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生会规章制度与奖惩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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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生会规章制度与奖惩制度

学生会大型活动组委会制度

   

  为使学生会大型活动的组织筹备制度化、规范化,明确在学生会举办大型活动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提高各部门共同工作的协调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组委会是学生会组织大型活动必要时组建的临时机构,负责大型活动的组织和筹备。

 

  第二条 组委会对学生会负责,受秘书处监督。

组委会的建立及人员组成由主席团提议,并须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 组委会在大型活动开始前,应当向秘书处和主席团会议提交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

 

  第四条 组委会运作期间,对活动相关的人员、资金的调度和使用权负责。

 

  第五条 与活动相关的财务收支由组委会统一处理,做到专款专用。

大型活动期间,与活动相关的各种问题均可以向组委会提出,组委会必须在活动的相应阶段结束前作出答复。

 

  第六条 在活动结束后,组委会统一完成工作总结,上报秘书处和主席团。

工作总结会议后组委会自行解散。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生会财务活动,加强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实行审批权集中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学生会主席团指派一名副主席分管财务工作,分管财务的副主席对主席团直接负责。

 

  第三条生活部协助副主席管理学生会经费,负责单据审核,收支记录和帐表编制。

 

  第四条 学生会所有经费支付程序如下:

 

(一) 活动的经费支出:

  1.由相关职能部门递交活动资金预算清单; 

  2.出具用款书面申请,请主席团批准; 

  3.经费使用后须将标明相关情况的发票与主席团审批后的申请对照,确认无误后交由生活部,作为入帐凭证。

 

 

(二) 日常经费支出:

  各部门收集日常支出经费发票并做好详细支出记录,交主席团审批,并将指示及签字后的发票交由生活部入帐。

 

  第五条 主席每月向各部通报经费使用情况,学期结束前,主席会同生活部编制本学期财务报表,经主席团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并随时对学生会成员的质询作出合理解释及说明。

 

  第六条 主席有对经费收支审查,监督的责任。

如发现不合理使用或违纪现象,主席有权提出批评,并要求相关责任人予以纠正;若情况严重,在中止相关经费的使用的同时,应予以严惩。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优秀部门评选制度

  为积极配合校团委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工作,加强我校学生会的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现拟定优秀部门评选标准如下:

 

  第一条 精神文明方面 

  

(一) 学生会各部门每学年至少学习四次上级组织下达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下发的有关规章与制度,并有详细的学习材料、学习纪录以及总结的加4分。

 

  

(二) 能与时俱进,可以举办出响应时代号召的活动,每个活动加1分。

 

  (三) 部门成员思想积极向上,有较高政治素质的加3分。

  第二条 组织机构方面 

  

(一) 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上交本学期工作计划并同时上交上一学期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须科学、完整,加2分。

 

  

(二) 各部门组织机构健全,能够尽早的开展工作,并定期召开部门会议(每两周至少一次,活动期间不限),加2分。

 

  (三) 积极协调主席团与部门,部门与部门,部门内部之间的关系,团结协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的加3分,反之扣3分(在主席部长例会中公开投选,每位主席选二个部门,每个部门选一个除本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排名在前三的部门加分,后三的部门减分)。

  (四) 部门人员按时值班,每部门缺勤一次扣1分。

 

  (五) 按时参加各项会议,遵守会议纪律的加2分;其中无故缺席者一次扣2分;有请假或迟到的每次扣1分,本项最高扣4分。

  (六) 各部成员(含部长)若违反学生会相关规章制度每人扣2分;成员每辞职一名扣1分;成员辞职达1/2的部门不予评选。

 

  第三条 组织活动方面 

  

(一) 部门举办的各类活动,根据活动策划,活动落实、活动后反映以及活动总结等情况最高加4分。

(由主席团评价、奖励) 

  

(二) 部门举办的活动有创意,有特色(在主席部长例会上公开评选,七位主席半数通过的活动),主办部门每次加2分;协办单位每次加1分。

 

  (三) 部门不拖欠应提交秘书处登记存档的资料(秘书处根据其工作职能及工作效果,酌情评分)。

本项最高加分为4分。

 

  (四) 积极参与校学生会其他部门组织的各项工作及活动,根据活动具体要求参与一 次加2分;上级安排应参与者没参与或不听指挥者,每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其他部门组织的活动,每次扣2分。

 

  (五) 对各部门学期开始时所拟定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完成一部分加3分;全部完成加5分。

 

附:

非活动部门不参与此项评比。

 

  第四条 部门综合评优 

  组织部协助主席团根据各部门日常表现及活动情况采取评分制,给各部门打分。

满分为10分(其中正主席占4分,其余副主席占6分,分数采用均分制)。

 

  

(一) 对各部门值班、例会、活动等综合情况加以评定。

 

  

(二) 对能否积极服从上级领导下达的命令而完成每一项工作加以评定。

 

  (三) 对各部门成员工作积极性加以评定。

 

  (四) 对各部门成员获得奖项等情况加以评定。

 

附:

组织部每月统计一次,并制定评优月统计表,在每月初向老师及主席团汇报。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优秀个人评选制度

  为了提高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的凝聚力,战斗力,将学生会的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现拟定优秀个人评选标准如下:

  第一条 精神文明建设 

  

(一) 学生会的全体成员必须每学年至少学习四次上级组织下达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下发的有关规章与制度,并有详细的学习材料、学习纪录以及总结的每人加4分。

 

  

(二) 学生会的全体成员必须树立良好的形象,如有违反校纪校规或学生会的相关制度并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3—5分的扣分。

 

  (三) 学生会的全体成员在文化课方面不得出现挂科现象,出现挂科现象者不具有评选资格。

(分别为月评比与年评比) 

  (四) 学生会的全体成员要注重日常卫生,宿舍卫生情况不得出现减分情况,若有此情况者不具有评选资格。

 

  第二条 日常表现情况 

  

(一)会议情况 

  

(1) 全体学生会的成员能够准时参加学生会的相关会议,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早退,若有无故缺勤者每人每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者每人每次扣0.5分。

 

  

(2) 每次会议必须做好会议纪录,无纪录者每次扣0.5分。

 

  

(二) 值班情况 

  

(1) 值班人员必须佩带工作证,若发现有不佩带工作证的每人每次扣0.5分。

 

  

(2) 值班时间:

上午8:

00—11:

30,下午2:

30—5:

30;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若有迟到早退现象者,每人每次扣1分。

(时间另议,用于活动室值班及应对突发情况,值班人员需与生活部人员的沟通,生活部人员中午、晚上各查物品借出情况一次) 

  (3) 值班人员应自觉签到,有事应写假条不得由他人代签,若有无故不签到或由他人代签现象,按缺勤处理,每人每次扣1分。

 

  (4) 值班期间禁止大声喧哗、嬉笑打闹、打扑克、吸烟,吃零食、乱扔果皮、纸屑等,若有发现上述情况者每人每次扣1分。

 

  (5) 值班人员要举止文明,待人接物要有礼貌,热情主动,受到老师或主席表扬者(在公开场合或有书面文件),每人每次加5分。

 

  (三) 活动情况 

  

(1)可以准时参加本部门及其它部门举办的活动,不得无故不到或早退。

每人每参加一个活动加1分;若出现无故不到或早退现象者,每人每次扣0.5分; 

  

(2)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老师及主席团表扬者(在公开场合或有书面文件),每人每次加5分; 

  (四)学生会人员能提出创新性意见并被学生会采纳者加5分。

(校内同学(非学生干部)提出创新性意见并被学生会采纳者使所在系给加德育分2分,另议) 

第三条 综合评比情况 

(一) 评选优秀部长由主席团根据部长在平日的表现情况(包括个人素养、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团队意识等方面)进行评比,采用10分制(其中正主席占4分,其余副主席占6分,分数采用均分制)。

 

(二) 评比优秀部员由主席团和各部部长根据部员在平日的表现情况(包括个人素养、个人能力、团队意识等方面)进行评比,满分为10分制(其中正主席占4分,其余副主席占6分,分数采用均分制)。

附:

组织部每月统计一次,并制定评优月统计表,在每月初向老师及主席团汇报。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档案管理,使学生会的各项工作顺利展开,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管理内容 

  

(一) 唐山师范大学学生会文件及资料由秘书处存档。

 

  

(二) 各部须将每次活动的计划书、活动总结交予秘书处并存档。

 

  (三) 各部部长须将每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交予秘书处存档。

  第二条 管理办法 

  

(一) 唐山师范大学学生会文件及资料由秘书处派专人管理。

 

  

(二) 管理人员必须将每份文件及资料注明存档时间、编号和存档人姓名。

 

  (三) 文件及资料若有遗漏、缺失,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四) 各部必须将各类文件及资料按时交予秘书处存档,逾期将追究部长级部门责任。

 

  (五) 各部若需已存文件及资料,须由部长写借条注明归还日期,并按时归还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物资登记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会物资管理,促使物资合理利用,保证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凡属学生会的物资财产,均进行分类,编类,造册登记,物资清单由各级学生会的相关职能部门指定专人保管。

 

  第二条 学生会因工作需要购入的物资,在购入时需登记,由生活部负责管理。

 

  第三条 学生会开展活动由外借入的物资,有活动负责人对借入物资编制清单交存生活部,归还后予以注销。

 

  第四条 学生会内部物资领用,参照第三条办理办法。

 

  第五条 每学期第十周、第十八周,由秘书处、生活部组织对学生会所有物资进行盘点清查并编制物资盘点报告表,提交主席团审查后存留。

 

  第六条 物资在使用期间发生毁损,需及时登记并报相关职能部门备案,经盘点后发现短缺,应限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值班制度

  值班是学生会成员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为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和形象建设,以保证学生会工作的高效运转,现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 值班人员应自觉签到,不得有他人代签,否则按缺勤处理,凡无故缺勤累计五次者按退会处理。

  第二条 值班期间禁止大声喧哗,严禁嬉笑打闹、打扑克等,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条 值班期间禁止吸烟、吃零食、乱扔果皮纸屑,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条 值班期间严禁乱写毛笔字,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五条 值班人员要举止文明,接待来访者要有礼貌、热情主动。

 

  第六条 值班人员要听从值班主席、部长的安排,不准搞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

 

  第七条 值班人员要互相帮助、积极配合,认真完成团委和学生会安排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第八条 值班开始前,值班人员应打扫学生会所属卫生区。

 

  第九条 值班实行秘书处负责制,秘书处具体职责如下:

 

  

(一) 认真做好值班考勤记录;

  

(二) 每日负责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卫生清扫,以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 负责保管秘书处的一切物品,如电话、文件夹、宣传板等,如发现财务损坏或丢失,立即上报主席团; 

  (四) 值班人员需遵守值班守则,并对违反规定者给予及时的批评和纠正。

 

  第十条 值班内容:

  

(一)认真完成团委及学生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做好值班记录,负责各种文件的通知和传达;

  (三) 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应打扫团委及学生会门室的卫生。

 

  第十一条 签到:

  各值班室值班人员应在规定值班时间的前十分钟内签到,超过规定时间的属迟到行为,应向秘书处人员说明情况,并另行签到。

(生活部在门口张贴执勤人员名单,方便查找负责人)

  第十二条 请假:

  

(一)有事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持有部长签字的假条 交给秘书处值班人员; 

  

(二) 值班时有极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向秘书处值班人员 说明情况,并交一份书面假条,无假条自外出的视为早退。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秘书处管理条例

  为加强秘书处管理,使值班工作正常化,程序化,让各部门更好地开展工作,根据当前秘书处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条例:

 

  第一条 秘书处日常工作由值班人员负责。

  第二条 值班地点:

 唐山师范学院校学生会活动室。

  第三条 各部根据值班表准时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旷班。

值班时间(另议)。

  第四条 活动室公共财产外借需登记,不得随意带走,不得人为损坏, 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五条 秘书处值班人员需做好值班记录,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不得擅离岗位。

 

  第六条 秘书处在学生会办公场所,值班部门应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喧哗。

每次值班结束后各值班人员自行打扫活动室卫生,归置好所有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

 

  第七条 闲人不得进入活动室。

值班结束后,关闭门窗和水电,注意防火防盗。

 

  第八条 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详细记录来访电话。

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协助处理。

 

  第十条 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主席团报告。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工作证管理条例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工作证是证明其成员身份的证件。

为便于管理,方便学生会开展工作,明确职责,加强对学生会工作人员的监督,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内容包括相片、姓名、性别、 部门、职务等基本信息,由秘书处统一制作。

 

  第二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工作(如:

值班、例会等),组织开展大型活动及其他认为必要的场合时,有义务将工作证戴于胸前醒目处。

 

  第三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证是证明学生会成员本人身份的凭证,并且仅限在工作期间使用,不得做其他用途,不得私自与他人调换,不得转借,不得涂改损坏,一经发现即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须立即向秘书处汇报,声明作废,并按原价予以补办。

 

  第五条 在同一届学生会任期内,工作人员退出学生会,应将工作证交回所在部门,并由部长交给秘书处,工作证注销且不再使用。

 

  第六条 秘书处负责监督学生会工作人员对工作证的使用,并按照本办法所列明的情况对工作证使用不当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

  为了更有效率的完成团委老师的相关工作,并且及时对学生会的相关工作做有效的整理总结,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特制订如下制度:

  唐山师范学院校学生会例会分为主席团会、部长例会、部员大例会三个。

  主席团会

  1、 人员:

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八名,各系学生会主席十四名

  2、 地点:

校学生会活动室

  3、 时间:

每周五中午一点

  部长例会

  1、 人员:

校学生会主席八名,各组织部长副部长

  2、 地点:

九号楼一阶

  3、 时间:

每周四中午一点

  部员大例会

  1、 人员:

校学生会全体成员

  2、 地点:

九号楼一阶

  3、 时间:

每周一中午一点

 

关于提高学生会执行力和整体纪律性、荣誉感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会的办事效率,完善组织机制,提高学生会整体的纪律性和荣誉感,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特制定如下章程,望全体成员认真学习,切实执行。

  一、思想教育方面

  1、将自我心得的书面形式改为口头表述,旨在考查学生干部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概括能力,督促学生干部深入学习。

  2、设置学生会意见箱,降低学生会的工作姿态,完善学生会一心一意为学生服务的对外形象,鼓励同学们积极进言进策,提高主人翁意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定期收集意见。

  3、设置自省制度,要求各部门每月上交一次工作汇报,总结所做工作优秀之处和不足之处,分析原因并找出解决措施。

此汇报一式两份,要求电子版于周日中午12:

00之前上交秘书处,打印版月例会由部长宣读作为优秀部长评选项目。

不按时上交者秘书处交由主席团审议,予以通报批评。

  4、定好本部门位置和工作方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5、打造部门特色,鼓励创新意识,实行责任制,由上而下责任到人,部长起中坚作用,大力提高荣誉感和集体意识。

  二、制度约束方面

  1、部门个人量化:

每周由组织部对各部门进行量化评比,不合格予以扣分,每周一例会公布具体数据。

每月评出最优部门,并对最差部门予以批评。

每周份成绩累加,评出月优秀部门,优秀部门在例会上交流经验心得,给予奖励。

每月累加,评出学期红旗部门,给予证书奖励。

  2、有严重违规、违纪者,取消部门、部长、个人评优资格,部长带头做出书面检查,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

  3、集体活动、例会签到,连续三次请假及无故不到者取消评优资格,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

注:

此方案及评议部具体评分细则将张贴在学生会活动室,接受大家检查。

此规章即日起生效,望学生会全体成员互相监督,共同进步,展现自我风采,打造优秀的学生工作氛围。

 

 

 

附录:

  1、学生干部界定

  凡学生会成员均为学生干部,有学生干部证。

可以参加学生会优秀个人,优秀部门的的相关评优评先的评定。

社团人员不属于学生干部,社长副社长属于学生干部。

  1、 身兼多职者所在系加分应加所有职位最高分,分数不能叠加。

  2、评选优秀部门与优秀个人起点均为50分,优秀个人包括部长(占总部长数百分之十采用进一取整原则)与部员(占学生会部员总人数百分之十采用进一取整原则)部长部员分开评选,优秀部门评定三个。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 学期末取分数最高的三个部门作为优秀部门,所在部门部长颁发荣誉证书,部长学期末德育分在原有基础上加1分,部员加0.5分。

 

(2) 学期末取按分数取学生会部长总人数与部员总人数百分之十(采用进一取整原则)作为优秀个人。

优秀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在原有德育分基础上加1分。

  2、 校学生会各职能成员德育加分情况

 正主席5分       

 副主席:

4.5分

 各社团社长及各系学生会主席:

                       4分

 各组织部长及社团副社长、各系学生分会副主席:

     3分

 各系学生会分会部长                              2.5分

 部员:

2分

 各系学生分会部员 :

 1.5分

(附:

因为不了解各系加分情况,现加分情况为拟定措施,不具体实行)

  3、 各部门活动举办流程

 

(1) 相关部门制定活动策划交由组织部评审。

 

(2) 组织部评审合格后由组织部上交秘书处备份,由秘书处将活动策划交由外联部、信息部、宣传部做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3) 活动期间与后期的工作再由相关部门负责并由活动部门统筹安排,最后由活动部门将活动总结交给秘书处备份。

  4、 学生会大小问题正主席在参照老师领导意见下拥有一票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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