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部科技创新与信息化.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8416499 上传时间:2023-01-31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9.0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七部科技创新与信息化.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第七部科技创新与信息化.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第七部科技创新与信息化.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第七部科技创新与信息化.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第七部科技创新与信息化.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第七部科技创新与信息化.docx

《第七部科技创新与信息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七部科技创新与信息化.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七部科技创新与信息化.docx

第七部科技创新与信息化

 

七、科技创新与信息化

 

延安久大物流有限公司

专职监控人员工作事项

一、公司配备专职监控人员2名,对危险品运输车辆运行实施全过程监控。

建立健全监控台账,落实24小时监控值班,及时发现违章超速、超超员等行为。

二、建立登记、记录,做好日常监控记录,填写监控日志,对车辆驾驶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和处理,及时发布提醒和警示信息,告知驾驶人及时纠正消除安全隐患。

三、定期检查、抽查、监控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越线经营情况,根据有关制度进行整改、处罚。

 

延安久大物流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日

GPS监控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省、市运管部门“关于营运车辆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GPS)”的有关规定。

提高对运行车辆现代化管理水平,有效掌握车辆运行状态,促进公司道路运输安全,规范道路运输汽车行驶记录仪(GPS)的使用和管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公司GPS监控平台工作职责

1、负责与主管部门GPS管理系统联系,对所属营运车辆的运行速度。

时间进行设定,指导和监督车辆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GPS。

2、完善落实GPS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GPS道路运输监控基础台帐,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上报工作。

3、将每月的GPS安全监控处理情况上报公司领导,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相应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并负责检查落实、整改到位。

4、对车载终端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确保车载GPS系统设置完好。

5、及时处理GPS道路运输安全监控中所出现的各种违章现象和各种突发事件,做好信息登记、反馈、上报工作。

6、做好GPS道路日常监控工作,合理安排值班时间。

7、将当月GPS监控情况(统计表)及处理情况在每月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

8、负责GPS监控人员的的日常管理,经常检查督促是否按有关规定执行操作。

二、GPS监控人员工作职责

1、监控人员必须保证GPS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随时掌握所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包括车辆的准确位置、行驶速度和方向。

2、做好车辆监控的日常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领导。

3、监控人员严守岗位职责和职业道德,不得拘私舞弊、瞒报和弄虚作假,平台发送信息应用语规范、简单、明确。

不得发送与监控管理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擅自修改、刪除监控和发送的信息,严禁利用平台进行短信聊天,严禁发送黄色、反动信息和从事反党宣传。

4、当车辆发送求助的盗、抢等手动报警信息时,监控人员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根据报警信息对当事车辆实施跟踪监控,及时向事发当地110报警中心报警。

5、监控人员严禁将平台使用权交与无关人员操作、查阅和修改。

6、监控人员在没有特别的批示下不得私自向车辆发送调度指令。

7、监控人员根据车辆在不同等级路段的时速规定对车辆进行时

速设置,不得随意更改或不按规定设置车辆时速。

8、监控人员接到车辆违章超速报警时,及时向驾驶员发送提醒

或警告信息,要求驾驶人员降低车速以保证车辆行驶安全。

9、监控人员根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连续行驶时间和中途停车休息时间以及超长线路营运车辆中途更换驾驶员的规定,及时给驾驶人员以提示,对不按相关规定执行的车辆,做好监控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

10、监控人员应将需要的监控信息如:

定位次数、违章车辆处理情况、值班情况、数据统计分析情况、数据分析情况等及时上报公司,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控管理平台。

11、做到平台软件及时升级,认真学习软件中的各项功能。

GPS监控平台值班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车辆运行安全,监督本公司车辆的服务质量及出行安全,公司对GPS平台实施24小时监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实行专职监控管理,监控人员坚持谁值班,谁监控,谁记录,谁负责原则。

2、严禁将监控设备让无关人员操作,禁止上网聊天,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

3、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平台发送管理信息,严禁发送与监控管理无关的信息。

发送信息时应用语规范、简单、明确并做好相关记录。

4、掌控不在线车辆,查明原因,及时查处屏蔽信号,干扰信号,损坏设备等违规车辆。

5、在特控制天气(气候)、特控路段、特控驾驶员、特控车辆有特别要求时要进行告诫。

6、对出城车辆和临时顶班驾驶员车辆要进行特别监控,并作特殊告诫。

7、发现监控车辆超速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发送短信警示和纠正,要求马上消除违章行为。

有其他报警或不正常时,立即摄像抓拍照片及用电话向驾驶员询问情况,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紧急报警时,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包括车号、时间、路段。

8、车辆在运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道路堵塞、交通事故、或抢劫等紧急情况时,驾驶员应立即向监控平台发送信息或电话报告,公司监控平台应根据情况及时提供相应的帮助。

九、监控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做好监控日志记录,出城登记记录,安全服务投诉电话记录及处理工作;做好违规违章车辆记录、处理工作;重要事项要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和领导。

卫星定位(GPS)安全监管平台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的使用,加强对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的监督管理,实现对营运车辆安全运行的动态管理,规范公司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车辆安全运营本质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卫星定位系统,是指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运行监控系统,以下简称GPS。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营运车辆。

第二章GPS的监控

第四条监控平台必须配备专职监控人员。

在全天候实施监控的同时,对车辆GPS监控情况进行抽查记录,如有必要,调取营运车辆的历史记录。

第五条监控平台操作人员经统一培训上岗,必须能熟练操作监控平台,熟知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熟知安全操作规定和各项安全要求,能够随时纠正处理监控中出现的违规违章现象。

第六条监控平台须建立相应的运行监控数据采集、统计分析、信息反馈等管理制度。

第七条营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监控车辆行驶速度的限制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标准执行。

监控平台对监测过程中出现的不按规定线路运行、超速行驶等严重违章行为,在做好记录的同时,应及时向安全经理报告并迅速做出处理。

第八条监控平台要确保软件正常使用,保证网络畅通无阻。

第九条监控平台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系统操作,定期参加技术知识培训。

第十条监控平台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安排好替班人员。

第十一条营运车辆运行监控时段信息自行回传,如果车辆在运行过程72小时尚未收到回传信息,监控平台操作人员应立即与该车驾驶人员联系,查清未回传原因,并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监控平台监控人员在交接班时要认真填写《监控交接班记录表》,并将监控情况交待给接班人员。

第十三条监控人员在监控过程中,要对违章、报警的车辆认真进行重点记录,按时上报报警记录。

第十四条监控人员对发现违章的车辆应立即打电话纠正违章现象,并记录在案。

判定车辆超速行驶的方法如下:

1.查看车辆前10分钟的轨迹回放,如这一时段90%以上的车速均在限速标准以上,则确认该车为超速行驶。

2.对该车辆连续监控三次,每次间隔5分钟,如果该车辆三次监控到的车速均在限速标准以上,则确认该车为超速行驶。

第三章GPS的应用

第十五条公司所属车辆必须统一安装性能可靠、符合国家标准的GPS车载终端。

第十六条监控平台负责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的管理工作,做好车载终端的安装、服务费收缴、定期检修、软件升级和日常监控等工作。

第十七条新增车辆申请安装车载终端应按照要求填写信息登记表报市局批准,并交纳安装费用后,进行安装调试。

第十八条车辆报废、变更,应持车辆报废证明、变更证明到公司进行登记备案。

车辆报废不再更新车辆或车辆转移变更其他公司,须将车载终端拆除,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车辆安装设备后,本车驾驶员应在安装师的帮助下现场进行自查,确认设备运行正常。

第二十条GPS监控平台应建立管理台帐,并对设备的完好率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运转正常。

第二十一条GPS故障应及时对GPS车载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4章GPS的处罚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予报班、不准投入运营:

1.凡未按公司规定安装车载GPS系统终端设备的;

2.车载GPS系统终端设备运转不正常、无法实时监控的;

3.GPS服务费欠缴的。

第二十三条凡私自拆除、故意遮挡信号接收器等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一旦发现处以责任人500元罚款,并保证GPS终端设备调试正常运转,由此而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四条凡由GPS监控平台发现超速行驶等违章行为,初次发生的处警告;第二次发生的处通报批评;第三次发生写出书面检查并处以200元罚款;发生四次以上的停止运营,停班进行再教育,并处500元罚款;第五次调离工作岗位。

第二十五条凡由GPS监控平台发现非正常脱线行驶、偏离行驶路线,处500元罚款。

第二十六条监控人员未按规定进行监控、值守的,未如实填写监控记录的,初次发生的处50元罚款,发生两次以上的,停职检査,并处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调离岗位。

GPS监控值班制度

一、GPS监控人员必须按时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应提前报告,由其他GPS监控人员值班。

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3、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履行职责,认真监控,发现车辆不在线或存在超速报警等违规现象,要及时提醒告诫,并做好有关监控记录。

四、值班期间,如发现有超速违规行为的,经提醒后仍不及时改正的,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填写好有关监控记录。

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并主动询问前班监控情况和有无其他交接事项。

2、交接班时要逐项点清有关设备数量,并检查设施设备等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详细记录,由交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3、本班的工作应尽可能在交接班前处理完毕,需要续办或移交的事项,应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并做好记录。

四、交接班双方要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如因设备交接不清或续办事宜交代不明,到时候发现或出现问题,交接班人员要负相应责任。

GPS管理考核规定

1、公司GPS监控平台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营运车辆实施监控的,发现一次对公司监控人员处以50元罚款。

2、GPS监控中对运行中超速、紧急报警等未及时提出警告或未上报有关科室的,发现一次处以50元罚款。

3、发生与监控管理工作无关的信息或利用平台进行短信聊天,出现一次处以100元的罚款。

四、在GPS平台上发送违法宣传信息的,发现一次立即下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初中教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