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洞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已修改.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8495036 上传时间:2023-01-31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264.6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涵洞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已修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涵洞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已修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涵洞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已修改.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涵洞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已修改.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涵洞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已修改.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涵洞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已修改.docx

《涵洞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已修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涵洞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已修改.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涵洞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已修改.docx

涵洞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已修改

第一章编制依据

1.1编制依据

1.1.1新建铁路格尔木至库尔勒线(青海段)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纸;

1.1.2已批准的新建铁路格尔木至库尔勒线(青海段)GKQHJL3标监理合同及监理规划;

1.1.3《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1.4《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

1.1.5《铁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TB10218-2008

1.1.6《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2010—241)

1.1.7《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7);

1.1.8新建铁路格尔木至库尔勒线(青海段)GKQHZHQ4标段施工合同;

1.1.9已经批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1.1.10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

1.1.11新建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标准化管理(青藏铁路公司建设指挥部编制)

第二章本项目涵洞、箱形桥工程特点

2.1.新建铁路格尔木至库尔勒线(青海段)工程GKQHZHQ4标段DK176+950~DK272+000,线路长度94.806km。

涵洞总计185座(含盖板涵182座、箱型桥3座),合计2590.38横延米,占线路总长的2.73%。

第三章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

3.1监理工作范围

1.参加现场调查,了解重点涵洞现场地形地貌、场地布置方案、桥址处水文、气象、工程地质、地方料供应情况、交通运输状况、电力、通讯、供水及施工期间可利用的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既有设施、进场施工设备、检测设备等情况。

2.审查涵洞施工是否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要求。

3.审查重点工程现场施工组织设计和工艺,对以下几方面进行重点现场控制:

(1)基础施工;

(2)涵身施工;

(3)端翼墙、帽石施工;

(4)施工缝、防水层的施工;

3.1.1.明挖基础监理工作范围

1.基坑开挖施工方案及支护方案;

2.基础处理方案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基底地质条件及几何尺寸和高程的检查;

4.基坑回填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夯实应符合规定;

5.检查立模和钢筋绑扎质量,符合要求后同意进行混凝土浇筑并派监理人员进行旁站。

第四章监理工作流程

4.1涵洞施工测量监理程序框图

 

 

 

4.2涵洞工程施工监理程序框图

4.3混凝土质量监理工作流程框图

 

 

4.4钢筋混凝土质量监理工作流程框图

 

 

4.5明挖基础监理工作流程框图

 

4.6钢筋涵洞基础、涵身监理工作流程框图

 

 

4.7台背回填监理工作流程框图

 

第五章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及监控手段

5.1涵洞施工

5.1.1涵洞施工的质量控制要点

1.施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重点审查涵洞地基和基础施工方法、涵身的施工方法(顶进施工工艺)、安全和防护措施等。

2.涵洞地基处理和明挖基础施工的质量控制与基础部分相同。

5.1.2混凝土涵洞的质量控制要点

1.施工时,钢筋、混凝土及砌体的质量控制参见《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相关内容。

专业工程师还应注意:

(1)混凝土涵身必须先浇筑底板(包括下梗肋),当底板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50%后,再进行中、边墙及顶板混凝土施工。

分次浇时,边墙的是施工缝不应设在同一水平面上。

(2)涵身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后,才可分层对称填土。

2.施工完成后,专业工程师应检查:

(1)对混凝土涵洞检查边翼墙和中墩距设计中心线位置、墙顶和拱座顶面高程、孔径、涵长、厚度、涵身接头错台量。

(2)涵身外观要求混凝土大面平整,色泽均匀,接茬处无明显错台、跑模现象。

砌体选料得当,组砌整体均匀,砌面基本平整,砌缝符合规定,勾缝无明显缺陷。

各涵节间相接基本顺直,排水通畅。

3.混凝土涵洞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符合表5.12的规定。

混凝土涵洞允许偏差表5.12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1

边翼墙、中墩距设计中心线位置

20mm

2

墙顶、拱座顶面高程

±15mm

3

孔径

±20mm

4

涵长

+100、-50mm

5

厚度

+10、-5mm

6

涵身接头错台

10mm

4.现浇钢筋砼框架涵施工,除应符合相关施工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涵身砼浇筑可分两阶段施工:

先浇筑底板,待底板砼达到设计强度50%后,再施工中、边墙及顶板。

(2)施工接缝应平直无错台、无漏浆、无麻面。

(3)拆除顶板模板时,砼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框架涵质量标准

(1)框架涵各部位偏差,应符合表5.13的规定,砼和砂浆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框架涵各部位允许偏差表5.13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1

轴线偏位

20mm

2

流水面高程

+20、0mm

3

孔径

20mm

4

涵顶高程

15mm

5

涵长

+100、-50mm

6

涵身厚度

+10、-5mm

7

涵身接缝错台

3mm

(2)涵身直顺,砼表面平整坚实、无蜂窝、无麻面。

沉降缝直顺、整洁、无渗透。

(3)进、出口流水顺畅,整洁美观。

6.涵洞工程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1)监理会同施工单位在涵洞开工前,对设计的涵位、孔径、涵长以及出入口沟底高程等,结合现场实际地形、地质情况,与设计文件进行核实。

(2)基坑尺寸应满足基础轮廓、边坡稳定、基坑排水和施工操作的需要,基底土质、处理方法和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基坑开挖经监理检验确认合格后,应及时施工基础和边墙,施工工艺和质量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的有关规定。

基坑应及时回填,回填材料应符合设计的有关规定,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填筑施工应在涵身结构达到设计强度后进行。

②填筑必须从涵身两侧同时对称、水平、分层填筑,并碾压密实。

当涵顶填筑厚度超过1.0m后,方可通行大型机械。

③涵洞两侧1m范围内的填土不得用大型机械施工,宜采用人工配合小型机械的方法夯填密实。

(3)涵洞进出口的河床铺砌应符合设计要求,洞口铺砌工程与上下游河床、排水设施(天沟、侧沟、排水沟等)连接应平顺、稳固,保证流水顺畅,避免损害路堤、农田及道路。

(4)对盖板涵现场浇筑盖板时,监理要求施工单位按设计沉降段连续进行混凝土浇筑。

不能一次完成浇筑时,应按垂直涵洞轴线方向设置施工缝,在接续施工时按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的规定办理。

7.钢筋混凝土箱形涵按现场现浇施工进行监理工作,施工要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的有关规定外,施工单位按下列要求:

(1)现场宜采用钢模板、内外模板间应设有控制厚度措施,保证涵节形状尺寸准确和大面、端面平直。

(2)施工前,应将混凝土接合面清洗干净,影响质量部位应提前修整。

8.钢筋混凝土箱形涵施工质量要求涵身直顺,混凝土表面平整坚实,无蜂窝麻面,沉降缝直顺,整洁,无渗漏。

进、出口流水顺畅,整洁美观。

.涵洞防水处理

(1)基层处理应表面平整、清洁、干燥,无空鼓、松动、蜂窝、麻面、浮渣、浮土和油污;

(2)防水层材料品种、规格和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3)防水层施工部位、构造形式、厚度、坡度和细部做法应与设计一致,施工先后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

(4)保护层材料品种、规格和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5)保护层施工部位、构造形式、厚度、坡度和断缝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表面不得有大于0.2mm的裂缝,施工时防水层表面应干燥无污染,并不得对防水层造成破坏;

(6)基层平整度不大于3mm;

(7)防水卷材搭接宽度允许偏差-10mm;

(8)保护层平整度不大于3mm;

(9)保护层分格缝不大于3mm;

(10)防水层不得渗水;

(11)防水层的表面质量达到涂层一致,卷材粘贴牢固,搭接封口正确,不得有滑移、翘边。

5.2监理监控手段

5.2.1、工序检查

通过驻地监理按规定的程序对各工序质量进行检查,以确认各工序质量符合要求。

5.2.2、测量放样

测量的监理检查工作由测量监理工程师专门负责。

5.2.3、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商品购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在材料或商品购件订货之前,由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现场监理人员还应对生产厂家的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或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进行试验,以决定同意采购与否。

2.材料或商品购件运入场地后,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

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购件不准用于工程,不准入库并在监理规定的时间内由承包人及时运出场外。

3.在施工进行中,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购件,进行符合性的随机抽样试验检查。

5.2.4、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根据,包括各种湿度—密度关系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

在各项工程开工前按合同规定或在试验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合理时间内,由承包人先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提交监理试验室审查批准。

试验监理工程师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参加承包人试验的全过程,并进行有效地现场监督检查,并作复核试验。

5.2.5、工艺试验

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动工之前对路基、路面及它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预先进行的试验,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

工艺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予以审查批准。

2.工艺试验的机械组合、人员配额、材料、施工程序、预埋观测以及操作方法等应有两组以上方案,以便通过试验作出选定。

3.监理人员应对承包人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并应作出详细记录。

4.试验结束后应由承包人提出试验报告,并经驻地监理机构审查批准。

5.2.6、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复核性检查,内容应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混凝土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

2.在承包人的试验室按技术规范的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试验监理工程师按规范要求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有效。

3.当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试验监理工程师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还要求承包人增加抽样频率。

5.2.7、质量缺陷的处理

在各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不容许的质量缺陷,或不能与合格的工程质量相符合时,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下列方式处理:

1.质量缺陷的判定方法

(1)首先是凭经验进行目测检查,而且目测检查的结论能被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所接受。

(2)如果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陷作出准确判断,或监理人员的目测判断不能使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所接受,应立即通知材料、测量或试验等有关监理人员并会同承包人的自检及试验人员,进行的检验测试,并根据检测结果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

2.质量缺陷的处理方式

(1)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牙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包人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立刻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产生质量影响时,拒绝检查验收或工程计量,并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或进行处理。

(4)当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通过业主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分析或验算,及时决定采取处理措施。

(5)对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

第六章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6.1监理工作方法

工程质量控制强调“文字为凭、数字为据”,工程质量是由各工序质量组成的,因此,必须强化工序施工过程中跟踪检查,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开工复工前的检查及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检查,对重点和关键工序还要旁站方式进行质量控制。

主要质量控制方法有:

6.1.1、测量

测量是监理人员在质量监理中,对控制桩、结构物放样、几何尺寸控制和检查的重要手段。

开工前测量监理人员要对施工放线进行检查、测量不合格不准开工。

验收时,要对验收部位各项几何尺寸进行测量,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修,无法整修的要进行返工。

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也要进行测量控制和检查。

6.1.2、平行检验

平行检验是监理工程师确认各种材料和工程部位质量的主要依据。

工程项目监理以数据为准,用数据说话。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每道工序,包括材料的性能,各种混合料的配比,成品的强度等都要有试验数据,没有试验数据的工程一律不予验收。

6.1.3、巡视和抽查

巡视是指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中的某些重要工序和环节进行现场检查的一种方式。

通常项目总监(副总监)应经常到各主要施工现场巡视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自己所管辖区段的现场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为了便于有计划有重点的安排巡视工作,承包人应提交详细的月、旬施工进度计划。

为保证重点工程和关键工程的质量,根据对各种报表、申请等分析结果,决定抽查密度。

抽查范围包括各基础施工、预制构件生产甚至已覆盖工程部位等。

6.1.4、见证和旁站

见证是由监理人员在现场对某工序或作业过程完成情况进行监督的活动。

旁站是由监理人员在现场对关健部位或关健工序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的活动。

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在现场通过见证或旁站,检查施工过程,及早发现事故苗头,避免发生问题。

这是现场监理人员主要的现场检查形式。

6.1.5、指令文件

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的各种指令都有文件记载,并作为主要技术资料存档,使各种事情处理有根有据。

如质量问题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口头指令等,用以提出施工中各种问题,提请承包商注意,以达到控制质量之目的。

6.1.6、严格按验收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认真审核竣工图及其它技术文件资料。

及时组织对单位、单项工程进行验收;及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评定和中间交工工作,符合施工程序,工程质量合格的工程方可进行计量。

6.1.7、在工程施工中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缺陷,督促承包商及时修复缺陷,质量缺陷应按程序处理并做好缺陷跟踪处理记录。

6.1.8、建立报告制度,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定期如实填报质量统计台帐,对质量台帐及检测结果汇总表进行统计分析,并与质量目标比较,形成阶段质量控制结果报告及时上报业主。

6.2监理工作措施

1.事前控制措施

在各工程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和有关方面进行质量控制,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的重点,应制订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

(1)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及施工人员素质

审查承包单位承担该项任务的施工队伍及人员资质与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经专业工程师审查认可后可进场施工。

(2)对钢筋、钢绞线和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的质量控制

(3)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对重点部位的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报送详细的施工方案。

专业工程师应着重审查:

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主要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安全有效;施工程序是否合理。

经监理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4)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

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应审查其设备的选型是否恰当;审查承包单位提供的技术性能的报告中所表明的机械性能是否满足质量要求和适合现场条件;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能使用。

(5)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

未经监理方审查认可和经查不能保证施工质量的分包单位,不得进场施工;督促、检查各分包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6)做好施工图纸会审及优化工作

2.事中控制措施

(1)协助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工序控制体系。

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管理状态。

对重要工序应建立质量管理点,及时检查或审核各分包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

(2)监理部应按质量计划目标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工艺管理,认真执行工艺标准和操作规程,以提高项目质量稳定性;加强工序控制,对隐蔽工程实行验收签证制,对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中间检查和技术复核,防止质量隐患。

各专业工程师还要做好工作日记,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和数理分析,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提出专题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送业主及施工单位。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质量,如发现有不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而影响工程质量时,应及时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口头整改意见或工地巡视单,如整改不力或坚持不改,由专业工程师直接向施工单位签发书面整改通知单。

(3)监理部在接到隐蔽工程报验单后应及时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验收工作(但应事先确保各分包单位在提交隐蔽工程验收单前已认真做好自检工作)。

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必要时应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待其整改后重新进行验收,未经复验签证一律不得进行隐蔽。

(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深入施工现场,达到预控为主,及时发现,早期处理,防止漏检和失检。

(5)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状况,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业务活动。

(6)坚持记好监理日记。

认真做好统计数据处理分析,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提出报告,加以处理。

3.事后控制措施

(1)对混凝土工程外观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2)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资料,做好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工作。

第七章旁站监理

7.1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检查施工单位技术交底、安全交底情况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3、检查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和混凝土的有关质量证明文件,并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复检,对需见证取样试验的按规定进行见证,对需平行检验的进行平行检验。

4、在现场跟班监督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监督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1)是否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批准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

(2)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3)施工单位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岗;

(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

(5)使用的施工机具设备是否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6)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7)是否按规定做了检验、检测及检查试件;

(8)施工过程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

7.2旁站监理范围、内容

1、监理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管理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

2、监理现场操作人员的行为、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特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进场的原材料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购配件、机械配备的配套情况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所有隐蔽工程;

5、主体结构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

6、施工环境是否对质量产生不利影响,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7.3旁站监理的程序和方法

1、各监理分站应根据监理规划编制旁站监理工作方案,明确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工作内容和程序、工程部位或工序,并通知施工单位;

2、各监理分站应建立和完善旁站监理制度,督促旁站监理人员到位、定期检查旁站监理记录和旁站监理工作质量;

3、对需要旁站监理的部位和工序,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各监理组,各监理分站应根据旁站监理工作方案安排旁站监理人员在预定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

4、旁站监理程序

(1)落实旁站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技术交底、配备必要的旁站监理设施;

(2)对施工单位人员、机械、材料、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上一道工序质量报验等进行检查;

(3)具备旁站监理条件时,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项目清单实施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4)旁站监理过程中,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时,按规定及时上报;

(5)旁站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

(6)旁站监理人员应及时、准确地记录旁站监理内容,施工单位应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确认;

(7)旁站监理记录的内容应包括:

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时间、地点、气候、主要施工内容、发现或存在的问题及处理过程;

总(副)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旁站监理记录确认其部位或工序的工程质量。

工程竣工验收后,旁站监理记录应及时归档。

(图7.3.1)

图7.3.1旁站监理程序

 

5、旁站监理的方法及部位

(1)监督、检查;

(2)测量、量测和目测;

(3)见证取样和试验;

(4)对施工过程全天候跟踪监理;

(5)对测量、试验数据平行做记录或对施工单位记录数据进行监督。

(表7.3.2)

 

表7.3.2旁站监理部位及工序

序号

工程类别

旁站监理项目

1

基础工程

扩大基础开挖、基底处理、基础

混凝土浇筑、

2

涵身工程

涵身混凝土浇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