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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背景下的保险行业研究

人工智能背景下的保险行业研究

摘要:

在我国保险行业取得巨大发展成绩的同时,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保险行业仍然不够成熟完善,依然存在保险意识相对薄弱、保险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渠道成本偏大、保险业整体效率偏低、保险服务模式较为落后等亟待解决的“痛点”,这些“痛点”长期积压且得不到有效缓解,势必会对我国保险行业未来的健康稳定发展带来不良影响。

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给我国保险行业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人工智能技术已逐渐成为保险行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同时也对保险公司展业、数据治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人才与技术应用等领域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鉴于此,在梳理、分析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现状与“痛点”的基础上,研究探讨人工智能背景下保险行业发展相关问题有很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关键词:

保险研究;人工智能;保险科技

一、中国保险行业发展概况

近年来,随着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长以及社会公众保险意识的不断增强,我国保险行业保持稳定的增长态势,在调整结构、防范风险、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等领域取得明显成绩。

根据银保监会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全行业共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42645亿元,同比增长12.17%;保险业赔款和给付支出达12894亿元,同比增长4.8%;保险业资产总量205645亿元,较年初增长12.18%。

从业务规模、从业机构和人员数量、发展理念以及新技术发展和应用等角度分析,我国保险业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一)保险业务规模稳速增长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原保险保费收入和保险业资产总量一直呈稳定增长态势。

其中,原保险保费收入从2001年的2109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42645亿元,年均增长约18.72%①;保险业资产总量从2001年的4591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205645亿元,年均增长约23.95%(见图1、图2)。

图12001—2019年中国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长情况

数据来源:

根据银保监会公开数据整理

图22001—2019年中国保险业资产总量增长情况

数据来源:

根据银保监会公开数据整理

(二)保险市场仍有较大上升空间

图32009年(内圈)、2019年(外圈)全球保险市场保费收入分地区占比(%)

数据来源:

德国安联集团AllianzInsuranceReport 2020

图42009—2019年全球保险市场保费收入增速(%)

图52015—2019年中国和主要发达国家保险市场深度对比(%)

数据来源:

德国安联集团《AllianzInsuranceReport2020》

图62015—2019年中国和主要发达国家保险市场密度对比(美元)

数据来源:

亿欧智库

德国安联集团发布的《2020全球保险市场发展报告》[1]显示,2009年到2019年我国保险市场保费收入在全球市场所占比重由5%提升至12%(见图3)。

2019年全球财产和人身险保费收入增长4.3%,其中我国保费收入增长9.2%①,贡献最大(见图4)。

但从保险市场深度(保费与GDP之比)和保险市场密度(人均保费额)两个重要指标来看,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程度仍与发达国家和全球平均水平存在一定差距(见图5、图6),未来我国保险市场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三)保险业加快回归本源步伐,“保险姓保”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凸显

我国保险业始终围绕“以保障为主、以投资为辅”的原则开展业务,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惠及全体人民作为发展的首要目标。

随着保险市场监管力度提升,保险市场业务结构不断规范、优化,保险市场获得不断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仅从2019年来看,保险行业监管政策已涵盖产品监管、内控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外资准入、保险资管、中介监管等多方面内容,力求引导保险行业“回归本源”。

(四)互联网保费收入趋缓,财产险市场呈现新特征

得益于“互联网+”战略的引领作用,我国互联网保险自2011年起开始进入发展的“快车道”,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一直保持增长趋势,从2011年的31.99亿元增长至2018年的1889亿元,互联网渠道保费规模提升了约59倍,互联网保险成为拉动保费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

降。

渗透率方面,2018年,我国互联网保险渗透率仅为5.0%,较2015年9.2%的渗透率略有下降(见图7)。

图72012—2018年中国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及渗透率

数据来源: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艾瑞咨询

从互联网财产保险来看,2014年至2019年行业发展已经历了发展、回落、复苏三个阶段,市场经营主体由2014年的33家增长至2019年的共计70余家。

2014年至2019年,互联网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共计3803.84亿元(见图8),其中2019年保费收入838.62亿元,同比增长20.6%,高于财产保险市场约10%的同期增长率。

同时,行业发展还呈现出新特征。

一是车险业务与非车险业务占比反转,车险业务占比下滑。

2015年互联网车险保费收入716.08亿元,占互联网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93%;2019年互联网车险保费收入下降至274.52亿元,占比仅为33%,比重下降达60%。

二是市场竞争程度增加。

2015年至2019年,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前八大公司所占市场份额由94.16%下降至76.56%,前三大公司所占市场份额由80.06%下降至45.58%。

传统大中型保险企业通过官网、自建网销平台等形式深耕互联网渠道;部分中小型保险企业借力新科技,大举进攻互联网保险市场,意图“弯道超车”;保险中介等第三方经营主体也已进军互联网保险市场,互联网保险市场的竞争愈演愈烈。

三是市场渗透率仍存在较大可提升空间。

2015年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渗透率达到9.12%的峰值,随后2017年触及谷底,2019年回弹至6.44%,后续可提升空间较高。

图82014—2019年中国互联网财产保险保费规模情况

数据来源: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五)行业发展由互联网化向科技化升级

从保险行业转型升级的进程来看,保险科技1.0(传统保险)指以计算机技术运用为主,实现保险服务电子化、自动化。

保险科技2.0(互联网保险)是以互联网技术运用为主,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开始兴起。

保险科技3.0则指大范围、长时间、深度利用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为代表的新兴科技。

无论是技术手段、销售渠道和商业模式等直接维度,还是经营理念、内部管理等深层维度,保险行业的方方面面已被这些新技术和以可穿戴设备、车联网等为代表的新产品逐步改造。

无法否认的是,金融科技将成为整个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创新的核心驱动力。

大数据技术驱动保险业转型升级。

数据在保险业,尤其是互联网保险中所扮演的角色显得愈发重要。

目前,国内大多数保险公司在精算模型架构、产品定价、保险理赔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发建立了业务分析系统、财务分析系统、呼叫中心、后援信息中心等数据信息化体系,为保险业务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数据和技术支撑。

但大数据技术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明显不足,新兴技术有待进一步开发利用。

未来,保险业的决策将全部基于数据,精算建模、风险控制、产品研发、产品定价、营销等环节都将依赖数据分析结果。

客户基本信息(身份信息、保单信息、图像信息)、征信信息、支付偏好、网页浏览记录、电商交易记录等非结构化数据均会影响客户风险程度评估,也催生了新的保险需求。

非结构化数据将全面取代结构化数据,成为保险业主要数据来源。

保险业应顺应技术发展潮流,重视数据收集、数据存储、数据清洗、数据分析等大数据技术的研究和应用,通过提高非结构化数据采集、应用效率,塑造行业竞争优势[2]。

云计算技术是推动保险行业创新发展的加速器。

其一,云计算技术可优化业务流程,提高企业客户服务体验。

保险公司可通过在云端开发核心业务、财务、流程管理等模块的方式,为企业用户量身定制“保险云”,确保云端“一站式”提供全流程保险服务。

其二,云计算技术可助力大中小型保险公司明确竞争优势,打造特色利润增长点。

对于大型保险公司而言,可通过在非高峰时段租借云端给中小型保险公司获取利润;对于中小型保险公司,可通过租用设备节省信息建设成本,在产品创新和优化服务方面倾注更多人力物力,锻造核心竞争优势。

其三,云计算技术可从公司、行业“双层面”优化数据分析利用效能。

公司层面,云计算的可扩展性为保险公司存储分析海量数据资源提供充足存储空间和计算能力;行业层面,“行业云”可实现行业信息数据共享,提高行业整体效率。

区块链技术给保险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思路和机遇。

安全和隐私是以风险交易为本质的保险行业的两大关键问题,区块链技术的可追溯性、安全能力和共识机制正可从信用机制重塑的角度直面行业核心难题。

从应用方面看:

其一,区块链技术使“点对点”交易成为可能,可通过提高交易、结算的效率和透明度为互联网微型互助保险创造发展机遇;其二,区块链技术可提高用户信息保密性,可通过“公钥”和“私钥”设置隐匿参与者个人信息,有效防范私人信息泄露风险并免受其他信息干扰;其三,区块链技术可助力智能合约实现,以到货延迟险为例,区块链技术可通过连接电商与物流平台对用户消费及产品物流信息进行记录并形成“共识”,规避理赔欺诈和延误风险[3]。

物联网技术将颠覆保险业传统的经营模式。

物联网技术就是实现“物物互联”的互联网技术,即是在互联网基础上,将用户端扩展到了物品和物品之间,使物品和物品之间能够实现通信并进行信息交换。

从技术层面分析,物联网通过射频识别、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气体感应器等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把物品与互联网连接起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从而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

例如,可穿戴式设备的普及将成为保险业获取数据的重要途径。

在健康险领域,按照程序设定可穿戴式设备能够自动采集客户相应的健康数据,不仅形成用数字、符号表达的结构化数据,还形成图形、图表、语音、影像等多样化的非结构化数据,海量数据积累将为挖掘客户保险需求、提供个性化和定制化的健康保险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大数据基础[4]。

二、保险行业的痛点分析

(一)公众保险意识相对薄弱

1.保险供给与公众需求匹配度低

部分保险产品在产品定价、赔付条款等方面与公众需求匹配程度差,导致产品吸引力偏低、市场认同度差,最终出现承保面窄但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

如部分针对初生儿、婴儿的高端医疗保险,要求投保时必须捆绑一位成人(初生儿、婴儿的父母),造成共同投保保费远高于单独投保保费。

中国太平推出的“2016太平GBG个人高端医疗保险”提出“住院食宿费可全额理赔,但仅限标准双人间”(中国大陆地区公立医院可享受标准单人间)。

实际上购买此款产品的客户绝大部分是去私立医院就诊和住院,而部分私立医院仅提供标准单人间,造成实际上住院食宿费可能无法全额理赔。

此外,针对老年人的商业健康险也存在供需失衡的现象。

保险保障基金发布《2019年中国保险消费者信心指数报告》调研情况显示,老年消费者对健康保障需求大,但目前供给不足。

其一,目前市场提供的商业健康险“专属性”不强,真正结合老年人身体状况和风险特征的产品较少。

尽管目前在售的商业健康保险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购买的产品有上千个,但多数需要被保险人体检或健康告知,身体状况欠佳的老年人往往无法通过核保,实质上有效供给不足。

其二,保费与保障水平之间的杠杆率相对较低,老年群体的保费甚至可达到中青年群体的十倍。

2.公众对保险销售的抵触情绪

首先,由于保险销售队伍整体素质较低,相当一部分保险经纪人不具备保险知识和营销技巧,且对于客户的保险需求不敏感,在不了解客户具体情况的前提下,频繁的保险产品推销容易让客户产生厌恶情绪,无形之中抑制了客户的真实保险需求。

其次,由于保险代理机构和经纪人与投保人、保险人利益存在不一致,出于追逐利益的诉求,保险中介的推销行为存在道德风险。

在实际销售中,保险代理机构和经纪人更倾向于向客户推荐高收费、高风险、高收益、理财属性更为突出的保险产品,而忽视保障型的保险产品,导致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认知产生偏差,对保险市场生态、社会公众保险意识的培育产生负面影响。

再次,因投保人未充分了解保险条款即盲目投保,投保人对变更保险条款未加注意继续投保,保险代理机构和经纪人夸大保险功能,随意承诺保险利益,诱使客户投保导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保险投诉事件频发,致使公众对保险的信任度进一步降低。

3.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保险市场是一个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市场①。

第一,保险公司出于盈利需求的考量,往往根据自身利润最大化的要求(而非客户需求)设计保险产品,因而客户无从掌握保险产品设计和定价方面的信息,且客户对于保险产品设计和定价的影响也是通过市场认可程度来实现的,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第二,在整个保险交易过程中,保险公司掌握着信息优势,客户处于信息弱势地位,在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服务水平等信息难以获取,致使客户很难在不同保险公司、不同保险产品之间做出最优选择。

第三,保险是一种无形的商品,客户购买的只是对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的补偿,即购买的是未来可能发生的服务,这种未来的不确定性加剧了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

4.社会公众金融知识滞后于保险产品创新

因社会公众保险知识匮乏对保险业产生偏见,而主动放弃消费保险产品的现象依然存在。

《消费者金融素养调查分析报告(2019)》数据显示,全国消费者金融素养指数平均分为64.77。

在整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中,中国消费者金融素养的平均分处于中等偏上的水平。

但消费者对各类金融知识掌握程度差异较大,例如在贷款、投资、保险等方面的知识相对比较薄弱。

保险产品创新速度的加快、保险服务复杂性的增加、费率不透明、公众保险知识匮乏等因素的存在,使客户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了解保险合同条款、对比同类型的保险产品,从而承担越来越大的风险和责任,最终可能会降低其主动购买保险产品的意愿。

(二)保险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产品创新缺乏特色

1.传统意义上的保险产品种类单一,产品同质化现象普遍存在且创新乏力

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下,社会生产和公众生活方式得到了极大的改变,客户日益个性化、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与保险市场单一同质化的产品供给形成了明显冲突。

因保险产品同质化造成的保险需求与供给脱节将会抑制客户的保险需求,不利于整个保险市场的培育。

2.保险产品同质化将会抑制整个保险业的创新行为

保险同业之间相互“抄袭”或“简单变化”其他公司保险产品的现象普遍存在,当某保险公司推出一款“爆款”保险产品后,在半个月甚至一周内,相同或类似的保险产品就可能充斥整个保险市场,将严重挫伤保险公司产品创新的积极性。

如2010年11月,华泰保险在“天猫”交易线中推出“退货运费险”后,各大电销平台纷纷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类似产品,2019年已成为销量最大的互联网非车险险种,全年累计保单数量约150亿件,占互联网非车险保单数量一半以上。

仅淘宝的退货运费险承保主体就有11家,包括人保、国寿财、大地、太保、太平、阳光、浙商、众安、国泰、华泰和泰康。

另外,保险产品同质化将保险市场竞争焦点由产品服务创新领域转移至价格领域,形成低质、恶性竞争,容易引发“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造成保险市场上出现越来越多的低价格、弱保障、窄覆盖的保险产品并破坏保险业的整体信誉和诚信基础,最终可能致使某类保险领域出现供给和需求“双真空”。

3.保险产品同质化引起的“费率比拼”还可能进一步挤压保障类保险产品盈利空间

在利润最大化经营目标的驱动下,保险公司提供保障类保险产品的意愿将大打折扣,从而不利于保险业风险保障功能的有效发挥,并制约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销售渠道成本偏大,机构管理成本居高不下

与其他金融业态相比,保险业销售渠道成本、机构管理成本偏大,高企的成本是造成保险产品价格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即客户将最终负担保险业各项成本。

首先,传统渠道仍是实现保费收入的主要来源,建设、维持一支优秀的营销队伍需要保险公司投入大量的人力资源成本。

目前,保险公司主要销售渠道包括个险渠道、团险渠道、银保渠道、电销渠道以及互联网销售渠道等。

从各家保险公司统计数据分析,尽管近年来互联网渠道异军突起,但个险渠道、团险渠道、银保渠道仍是实现保费的主要途径,而向签约保险代理人支付的手续费与佣金支出大约占营业支出的6%—10%左右。

其次,与其他金融产品相比,保险产业链条较长,包含保险产品设计与研发、获客、销售、核保承保、理赔、客户服务等多项业务,涉及保险精算、定损、核赔等多种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工作,导致保险公司机构庞大、员工数量众多。

此外,保险公司还需要管理子公司、分公司及营业网点,并同时经营不同种类的保险产品,使得管理成本进一步上升。

鉴于此,为了维持正常经营运转,保险公司必须支付高额的机构管理成本、人力资源成本。

(四)投保、理赔等环节过于烦琐,不利于保险需求的激发和培育

在投保环节,保险公司和客户双方面的原因造成投保过程烦琐、耗时费力。

一方面,与其他金融产品相比,客户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往往会对保险产品定价、保障范围、赔付条款等内容反复与销售人员沟通,并在同类型产品中进行比较,造成购买过程持续时间过长,且较容易放弃购买;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对部分材料审核过于严格、苛刻,在出现拒绝承保情况时,由于核保人员与销售人员沟通不畅,销售人员很难解释拒绝承保原因,客户可能在一段时间内将不会在该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产品,容易造成潜在客户流失。

此外,随着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快速转变,很多新兴保险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投保难”问题在未来将难以避免。

在理赔环节,“理赔难”是制约我国保险业发展过程中的一大顽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保险公司内控不严,销售误导、核保不严等情况给后续出险理赔环节埋下隐患。

第二,保险公司理赔人员队伍建设滞后于保险创新步伐,在出现复杂理赔案件、新型理赔案件时,可能无法快速、准确地做出理赔判断。

第三,理赔程序复杂。

整个理赔环节包括立案勘查、审核证明和资料、核定保险责任、履行赔付等多个环节。

第四,理赔证明材料众多。

索赔时须出具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正本、已缴纳保险费的凭证、有关能证明保险标的或当事人身份的原始文本、索赔清单、出险检验证明、其他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应提供的文件等。

第五,客户“谁卖找谁”的固有习惯难以转变。

在出险时,客户仍习惯于向当初与自己订立保险合同的销售员咨询理赔问题或要求对方代办理赔手续,而不是根据保险合同规定程序办理。

由于保险销售员流动较快,客户因无法联系保险销售员而感觉到“理赔无门”的情况屡见不鲜。

第六,“被理赔难”问题亦不容忽视。

由于客户自身原因(如保险知识储备不足、阅读合同条款不仔细、对保险公司期望过高等)造成保险公司拒赔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引导社会舆论加剧对保险公司“理赔难”的认知程度,不利于保险需求的激发和培育。

(五)保险服务模式较为落后,导致优质客户流失

首先,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属于“弱连接”型关系,即保险公司与客户的接触点较少,客户一般只能在购买保险、出险理赔时享受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

一方面,“弱连接”型关系会降低客户品牌黏度,价格将成为客户在选择保险产品的首要考虑因素,导致保险公司之间的比拼将集中在价格领域,而非服务升级改善领域,从而形成低质竞争的恶性循环,将对整个行业的生态环境和发展前景产生破坏性影响。

另一方面,不发生保险事故或者发生保险事故较少的优质客户,获取的保险服务反而较少。

在缺乏配套服务的情况下,优质客户流失的可能性较大,无形中增大了保险公司的风险成本。

其次,保险公司缺乏风险前置管理手段。

保险公司现行的服务模式是在出险后通过赔付的方式弥补客户风险损失,即保险公司往往是在风险事故发生后才提供相应的保险服务。

实际上,如果保险公司能够在风险事故发生前对客户做出及时预警,避免潜在风险转化为现实风险事故,不仅能够使客户避免人身、财产损失,还能加强客户风险防范意识,亦能够节省保险赔付支出,降低营业成本。

再次,保险销售服务缺乏针对性。

在缺乏客户行为数据和消费数据的情况下,保险销售员很难掌握客户具体的保险需求,盲目的保险推销很容易使客户对保险产品产生抵触心理,造成潜在客户流失。

同时,“广撒网”式的推销也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营业成本,成为推高保险产品价格的重要影响因素。

最后,保险产品缺乏个性化、差异化定价手段,低风险客户实质上承担了更多的保费,导致低风险客户有可能向高风险客户转化,造成保险公司、客户“双输”的局面。

以车险为例,在传统定价模式下,车险保费是根据新车购置价、座位数、用途以及上一年度出险情况等因素来计算的,而驾驶者驾驶习惯、驾驶环境等重要风险影响因素却被忽略了。

驾驶习惯良好的驾驶者实质上替驾驶习惯不好的驾驶者承担了部分保费,且由于道德风险的存在,原先驾驶习惯良好的驾驶者可能降低风险防范意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将被放大。

三、人工智能给保险行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一)人工智能技术驱动保险行业变革

1.互联设备的数据大爆炸

从产业配置端来看,带有传感器的设备已广泛生产并投入应用,未来互联消费设备的生产和应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张。

一方面,车辆、健身追踪设备、智能家居、智能手机等现有设备会进一步普及;另一方面,基于VR/AR技术的新型穿戴设备也会逐步投入应用。

互联设备带来的海量微观数据将为保险公司更加深入地进行用户风险测算和开发相应产品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提供基础。

VR/AR。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保险逐渐成为一种生活必需品。

就根本而言,作为一种金融产品,保险不存在刚需特性,因此保险公司在获客上付出成本要高出其他行业。

客户体验的优劣直接影响保险公司获客程度和客户转化率。

VR/AR能有效结合保险应用场景,形成良好的客户体验环境。

VR/AR技术可以帮助保险公司识别用户身份,促进保险代理人与投保人的互动沟通,完成最终交易认证并达到重构服务流程的作用。

比如,在车险中,VR/AR技术可以使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在第一时间还原事故现场,取得第一手的真实信息。

在灾难险中,VR/AR技术可以通过现场模拟测试判断受灾面积和受损程度。

传感器技术。

从保险公司的角度出发,传感器在连接投保人、信息管理、数据分析以及风险管理四个方面起到正面作用。

传感器能够连接车辆和驾驶者的信息传输,根据数据分析路况、驾驶习惯和环境信息,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这些数据主动应对和控制风险事故的发生。

例如,司机有驾车打电话的习惯,在达到一定频率时,手机上相应的APP会做出提示。

此外,保险公司还可以通过客户验证完成投保人资产和生活概况的完整视图,包含地理位置、安全系统、天气、交通和整体健康情况的信息。

完整的画像可以为投保人匹配合理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也将得益于索赔和处理费用的降低以及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的提高。

例如,通过语音提示事故频发路段,实现实时信息交互和其他增值服务,降低事故发生概率,降低理赔成本,提高承保收益和续保率。

保险公司对传感器积累的信息数据进行高效深入的分析,能够为投保人提供个性化的风险评估和实时保护。

对投保人来说,早期预警形式的风险规避、个性化的建议以及简化的索赔处理和结算流程会极大地提高其生活质量。

传感器还能改变保险商业模式。

传感技术改进保费的设计发生改变,使保费可以按照使用路程等进行灵活设计,进而扩大市场规模。

例如,在一定期限内驾驶行为良好的投保人,能够在续保时获得一定的优惠。

可穿戴设备。

可穿戴式设备对于保险的正面作用主要体现在辅助定价和改善营销。

投保人购买商业健康险产品往往存在“逆向选择”的情况,由于投保人比保险公司掌握更多的健康信息,而作为保险公司,在厘定保险费率时根据的是全体投保人的平均风险水平,这样导致费率对于低风险的投保人来说过高。

因此,普通保险者不愿意承担基于平均风险的价格,导致购买保险产品的投保人相对来说都是风险偏高的人群,会使保险公司实际理赔成本上升,并传导至定价端。

可穿戴设备对信息的实时把控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并实行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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