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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养结合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医养结合工作调研报告

  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养老观念的转变,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养老,除了日常生活照料外,更关注疾病治疗、身心健康和精神生活等问题。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养结合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关于医养结合工作调研报告【1】  我市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万人,占全市人口21%,老年人口将以年均%的速度持续增长,到2020年全市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

随着高龄老年人、空巢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日益增多,我市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因此医养融合发展对我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积极探索居家、社区医养融合新模式

  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在辖区内组建全科医生团队,对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康档案,对孤寡老人实行免挂号费、降低检查治疗费等优惠。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施家庭医生制度,与60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

XX年以来,组织多轮企业退休人员免费体检,周期免费体检率达%。

  一是建立家庭医生制度和健康管理团队服务。

我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启动实施家庭医生制度,重点为60岁以上老人、慢性病患者提供家庭签约服务。

目前,政府举办的3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施家庭医生制度,与60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率达%。

全市62家乡镇卫生院全部开展健康管理团队服务,组建健康管理团队342个,覆盖912个村卫生室,开展团队服务8304场次。

二是开展居家老人医疗紧急救助活动。

201X年,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企业经营、市场运作、公益服务”的建设运营模式,建成市养老服务平台,以“安全、健康和便捷生活”为服务主旨,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紧急救助、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全方位服务。

目前,平台“12349”养老服务热线已覆盖整个市区,24小时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三是开展医疗定点服务。

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与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系,签订服务协议,充分发挥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功能。

四是开展健康知识咨询服务活动。

全市以“健康扬州社区行”活动为载体,定期组织讲师团成员以及有关医学专家深入社区、乡村,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知识讲座。

今年仅市专业照料协会就组织社区健康咨询服务活动4场,培训养老护理员近200名。

  

(二)着力提升专业养老机构医养融合水平

  全市共有养老机构99家,其中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农村敬老院)72家,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等公办养老机构8家,老年公寓等社会办养老机构19家。

全市共有养老床位数29820张,床位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

社会办养老机构19所,床位2284张。

全市有护理型床位1843张,占床位总数的%。

  一是公办养老机构医养支撑辐射能力强。

扬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成立颐和养老康复中心,通过与东方医院合作,在全国首创“金拐杖”养老服务标准体系,通过“亲情助理模式、至全服务模式、ABC管理模式、GOT运行模式”四大专属模式,实现示范引导、专业推广、辐射社区的作用。

二是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分类保障。

曜阳国际老年公寓通过与苏北医院合作建立康复医院,完善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机制,为老人开展保健医疗、康复护理、紧急救护、体格检查、健康管理等多项综合性医疗服务。

中小型社会办养老机构重点收治自理和仅需基础护理服务的对象。

三是农村敬老院基础医疗覆盖广。

我市72家农村敬老院,均拥有基础性医疗功能的医务室。

敬老院与当地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治机制,确保政府兜底保障对象的基本医疗。

保险机制作为医疗的重要补充。

XX年,通过市慈善总会的资助,对城区685名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对象投保“爱老无忧”意外保险。

四是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不断深化。

我局与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扬大医学院联合开展初级护理员免费培训,截止目前,已培训养老护理员592名。

全市养老护理员822名,其中持证上岗养老护理员620名(初级592名,中级20名,高级8名),持证上岗率达75%以上,养老护理员专业化水平不断增强。

  (三)加快医养融合医养融合政策创制

  XX年,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大力鼓励养老医养融合发展和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为助推我市养老机构转型升级发展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同年8月,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扬州市城区养老机构新增床位经费补助办法》和《扬州市城区养老机构运营经费补助办法》。

办法对市区按标准建设、依规定运营的新增社会养老机构床位市财政给予每张床位3000元的建设补贴,对市区已开业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依据实际入住老年人数按全护理、半护理、自理、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70元、50元补贴。

两项具体的惠民举措对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和鼓励发展医养型养老机构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经费保障,同时,也为各县(市、区)出台养老机构补助办法提供了参考依据。

针对老年人保健市卫生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城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扬州市城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标准》、《扬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等多个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全市社区卫生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对推进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机制和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等作出明确的部署。

  总体上看,我市养老服务医养融合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与人口老龄化形势下的养老社会化、多样化、个性化的医疗康复要求不相适应,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求不相适应,与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养老服务业的要求不相适应,在保障能力、政策法规、管理手段、服务水平、思想认识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医养融合制约因素较多

  我市在推进医养融合方面虽然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是在服务能力、医保结算、政策引导等方面,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

一是缺乏医保支持政策。

由于养老不属于诊疗项目,因医保报销金额和住院时间的限制,造成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老年人不得不连续出院转院,既造成过度医疗,也对老年人生理、心理健康发展不利。

二是医疗护理能力欠缺。

我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常只能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大部分养老机构虽然有医务室和护理人员,但是医疗和护理水平不高。

而诊疗水平高的医疗机构,本身医疗资源十分紧张,使得优质医疗资源无法满足居家、社区、机构养老需求。

三是养老护理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根据民政部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中4-5张床位就需要1名护理人员来推算,全市约万张床位,至少需要5800名护理人员,而我市99所养老机构中,养老床位与护理人员的比例仅为25:

1,50岁以上的养老护理员占护理员总数的70%以上,数量和质量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同时,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劳动强度大,薪酬待遇过低,社会认可度不高和工作环境差等原因,也造成就业吸引力有限。

  

(二)养老机构供需矛盾突出

  我市现有养老机构的存量与庞大的、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医养需求不相匹配,社会养老服务的压力较大。

一是机构养老供养对象结构性失衡。

养老机构照顾失能老人工作量大,强度高,同时也缺乏必要的医疗条件,因此养老机构愿意选择可自理老人,不愿意接受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造成社会上最需要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被排斥在机构养老之外。

通过《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结果和我市调研的实际来看,养老机构在收住对象定位上,近一半的机构只愿意接收自理老人或以接收自理老人为主,其中城区将近三分之二的养老机构,不愿意收住失能、半失能老人。

特别是社会办养老机构,对入住老人身体因素作为重要的入住条件。

二是专业老年护理院的缺失。

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统计,江苏省失能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我市老年人万人,以此推算,我市约有失能老人万人,而我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仅为1843张,可见我市失能老年人医养型养老需要巨大。

老年护理院作为以护理服务和维持生命的基本医疗服务为主的医疗机构,具备对长期需要生活护理和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的服务对象提供治疗性护理服务的能力,对缓解综合性医疗压力、构建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互通平台和解决老年患者出院后康复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省兄弟市老年护理院苏州市20所、南京市12所、无锡市6所,常州、徐州市各1所。

其中,南京、苏州、无锡的老年护理院同时具备养老机构性质。

我市尚无一家专业老年护理院。

三是养老机构供给结构不合理。

一为医养融合护理型床位缺失较多,全市护理型床位仅占养老床位总数的%,与省政府要求“到XX年,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存在较大差距。

二为部分地区高档豪华的养老机构,由于床位收费相对较高,入住率较低,而适合广大普通老年人,特别是寄养中低收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却排队难进,一床难求。

四是城乡机构养老发展不平衡。

在全市万张机构养老床位中,大部分为农村敬老院床位,城市养老机构的床位占比远低于农村,与城市庞大的需求形成较大的反差。

  (三)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发展艰难

  社会办养老机构不仅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扮演着“填补空缺”的角色,也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体上看,我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仅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8%,与省政府要求“到XX年,社会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

”存在较大差距,其中护理型床位所占比例更低。

一是新建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受到土地等政策的制约,租赁等形式的养老机构又难以符合规划、消防、审批的要求。

二是对公办、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不平衡性。

仅以对养老机构的省级资助为例,XX年―201X年,省对按“江苏省示范性养老机构标准新建、床位150张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助标准为3万元,而对社会办养老机构仅补助万元。

我市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床位建设为每张3000元,与省内兄弟市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南京、南通5000元,镇江、泰州4000元,徐州3000元)。

三是优惠扶持政策可操作性不强,难于落实。

如对于养老服务项目的土地供应政策,文件普遍作了以下规定:

养老机构建设应当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一律划拨供地。

由于上述政策过于笼统、原则,社会办养老机构获优惠供地很难实现。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转变的必然结果,当前扬州市已步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要做好重点医养融合发展的工作不仅时间十分紧迫,而且压力十分巨大。

为此,我市应加快形成以政策扶持为导向、以财政投入为推手、政府与社会力量互联互动互补、覆盖城乡的社会医养服务新格局。

  

(一)创新手段、统筹规划,夯实居家社区医养融合基础

  一是提升居家医养能力。

大力推广智慧社区建设,推广“虚拟养老院”模式,通过可穿戴设备、视频诊断等手段,借助互联网技术、云技术和物联网技术,以信息化、智能化服务为支撑,为老年人提供及时周到的远程健康服务。

在便民服务进万家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家庭医生制度,实现生活护理、康复护理进家庭,定期巡诊与应需施诊相结合的诊疗、护理服务,为居家养老提供医疗保障。

二是强化社区医养融合功能。

结合城乡发展规划,统筹布局建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并在其中配备健康小屋、康复室等,筑牢社区医养融合基础;条件不具备的老居民区,按照就近原则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契约合作机制;鼓励新开发住宅配套建设医养融合服务设施,为社区老人提供完备的医养融合服务。

三是大力开展医养融合志愿服务活动。

成立服务老人的“时间银行”,倡导“服务今天,享受明天”的理念,采取“时间储蓄”的方式,发动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医养融合服务。

  

(二)结对合作、政策支持,加快养老服务医养融合

  今年,我局将与市卫生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医疗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意见》,其中明确以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长效合作关系为依托,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模式,重点鼓励建设或转型老年护理院发展。

2020年,全市养老机构全面完成“567工程”即:

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0%以上;医养型养老机构占总数的60%;收住全护理、半护理老年人占总人数70%以上的养老机构应具有基础医疗服务功能。

一是建议医保支持政策引入养老服务业,通过将需要中长期专业护理、康复、诊疗的养老对象纳入医保范畴,推进医养融合良性循坏发展。

二是提升机构养老医疗融合服务能力。

通过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分支机构、养老机构在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上门服务等完善医养服务结构。

三是加强医疗资源机构养老配置能力。

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鼓励医院将闲置资源改造成康复医疗机构或增加老年病科床位,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专科护理院,鼓励部分非建制乡镇卫生院积极开展养老服务。

四是建立居家、社区、机构养老与医疗机构联动机制。

对基层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转送的老年病人,在挂号、就诊、检查及办理住院手续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

五是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

可以通过设置岗位津贴和以奖代补的手段,逐步引导养老护理员队伍向专业化和年轻化转型。

继续加大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力度,明确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人员,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XX元、1000元、500元一次性补贴。

  (三)加大投入、积极融资,夯实医养服务基础

  一是积极与财政部门做好对接,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XX〕39号)中对自建产权用房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和租赁用房举办且租期5年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改造补助政策。

二是积极引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与养老机构建立专职养老护理员绩效考核机制,绩效考核资金可由县、乡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三是建议研究制定针对新建或转型床位150张床位以上且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医养型老年护理院给予一次性20万元以奖代补政策。

四是建议设立支持医养发展的投资引导基金,采取投入资本金、直接补助、财政贴息、小额贷款、项目补贴、风险补偿金、参股产业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速进入医养服务领域。

  (四)搭建平台、延伸保险,推进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发展

  一是积极推动《扬州市社会养老机构设立办法》的出台,联合财政、卫生、国土、工商、金融、安监及消防等职能部门,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服务机构融合发展,根据权限分级职责,搭建平台协调解决诸如:

土地使用、“一照多址”、人员待遇等扶持政策落地的问题,切实降低准入门槛,触发医养融合发展的“鲶鱼效应”。

二是鼓励医养型社会办养老机构和老年护理院建设,针对机构身份定位问题,可在发展初期按“半福利半企业”定性,仿照企业运作模式融资入股、收益分红、扩张规模等,对其经费尚有少量缺口的,银行给予小额贷款,待其进入成长发展期开始归还贷款。

三是拓展“爱老无忧”保险计划延伸医养型社会办养老机构,通过个人自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为入住失能、半失能寄养老人办理护理保险或意外保险,分释社会办养老机构风险。

四是发挥社会福利协会服务管理作用,制定我市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明确社会办医养型养老机构的性质地位,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开办养老机构筹资方式与待遇,纠纷处理机构与理赔等要求。

  (五)明确责任、创新模式,积极延伸五保供养机构医养服务

  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开展农村社会福利服务,率先将敬老院转型为集养老、医疗、康复为一体的农村社会福利中心。

积极将农村养老机构工作纳入了乡镇公共体系建设范畴,纳入新农村建设内容,列入乡镇考核目标。

利用或创造条件开设社会化养老功能,提高床位使用率,扩大养老覆盖面,科学制定发展农村养老工作整体规划,将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作为农村机构养老系统工程的重要方面,变敬老院单纯的“收养”少数“五保”老人的兜底保障福利扩面向广大农村老年人服务。

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五保供养事业发展,出台土地、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和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兴建敬老院。

  关于医养结合工作调研报告【2】  “医养结合”是指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其中,“医”包括医疗康复保健服务,具体有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检查服务、疾病诊治和护理服务、大病康复服务以及临终关怀等;“养”包括生活照护服务、精神心理服务、文化活动服务。

利用“医养一体化”的发展模式,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为一体,把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放在首要位置,将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家庭养老和医院的功能相结合,把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融为一体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

  截止201X年底,市城区(苏仙区、北湖区)户籍人口约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龄人口约万人,占总人口%,高出国际标准%。

市城区开设老年病病区的医院4家,有老年病床位236张。

两区已逐步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敬老院、农村幸福院及民办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机构,共有养老床位3070张。

  

(一)领导重视,科学规划医养结合工作

  201X年1月23日,瞿海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市中心城区综合性养老服务示范机构建设问题。

7月17日,市政府领导专题调研部署我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工作,决定安排专项经费,启动我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郴政发[201X]4号)。

XX年6月23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市本级公办示范性医养结合项目建设,决定市第一人民医院康复医院二期项目以“郴州市康养中心”名义申报立项,为市本级公益性医养结合示范性项目,规划建设养老床位500张,其服务对象以政府兜底保障的群众为主,并根据社会需求,兼顾社会养老。

目前该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二)落实政策,扶持民办养老机构

  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市财政给予民办养老机构的床位补贴和运营补贴达到3000元/张和50元/人·月。

  (三)多措并举,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

  自XX年以来,市政府连续五年把居家养老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

一是制定出台了《郴州市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规范》。

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从平台建设、服务开展、政府购买资金管理、服务内容等方面进行规范,并建立有效的奖励考核机制。

二是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坚持专业服务队伍建设与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相结合。

一方面把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与实施下岗再就业工程有机结合,通过招聘、培训、持证等方法组建了以4050人员为主的居家养老专业服务队伍;另一方面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和队伍组建由社区党员、热心人士、邻里邻居、低龄健康老年人组成的志愿为老服务队伍。

三是整合资源,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在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的建设上,整合社区(村)卫生服务站、文化站(农家书屋)、体育设施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健身、医疗服务。

  (四)当前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存在的问题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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