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程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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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程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实施细则》

 

津工师人发〔2009〕19号

 

关于印发《天津工程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细则》业经2009年9月24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人事工作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细则通知

(共印12份)

抄送:

校领导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2009年9月25日印发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是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对人才科学评价、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的重要基础。

我校首次获得机械工程、教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4个学科副教授评审权,对于提升教学科研整体水平、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必须做到科学化、规范化,要坚持标准,严格执行评审程序,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对职称改革的有关精神,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和“教学一票否决制”。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职称评审工作是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加强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严格组织领导,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保证职称评审工作有序进行。

学校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处;各基层单位(以二级学院或以直属支部为单位)成立职称工作小组。

建立业务评审组织机构,学校设立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中评委下设学科组(简称“中评学科组”);学校设立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副教授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高评委下设学科组(简称“高评学科组”)。

具体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及主要工作职责

1.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相关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成员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有关人员组成。

2.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1)对职称评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2)结合国家政策及学校实际情况,提出职称评审指标设置方案;

(3)听取、审议人事处当年上报职称评审申报人员的情况汇报;

(4)对职称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5)受理职称评审工作中提出的申诉,经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

(6)审定当年参加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名单;

(7)不断完善职称评审工作,审定当年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后形成的会议纪要;

(8)完成学校职称评审工作中需要决定的其他工作内容。

3.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结合国家政策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职称评审及聘任的有关制度和办法,起草当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经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组织实施当年职称评审具体工作,包括:

报教委审批当年职称指标设置;预审工作;审核汇总申报材料;审查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做好中高学科组、评委会会议准备工作;整理上报市教委的申报材料等;

(3)向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当年职称评审申报人员情况;

(4)组织完成职称评审要求的鉴定代表作、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等工作;

(5)将当年抽取的评审委员会专家情况、评委会及学科组组成情况上报市教委和人社局审批备案;

(6)接待有关职称评审的咨询和申诉的受理;

(7)完成职称评审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基层单位(包括二级学院及各直属支部)职称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及主要工作职责

1.基层单位职称工作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5~11人,一般由基层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有关成员单数构成,成员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

基层单位职称工作小组设秘书1人负责当年职称评审的具体工作。

2.基层单位职称工作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

(2)对本单位职称评审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见附件1),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3)对本单位职称评审申报人员学术水平、工作实际表现、业务情况及师德情况进行评议,提出推荐意见和具体排序,负责进行公示;

(4)完成本单位职称评审其他相关工作。

(三)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中评委”)人员组成及主要工作职责

1.中评委由校长担任中评委主任,相关副校长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学校学术委员会部分委员及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主要负责人组成,中评委成员每年从高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中评委成员应具有高级职称,人数17~23人。

2.中评委主要工作职责

(1)学习并熟悉各系列评审标准;

(2)听取各学科组组长对本学科组申报人员推荐情况汇报;

(3)对通过中评委下设学科组推荐的申报人员,依据上级业务部门评审规定、条件及学校职称评审有关文件规定对其学术水平、工作表现、业务情况及师德情况进行评议,提出问题;

(4)对申报中级职称人员进行评议、投票,提出终审意见;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及需报校外评审的人员进行评议、投票,提出推荐意见。

(四)中评委学科组(“中评学科组”)人员组成及主要工作职责

1.中评学科组由5~7人组成,设组长1人,成员由本专业领域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

2.中评学科组主要工作职责

(1)听取申报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申报人综合情况介绍;

(2)对照申报条件列举申报人符合条款;

(3)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学术评议;

(4)进行投票并形成推荐结果意见;

(5)在推荐基础上,对申报人员从学术角度上进行同层次、同系列排序;

(6)学科组组长就评议、排序向人事处、校中评委进行汇报。

(五)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副教授职务评审委员会(“高评委”)人员组成及主要工作职责

1.高评委由校长担任主任委员,相关副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成员由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公道正派、业务素质高、学术造诣深、所从事专业为学校具有副教授评审权相关专业具有教授职称的专家组成,高评委成员每年从高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高评委人数为17~23人。

2.高评委主要工作职责

(1)学习并熟悉副教授评审标准;

(2)听取高评委学科组组长对所属学科组申报人员推荐情况汇报;

(3)对通过高评委学科组推荐的申报人员,依据上级业务部门评审规定、条件及学校职称评审有关文件规定对其学术水平、工作表现、业务情况及师德情况进行评议,提出问题;

(4)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投票、提出终审意见。

(六)高评委学科组(“高评学科组”)人员组成及主要工作职责

1.高评学科组由本专业领域具有教授职称的专家组成,由5~7人组成,设组长1人。

2.高评学科组主要工作职责

(1)对照申报条件列举申报人符合条款;

(2)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学术评议;

(3)进行投票并形成推荐结果意见;

(4)在推荐基础上,结合中评委、中级学科组意见对申报人员进行同层次、同系列排序;

(5)学科组组长就评议、排序情况向人事处、校高评委汇报。

三、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及流程

(一)学校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二)二级学院或直属支部成立相应的职称工作小组,负责申报人员的职称资格、材料审查、评审推荐、排序、公示等工作。

(三)学校人事处负责当年职称设置指标的报批、材料预审,将具有副教授评审权专业(以下简称“有权专业”,对应专业名细详见附件2)申报副教授人员的材料上报市教委、人社局预审。

组织对当年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情况汇总后报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四)召开中评学科组及中评委会议。

由中评学科组对具备申报资格人员进行专业审查推荐,将通过学科组审定相应推荐人员及需报校外评审的申报人员材料上报中评委评审;中评委对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评审,并具有终审权;对于高级职称及需报校外审查的申报人员只有推荐权。

(五)申报人员属于“有权专业”范围的,经学校中评委同意推荐,可以参加学校高评学科组审查推荐;通过高评学科组审查推荐的,上报学校高评委进行终审,并与终审通过的申报中、初级人员一并予以公示备案;属“无权专业”范围内的申报人员,经学校中评委同意推荐,公示无异议后直接上报天津市教委职称评审办公室参加市级评审。

(六)以上工作程序详见“天津工程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流程图”(详见附件3)。

四、评审范围

(一)参评人员范围:

为我校设置专业技术岗位范畴的在编在岗人员,符合上级及我校申报职称资历资格条件要求,当年12月31日之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申报范围。

(二)高级职称评审系列范围

1.校内推荐或终审专业系列(简称“校内系列”):

高校教师系列;

高校实验系列;

高校图书系列;

高校工程技术系列;

高校教育管理系列;

高校科学研究系列。

2.校外推荐专业系列(简称“校外系列”):

会计系列高级职称;

审计系列高级职称;

翻译系列高级职称;

医疗卫生系列高级职称;

出版系列高级职称等。

(三)评审权限范围

1.学校具有终审权:

申报校内系列中初级职称人员(不含图书系列);申报“有权专业”副教授职称人员。

2.学校具有推荐权:

申报校内系列高级职称人员(申报“有权专业”副教授人员除外);申报高校图书系列中级职称人员;申报校外系列职称人员。

五、投票办法

(一)评委会、学科组出席人员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2/3。

(二)基层单位职称工作小组和学科组推荐,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人数的1/2为通过。

需由校中评委会进行评审和推荐,有终审权的,同意票数达到出席人数的2/3为通过;无终审权只进行推荐,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人数的1/2为通过。

校高评委及高评学科组同意推荐和评审的,同意票数均以达到出席人数的2/3为通过。

(三)一张选票中有一个或几个填错的,视被填错的申报人为废票,对其他申报人仍为有效票。

(四)评委本人或其亲属参加申报,评委本人实行回避制度,不参加当年评委会。

六、申报人资格条件

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应对照2001年天津市人事局下发关于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师、科学研究、教育管理、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资料人员申报条件,同时须符合我校职称评审相关文件要求。

七、评审纪律

(一)坚持职称评审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肃评审纪律,在职称评审过程中,经查实如有伪造学历及奖励证书,谎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剽窃他人研究成果,或以不正当手段拉拢或贿赂评审专家等行为的,评委会有权不受理其职称评审申请;已被聘任职称的,将撤消其相应的职称;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行政处分;对协同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的也要给予相应的处分。

(二)各级评审组织成员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保守评审工作秘密,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各级评审组成员应按照评审条件认真审阅申报材料,对申报人员作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或打击压制申报人员。

对泄露情况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者,追究当事人责任,取消评审成员资格,或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分。

(三)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部门负责对评审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有权责令其更正。

申报人或基层组织对评审中的问题提出申诉或疑议时,须向学校职称主管部门递交书面报告,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证据,经核实后,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方予受理。

评委会主任可对评审中的问题直接提交评委会讨论或复议,必要时,可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作出决定。

八、学校有关规定

(一)学校现行的《进一步完善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会议纪要》、《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教师参加各类学习和培训的规定》、《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关于各类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继续执行。

(二)“双证书”专业教师在符合上级业务部门评审条件的同时,必须取得相关工种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且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实训教学任务或到实训中心、企业的培训任务,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

(本款自2010年始执行)

(三)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须有承担过留学生教学经历,方可申报高级职称。

(本款自2010年始执行)

(四)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的业绩内容要求须与本岗位和现从事的工作、研究方向相一致,否则,不予认定。

(五)在学校实体部门的工作人员,申报职称时按实体与学校签订的协议处理。

(六)二级学院要加强职称评审工作过程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对于因程序、审查不严格等管理问题被举报且举报属实的,二级学院领导需在评委会上做检查,对于连续两年出现举报且举报属实的,扣发党政主要领导人当年校津贴的3%。

(七)对于申请评转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本人不要求核发相应职称证书的,经学校审核后上报市教委审批评转相应职称;本人申报评转副教授且要求核发相应职称证书的,属“有权专业”范围的按评审程序由学校高评委终审;不属此范围的按原程序推荐市教委人事处。

九、其他

(一)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三)“教学一票否决制”参照《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办法》有关条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

1.二级学院审查项目目录

2.2009年机械工程、教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等4个学科具有副教授评审权对应专业名录

3.天津工程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流程图

 

附件1:

二级学院审查项目明细(具体内容可参考申报个人前期准备材料)

(1)通过职称外语考试取得证书;

(2)通过职称计算机考试取得证书;

(3)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有教育理论班培训合格证书(申报高校教师系列);

(4)满足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申报高校教师系列);

(5)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申报高校教师系列);

(6)满足学校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7)学历、资历及考工条件符合上级业务部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

(8)业绩条件满足上级业务部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

 

附件2:

2009年机械工程、教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等4个学科具有副教授评审权对应专业名录

(一)机械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制造工艺教育

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交通运输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汽车服务工程

(二)教育学

职业技术教育管理

教育技术学

(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网络工程

(四)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微电子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

通信工程

 

附件3: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流程图(“无权专业”)

学校下发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下发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基层单位组织实施

(成立)以二级学院或直属支部为单位的职称工作小组

个人申报

人事处

审查资格条件

推荐、排序

公示

通过人员上报中评委进行评审

需报校外进行评审的申报人员

召开中评委下设学科组会议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流程图(“有权专业”)

学校下发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下发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基层单位组织实施

(成立)以二级学院或直属支部为单位的职称工作小组

个人申报

审查资格条件

推荐、排序

人事处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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