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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管理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社区管理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各项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紧紧围绕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新的成绩。

主要情况如下:

一、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抓好劳动社保工作,切实维护和发展劳动者权益。

1.全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确保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平稳过渡。

随着《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布实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难度加大,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工作量倍增,工作压力增强。

面对困难,我局采取积极措施,全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确保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平稳过渡。

一是全力以赴应对“井喷式”增长的劳动争议案件。

今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通过缩短审理时间、免收费用、实行一裁终局等新规,大大降低了劳动争议的门槛,直接导致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大幅度增加。

面对严峻的形势,我局积极应对,在增加4名工作人员的同时,积极动员兼职仲裁员办案;加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规的宣传,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加大案件开庭频率,由每天开庭两次增加到四次;加强与区法院的沟通,保证裁审的无缝衔接;加大调解力度,把握好案前、案中、案后环节,动用行政、司法等手段,减少对抗,化解矛盾。

二是多管齐下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千方百计保证社会稳定。

今年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关于加班工资的案件急剧上升,占案件总量的比例由去年的26%上升到42%,且涉及人数多,涉及金额大。

为此,我局一方面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审理案件,依法裁决,一方面引导用人单位按照裁决结果主动与劳动者协商解决纠纷。

为维护奥运期间的稳定,确保劳动争议不出区、不上省、不上市,我局联合区建设、安监、城管、工会等部门开展了“建筑工地百日整治行动”,开展专项检查,对全区重点建筑工地进行了集中整治,有效遏止了建筑工地劳资纠纷上升的势头。

三是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出台具有区域特色的管理政策。

在积极调处劳动争议的同时,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力争对突发事件早发现、早介入、早协调、早解决。

为此,我局制订了《广州市萝岗区重大劳动保障信息保送办法》,要求用人单位在实施裁员、搬迁等涉及劳动者群体利益的重大行动前,将有关情况报告劳动部门;制订了《广州市萝岗区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工作规范》,从人员选聘、业务培训、工作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使得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的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四是主动配合全区重点建设和民生工作,积极调处重大劳动关系事件。

为了解决建设用地不足的问题,管委会和区委、区政府决定集约利用黄陂、岭头两个国营农场的国有土地,而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如何解决两个国营农场部分人员的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问题成为难题。

我局多次召开由市劳动保障局和各相关单位参加的协调会,就有关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为制订实施方案打下了基础。

为了解决南岗河上游污染问题,管委会和区委、区政府决定搬迁义利电镀厂,涉及200名职工的安置问题,我局多次现场办公,召开职工大会,宣讲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指导厂方制订人员安置方案,落实了250万元的经济补偿金,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妥善安置了全部员工,保证了该厂按时关闭。

消除了污染源,为营造绿色萝岗作出了贡献。

2019年,我区在巩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确保劳动合同法平稳过渡的同时,继续加强劳动监察、仲裁和信访工作,依法维权步入新阶段,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一是全面开展日常监察工作。

截止11月,日常巡查企业1030家,涉及员工6.8万人,发出监察询问通知书231份,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176份,下达行政处理、处罚决定21件,责令补签劳动合同0.8万份,补办社会保险1.7万人,责令退回押金2.3万元,追回工资、经济补偿金2989.2万元,通过日常监察,有效纠正了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促进我区用人单位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二是通过仲裁与监察及时妥善处理各种劳资案件。

截止11月底,劳动仲裁部门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842宗,比去年同期增长644%,其中立案处理1048宗,比去年同期增长247%,案外调解2756宗,比去年同期增长973%。

三是积极稳妥平息各类突发事件。

截至2019年11月底,我区共发生60宗群体性、突发性劳资纠纷,涉及劳动者6502人,涉及金额2836万元,这些纠纷有的表现为围堵公路,有的表现为跳楼自杀,有的表现为聚众上访,面对困难复杂的场面,我局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理,有力维护了我区经济社会稳定。

四是继续开展诚信档案评价活动。

2019年,我区继续对所有企业的诚信状况逐一评定,并对评定结果分类建档,根据诚信等级分类管理,提高了管理的针对性。

2.全力以赴抓好就业民心工程,区劳动部门首度被评为广州市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2019年,我区牢牢把握重点,坚定不移地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就业各项指标稳定上升。

截止2019年底,共为用人单位推荐41211人,开发岗位31963个,为47594人推荐就业,成功就业13921人,其中本区户籍人员5754人。

办理广州市户籍录用备案手续21462人次,办理流动人员录用备案手续168907人次,掌握全区适龄劳动力96223人的基本资料,其中农村劳动力31855人。

审批各项资助31254人次,审批金额800多万元。

截至11月,已基本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就业再就业各项指标任务,同时,提前超额完成广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

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我区2019年登记在册的失业人员5150人,办理失业登记3977人次,已就业3839人,就业率达75%,“4050”失业人员就业率达76%,农转居失业人员就业率达77%,特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就业率达100%。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和热点。

2019年,我局不断探索,不断创新,在五个方面取得了突破:

一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双转移”战略,出台新生劳动力就业促进方案。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19]4号)精神,提高我区初、高中及大中专毕业生等新生劳动力的就业能力,促进其及时就业,我局与教育部门合作,针对新生劳动力的特点,开展就业促进活动,目前已建立起新生劳动力数据库,确保登记失业的新生劳动力一年内获得2次以上就业推荐。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出台了加强职业中介机构管理的规定,将职业中介机构的行为纳入制度管理的轨道。

区内各职业中介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了《开发区、萝岗区职业中介机构服务公约》,开创了职业中介机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新局面。

三是切实开展专项行动,重点开展面向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

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和公平就业的原则,我局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专项活动。

共举办(协办)现场招聘会20场,设摊单位965家,提供空缺岗位数18957个,进场求职人数74886人,达成意向和现场录用8600人。

四是充分发挥区、街(镇)、村(居)服务平台的作用,全力打造“轻骑队”送就业岗位进村(居)的特色就业服务品牌。

今年,我们继续开展送岗位进村(居)活动,并针对不同村居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发岗位。

九龙镇作为我区最偏僻的一个镇,求职者存在学历低、年纪大等特点,我们联系市内规模最大的好邦手家政有限公司,开发了月嫂、清洁工、保姆等岗位,同时带领公司进村招聘。

我们还组织村居平台的工作人员到家政公司参观了解,将公司的实际情况向村里的求职者分析,提高推荐服务的有效性。

通过这一形式,“轻骑队”顺利完成了对萝岗区五街一镇共57个村(居)开展的一系列“送岗位进村(居)现场招聘活动”,得到了各街(镇)中心、各村(居)工作平台及有关用人单位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参加招聘活动的单位有264家,共提供了4269个空缺岗位,入场人数2193人,其中面试人数439人,达成意向359人,现场录用80人。

五是制订全民创业实施方案,在全市乃至全省率先推动自主创业工作。

今年,我区首次将创业与就业挂钩,根据创业人员安置就业人数的不同,给予创业人员3000到3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资助,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能力。

首次将享受税费减免的人员扩大至所有户籍人员,不再局限于再就业优惠证人员。

首次大胆提出建立各具特色的自主创业示范街,充分发挥各街镇的能动性,打造创业亮点。

如:

萝岗街结合辖内旅游资源丰富的特点,提出在萝岗社区、萝峰社区和水西社区分别建设“多功能商业街”和“饮食特色街”的设想;东区街借助村集体的力量,与笔岗社区已合作建成一座总面积达2万平方米的大型综合百货市场,目前正加紧招商,用于吸纳我区人员自主创业。

同时结合原有市场的升级改造,在刘村、火村等社区建设自主创业示范街;永和街利用永岗村横径社桑田四路一纵三横相互交错的街面建设自主创业示范街,并在新庄、贤江、禾丰等村社,通过改造旧商业街,打造新的示范街;联和街通过对长安市场的临铺进行重新规划设计,形成多功能商业带,设立铺位,并结合联和居委辖内自然村的整体搬迁,建设联和新村商业中心,吸纳创业人员;夏港街从加大对已创业人员的帮扶入手,将各个创业示范点连接起来,构建自主创业帮扶网;九龙镇采取先易后难的思路,结合九佛和镇龙原有集市的改造,打造自主创业示范街。

3.多渠道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效果,我区率先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岗前培训。

全年完成本区户籍人员职业技能培训8552人,超额完成市下达的5000人的培训任务。

为配合我区全民创业方案的实施,率先开展创业培训,全年累计完成创业培训2305人。

今年,我局还不断开发形式多样的培训项目,多渠道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实效:

一是推出各种专项培训。

全年完成政策法规培训1472人,特殊工种培训1475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1528人。

二是开展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外省劳动力技能培训。

全年完成外来务工人员岗前培训31790人。

三是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

联合广州市第二公共汽车公司,在九龙镇举办“司机村”就业培训,洋田村的100多名学员(农村劳动力)参加了订单培训。

此外还完成了250人的治安协管员定向培训,300多名出租屋协管员的定向培训,150多名保洁员和绿化工的定向培训。

四是成功举办广州开发区、萝岗区首届“技术能手”大赛。

为加快本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积极作用的氛围,激励广大技能劳动者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我区企业的竞争力,我局成功举办了区“突出贡献高级技师”、“突出贡献技师”评选和“技术能手”大赛,首开区级技能大赛先河,得到了市劳动保障局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企业、院校的一致好评。

4.力破难关造民生之福,多项社会保险参保率继续在全市保持领先。

2019年,我局继续着力推进各项社会保险事业。

一是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率继续在全市保持领先。

至11月,全区参保单位3477家,同比净增215家,增长6.6%;参保人数19.78万人,同比增长9.2%。

各项社会保险应收基金合计15.46亿元,增幅达13.86%,提前完成2019年社保工作目标。

社保稽核工作再创佳绩,至11月底,共核查历史缴费87宗,受理举报投诉违反社保规定案件195宗,已结案158宗,追回社保基金16万元。

二是农转居养老保险取得重大突破。

2019年,农转居养老保险覆盖全区“村改居”社区136个经济社。

至11月底,已有10268名农转居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共有8066人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

三是着手开展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

目前已完成对全区城镇老年居民的摸查登记。

四是积极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准备工作。

对全区被征地农民情况进行了摸查,积极做好参保资金测算工作,为区财政提供资金预算安排打好了基础。

目前相关方案正在报区政府进行审批。

五是积极推进广州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6月份我市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后,我局多次组织召开全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专题工作会议,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在各街(镇)设立“居民医保”业务受理专窗,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同时,积极与区教育局联系,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推进了学校及托幼机构的参保工作,为下一步工作打好了基础。

5.依法依规推行劳动行政管理,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2019年,我局依法依规开展工伤认定、特殊工时审批等劳动行政管理工作,至11月,受理工伤认定801宗,综合计算工时与不定时审批170宗,劳动力中介审批14宗。

2019年,区退管办共接收企业新移交退休人员及社会申办人员154人;为131名退休人员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办理养老金资格认证及协助异地认证1820人次;协助办理医保卡、发放养老金保险存折91人次;为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老工人和军转干部发放生活补贴共计89520元;及时为39名已故退休人员的家属办理丧葬抚恤手续,发放丧葬抚恤金和养老金余额共计699504.58元。

(二)抓好民政工作,切实为民办实事。

1.全面落实惠民政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进一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从1月份起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30元提高到365元,提高11%。

从7月份起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50元,提高25%。

并继续按照高于低保标准40%的比例,提高“五保”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350元。

制定《萝岗区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分类救济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低保救助制度。

至今年11月份,全区有低保对象1273户3648人(其中城镇低保373户1062人、农村低保低保900户2586人)。

二是自2019年5月份以来,按照市政府决定,连续11次发放临时性物价补贴,减轻了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

三是妥善处理“3.13”爆炸事故善后工作。

对事故波及的东区街居民383户近3500人,积极进行救助、维稳、安置、协调核查损失、上门安抚情绪,并发放紧急安置补助金87.4万元和慰问金1.1万余元。

四是组织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中秋敬老月等活动。

为低保危房改造贫困户、困难优抚对象、残疾人、就业困难户、敬老院及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等发放各类慰问金178万元。

2.积极做好双拥工作,优抚安置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全面落实省市优抚政策,确保“三个百分之百”(对烈军属抚恤面100%,对在乡老复员退伍军人补助面100%,对烈军属和义务兵家属优待面100%)。

继续做好参战涉核退役人员的认定工作,发放生活补助金。

二是完成2019年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补助工作。

按有关政策为48名城镇退役士兵(士官)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369万元,缴纳一年养老保险费23.7元。

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活动。

召开了2019年退役士兵欢迎座谈会及2019年军政迎春座谈会。

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期间,走访慰问了5个驻区部队和“168”共建部队。

今年,区民政局、夏港街道办事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个单位荣获市拥军优属标兵单位称号,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事局局长黄伟华和联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余海东等2人荣获广州市拥军优属标兵个人称号。

3.完成村居换届选举等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顺利完成全区58个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共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175名,村委会成员90名。

群众民主意识进一步提高,全区参选率高达98.5%。

村居委成员素质不断提高,结构趋向合理,为我区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和民主管理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是推进“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工作。

夏港街丽江、普晖社区,萝岗街水西、萝峰社区,东区街东区社区,联和街天鹿湖社区等6个社区申报省第二批“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已通过省市的检查验收。

三是开展“三公开”检查。

联合有关部门,对各街镇开展村、社区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等“三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查。

目前,各村居基本形成了制度化、经常化公开。

做到及时、全面、主动、全过程公开,全区“三公开”整体水平较上年有了较大提高。

4.慈善活动形式多样,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发展。

一是举办2019慈善新春送温暖活动,为我区1500户低保户、五保户送去各类生活急需用品。

二是组织开展向四川地震灾区募捐工作。

于5、6月份三次发动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群众为灾区群众重建家园提供援助。

9月份又开展为四川地震灾区捐赠御寒衣被活动。

至11月,区慈善会接受社会捐款2720.33万元,全区各界通过各种途径共向灾区捐款捐物达1.8亿多元。

三是开展各类慈善活动。

发动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捐款,设立了“兴森快捷奖教助学金”,用于每年奖励区内优秀教师、优秀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

开展2019年“爱心圆梦”慈善助学活动,为72名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应届大学生提供了助学金。

区慈善会至今已举办两次助学活动,累计发放助学金38万元,有148名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大学生受到资助。

四是国庆期间开展福利彩票销售活动,为汶川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筹集赈灾公益金10.4万元。

5.社会事务管理依法规范,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加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活动和民间组织年检,年检合格率100%。

二是开展流浪乞讨救助整治行动。

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前,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整治行动,定期巡查,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的社会稳定。

至目前,共指引流浪乞讨人员60人,护送至市救助站7人。

三是规范婚姻登记工作。

开展服务预约,妥善应对8月8日奥运开幕日结婚登记,当天共为136对新人办理了结婚登记,相当于平时1个月的登记量。

截至11月,全区结婚登记1163对,离婚登记188对,补领登记28对,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55件,结婚记录证明14件。

四是做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截至11月共审批建筑物命名10个,道路命名65条。

(三)抓好人口计生升类创优工作,进一步优化全区人口环境。

2019年度,我区人口总体状况良好:

一是超额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任务指标。

全区常住户籍人口出生2402人,出生率为13.24‰;自然增长1618人,自然增长率为8.92‰;与去年同比,出生率、自增率分别上升了0.39、0.60个千分点;政策生育率为96.29%,同比上升1.45个百分点。

二是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成效显著。

流动人口出生1697人,同比减少83人,政策生育率为91.57%,同比提升1.4个百分点。

三是创“两无”活动收效明显。

5条街道继续保持了无政策外多孩出生,无政策外出生村居29个,占村居总数的53.45%。

今年,我区先后接受了市半年检查和省考核组的飞行检查,均顺利过关。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人口计生工作保障。

一是组织领导保障到位。

“升类创优”活动展开后,立即成立了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我区晋升省一类地区和创建省计生优质服务区工作实施方案。

区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升类创优”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责任落实保障到位。

实行区领导挂钩街镇,部门挂钩村居的责任制度,进一步调动了各方齐抓共管的积极性。

三是经费投入保障到位。

全年区各级财政投入3800多万元用于人口计生工作,同比增长72.73%;其中,区财政投入近2900万元,同比增长98.07%;九龙镇级财政投入900多万元,同比增长27.3%。

四是机构人员保障到位。

在去年全面充实各级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出台新政策,对区聘村居计生专职中属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工资标准提高一档;街镇计生服务队长的基本工资参照标准由原来的服务类雇员改为管理类雇员,计生管理队伍的力量和稳定性得到大大增强。

五是综合治理保障到位。

各综治兼职单位主动配合和参与人口计生工作,形成了合力。

特别是区党政办在车辆配备使用、区人事局在人员配备和待遇提高、区法院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强制执行、区出租屋办、卫生局、劳动社保局、公安分局在审核验证、租房、产检、用工和入户等环节上与计生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了自身优势,推动了我区人口计生工作。

2.真抓实干,突破难点,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

一是以创“两无”活动为动力,有效控制政策外生育。

把创“两无”活动纳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实行绩效与奖惩挂钩,重奖重罚。

对九龙镇和部分后进村居实行重点帮扶、重点指导,限期整改脱后。

各街镇严格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把查环查孕、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和追查外逃外躲对象作为创“两无”活动的主要手段,结合实际出台查环查孕补贴及“红黄绿卡”奖惩制度、“举报奖励制度”等激励措施,下大力狠抓落实。

2019年度,全区共组织常住户籍人口查环查孕54432人次,查环查孕率为98.72%;无政策外出生村居比2019年增加了9个,其中九龙镇无政策外出生村居同比增加了3个。

二是以强制征收为突破口,破解社会抚养费征收难题。

征收社会抚养费是有效控制政策外生育的一项必要的经济手段。

今年以来,我区通过司法途径,依法向法院提交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案件29例,比去年同期增加23例,征得社会抚养费50多万元。

对部分典型事例,我们还通过公开执行、新闻媒体曝光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达到了执行一例、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是以依法行政为原则,努力维护奥运安全。

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组织开展了计生行政执法情况检查,加强信访工作。

今年全区计生系统共受理和查处群众信访1825件(次),其中80%为咨询类信访,基本做到了件件有接待、有落实、有回复,有效防止了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的发生。

3.优化环境,改善服务,全面提升计生优质服务水平。

一是深化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先后投入200多万元,开展计生户外宣传牌、计生文化长廊建设、计生“三栏”翻新改造和制作宣传资料、宣传礼品等各项工作。

各街镇还联合有关单位举办计生文艺汇演、计生灯谜竞猜、有奖知识问答及现场咨询等各类宣传服务活动,受到了群众欢迎,进一步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

二是优化三级计生技术服务网络。

区计生服务站建筑面积由原来的630平方米扩大至近1000平方米;投入100多万元,重点加强了九龙镇中心镇级计生服务所建设和五条街道计生服务所的标准化改造,提高了技术装备水平。

村居实行计生、卫生和残联服务室“三合一”,承担起辖区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及计生宣传咨询等“六位一体”的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快速、便捷、优质的服务,目前推进率达到了70%。

三是全面启用计生流动服务车。

投入240多万元,为区计生服务站和6个街镇计生服务所购置了7台计生流动服务车,更方便地为群众提供查环查孕、生殖健康检查和避孕节育知识宣传等优质服务,有效解决了偏远地区育龄群众和企业员工享受计生服务难的问题。

四是开展农村地区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普查工作。

在九龙镇开展已婚育龄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工作,把普查普治与查环查孕结合起来,实行边查、边治、边宣传,保障了农村地区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

该镇应普查对象14500人,实际普查对象11964人,普查率达82.51%。

4.部门联动,综合施治,完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

一是“以屋管人”落到实处。

从今年起每年安排30万元,专项用于出租屋管理员计生协管奖励,进一步调动积极性。

各街镇也结合实际,探索出不少好的做法。

如东区街实行社区中心出租屋部部长兼任街道计生办副主任,出租屋管理服务站长兼任所在社区计生办副主任,加强了工作协调。

部分村居把出租屋主落实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责任情况与股份分红挂钩,有效落实了屋主管理责任。

目前,我区出租屋主计生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二是“以厂管人”管出成效。

实行企业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前置审核聘用员工的ic卡和计生证明,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厂管人”示范点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至11月,全区累计审核企业7232家,审核人数13.3万人,采集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信息1.8万条。

三是“以地管人”逐渐形成。

联合区建设部门加强建设工地计划生育管理,要求建设工程开工与所在街镇签订计生责任书;联合区国土房管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物业管理公司配合做好住宅小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使我区在落实“以地管人”上取得了新进展。

四是联合开展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清查出租屋、建筑工地、商铺、物业小区、市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域,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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