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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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阅览室专人管理。

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等。

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

师生到图书馆、阅览室须保持安静。

二、新采编的图书、期刊要及时分类、编目、登记、上架。

贵重图书应设立专柜,防止意外发生。

三、保证提供给师生借阅的图书流通量不低于收藏书的2/3。

师生借阅图书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阅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

四、校外人员借阅藏书、期刊必须主管领导批准。

师生、校外人员损坏或丢失图书、期刊应照价赔偿。

五、期刊阅览室课余时间均对学生开放。

阅览室的期刊不得外借,阅览时不得在期刊上涂画。

六、图书、期刊每学期清理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确保账、册相符。

第二篇:

常州市中小学图书馆电子(数字)阅览室管理制度电子(数字)阅览室管理制度

1.进入电子(数字)阅览室应按指定机号或位置入座,保持安静,遵守纪律,听从管理员安排。

2.室内其它设备未经管理员许可,不准擅自启动。

严禁自带软盘、u盘等存贮拷贝设备入室。

爱护机器和附件,不准私自删除或输入其它程序。

3.不准私带游戏软件上机玩乐,一经发现,除没收软件外,按学校规定处罚。

4.操作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管理员汇报。

5.文明操作,严禁在室内抽烟,用餐,不乱丢纸屑,保持室内安静,注意清洁卫生。

6.操作完毕,应按规定程序关机,填写好记录本,将椅子排放整齐,经管理员检查后方能离开。

第三篇:

图书馆阅览室借阅制度图书馆阅览室借阅制度

为使学校阅览室的报刊杂志在教育教学中更大地发挥作用,切实提高报刊杂志的开出率、借阅率,地为师生做好服务工作,特制定如下借阅规则,望遵照执行。

一、教师借阅。

1,凭借阅证借阅。

2,每次借阅:

杂志,1-3期;报刊,1-3期;

3,爱惜报刊杂志。

无污损、无圈点、无缺页、无裁剪。

4,归还期限。

一周内归还,可续借。

5,遗失赔偿:

不慎丢失者,照价赔偿或原书、原刊赔偿;

有意藏匿者,加倍赔偿并不再借阅。

6,帮助借阅。

即由具有借阅证的教师负责办理对学生的集体借阅。

a,教师负责借阅;b,教师负责归还;c,一周内归还;

d,爱惜、遗失由教师负责监督、赔偿。

7,教师在阅览室阅读报刊杂志时,请勿吸烟、讲究卫生。

二、学生阅读。

1,由学科教师负责组织学生集体阅读并提前与阅览室联系。

2,由学科教师按预约时间组织学生集体前往阅览室上阅读课。

3,由组织学生进行集体阅读的学科教师负责向学生讲解阅读纪律。

4,每生领取一套(一大一小)阅读牌,每次只能选择一本或一刊。

5,阅读牌(大)放置在所选书刊摆放处,阅读牌(小)戴在手上;阅读

完毕将书刊放回原处,并取回阅读大牌。

若另外选择阅读书刊,方法一样。

6,爱惜书刊,在阅读中无污损、无圈点、无缺页、无裁剪。

7,阅读课终了前5分钟结束阅读,依次将书刊放回原处,并取回阅读大牌。

8,阅读课结束时将阅读牌(一大一小)交还阅览室后方可离开,严禁将书刊

带出阅览室。

9,阅读课保持安静、专心、投入;不喧哗、讲卫生、不吃零食。

10,若学生造成书刊污损、圈点、缺页,或者裁剪、藏匿书刊,由组织阅读课的教师负责批评、教育和赔偿。

若不讲卫生,则由教师责成学生打扫干净。

第四篇:

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制度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积极主动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提供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

三、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管理业务,按照《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努力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四、做好馆藏书刊的验收、登记、造册工作,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

保持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五、做好破旧图书和有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装裱工作,提出馆藏的注销、剔除意见。

六、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工作,图书书标、卡片、登录号、索书号、帐目要清楚、齐垡,做到书账相符。

七、帮助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

八、做好图书馆、阅览室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一、学生持阅览证均可进室阅览。

本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一本,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取走阅览证。

二、本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准带入室内。

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

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吃东西。

五、自觉爱护书刊,取放有序,不准任意涂抹、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七、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学生阅览需要。

一、凡本校教师、员工持阅览证均可进室阅览。

二、本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二本,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

三、本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许带入室内。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随地吐痰,禁止吸烟。

五、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教师阅览需要。

学生借阅制度

一、学生凭借书证人室借书。

二、学生每人每次限借两本,限期归还。

三、对借书逾期不还者,视其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

四、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

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处理。

六、要遵守借书规则,否则停止借阅。

教师借阅制度

一、教师凭借书证人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准带人。

二、凡本校教职工所借图书及时归还。

三、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防遗失。

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本校教职工调出或离校必需按规定还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五、要遵守借书规则,否则停止借阅。

图书赔偿制度

一、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

保护书刊资料的完整是每个师生的责任。

师生对所借书刊必须爱护,不得批注、涂画、折角、污损或遗失等。

违者,应按本制度赔偿。

二、凡遗失图书、期刊,应购买原书刊赔偿,不能赔偿原书刊的,可参照下述原则予以赔偿:

1.一般书刊按定价或加倍赔偿;

2.使用价值高的图书.按原价3倍赔偿;

3.珍本书或绝版书,按原价5倍及以上赔偿。

三、凡损坏图书、报刊,按损坏程度分别处理:

1.书刊损坏程度轻者,不影响内容完整,按原书刊定价10%赔偿;损坏书刊封面、封底等,赔偿装订费用;

2.损坏程度严重或影响内容完整者,应赔偿原书刊;不能赔偿原书刊时,月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赔偿现金。

四、师生借书时如发现图书有破损、缺页等情况,应当场向管理人员提出,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第五篇:

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制度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积极主动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提供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

三、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管理业务,按照《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努力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四、做好馆藏书刊的验收、登记、造册工作,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

保持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五、做好破旧图书和有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装裱工作,提出馆藏的注销、剔除意见。

六、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工作,图书书标、卡片、登录号、索书号、帐目要清楚、齐垡,做到书账相符。

七、帮助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

八、做好图书馆、阅览室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学生阅览室阅览规则

一、学生持阅览证均可进室阅览。

本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一本,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取走阅览证。

二、本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准带入室内。

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

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吃东西。

五、自觉爱护书刊,取放有序,不准任意涂抹、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七、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学生阅览需要。

教师阅览室阅览规则

一、凡本校教师、员工持阅览证均可进室阅览。

二、本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二本,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

三、本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许带入室内。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随地吐痰,禁止吸烟。

五、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教师阅览需要。

学生借阅制度

一、学生凭借书证人室借书。

二、学生每人每次限借两本,限期归还。

三、对借书逾期不还者,视其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

四、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

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处理。

六、要遵守借书规则,否则停止借阅。

教师借阅制度

一、教师凭借书证人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准带人。

二、凡本校教职工所借图书及时归还。

三、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防遗失。

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本校教职工调出或离校必需按规定还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五、要遵守借书规则,否则停止借阅。

图书赔偿制度

一、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

保护书刊资料的完整是每个师生的责任。

师生对所借书刊必须爱护,不得批注、涂画、折角、污损或遗失等。

违者,应按本制度赔偿。

二、凡遗失图书、期刊,应购买原书刊赔偿,不能赔偿原书刊的,可参照下述原则予以赔偿:

1.一般书刊按定价或加倍赔偿;

2.使用价值高的图书.按原价3倍赔偿;

3.珍本书或绝版书,按原价5倍及以上赔偿。

三、凡损坏图书、报刊,按损坏程度分别处理:

1.书刊损坏程度轻者,不影响内容完整,按原书刊定价10%赔偿;损坏书刊封面、封底等,赔偿装订费用;

2.损坏程度严重或影响内容完整者,应赔偿原书刊;不能赔偿原书刊时,月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赔偿现金。

四、师生借书时如发现图书有破损、缺页等情况,应当场向管理人员提出,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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