)区文化馆业务骨干开展全覆盖业务培训;组织文化志愿者开展“温暖老人心”慰问演出活动,“我们的节日”系列中秋节、重阳节演出活动,围绕党的生日、建军节、国庆节等其它重大节日的演出活动24场。

4、继续开展群众原创文艺作品征集展演活动

2014至2017年唐山市群众原创文艺作品展演活动已连续成功举办了4年,累计征集到原创文艺作品661件,2018年将继续开展群众原创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佳作。

5、做好非遗宣传保护工作

结合“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以及省非遗中心2018年相关非遗工作安排,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宣传、展示活动。

6、做好京津冀文化交流活动

聘请北京、天津相关专家学者进行理论交流,邀请北京、天津先进文化馆单位传授相关管理经验;举办文化交流活动,与京津等地文化馆联合举办相关展览、展示、展演等文化活动。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501007唐山市群众艺术馆

职责活动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新馆正式开馆运行和老馆改建工作

2018年,我馆精心安排组织,对新馆完成各项开办工作,制定详细的新馆工作制度,新馆开馆及运行工作有序开展。

同时狠抓质量安全,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老馆改建唐山皮影保护利用设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基地)项目改建工作,力争2018年12月份完工。

保证新馆工作及时有序开展,推进老馆改建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工作完成率

100%

≥90%

≥80%

<80%

  广泛开展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主题文艺演出活动

2018年广泛开展举行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文艺演出活动12场,通过组织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使党的十九大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人人皆知。

开展十九大精神文艺演出活动12场,使党的十九大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人人皆知。

群众满意度

100%

≥90%

≥80%

<80%

全年演出次数

≥12

≥10

≥8

<8

按计划覆盖率

100%

≥90%

≥80%

<80%

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和和基层巡演活动

面向各县(市)区文艺团队业务骨干开展音乐理论、拉丁舞、交谊舞、评剧、播音主持与朗诵等各类辅导班18期,面向各县(市)区文化馆业务骨干开展全覆盖业务培训;组织文化志愿者开展“温暖老人心”慰问演出活动,“我们的节日”系列中秋节、重阳节演出活动,围绕党的生日、建军节、国庆节等其它重大节日的演出活动24场。

开展音乐理论、拉丁舞、交谊舞、评剧、播音主持与朗诵等各类辅导班18期,组织文化志愿者开展重大节日的演出活动24场。

群众满意度

100%

≥90%

≥80%

<80%

开展演出活动次数

≥24

≥22

≥20

<20

开展辅导班期数

≥18

≥16

≥14

<14

 继续开展群众原创文艺作品征集展演活动

2014至2017年唐山市群众原创文艺作品展演活动已连续成功举办了4年,累计征集到原创文艺作品661件,2018年将继续开展群众原创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佳作。

继续开展群众原创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佳作。

群众满意度

100%

≥90%

≥80%

<80%

收集作品件数

≥180

≥160

≥140

<140

 非遗宣传保护工作

结合“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以及省非遗中心2018年相关非遗工作安排,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宣传、展示活动。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为主题的活动20次。

群众满意度

100%

≥90%

≥80%

<80%

开展活动次数

≥20

≥15

≥10

<10

 

做好京津冀文化交流活动

聘请北京、天津相关专家学者进行理论交流,邀请北京、天津先进文化馆单位传授相关管理经验;举办文化交流活动,与京津等地文化馆联合举办相关展览、展示、展演等文化活动。

本馆业务骨干提高业务水平,将京津冀文化得到更好地展示。

培训合格率

100%

≥90%

≥80%

<80%

文化展览次数

≥10

≥8

≥6

<6

文化品牌交流次数

≥3

≥2

≥1

<1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信息情况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449.46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截至时间:

2017年12月31日

项  目

数量

金额(万元)

资产总额

449.46

一、房屋(平方米)

2917.33

83.11

其中:

办公用房

2917.33

83.11

二、汽车(台、辆)

2

24.77

三、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台、套…)

 

 

四、其他固定资产

341.58

2、2018年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

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因此相关表格数据为零。

 

唐山市群众艺术馆

20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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