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成品、成品检验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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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富星建材有限公司家居制造线
半成品、成品检验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PZ-G-075
制订部门:
质量部
制订日期:
2012-2-25
版本:
A
页数:
共5页
分发单位:
总监室
研发部
质量部
工艺技术部
厂办
设备部
后勤部
物控部
台面车间
门板车间
柜身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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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修订记录
修订日期
DCNNO.
修订内容摘要
页次
版本
批准
审核
制订
文件名称
半成品、成品检验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PZ-G-
文件页次
2/5
制定日期
2012-2-25
制定单位
质量部
版本
A
修定日期
1.目的:
加强品质管理,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产品加工过程中零部件完工后的半成品或成品需入库。
3.定义:
3.1半成品:
已完成一个或几个生产阶段,经检验合格入仓尚待继续加工或装配的制品。
3.2成品:
已生产好,经检验合格并已包装入库的产品,或虽未入库,但已办理入仓手续的产品。
4.检验规定:
4.1抽样计划:
依据GB2828(等同MIL-STD-105E)单次抽样计划。
4.2检验水准:
采用GB2828正常单次抽样一般II级水准。
4.3缺陷等级:
抽样检验中不符合品质标准的瑕疵,称为缺陷,其等级有以下三种:
(1)致命缺陷:
能或可能危害产品的使用者、携带者的生命或财产安全的缺陷,称为致命缺陷,用CR表示。
(2)主要缺陷:
不能满足产品预期使用的缺陷,称为主要缺陷或重要缺陷,用MA表示。
(3)次要缺陷:
并不影响产品预期使用的缺陷,称为次要缺陷或轻微缺陷,用MI表示。
4.4允收水准(AQL):
4.4.1AQL定义:
AQL是可以接收不良品比率的上限,也称为允许接收品质水准,简称允收水准。
4.4.1.1AQL中包含的关键符号:
Ac:
接收数;Re:
拒收数。
4.4.2允收水准如客户对允收水准有要求时,以客户标准为依据;本公司对最终检验缺陷等级允收水准规定如下:
(1)致命缺陷(CR),AQL=
(2)主要缺陷(MA),AQL=
(3)次要缺陷(MI),AQL=
4.4.3检验依据下列一项或多项:
(1)客户质量要求及文件;
(2)技术文件(图纸,生产、出货计划和包装要求);
(3)客户确认的合格的留样;
(4)国家、国际标准;
(5)行业标准或协会标准;
(6)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标准;
(7)品质异常履历档案;
(8)其他技术、品质文件
文件名称
半成品、成品检验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PZ-G-
文件页次
3/5
制定日期
2012-2-25
制定单位
质量部
版本
A
修定日期
5.作业规定
5.1生产报检
5.1.1当车间加工过程中,每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制品(半成品或成品),应及时报质检进行检验;
5.1.2质检根据抽样标准对该批产品进行检验,并填写《半成品、成品检验记录表》;
5.2接收入库
5.2.1质检员判定合格的产品,若是待加工半成品则要用笔标示“合格”在产品上方可流入下道工序;若是成品则要在产品外包装上贴上“合格”标签。
5.2.2各车间物料人员对检验好的产品应正确填写《成品入仓单》,经车间管理人员及当班质检员签字核对产品再送往仓库办理入库接收手续,确保交接数量准确以及摆放合理。
5.3拒收或返工
5.3.1质检员判定不合格的产品,应立即告知车间管理人员及品质主管并将不合格品标示且与合格品分开放置。
5.3.2经品质主管确认后,若产品可以通过返工(返修),并填写《返工(返修)通知单》给品质主管审核签字,再给车间负责人签字,由车间人员将可返工(返修)产品放置待返工区。
5.3.3《返工(返修)通知单》一联由质量部保存,作为复检依据,一联交责任车间管理人员安排返工或复检。
5.3.4返工方案:
(1)质量部提出返工后要达到的质量要求:
(2)生产根据产品实际情况,安排作业人员完成返工,必要时可向工艺技术部寻求返工方法,原则是通过返工使产品达到质量要求。
5.3.5返工完成后,生产部重新将该批产品交质检员进行复检。
5.3.6重新送验时,车间须提供以下数据(总返工数量、返工发现的不良数量,不良分布现象及相应改善对策)并经质检确认和保留返工相关信息。
5.3.7经生产、质量、工艺技术部确认不能返工(返修)的产品,由该车间填写《报废申请单》经生产总监、厂长、工艺技术主管、品质主管签字确认后方可报废,任何一方未签字车间都不能自行报废。
5.4特采入库
5.4.1质检判定不合格产品,车间或生产部因下列情形可申请特采:
(1)缺陷轻微对品质影响极小;
(2)经下工序简单挑选或修复后可使用;(3)出货紧急且销售与客户沟通后可接受的。
5.4.2经公司分管领导复核,维持不合格判定或改判特采。
5.4.3特采后,产品依合格品流程入库,但必须由质检在标签上注明特采及特采原因。
5.4.4 特采物料后续处理方式:
(1)让步接受予以使用或入库;
(2)经挑选后使用;(3)经加工修复后使用
6.相关表单(见附件)
6.1《半成品、成品检验记录表》
6.2《成品入库单》
6.3《返工(返修)通知单》
6.4《报废申请单》
文件名称
半成品、成品检验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PZ-G-
文件页次
4/5
制定日期
2012-2-25
制定单位
质量部
版本
A
修定日期
7.表格附件:
7.1《返工(返修)通知单》:
返工/返修通知单
产品名称
生产班次
返工数量
日期
返工原因
质检员:
车间负责人签字:
品质主管审核:
7.2《报废申请单》:
报废申请单
申请部门
申请人
申请日期
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
报废数量
报废原因:
车间负责人:
申请部门核准
签核:
技术分析
工艺技术意见
签核:
品质意见
签核:
生产厂长意见
签核:
生产总监
签核意见
签核:
(本表一式二联:
原件质量部保存,二联交厂部,)保管部门:
质量部保存1年
文件名称
半成品、成品检验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PZ-G-
文件页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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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日期
2012-2-25
制定单位
质量部
版本
A
修定日期
7.3《成品入库单》: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数量
日期
仓管员
车间统计:
质检员:
7.4《半成品、成品检验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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