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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委发15号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的意见

川委发〔2011〕15号

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当前,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重要时期。

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促进互动发展,是科学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从我省全局和长远发展出发作出的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抉择。

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的重大意义

工业化城镇化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经阶段。

改革开放特别是西部大开发以来,我省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

省委九届四次全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一主、三化、三加强”基本思路,联动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开创了我省加快发展的新局面。

但是,我省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总体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工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不强,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工业化与城镇化互动性不够。

从发展阶段看,我省刚进入工业化中期,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双加速”时期。

只有坚定不移地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以下简称“两化”),促进互动发展,才能加快缩小我省与全国特别是东部地区的发展差距,才能有效避免工业化城镇化不同步、不协调造成的经济和社会问题,顺利实现现代化目标。

新型工业化是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工业化,更加注重创新驱动、绿色低碳和开放合作;新型城镇化是以新型工业化为内在动力,推动区域人口、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全面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更加注重区域协调、城乡统筹、产业支撑、城镇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推进“两化”互动发展,就是要做到时间上同步演进,空间上产城一体,布局上功能分区,产业上三产结合。

当前,我省正处于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攻坚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面临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实施扩大内需发展战略、启动建设成渝经济区和国内外产业向西部大规模转移等重大机遇。

加快推进“两化”互动发展,是推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遵循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规律、提升区域竞争力的现实选择,是把握我省发展阶段性特征、重塑“四川经济版图”的战略举措。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快推“两化”互动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抢抓机遇、顺势而为,统筹兼顾、大力推进,努力保持“两化”快速推进势头,不断提升我省在西部和全国发展格局中的地位。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坚持“一主、三化、三加强”基本思路,以加快推进为取向,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工业化为主导,以新型城镇化为支撑,以协调联动为关键,加快建立与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相适应的现代工业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与现代产业发展相匹配、科学合理的现代城镇体系,形成“两化”良性互动、相互支撑的发展格局,努力推动我省向全国经济强省跨越。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省人均生产总值达3.5万元左右,工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5%,非农就业比重达到62%左右,非农产业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9.8%,城镇化率达到48%左右。

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形成一批带动作用强的万亿产业带、千亿产业园区和百亿企业,产业支撑作用明显增强;把成都建成中西部地区最具竞争力的特大中心城市,建成10个左右100万人口特大城市,构建起以“四大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一批区域中心城市为依托、300个左右中小城市和重点镇为骨干、1500个左右小城镇为基础,布局合理、层次清晰、功能完善的城镇体系。

到2020年,工业化率和城镇化率力争双双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建成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实现全面小康社会。

(三)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

高度重视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强化规划的战略性、前瞻性和导向性,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和引领作用,切实做到以科学规划指导和推进“两化”互动发展。

切实抓好规划统筹,做到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有机衔接、产业布局和城镇发展统筹安排。

——坚持产城一体。

充分发挥产业对城镇的带动作用,增强城镇对资源要素的集聚作用,按照有利于产业发展的原则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完善城镇功能,以产业的增长促进城镇的扩张,以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的增强支撑产业发展,有序推进产业园区化、园区城镇化、产城一体化。

——坚持改革创新。

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理念,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加快建立有利于“两化”互动发展的体制机制。

建立和创新与“两化”互动发展相匹配的社会管理体系。

实施充分开放合作战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不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生态环保。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更加注重节约和保护资源,实现“两化”集约发展和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积极落实低碳、循环发展要求,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深入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坚持民生为重。

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扎实做好群众工作,让群众既在推进“两化”互动发展的结果中充分受益,又在推进“两化”互动发展的过程中及时受益。

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使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因地制宜。

结合实际、科学定位、发挥优势,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道路。

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划分要求,根据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发展基础和潜力,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尤其要避免在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盲目发展工业和扩大城镇规模。

三、着力优化发展布局

(四)加强规划统筹,引领“两化”互动。

准确定位、充分论证,坚持高起点、高水平编制规划,并强化执行刚性。

切实推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交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等的相互衔接,尤其要推进交通、产业和城镇规划深度融合,探索编制覆盖城乡全域的总体规划,加快构建统筹推进“两化”的规划体系。

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工业园区向城镇集中、农业向适度规模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最大限度地实现区域经济规模效应。

各类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工业集中发展区要统一纳入城镇总体规划。

县城和规划人口5万人以上的城镇要按城市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

抓好基务对接。

(五)加强区域统筹,优化空间布局。

把城市群发展规划与经济区规划结合起来,发挥比较优势,优化发展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根据资源优势、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和主体功能区规划,依托“四大城市群”和“五大经济区”,确定不同区域发展定位,形成城市群与产业集群(基地)互动发展的格局。

成都平原城市群。

积极落实《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发挥成都作为成渝经济区双核之一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快成都都市圈增长极建设和成都经济区一体化发展步伐,将成都平原城市群打造成我国中西部地区最具竞争力的城市群。

重点发展以电子信息、石油化工、航空航天、生物技术、新材料为代表的成绵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以汽车制造、机车车辆、高端装备、清洁能源、工程机械为代表的成德资重大装备制造业基地,以太阳能、风能、半导体照明为代表的成德眉雅新能源产业基地,以现代物流、工程总承包、础设施、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城乡基本公共服金融服务、环保服务、信息服务、科技研发与技术服务为代表的成德绵生产性服务业基地。

川南城市群。

推动自泸内宜乐一体化发展,建设川、滇、黔、渝接合部重要的交通枢纽和物流商贸中心,打造西部重要的大城市密集区。

大力发展临港经济,加快建设沿江产业带。

加快传统优势产业的改造提升和节能环保、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打造西部重要的天然气精细化工、新型煤化工和盐化工基地、能源工业基地、装备制造基地和饮料食品产业基地,着力打造“中国白酒金三角”核心区域。

川东北城市群。

发展壮大区域性中心城市,逐步建成集天然气化工、石化下游产业、农产品加工、特色旅游和物流配送基地为一体的城镇群,依托嘉陵江、渠江和重要交通干线,构建联接我国西北、西南地区的新兴经济带。

积极推动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化工产业发展,加快轻纺、食品、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的改造升级,加快电子信息配套产业及汽车、摩托车配套零部件等机械加工业发展。

攀西城市群。

加快以攀枝花—西昌为区域中心的金沙江流域、安宁河谷地区城镇发展,努力建成以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为依托的新型工业城镇群。

加强钒钛、稀土、铜、铅、锌等稀有金属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开发和保护,有序推进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三江流域水电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发展以太阳能为主的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烟叶、热带作物等优势绿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业。

川西北地区。

以县城和重点镇为依托,引导区域人口和产业合理布局。

以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为主攻方向,因地制宜发展以水电为主的清洁能源产业,有序发展特色资源型产业,积极发展现代畜牧业,推进农牧产品和藏药产业化,大力扶持民族民间手工业。

大力开发民族文化、民俗文化和红色文化等资源,加快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积极开发民族特色文化旅游产品。

(六)坚持工业化主导,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坚定不移地实施以新型工业化为主导的“两化”互动发展战略,加快工业化进程。

把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做强工业实力的两大主攻方向,加快发展“7+3”优势产业,积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发挥重要战略资源优势,积极承接国内外重大产业转移,推动相关产业迅速崛起和发展壮大。

从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梳理拳头产品,注重品牌培育,以拳头产品和知名品牌壮大产业、做强企业、占领市场。

注重发挥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整合科技资源,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的转化运用。

加大对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的投入,积极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加强节能减排,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七)推进“三化”联动,统筹城乡发展。

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要在“两化”互动发展中统筹推进农业现代化。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产业化水平,促进农业产业化与新型工业化协调发展。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发挥新型城镇化对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支撑和服务作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在县域范围内把城镇和农村作为整体来规划,科学确定县城、乡镇和新农村的空间布局。

坚持统筹三次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着力做强二三产业,尤其要重视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壮大县域经济。

依托中心城镇或场镇辐射新村,探索建设“新农村综合体冶。

四、着力推进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区建设

(八)集中集约集聚发展产业园区。

依托重点骨干企业整合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加强产业内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延伸完善产业链条,发展壮大产业集群。

把产业园区作为产业集群发展的主要载体,支持成都、绵阳、自贡、德阳、广安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级产业园区,加快建设一批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

强化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功能建设,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的产业集聚区。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集中集约集聚的原则,加快推动园区建设,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工业园区向城镇集中,使产业园区成为城镇空间拓展和经济发展的增长点。

坚持“积极发展、扩区建园,提高办园水平冶和“一园一主业,园区有特色”要求,突出主导产业,优化发展模式,用好引导资金,推动扩区升位,实现集群发展。

推进省内区域合作发展,支持市(州)之间建立合作产业园区,发展“飞地”园区,加强重要产业之间的协作和配套。

构建综合服务保障体系。

依托中心城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产业园区服务中心、信息网络服务平台、技术支撑平台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设立内陆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区。

(九)科学规划和建设城市新区。

以产业聚集区为依托,根据产业聚集区和人口居住区的需要,科学规划城市新区,有序推进城镇空间拓展,弥补现有城区功能缺陷,突破发展局限。

把产业园区作为城镇的有机组成部分,纳入城镇总体规划。

突出城镇发展特色,注重城镇风貌塑造和品位提升,推进产业文明与城市文化相融发展,推行低碳建筑,建设绿色城市,把城市新区建设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及现代产业发展示范区。

加快建设天府新区。

重点发展总部经济和循环经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以现代制造业为主、高端服务业集聚、宜居宜业宜商的国际化现代新城区,力争再造一个“产业成都”,实现现代产业、现代生活、现代都市三位一体协调发展,为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打造西部地区重要经济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依托特色优势产业基地打造一批示范新城区。

依托德阳、绵阳、广元、攀枝花等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创建以重大装备、数字视听、军民结合、钢铁钒钛等为特色优势产业的示范新城区。

依托泸州酒业集中区、宜宾五粮液工业集中区“中国白酒金三角”核心区建设及五粮液、泸州老窖、剑南春、郎酒、全兴、沱牌等名酒名镇打造,创建以酒产业为特色优势产业的示范新城区。

依托自贡、乐山、内江打造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以节能环保、光伏硅材料为特色优势产业的示范新城区。

依托资阳、遂宁城市新组团,创建以汽车、机车制造和现代物流为特色优势产业的示范新城区。

繁荣发展城市经济。

加快发展商贸、餐饮、休闲、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大力发展金融、通信、物流、会展、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以现代服务业为核心提升城市服务业发展水平。

鼓励发展生态绿色农业、观光休闲农业、高科技现代农业等都市型农业。

五、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确定城市功能分区,把宜居放在首位,优先满足居民生活需要,并做到宜居、宜业、宜商的有机统一。

主动适应城市化发展带来的人流、物流、信息流急剧扩张的新要求,适度超前规划和加快建设与城市规模、容量相匹配的基础设施。

根据区域产业和城镇发展需要,科学规划和加快建设供水、供电、供气、通信、道路、防洪排涝、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增强对产业和城镇的保障作用。

大力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逐步形成城乡统筹的基础设施体系。

(十一)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在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就业等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启动实施一批功能性项目,提升城镇公共服务能力。

加强城市防灾减灾生命线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避难场所和生活应急供应系统,增强城市应对重大灾害的能力。

加强小城镇和乡集镇的公益性社会福利和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覆。

完善以政府供给为主、民间资本参与的多元化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机制。

加大民生类公共服务产品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新建居住区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

六、着力创新体制机制

(十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对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农村居民,只要本人申请,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均可在当地申请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大中城市要根据实际承载能力,对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农村居民放宽落户条件,尽力吸纳农村转移人口。

对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实行“居住证”制度,持证人员根据条件在居住地享受就业、社保、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等各种公共服务,只要符合居住地转户条件的,根据本人申请转为城镇户口。

(十三)构建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机制。

加快建立健全城乡统一、开放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在区域、城乡、产业间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

发挥政府对资源要素配置的引导和调控作用,通过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打破区域壁垒和产业分割,提高土地、水、电力、油气等资源在地区、产业间的集约利用程度。

探索建立科学反映城市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的统计指标和统计方法。

(十四)构建区域间利益协调机制。

建立健全区域及功能区之间的利益协调和补偿机制,实现利益合理再分配,缩小地区发展差距。

积极落实资源税费改革政策,补偿资源开采区生态修复。

大力探索水电、油气等资源地和使用地的利益互补机制,积极向国家争取资源本地留存比例,支持就地转化。

(十五)完善城镇及社区建设和管理机制。

社会建设要与城市新区建设同步,合理设置城市辖区,完善市辖区管理体制。

建立以常住人口为基础的新型城市管理制度。

对条件成熟的郊县按照市辖区管理。

对常住人口在10万人以上的县城可以赋予县级市的部分管理权限和职能,扩大小城镇管理权限。

创新县以下行政管理体制,根据发展需要,适时将城镇化程度较高的县人民政府驻地镇改设街道办事处;探索城市和县城规划区内的乡镇、重点镇(中心镇)管理改革,实行街道办事处行政体制。

调整乡镇、村组(社区)建制规模,积极稳妥推进撤乡建镇。

创新城镇管理模式和技术手段,完善社区基本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城镇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以社区管理为平台,充实和整合基层力量,强化社区的自治和服务功能,增强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

(十六)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机制。

建立与“两化”发展水平相适应、可持续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让新进城人员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益。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切实纠正和改变把旧城改造、征地拆迁作为“生财之道”的错误观念,原则上就地就近安置群众,解决好群众当前生活和长远生计。

同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让新进城人员有房可住。

保障性住房和城市征地拆迁安置房要纳入城市整体布局,合理确定需求规模,原则上与商品房统一规划,保证建设标准和质量,尤其要有利于新进城人员快速融入城市生活和分散就业,使之成为现代化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

七、着力完善保障措施

(十七)提高土地供给保障水平。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优化产业和城镇发展的空间布局。

积极争取国家向西部地区新增的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和占用荒地、沙地等未利用地指标,优先安排产业园区建设用地。

用好用活土地存量,提高城市的经济密度和人口密度,防止城市低密度蔓延和扩展。

科学配置土地资源,优先保证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要产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城市新区的用地需求,保障承接产业转移的必要用地,确保农用地转用年度指标向重点项目倾斜。

鼓励合理利用未利用地,未利用地用于工业用地的出让金最低标准,可区别情况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0%至50%执行,适当降低开发园(区)建设的基准地价。

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统一市场建设。

严格规范和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因地制宜推进林权、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建立和完善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和租赁、退出机制。

推广基础设施节地模式,逐步细化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措施。

(十八)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研究建立统筹城乡的财政分配制度,建立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长效机制。

用好用活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贴息支持的政策,加快国家级产业园区发展。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性投资,加快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等建设。

加大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和产业园区建设投入。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没有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加快建立。

加大财政对自主创业的支持,建立创业基金,为个人和中小企业创业发展创造条件。

加大对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及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的投入。

各市(州)可在省政府规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土地等级税额标准,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积极落实国家对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依法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类产业企业,依法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企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可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积极落实资源税改革政策,对原油、天然气等的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对其他资源适当提高税额,增加资源产地地方财政收入。

对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以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

对鼓励类服务行业用水、用气价格与工业企业实行同价。

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合理确定城市供水价格,逐步实行阶梯式水价。

加强对涉企收费项目的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十九)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加快建设成都金融总部商务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积极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在川设立区域总部或后台作业中心。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二、三线城市设立分支机构。

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健康发展。

建立统筹城乡的金融体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培育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各类新型农村金融组织,逐步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鼓励各级政府通过资本金注入、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和促进政策性担保机构跨区域整合等方式,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健康发展,为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和“三农冶发展提供担保业务。

积极发展再担保机构。

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担保风险补偿机制,银行、企业、担保机构合作风险分担机制以及银行、担保、保险、风险投资联动促贷机制。

加强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积极争取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服务力度,积极利用政策性金融手段支持地方发展。

落实和完善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政策,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

(二十)完善投融资体系。

管好用好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

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主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对新上市企业给予奖励,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

扩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规模,积极探索开发低信用等级高收益债券和私募可转债等金融产品,稳步推进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发展,拓宽企业债务融资渠道。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

积极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创新多元化投融资体制。

加快市政公共事业改革,完善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制度和市政公用服务标准,建立健全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的价格机制,形成城镇建设、经营、回收的良性循环。

逐步开放作业市场,建立健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市政环卫设施、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及园林绿化基础设施管理与运营的市场运作机制。

创新资金筹措、运作模式,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引入社会资本,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城镇建设管理。

(二十一)强化要素保障。

加快以水电为重点的能源开发,完善跨区域的重大电力输配设施,同步保障产业园区、城市新区的能源供应。

积极争取国家直供电政策,争取提高地方电力留存量,形成合理电价水平。

加大天然气开发力度,完善输气管网,积极争取地方用气指标,满足生产生活尤其是重点项目用气需求。

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提高信息网络覆盖率和通信质量。

(二十二)强化环境支撑。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建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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