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申报表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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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申报表模板
关于印发《吉安市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的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吉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吉安市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试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告我局。
附:
吉安市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办法(试行)
吉安市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办法
(试行)
为加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吉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范围
本市范围内,从事物业服务一年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
二、星级划分
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分为四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
三、评定办法
(一)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实行“百分制”。
评定内容由企业基本情况和企业管理项目情况两部分组成,企业基本情况由属地县(市、区)物业管理部门按照《吉安市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标准(试行)》(详见附件2)评定,占总分值的百分之五十;企业项目管理情况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吉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检查评价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对物业管理项目进行评定,占总分值的百分之五十。
(二)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分值=企业基本情况评定分值×50%+物业管理项目评定分值×50%。
(三)物业服务企业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评定为四星级物业服务企业:
1.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分值在90分及以上的;
2.物业服务企业至少有一个物业管理项目实施一级服务;
3.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物业管理项目在每季度的评定分值均在80分以上。
(四)物业服务企业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评定为三星级物业服务企业:
1.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分值为80(含)分以上的;
2.物业服务企业至少有一个物业管理项目实施二级服务;
3.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物业管理项目在每季度的评定分值均在80分以上。
(五)物业服务企业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评定为二星级物业服务企业:
1.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分值为70(含)分以上的;
2.物业服务企业至少有一个物业管理项目实施三级服务;
3.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物业管理项目在每季度的评定分值均在80分以上。
(六)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分值在60(含)分以上的,评定为一星级物业服务企业。
(七)物业服务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与评定星级:
1.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分值不足60分的;
2.物业服务企业在管项目评定分值不足60分的;
3.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分值不足60分的。
四、评定时间
吉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每年评定一次,并实现每年全覆盖。
五、评定程序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评定标准进行自评,每年6月30日前并将自评结果报物业服务企业注册地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二)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每年7月30日前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检查考核,评定分值,并报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对在多个县(市、区)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根据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评定分值进行平均,并将最终评定分值反馈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三)经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考核评定达到一星级二及星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直接予以评定,并将评定结果报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四)经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考核评定达到三星级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由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在每年8月30日前进行复评认定。
(五)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每年9月30日前对申报企业的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六)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建立星级物业服务企业库,并向社会公布。
六、结果运用
(一)星级企业在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中,评标总得分可获得加分,在招投标文件中确定。
加分参考标准为:
一星级加1分、二星级加2分、三星级加3分、四星级加4分。
(二)获得星级称号的物业服务企业,企业信用档案分值从一星到四星,分别加5分、10分、15分、20分。
(三)没有评定为星级的物业企业,不得参与我市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和示范项目的评选。
附件:
1.吉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申报表
2.吉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星级标准和评分标准(试行)
附件1
吉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
申报表
住宅小区名称:
申报日期:
管理单位名称:
(章)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
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吉安市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的申报,由项目的管理单位和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填写,一式两份;
二、表格内不敷填写,可另加附页;
三、应当按实际情况填写,不得作假;
四、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也可打印(须签字的除外)。
企业名称
地址
邮编
所在地
区街道(镇)社区(村)
企业负责人
办公电话
手机
物业服务企业自检概述
自评总分
参评星级
考评验收
总分
县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物业服务企业)在申报前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投诉纠纷。
经初审,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申报。
(盖章)
年月日
市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附件2
吉安市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标准(试行)
类别
考评内容
分值
考评标准
考评得分
(一)企业基本情况:
由属地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评定,占总分值的50%。
企业实力
(20分)
服务规模
12分
1.物业项目面积100万㎡及以上,得6分;物业项目面积80万㎡及以上,得5分;物业项目面积60万㎡及以上,得4分;物业项目面积40万㎡及以上,得3分;物业项目面积20万㎡及以上,得2分;物业项目面积20万㎡以下,得1分。
2.在管项目5个及以上的,得6分;在管项目4个及以上的,得5分;在管项目3个及以上的,得4分;在管项目2个及以上的,得3分;在管项目1个以及以上的,得2分。
企业资产
3分
500万以上的,得3分,500-300万的,得2分,300-50万的,得1分。
企业效益
5分
在提供便民服务的基础上能合理、合法开展其他多种经营;多种经营年收益超过2万元,且经营种类3类以上得3分,经营种类2类加2分,经营种类1类加1分。
企业年度整体经营状况盈利的,得2分,收支平衡的,得1分,亏损不得分。
企业管理
(40分)
管理机构
2分
企业组织机构合理,管理架构健全;符合得2分,基本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
管理人员素质
5分
管理人员学历大专以上或者从事物业管理工作2年以上:
(1)80%及以上5分;
(2)70%及以上3分;(3)60%及以上1分。
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5分
(1)持证率100%的5分;
(2)80%以上3分;(3)60%以上1分。
各类岗位责任制度制度
10分
安全管理、卫生管理、巡逻管理、投诉处理、保修服务、应急制度及岗位规范和职责等制度健全,并有定期考核记录,全部符合得10分,每缺少1项扣1分,扣完为止。
物业项目接管与退出
12分
1.物业项目的接管办理承接查验手续,订立权责明确的合同、项目接管后订立了管理规约、装修办法,按规定协助召开了业主大会并有相关记录,符合得5分,每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
2.物业服务合同经属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得2分。
3.物业服务项目退出管理,按照《吉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办理退出手续的,并正常移交资料、设备、场所的,得5分
办公条件
6分
(1)办公条件良好,电脑、传真、复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齐全,符合得3分;基本符合得1分。
(2)推进智慧物业,建立统一平台,实现网上办公、收费、报修及业主互动等现代化信息化管理,符合得3分;基本符合得1分。
企业信誉和荣誉
(20分)
争先创优
10分
在管项目获得物业服务示范项目:
市级每项2分,省级每项5分,国家级每项10分。
企业信用状况
5分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物业企业信用状况为A级的,得5分;
物业企业信用状况为B级的,得3分;
物业企业信用状况为C级的,得1分。
项目经理信用状况
5分
项目经理信用档案:
所有项目经理信用状况均为A级的,得5分;所有项目经理信用状况均为B级的,得3分;所有项目经理信用状况均为C级的,得1分。
企业文化
(20分)
服务目标
4分
有明确的企业服务宗旨、目标和标识。
企业培训
8分
建立企业入职培训、岗前培训、业务培训等培训体系,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有序开展,有计划、有落实、有档案,全部符合得8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
文化活动
4分
积极组织员工、业主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提高满意度,增强企业凝聚力,年活动每次加0.5分,最高4分。
组织建设
4分
成立了党、团、工会、文艺等组织的得4分,成立其中一项组织得2分,最高4分
二、在管项目情况:
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吉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检查评价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对物业管理项目进行评定,占总分值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