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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命题的徽商经验研究
“韦伯命题”的徽商经验研究
梁德阔
2012-09-0311:
06:
15 来源:
《贵州社会科学》2011年10期
【内容提要】徽商有“超越性动机”,把宗教精神转化为社会责任感。
徽商也有“理性化过程”,他们对世界不是消极适应而是采取一种积极的改造的态度。
徽商勤俭持家,将诚信作为经商准则。
按照韦伯和余英时的问题建构方式,徽商的经验研究支持了余英时的观点,徽商具备“入世苦行”精神。
【关键词】徽商韦伯命题经验研究
马克斯·韦伯认为西方新教伦理促进了资本主义精神的产生,而中国的儒教和道教阻碍了资本主义精神的产生,学术界称为“韦伯命题”。
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里,韦伯认为,新教的“天职”概念、选民预定论、恩宠观和禁欲主义直接促进了资本主义精神的发生。
而在《中国的宗教:
儒教和道教》中,韦伯认为,中国与西方社会在“物质的”条件上并无重大差别,中国没有产生资本主义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国缺乏一种特殊宗教伦理作为不可或缺的行动伦理,由此他得出结论:
中国的儒教和道教不能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精神上的动因,反而有碍于资本主义的发展。
为此,余英时撰写了《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一书,针对“韦伯命题”加以批驳。
余英时和韦伯都是在宗教教义中探究商人的资本主义精神,没有对商人精神进行经验研究。
在逻辑上,只有宗教伦理转化为商人的行动指南,才能说明这种宗教伦理促进了资本主义精神的形成,这也是“韦伯命题”长期难以定论的重要原因。
后来,韦伯学者和余英时本人也都深刻地认识到这方面研究的不足,余英时还特别强调徽商资料将会证明他的结论,但他本人没有利用徽商资料进一步研究,徽商研究者也一直未作学术回应。
[1]78本文将用徽商的经验研究来检验“韦伯命题”。
一、徽商的“超越性动机”
西方资本家全心全意地赚钱,但是他们赚钱不是为了物质享受,依然自奉俭薄。
根据韦伯的解释,这些资本家的宗教动机是用经营成功来证明自己在尽“天职”方面已“才德兼备”。
余英时认为,中国商人也有这种“超越性动机”,他们深信自己的事业具有庄严的意义和客观的价值。
[1]244明代商人已用“贾道”一词,这表示他们对商业有了新的看法,即在赚钱以外,还有其它意义。
徽商阮弼“以歙为菟裘,芜湖为丰沛,既而业大起。
”[2]“菟裘”出自《左传》的典故:
“使营菟裘,吾将老焉”,指退休养老之地;“丰沛”是汉高祖创业的根据地,此处借指阮氏的商业基地。
徽商李大鸿“亦永籍为公家之关中也”[3],“关中”是历代的帝都,这也是把商业和帝业相提并论。
徽商黄球“幼负大志,壮游江湖,财产日隆。
”[4]这“幼负大志”原来只用于士人,现在又转移到商人身上来了。
在徽商看来,为儒、为贾的道路虽不同,所达到的强宗固族的目标则可以一致。
明歙商吴佩常对妻子说:
“吾家仲、季守明经,他日必大我宗事,顾我方事锥刀之末,何以亢宗?
诚愿操奇赢,为吾门内治祠事。
”[5]业儒入仕,能够为宗族争得名声和地位,从而“大我宗事”,而经商致富,将钱财用于宗族建设,亦可以“亢宗”。
徽州人还认为经商和读书一样也是功名。
“徽俗,商者率数岁一归。
其妻孥宗党全视其所获多少为贤不肖而爱憎焉。
”[6]经商成功者为贤为爱,失败者为不肖为憎。
余英时认为,新儒家伦理中存在“以天下为己任”的入世苦行精神。
宋代范仲淹常说“士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也”,这句话可以看作新儒家对自己的社会功能所下的一种规范性的定义。
余英时说,新儒家不是“替上帝行道”,而是“替天行道”;他们要建立的不是“神圣社群”,而是“天下有道”的社会。
他们自己不是“选民”,而是“天民之先觉”;芸芸众生也不是永远沉沦的罪人,而是“后觉”或“未觉”。
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之下,新儒家才自觉地“自任以天下之重”。
[1]159两相对照,可以说新儒家和新教徒对于自己的期待之高是完全一致的;所不同的是,前者把对社会的责任感发展为宗教精神,后者则把宗教精神转化为对社会的责任感。
[1]161
在徽商的家乡和侨寓地,他们对兴办义学、筑桥修路、筑堤浚河、救灾济荒等公益事业都倾注了巨大的热情,不仅慷慨解囊,而且出谋划策。
他们还置义冢、造救生船、设药局,开我国近代慈善事业之先河。
明代,徽州私人创办义学蔚然成风。
如歙县呈坎商人罗元孙,“尝构屋数十楹,买田百亩,以设义塾、以惠贫宗”;休宁商人吴继良,“尝构义屋数百楹、买义田百亩,建明善书院、设义塾”。
[7]歙县商人汪光晃,“设义馆以教无力延师者”[8]。
入清以后,徽州私人创办的义学更是遍布城乡。
如歙县商人洪世沧,“捐赀二千金入宗祠,以其息设两义塾”[9]。
黟县商人李彬彦,“设义塾,多所课族党孤寒子弟”[10]。
黟县商人汪廷兴,“尝捐白金三百立义学”[11]。
婺源商人程耀廷,“倡兴义学,输田若干亩”[12]。
休宁商人汪福光“筑庠宫文峰之垒”[3];祁门商人马禄助修县儒学,“输金三百以佐其费”[14],等等。
徽商在侨寓地也积极捐资助学。
如歙县两淮盐运总商汪应庚一次就捐资五万余金,重建扬州和江都的府县学宫,“以二千余金制祭器、乐器,又出一万三千金购腴田以所入供岁修。
”[15]徽商在外地所建书院也有很多,如景德镇新安书院、文昌宫,饶州紫阳书院,杭州崇文书院、紫阳书院,扬州江甘学宫等。
汉口紫阳书院是徽商在侨寓地建设的最大的书院,正如乾隆时期徽州学者王恩注所说:
“我徽士侨寄远方,所在建祠以祀朱子,而唯汉镇最巨”[16]。
翻开明清徽州方志、宗谱,其中的“义行”、“尚义”等项,大都记有徽商“设义塾”、“立义学”之举。
筑桥修路是一件积德行善的义举,徽商慷慨资助。
正如徽州族谱所说:
徽商“济饥馁以粥,掩暴骼以棺,还券以慰逋负,散财以给窘乏。
至于修道路、造亭桥,诸所善果靡不仗义为之,不少吝”[17]。
明代歙商许岩保“性好善,葺路建亭,不遗余力,时造万年桥,岩保输资三百缗”。
[18]明代绩溪商曹显应父子独资铺设了练江上的万年桥、七都的文济石桥、延福石桥、八都的羊须坑石桥,与他人合资建造曹溪石桥。
[19]歙县商人刘正实在扬州经商期间,曾经捐输万金,用于龙门桥的兴修。
[20]休宁商人邵鸾在上海经商,“乐恤客之急,数以责诸人云间(上海),故有金汇、薛家二梁圮坏,过者蛇行匍行经。
公亟嘱工缮治……行旅称”[21]。
由徽州迁至双林的吴逊铨,“凡里中修筑桥梁,里人必推公为首”[22]。
明歙县商人朱永通捐资开凿浦口至渔梁码头的道路,“以利行人”。
[18]清歙县商人江演热心公益事业,“郡北新岭峻险,行人艰阻,呈请当事,独立捐金数万,开通新路四十里,以便行旅。
”[18]有的徽商“处家至俭,一布袍屡浣不易,一茧被数十年不更制,非筵宴,尝蔬茹,无脓鲜之奉,有齐晏子之风”[23],而一旦需要赈灾苏解民困,则能“惟以济人利物为怀”[24],“扶危持困,创不朽之举,辄捐千万缗无所吝”[23]。
明万历十六年(1588年),徽州全境发生罕见的山洪,随后“疫大作”。
面对这样的奇灾和瘟疫,徽商慷慨解囊。
歙县江村商人江希文,“捐施医药,全活甚众”。
歙县路口商人徐鲸和徐景鸿也纷纷“捐资籴赈”,徐鲸还因捐赈荣膺冠带。
[1]嘉庆十年(1805年),洪泽湖发生特大水灾,歙县商人鲍漱芳先集议公捐米6万石,麦4万石,并在各县路口烧饭,供灾民食用,存活数万人。
[9]
二、徽商的“理性化过程”
韦伯认为,儒教和清教都赞同理性主义,但是儒教的理性主义旨在理性地适应现世;而清教的理性主义旨在理性地支配这个世界[25]。
他认为儒教对世界采取适应而不是改造的态度,因此中国不能从儒家的价值观念和思想进路上发展出自身的资本主义。
新儒家提出了“敬贯动静”的入世做事的精神修养,朱熹说:
“敬不是万事休置之谓,只是随事专一,谨畏不放逸耳。
”[26]依此解释,“敬”是指在入世活动中的一种全神贯注的心理状态,中国社会强调的“敬业”精神便由此而来。
这是儒家伦理中的职业观念,与加尔文教的“天职”观相类似。
[1]153新教徒以为入世苦行是上帝的绝对命令,上帝的选民必须以此世的成就来保证彼世的永生。
新儒家则相信有“天理”或“道”,人生在世,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做事”以“尽本分”。
“做事”并不是消极的、不得已的应付或适应此世。
相反地,做事必须“主敬”,即认真地把事做好。
这是一种积极的、动态的入世精神。
[1]158因此,余英时认为:
“儒家对‘此世’决非仅是‘适应’,而主要是采取一种积极的改造的态度;其改造的根据即是他们所持的‘道’或‘理’。
”[1]143徽商不是消极地适应现实世界,他们有一种开拓创新精神。
徽州山多田少,人地矛盾突出,方志称:
“谚语以贾为生意,不贾则无望,奈何不亟亟也。
”[27]面对这样的生存环境,徽州人没有坐以待毙,而是辗转谋食于四方。
在徽州,经商已成为人们谋生的重要手段,“大抵徽俗,人十三在邑,十七在天下”[28]。
汪道昆还说:
“新都业贾者什七八”[29]。
徽商“足迹几半宇内”,他们“无远不届,即遐陬穷发,人迹不到之处,往往有之”[30],近代徽籍学者胡适说:
“徽州人正如英伦三岛上的苏格兰人一样,四出经商,足迹遍于全国。
”[31]徽商“其货无所不居”[27],大概有食盐业、典当业、茶叶业、竹木业、百货业、粮食业、棉布业、丝绸业、金融业、印刷业、制瓷业、饮食业、制墨业等,而“盐、茶、木、质铺四者为大宗”[32]。
韦伯特别看重近代西方的复式簿记和算术在商业上的应用,认为这是“理性化的过程”。
中国虽无复式簿记,但十六世纪的商业算术足以与同时代的西方抗衡。
在徽州,“命之贾,则先筹算”[33]。
“筹算”不仅是商人日常必备的基本技能,也是商人进行商业预测的重要手段。
所以汪道昆说:
“休歙右贾左儒,直以九章当六籍”[34]。
也是出于经商的需要,明清徽州的蒙学教育中大都开设有“习算”的内容,如明中叶休宁人程策,“五岁习书,又习数法”[35];歙县人许国,七岁时,其父“令习书兼授算术”[36]。
故时人说,徽人“善勾股”[37]。
商业兴盛促进了徽州数学教育的发展,其中与商业有关的应用数学成就最为突出,代表作就是休宁商人程大位撰的《算法统宗》。
[38]该著作是以珠算盘为计算工具的数学书,书中不仅有珠算盘式图、珠算各种算法口诀,而且还列举了近六百个实用事例说明珠算的具体用法。
英国学者李约瑟指出:
“在明代数学家当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程大位”,“在程大位《算法统宗》之前,没有任何关于近代珠算算盘的完整叙述”。
[39]目前所发现的明清商业书,大部分都是徽商编纂和刊刻的,诸如《一统路程图记》、《三台万用正宗·商旅门》、《士商类要》、《士商要览》、《江湖绘画路程》、《商贾要览》、《徽州至广东路程》、《沐雨栉风》、《贸易须知辑要》、《典业须知》和《徽商便览》等。
这些商业书有的是专门记载水陆行程,有的是专门记载经营知识和经商经验,还有的是这两种内容的汇编。
商人对儒学之所以有浓厚的兴趣,这是因为商人相信儒术可以帮助他们经商。
明清时期徽商多是“弃儒从贾”,而且为贾后仍坚持不断地读书,他们的文化水平并不在一般的“士”之下。
他们擅长心计,并能掌握各地市场变化的规律,这与他们的儒学背景分不开。
歙商程致和“行白圭治生之术,以美恶占岁,以弃取伺人。
……趋时观变若猛兽鸷鸟之发,以生以息,凡廿年而业振”[40]。
徽商张光祖经商中,“时或值大利害事,每引经义自断,受益于圣贤心法最多。
”[41]明江次公告诫他儿子说:
“且耕者什一,贾之廉者亦什一,贾何负于耕?
古人病不廉,非病贾也。
”[42]儒家知识和道德在“廉贾”身上能够获得统一。
明歙商黄莹“少读书,通大义,观太史公《货殖列传》……大悟若者不效世用一切狙诈术,惟静观盈缩大较,揣摩低昂,恒若执左契,诚一所至,业饶声起。
”他还从中总结出一套商业理论:
“论其有余不足则知贵贱,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
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
”[43]徽商能讲出这样的一番大道理,正见其深入理性化的“贾道”。
“贾道”的另一层意思,即怎样运用最有效的方法来达到做生意的目的,这相当于韦伯的“理性化的过程”。
徽商注重商品质量,薄利多销,加速资本周转,追求高效益,重视商品的广告宣传和市场供需信息等,都是“贾道”在商业活动中的实际运用。
三、徽商的“勤俭”与“诚信”
韦伯说新教伦理有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首推“勤”(industry)与“俭”(frugality)两大要目。
[1]234余英时说,克勤克俭思想是儒家的古训,但是到后来,尤其是门第时代,这样的思想便被无形中淡化;到了新禅宗入世运动发起,特别是新儒家出现之后,这种思想种子再次萌发。
[1]154明清时代,勤俭的习惯更突出地表现在徽商身上。
顾炎武说:
“新都(徽州)勤俭甲天下,故富亦甲天下”[44]。
在日常生活中,徽州“民尚俭朴,所服不过布素”。
[45]饮食更是节俭,“贫者日再食,富者三食。
食惟饘粥,客至不为黍,家不畜乘马,不畜鹅鹜”[46]。
徽州“女子尤号能俭,居乡者数月不见鱼肉。
黟县之俗,织木棉,同巷夜从相纺织,徽俗能畜积,盖亦由内德焉。
”[47]徽商编的《士商类要·贸易赋》指出:
“贸易之道,勤俭为先,谨言为本。
”[48]这大概是他们闯荡商海多年的经验总结。
徽商无论在创业初期还是致富后,他们大都能保持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
大盐商鲍志道身任扬州盐业总商二十年,拥资巨万,可谓富矣。
当时扬州奢侈成风,一掷千金,习以为常。
然而,鲍志道仍能保持俭朴本色,并教育妻子儿女们亲自洒扫、浆洗、炊饪、操持家务。
[24]清末民初,休宁县首富汪厚庄不仅在县城及屯溪设有万洪、万泰、万隆三家典铺,还在上海开设振大、鸿济、鸿顺等典铺。
汪家在上海开设的“祥泰”布庄,曾名噪申江。
据传每年上海典铺的盈利是采取购买黄金、金条、金砖方式运给休宁县的汪厚庄。
如此富有,汪厚庄却不奢侈浪费,他经常告诫家人:
“要知家苦”,“不忘本”,不能“吃了白米饭,丢了乞丐棒”。
尽管他家里有的是绫罗绸缎、貉獭狐裘,但他平时并不穿戴,只是在应酬宾客和年节时略穿一下,经常一身竹布短打,倒像他家的佣人。
他不坐轿也不骑马,却穿一双土布鞋,夹着一把油纸伞,以步当车,凭一双铁脚板奔波在新塘、县城、屯溪之间。
他在饮食方面更是节俭,常年青菜、萝卜、腌菜、豆腐汤,很少与鸡鸭鱼肉打交道。
又如,歙商汪希贤“贾北关溪滨,资日饶裕”,但仍“挟资游二浙三吴,不辞艰劳,贵贱赢绌悉中心计”[23]。
歙商程致和“能薄饮食,忍嗜欲,节衣服,与同事僮仆同苦乐……凡十年而素封”[40]。
歙商许尚质早期“负担东走吴门,浮越江南,至于荆,遂西入蜀”,备受辛苦,勤劳备至,致富后“犹竞竞力作,衣敝食蔬,强步五六十里如其贫时”。
[49]诸如此类例子,在徽商文献资料中有很多,不再赘述。
韦伯认为中国商人不诚实和彼此之间毫不信任,这同新教徒的诚实和互信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余英时认为韦伯对中国商人的误解缘于他看错了中国的价值系统,韦伯认为中国人缺乏一个内在价值内核,也没有某种“中心而自主的价值立场”;换句话说,即没有超越的宗教道德信仰。
“诚信”是儒家重要的伦理道德范畴,宋代范仲淹认为“惟不欺二字,可终身行之”。
刘器之追随司马光五年,只得到一个字:
“诚”,司马光向他解释:
“诚者天之道,思诚者人之道,至臻其道则一也。
”“诚”和“不欺”上通“天之道”,这便为此世的道德找到了宗教性的超越根据。
经过新儒家和民间宗教的长期宣说,明清时期这种观念已深深地印刻在商人的心中。
[1]237徽商将诚信作为立身行事的指南,特别是作为商业活动中处理买卖双方关系的基本准则。
徽商相信“惟以诚待人,人自怀服;任术御物,物终不亲”[50],也就是说,一个人若以诚心对待别人,别人自然会信服你,施用智巧而驾驭他物,最终只能使他物远离于你。
盐商吴时英的掌计以他的名义借了一万六千缗,后来还不了钱,有人劝吴时英不要理会这事,可吴时英认为别人看在他的面子才借钱,最后这笔债还是吴时英还了。
[51]歙商许文才长期经商,始终本着一条原则,即讲求信义,“贸迁货集,市不二价”[52]。
歙商吴南坡重视商业信誉,他说:
“人宁贸诈,吾宁贸信,终不以五尺童子而饰价为欺”。
他出售的“南坡”布,货真价实,以致“四方争趣坡公。
每入市视封,识为坡公氏字,辄持去,不视精恶短长”[53]。
歙商鲍雯自幼习儒,后业盐于两浙,他“虽混迹廛市,一以书生之道行之,一切治生家智巧机利悉屏不用,惟以至诚待人,人亦不欺君,久之渐致盈余。
”[54]休宁商张洲弃儒经商,他“挟资游禹航,以忠诚立质,长厚摄心,以礼接人,以义应事,故人乐与之游,而业日隆隆起也”[55]。
休宁商陈世谅在南粤服贾期间,常与岛夷相交易,能“以至诚相感召,夷亦敬而惮之”[56]。
与诚信相联系的是“义利”问题,徽商的信条是“职虽为利,非义不可取也”,[57],恪守“以义取利”、“利缘义取”的贾道原则,强调货真价实,结果往往是“不言利而利自饶”。
徽商注重血缘、地缘和业缘关系,有一种团结协作精神。
顾炎武说:
“新都(徽州)人……商贾在外,遇乡里之讼,不啻身尝之,醵金出死力,则又以众帮众”[44]。
这种“出死力”、“以众帮众”的行为就是团结协作的表现。
徽商雇佣的伙计,大多为族人;徽商对他们既能知人善任,又能推心置腹,血缘纽带把大家紧密地团结在一起。
徽州人许承尧说:
“吾徽人笃于乡谊,又重经商,商人足迹所至,会馆义庄,遍行各省。
”[45]凡徽商聚集之处,大至都市、小至集镇都建有徽州会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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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复旦大学社会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上海发展战略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