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粉锅炉安全操作规程10t蒸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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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粉锅炉安全操作规程10t蒸气

 

煤粉锅炉系统

 

安全操作规程

 

山东能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煤粉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针对高效煤粉锅炉的安装、调试与运行情况,总结煤粉锅炉安全运行的一些经验,编制了本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高效煤粉锅炉的安全操作基本要求以及运行前准备、启动、运行停炉等方面的安全规定。

适用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0.04MPa、小于3.8MPa,额定蒸发量不小于0.1t/h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以及额定出水压力大于0.1MPa的固定式热水锅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JB/T10354—2002工业锅炉运行规程

3.使用管理要求

锅炉房应具有的法规与文件:

1.《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2.《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4.《锅炉房安全管理法则》

5.《锅炉司炉人员考核管理规定》;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7.《锅炉使用登记办法》。

(1)煤粉塔安全操作规程

一、煤粉塔上粉

1.检查并确认各部供电正常。

2.确认空压机正常运转,并开启煤粉塔压缩空气总阀。

3.确认关闭塔顶排潮阀。

4.确认安装上料过滤网,确保杂物绝对不得进入粉仓。

5.按工艺要求开启粉塔布袋喷吹,确定喷吹正常工作。

7.开启塔顶料引风机,确认塔顶引风机正常工作,保证进料口有吸力。

8.启动罐车将罐车压力提高到0.1MPa以上之后开始上料,上料时严密观察罐车上压力表和管路进粉情况,一旦发现压力升高或管路进粉不畅通时,停止打粉,检查上料过滤网是否堵住,待管路杂物清理干净后再打粉。

9.上料位报警后确认粉罐装满煤粉后,立即停止上料。

10.根据煤粉潮湿情况,煤粉潮湿时应与上料结束30分钟后开启排潮阀;如遇雨季或天气潮湿则关闭排潮阀。

11.上料中注意观察:

a)塔顶防爆装置是否漏粉;

b)上料布袋脉冲是否正常喷吹;

c)塔内温度是否正常,如有煤粉塔内温度过高或自燃现象(温度超过50℃、出口有异味)立即停止上料,关闭所有设备,并关闭压缩空气阀门,开启氮气(N2)或二氧化碳(CO2)灭火装置,灭火时要堵住上料风机出口和上料管进口以及其他透气窜气的部位。

12.煤粉在煤粉塔里放置时间不宜过长,夏天放置时间不宜超过10天,冬天不宜超过30天,由于煤粉粒度太细在放置过程中自身缓慢氧化并发出热量,放置时间越长越容易自燃。

13.定期向煤粉塔内充氮气,夏天煤粉仓煤粉温度过高(40℃)时7天充入一次氮气,冬天16-30天充入一次,应结合温度升温情况进行充入氮气(温升大如每小时升温5-10℃),充入氮气时堵住上料风机出口和上料管进口及其他透气窜风部位。

14.应加强粉仓温度的监视和实际现场巡回检查制度,并做好记录,必要时投入氮气。

15.一旦发生有温度持续升高的现象,立即关闭排潮阀,把上料引风机口、上粉进口等所有通气口密封(温度过高时还应密封所有软连接),使煤粉与空气隔绝,这样煤粉不易自燃,如有自然现象立即向煤粉塔内冲入氮气(N2)或二氧化碳(CO2);并时刻观察煤粉温度回落情况,做好记录。

二、中间粉仓加料

1.确认中间粉仓下料蝶阀打开。

2.开启卸料阀进行卸料。

2.卸料最多至1100kg时停止卸料(一般粉仓重量在350kg-500左右开始下料,900kg左右时停止下料;最多不得超过1100kg)

3.严格执行中间粉仓加料制度和停炉前中间粉仓空仓制度;锅炉停止运行超过三天时,应将中间粉仓内部的煤粉全部烧干净,同时应严密密封中间粉仓和大粉仓。

4.如果下料速度过慢,可开启仓壁振动器,最多开启两次,每次仓壁振动器开启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0秒。

(2)炉部分操作规程

一、开炉及运行

1.检查确认补水系统正常,检查锅炉水位,锅炉水位一般控制在45%-70%之间,并及时补水,同时进行排污,开启视管射灯,调节好燃烧器冷却水并确认冷却水流动和吹扫压缩空气。

2.天气寒冷时,点火前开启引风机、鼓风机、一次风运转20分钟后方能点炉。

3.确认预燃室循环水泵开启,并确保循环水正常循环。

4.开启空气压缩机,并开启排污阀将缓冲罐内饱和水以及杂物排出。

5.检查确认打开所开炉的布袋除尘器压缩空气总阀和炉前压缩空气总阀。

6.核实仪表参数及设定值,按煤粉锅炉工艺要求,保持炉尾负压稳定在350Pa左右、烟氧含量保持在4%-10%之间、排烟温度在158℃以下运行。

7.如果长时间停炉后,再次点炉之前,开启空压机、引风机、鼓风机、一次风(一般吹扫半小时左右);一定先将煤粉管内的水或冰吹扫干净之后方能点炉。

8.启动一次风机吹扫风管,开启声波清灰器清灰两次(每次开启时间为30秒左右)待玻璃视管无煤粉通过时,关闭一次风机。

9.以上工作完毕后,开启2台丙烷气总阀,调节丙烷气出口压力至0.15MPa以上。

10.确认开启炉前手动主、副燃气阀,同时开启燃烧器冷却水和吹扫压缩空气阀,并调至合适状态。

(冷却水流出排污管为宜;能听到压缩空气吹扫声音为宜)。

11.负压稳定后,启动高压点火器并确认高压点火器工作正常后,依次启动主供气阀,确认主枪点燃。

12.确认主枪点燃后,启动副供气阀,确认副枪点燃。

13.确认主枪、副枪均点燃后关闭高压点火器。

14.确认主枪、副枪点火强度足够后,依次启动一次风机、螺旋给料、搅拌电机。

15.确认燃烧正常1~5分钟后待炉膛温度达到500℃以上时,依次关闭主枪、副枪和丙烷气总阀。

16.锅炉在运行过程中,根据氧含量,调节风、粉配比,保持氧含量再4—10%左右波动,锅炉运行负荷保持在80%以上。

17.锅炉进入正常运行状态后,要严密观察锅炉水位,确保锅炉水位在正常范围之内(水位在45%-70%之间)。

按时做好运行记录,每隔30分钟对锅炉房所有运行锅炉本体、电气设备、补(给)水泵、各种阀门、各类仪表及附属设备等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锅炉运行中要及时对布袋除尘器进行排灰,防止积灰过多影响正常运行。

18.锅炉运行时要严密观察炉膛负压,一旦发现负压波动很大显示器无火焰时,防爆门有异常响声很大,应紧急停炉。

19.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启停设备,在锅炉运行过程中严禁关闭引风机。

20.锅炉运行期间经常观察烟囱冒出的是否是白色气体,如果有黑烟则说明布袋除尘器布袋损坏,应停炉检修布袋,开启备用锅炉。

二、正常停炉

1.关闭螺旋供料电机。

2.确认等炉火完全熄灭后并且玻璃视管再也无煤粉通过时(完全熄火时间大约15-20分钟),再吹扫10~15分钟后关闭一次风机。

一次风机关闭后,将引风机设置至较大的频率数继续进行吹扫5~10分钟,在此段时间内开启声波吹灰器运行30秒(可开启2-3次)。

3.先关闭二次风机,后关闭引风机。

4.关闭除尘器脉冲喷吹装置。

5.根据点炉的时间长短、供粉量大小开启除尘器排灰装置、锅炉底部排灰装置进行排灰(一般2小时进行排灰一次,并确认将除尘器灰斗中的积灰排净)。

6.根据锅炉内水质化验情况及时进行锅炉排污(每班排污1-2次,每次排污不得低于20秒)。

7.定期清理炉内积灰。

8.为保证防爆门正常工作,必须保持防爆门导柱的润滑。

锅炉运行后至少每周注入黄油一次。

9.如发生炉内燃烧严重不稳或自动熄火,则应紧急停炉,首先紧急关闭螺旋供料器,切断煤粉入炉,再依次关闭其他设备;如果炉膛温度过高或炉内有火星时不得进行送料或开启一次风机。

然后进行详细检查,找出熄火原因,确认无任何问题时,再行点火。

(3)锅部分操作规程

一、蒸汽锅炉

A、正常运行

1. 水质要求

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补给水和炉水品质应符合GB/T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的规定:

给水硬度≤0.03mmol/L,含氧量≤0.10mg/L,锅水碱度6.0~24.0mg/LPH(25℃)10.0~12.0。

2. 锅炉水位

a、一般水位设定值为60%,锅炉设有水位自动控制,但是仍然不能放松对水位表的监测,应使水位保持在正常水位+45mm以内。

b、水位表以内的水位一般有微微晃动现象,如水面静止不动,则水位表内有堵塞情况,应立即清洗。

c、每班至少应冲洗水位表一次,使水位玻璃保持经常性清洁,确保水位清晰,正确可靠。

3. 正常运行操作管理

锅炉操作人员必须时刻监视其运行,熟悉和掌握操作要领,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运行的安全。

锅炉房应保持清洁,对水位表、压力表有良好的照明,时刻观察仪表附件是否正常,对锅炉本体、燃烧器及燃料供应系统严格监视,防止锅炉超温超压。

1、锅炉在运行中,水位应保持在正常水位,并允许在离中水位±25毫米以内波动。

这里特别要指明的,即水位计上划出的高低水位红线,并非是水位波动的范围,而是水位过高或过低的警界线,表示超过此线就进入缺水或满水事故的危险边缘。

2、每10天应校对压力表一次。

(压力表一般半年必须与标准压力表校验一次)。

3、应经常注意风压与燃烧的关系,并必须控制燃烧室出口负压为1~2mm水柱,使锅炉不向外喷烟。

4、经常巡视锅炉四周,如发现炉墙、炉门有漏气情况,应立即进行修理,并细听各处有无特殊声响,这些声响可能是锅炉内有漏水、漏气情况,必须切实注意消除。

5、应每隔一小时对锅炉本体、电气设备、补(给)水泵、各种阀门、各类仪表及附属设备等进行巡回检查一次。

6、除定期的进行检查工作外,当锅炉的烟气阻力增加时,应检查阻力的增加是否由于漏风或过剩空气太大的缘故,应采取措施消除。

7、在开启阀门或旋塞时,禁止用大锤或其它物体来敲击,也不允许加长阀柄强力开启。

8、为防止安全阀的阀瓣和阀座粘住,应定期进行安全阀手动放汽放水试验。

8. 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

锅炉正常运行要求做到,锅筒水位正常,蒸汽压力稳定,燃烧工况良好,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做好交接班工作,加强对机械设备和仪表的监察,确保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司炉工应定期总结操作经验,不断提高运行水平。

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详细填写运行记录:

a)蒸汽压力和水位正常。

b)燃烧器燃烧稳定。

c)辅机设备运转正常。

d)附件(管道、阀门、仪表)安全、灵敏、可靠。

9. 排污

当监视炉水水质超过GB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标准规定的范围时应对炉水进行排污。

一般在化验条件尚未完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定期进行排污,每班不少于1~2次。

因锅炉使用同一排污总管,排污时应注意:

a)禁止两台锅炉同时排污;

b)如其中一台正在检修,则排污前必须将检修中的锅炉与排污管路隔断分开。

c)排污应在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在排污时应密切注意锅炉内的水位,每次排污以降低水位25~50mm范围为适宜。

d)排污完毕关闭排污阀后,应检查排污阀是否严密,检查方法是关闭排污阀,过一段时间后,在离开第二只排污阀的官道上用手试摸,是否冷却,如并不冷却,则排污阀有渗漏。

如排污阀门卡住,扳动不灵活时,严禁用长杠、大锤待工具强力拧动或敲击,以防止损坏阀门,发生危险。

11. 排污时具体操作如下:

每个排污管上联接有两只排污阀,排污时首先将第二只(离锅炉远的一只)全开,然后微开第一只排污阀(离锅炉近的一只)以便预热排污管道,待管道预热后再缓缓开大第一只排污阀。

排污完毕必须先缓缓关小第一只排污阀,关闭后再关第二只排污阀。

如此操作的目的,是用第一只控制排污,以保持第二只的严密性。

当第一只渗漏时,仍可使用第二只控制排污。

排污时如发现排污管理内有冲击声,即应将第一只排污阀关小,直至冲击消失为止,然后再缓缓开大,排污不宜连续长时间进行。

C、停炉检查

1. 停炉检修和检验

锅炉运行2~3周应检查一次,水位表、阀门、管道式法兰等处如有渗漏应予修复。

锅炉每运行3~6个月,应停炉进行全面检查维修,除作上述各项工作外,尚需进行下列工作:

a)消除锅炉内部水垢及泥渣,并用水清洗。

b)清除烟道及省煤器积灰。

c)对锅炉内部进行检查,如受压部件的焊缝,钢板内外有无腐蚀现象,若发现有严重缺陷,应及时修理,如缺陷并不严重,亦可待下次停炉修理,如发现有可疑之处,但不影响安全生产时,应作出记录以便日后参考。

c)安全附件是否灵敏、可靠,水位表、水表柱、安全阀、压力表等与锅炉本体连接通道有无堵塞。

d)高低水位报警器装置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e)超压报警和超压联锁保护装置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f)锅炉附属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g)检查完毕后,可在着水面涂锅炉漆,以防腐蚀。

h)必要时将前后烟箱及保温层打开,以便彻底检查,如发现有严重损坏部分,必须修复后方可继续使用,同时将检查结果及修理情况,填入锅炉安全技术档案。

i)锅炉保温层外皮及锅炉底座每年至少要油漆一次。

j)烟箱耐火保温层脱落应及时修复。

k)运行的锅炉应两年进行一次停炉内外部检修,定期停炉检验时必须报当地质监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4. 停炉保养

锅炉停炉后长期不用时,必须进行停炉保养,停炉保养有干保养法和湿保养法两种,停炉一个月以上应采用干保养法,停炉一个月以下应采用湿保养法。

a)干保养法

锅炉停炉后放去炉水,将内部污垢彻底清除,冲洗干净,在炉膛内用微火烘干(注意切勿大火),然后将10~30毫米块状生石灰用盘装好放置在锅筒内,不使生石灰与金属接触,生石灰的重量,以锅筒容积8kg/M3计算,然后将人孔、手孔、管道阀门关闭,每三个月检查一次,如生石灰碎成粉状,需更换,锅炉重新运行时,应将生石灰和盘取出。

b)湿保养法

锅炉停炉后,放出炉水,将内部污垢彻底清除,冲洗干净,重新注入已经处理好的水至全满,将炉水加热到100℃,让水中气体排出炉外,然后关闭所有阀门,冬季气候寒冷建议不采用湿保养法,以免炉水冻结损坏锅炉。

煤粉锅炉系统安全运行制度

一、本锅炉系统必须由专人负责技术管理和运行管理,制定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现场管理制度。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资质证件方可上岗。

二、锅炉房属于一级易燃易爆场所,闲杂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三、一台锅炉必须由两人操作监控,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视制度。

四、所有设备不可进行频繁启停,1小时内启停次数要控制在1次,设备停止后,再次启动的时间内必须在5分钟以上,否则可能导致变频器故障。

五、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启停设备,在设备运转过程中严禁关闭引风机。

六、在自控室及附近必须保持干燥,以免损坏自控系统和通讯系统。

七、启动自控系统前,必须检查所有电源、插头、和外部设备,当条件具备时方能启动。

进入司炉前的准备。

八、当报警发生时,值班人员根据监控系统确认报警点,并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八、在短路跳闸后重新合闸时,要查明引起跳闸的故障原因,再排除故障后才能重新合闸,否则可能引起设备故障。

九、变频器发生故障报警后,要根据其显示故障原因进行查明,在排出故障前严禁复位,负责可能引起设备事故和变频器损坏。

十、为了使设备长期可靠运行,防患于未然,应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

煤粉锅炉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制定和不断完善锅炉房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锅炉安全运行的操作规程,经常组织锅炉房有关人员进行学习,保证贯彻执行。

对司炉工和水处理化验人员负责组织他们进行技术培训、事故分析和安全教育等。

经常检查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和实施情况,严格杜绝违章现象。

及时传达并贯彻上级布置的各种锅炉安全指令,凡应向司炉人员传达的有关锅炉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应及时传达并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措施认真执行,及时研究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根据本单位的生产计划,安排并制定锅炉及其辅助设备的大、中、小修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锅炉检修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检修工作,加强对检修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

及时做好锅炉安全附件和监控仪表的维护管理及定期校验工作,保证安全附件和监控仪表的灵敏、准确、可靠。

对于备用或长期停用的锅炉,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停炉保养技术措施,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实施,定期检查锅炉的保养情况和效果。

经常向当地劳动部门锅炉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汇报锅炉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配合锅炉检验员做好锅炉定期检验工作和锅炉技术资料的保管。

当锅炉发生事故时,应及时上报、组织和参与事故的调查,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和要求,提出技术处理和改进意见及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学习同行业先进的管理经验,及时总结本单位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并制订出改进安全状况的措施。

 

煤粉锅炉司炉工岗位职责

一、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1、熟悉和掌握锅炉的知识,操作技能,设备状况,并具有排除设备运行故障的能力,能及时判断,发现问题并正确和熟悉地处理。

2、接受管理人员的领导,全面负责领导和调度本班组各岗位人员的工作,对锅炉房内设备负安全经济运行责任。

3、有权安排本班组各岗位人员工作,当需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指定一名司炉工代理班长工作。

4、负责指挥锅炉设备的开停、养护操作,每班至少2次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消除,必要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将有关情况填入运行记录。

5、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和劝阻,当劝阻无效时,有权停止其工作。

6、在锅炉运行中如果遇到一般故障,应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排除。

当需停炉处理时应向领导请示汇报,然后进行停炉操作,当发生严重故障,危及锅炉设备或人身安全时,应立即指挥有关人员紧急停炉,以防事故扩大,停炉后立即向领导汇报。

7、负责班组各岗位之间的协调,组织开好班前会。

 

二、司炉工岗位责任

1、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蒸汽锅炉安全规程》和《锅炉安全运行操作规程》进行司炉操作。

2、熟悉和掌握锅炉的基本知识及设备状况,具有熟练的操作技能和排除故障的能力。

3、在班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锅炉的开停操作和运行中的监视调整工作,保证安全经济运行。

4、加强对锅炉各项参数和水位的调整,按时冲洗水位表,运行中根据仪表显示的数值,煤种和燃烧工况的变化,及时进行燃烧调节,使锅炉满足生产用热,降低燃料消耗。

5、加强对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每班巡视检查设备不少于2次,当工作需要而暂时离岗时,必须向班组长交代清楚。

6、有权禁止当班人员违章操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锅炉房和操作室。

7、在班长的指挥下,正确处理锅炉事故和排除运行故障,当需要紧急停炉时,应及时向班长报告或向领导汇报。

三、水处理工岗位职责

1、水处理的化验和操作人员,应具有水处理设备操作方法、水质化验的知识与技能,工作中应认真执行锅炉汽、水质量标准,遵守劳动纪律,确保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向锅炉提供充足的合格的软水(除盐水)。

2、熟悉本岗位工艺流程、设备性能、技术规范,汽、水质量标准,当水处理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向班长报告并配合维修人员进行故障排除。

3、负责水处理系统设备的运行操作与调节,努力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设备的出水率,有权禁止锅炉使用不合格的供水。

4、按时进行水、汽样品进行化验,提供分析数据,指导司炉对锅炉进行排污,做好化验记录,及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5、参与锅炉的保养和除垢防腐工作,认真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经常对化验仪器和设备进行校核和清扫,保证其灵敏、准确。

 

司炉工交接班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司炉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必须团结互助,做到分工不分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1.当班司炉人员应提前15分钟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为接班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主动搞好班与班的交接工作,并做到持证上岗。

2.交班人员在交接前15分钟应对锅炉本体和本岗运转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3.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本班安全生产、设备运行、材料消耗等情况,并主动陪同接班人员按正常巡回路线进行现场检查交班。

交班人员应把检查情况认真如实地填写在交接班记录簿上。

4.交接班时交接人员不得离岗,做到互相制约。

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接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接班人不得私自提前接班,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替班或连班,更不准无证接班。

7.、交班者,须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分别是:

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锅炉本体和附属装备无异常;锅炉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分别是:

不交给喝酒司炉人员;锅炉本体和附件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交接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8.处理事故或重大事故中交班人员不准离岗,两班应共同努力解决,待事故处理完毕或经领导同意后交班人方可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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