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民工收容遣送之浅论.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8343690 上传时间:2023-01-30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9.0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对农民工收容遣送之浅论.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对农民工收容遣送之浅论.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对农民工收容遣送之浅论.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对农民工收容遣送之浅论.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对农民工收容遣送之浅论.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对农民工收容遣送之浅论.docx

《对农民工收容遣送之浅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对农民工收容遣送之浅论.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对农民工收容遣送之浅论.docx

对农民工收容遣送之浅论

对农民工收容遣送之浅论

18年6月19日,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幷废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自此,实行了多年,对广大“农民工”群体构成人身威胁和居留权侵犯的收容遣送制度得以废除。

新闻传媒,尤其是市场取向的新闻传媒被认为在这一制度的废除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为最终引起这一制度废除的事件――“孙志刚事件”――正是通过新闻传媒,尤其是市场取向报纸的报导被得以揭露,这一事件引起了舆论的喧哗,进而对国家的政策议程构成了直接的民意压力,直接促成了制度化的成果。

  在这一过程中,从表面看来,作为城市社会新生弱势社群的农民工得以通过新闻传媒表达了自身的利益诉求。

本文即以此个案为关注点,它希望回答的是两个问题。

首先,当代中国的新闻媒体是如何为农民工这个弱势社群提供公共表达的?

也即,这些媒体是如何报导这个与农民工利益密切相关的议题的?

其次,它为什么会提供机会和空间来表达这个弱势社群的声音,倡导这个弱势社群的权利?

为什么以城市主流社会为主要市场对象、幷仍然受到国家严格控制的新闻媒体会为一个幷不属于其市场追求对象的农民工弱势社群提供公共表达?

  回答这两个问题的重要性在于它们有助我们理解中国新闻改革的现状及前景。

在当代中国这个经历迅速变迁的社会,“社会”正在分化为具有不同利益诉求的社群,特别是,在具体的社会利益之间存在冲突,有强势社群或主流社群与弱势社群之分。

同时,中国的报业结构正在变得多元化。

在这种状况下,新闻传媒会否成为多元意见得以呈现的空间?

传媒能否成为系统表达弱势社群声音的场域?

反过来说,当代市场化条件下的新闻传媒有没有象其它研究者所观察的那样,成为为少数精英阶层所用的精英媒体?

  本研究的资料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

首先是各报在该议题上自18年至18年6月该制度被废除之前这个时间段所从事的相关新闻报导,本文对这些新闻报导或新闻表现从事了细致的文本分析。

其次是对参与或对该议题报导有较多了解的相关新闻记者和编辑的访谈。

本文以XX市为考察地点,考察了该地报业体系中四家报纸在该议题上所从事的相关报导。

具体来说,下文将这样安排:

首先,我将介绍当代中国的农民工作为城市社会新生弱势社群出现的背景以及收容遣送制度与这个群体之间的关系;然后将简略一提当代中国传媒市场化的背景;之后将依次回答上述的两个问题。

  一、农民工与收容遣送制度

  所谓农民工,指的是从农村进入城市,成为城市工业劳动力的农民。

自20世纪18年代经济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的大规模流动,已成为当代中国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引人注目的现象。

大量农民工的出现与经济改革启动之后制度的松动有关,在此之前,国家通过严格的制度安排限制了农民向城市的流动,以维持农村和城市之间的不平等格局,而自此之后,大量农民开始自发地来到城市寻求就业和生活机会。

  但是,农民进入城市之后,幷没能获得与城市居民同样的生活机会与待遇,相反,成了城市社会的新生弱势社群。

他们是低端劳动力的主要供应者,在社会经济水平上处于底层。

在就业领域,许多城市对于农民工还实行政策歧视。

同时,以户籍制为核心,城市仍然对农民工实行制度歧视,使得他们作为城市社会的“新移民”,在诸项“公民权”上仍然缺失。

  不仅如此,城市对农民工还实行的是一种以防范、驱赶和排斥为基本取向的管理制度。

收容遣送制度即是这种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和表现。

在当代,它指的是在当代中国社会指的是由民政、公安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收容幷遣送回原户口所在地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这一制度建立于*中国的建国初期,早期的收容遣送具有一定的“慈善”性质,以对灾民或生活困难人群的收容和救济为主。

但是,自18年代开始,这一制度越来越演变为以“维护城市社会秩序”为目的,在实际运行中针对农民工,侵犯和干涉农民工在城市社会的居留权和人身自由权的一个制度。

  这一制度的演变与多个社会主体的利益因素密不可分。

它的演变首先与城市地方*作为行政主体和作为利益主体的内在驱动有关。

在不少地方*看来,收容遣送是一种有效、必要的社会治安手段。

同时,许多城市地方*部门都看到了对数量巨大的农民工群体实行收容遣送所具有的潜在巨额利益。

例如,城市公安部门可以通过核查证件,对那些没有将暂住证、身份证和务工证带在身上的农民工进行罚款来获得利益。

部分公安部门甚至与负责遣送的民政部门建立利益锁链,将收容人员转卖给由民政部门负责的遣送站,获取利益;而负责遣送的民政部门则通过从被收容人员身上强行收取收容费、伙食费等获取巨额利润。

或是将农民工收容起来之后,通过限制其人身自由,要求被收容的农民工的亲友筹集“保人费”等方式获取利益。

正是在上述利益驱动之下,城市地方*的收容遣送行为一方面越来越扩大对象范围,幷在收容遣送行为中越来越表现出任意性,甚至导致对农民工的人身自由的限制和伤害。

  这一制度同样也建立在城市主流社会支持的民间合法性的基础上。

对于城市社会的成员而言,城市*所发动的收容遣送行为幷不会侵犯到他们的利益,相反,对于他们所生存社会的治安和秩序,反而起到一种保障作用。

近年来,随着农民工的大量进城,城市社会成员对“流动人口”产生了强烈的反感情绪,认为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是带来城市社会治安问题的主要甚至唯一原因。

因此,城市地方*越来越明确指向农民工的收容遣送行为恰恰也迎合了城市主流社会对待农民工的这种排斥心态,获得了民间的合法性。

  上述的分析说明,收容遣送制度服务的是城市主流社会和城市地方*的利益,而以牺牲农民工群体的利益为代价。

收容遣送制度正是在上述的利益诉求的推动下,一步一步走向极端,发展成为了一个限制农民工在城市社会的居留权,束缚农民工人身自由、对其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制度、规定和*行为的总体。

广州和珠江三角洲作为中国劳动力密集型产业集中的地区,吸收了全国最多的农民工,对农民工的收容遣送问题在该地显得更为突出。

  但是,在20世纪末以来,这一制度所引发的“问题”开始作为一个媒介议题,登上传媒舞台。

在传媒的报导中,这一代表城市主流社会和城市地方*利益的制度不断被作为一个社会问题提出来,幷不断受到挑战。

本文即希望分析,传媒到底是如何报导这个议题,幷如何表达了农民工在这个议题中的利益诉求的。

  二、当代中国的传媒市场化

  自18年代以来,中国的传媒经历了渐进的市场化过程,“传媒开始具有利益动机,追求利润成为传媒组织运作的基本驱动力,而且,传媒组织开始依赖于广告和其它商业行为来作为自己收入的来源”。

在这个过程中,尽管国家仍然控制着所有电视、报纸和电台的所有权,但是传媒组织却获得了一定的经营权。

大部分传媒组织不再依赖国家的财政补贴,幷不得不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

  尽管这一商业化过程被学者们称为没有独立性的商业化,但是商业化却确实给新闻媒介带来了许多变化,市场开始成为国家之外的另一重影响传媒之日常运作的基本逻辑和力量。

本文的案例即发生于这一传媒市场化的背景之下。

  三、各报的新闻表现

  由于收容遣送是当代中国城市*部门的一项常规的*行为(主要涉及公安部门和民政部门),各报对*收容遣送行为的报导都非常之多。

但是,在这些常规的*报导中,收容遣送幷不是作为一个社会问题被报导和呈现的,也就是说,收容遣送制度所引发的诸方面的社会问题,尤其是它对于广大农民工人口所造成的人身束缚和人身安全的威胁问题尚未引起关注。

相反,它更多是被当作一项*工作成就来被报导的。

  “收容遣送问题”作为媒介议题登上传媒舞台,始于市场取向报纸对收容遣送过程所导致的“问题”和所引发的事件的系列报导。

市场取向的南方都市报不仅将它转变成为了一个媒介议题,而且在该议题上开展了活跃的新闻实践和新闻论述。

而在党报南方日报中,这些媒介事件基本上完全被抑制,没有得到报导。

广州日报和羊城晚报这两家市场取向的党报则部分地将收容遣送问题提上了议程,但是在开展的新闻实践和新闻论述的活跃程度上,则都要大大弱于市场取向的南方都市报。

  下面的分析将主要围绕市场取向的南方都市报进行,幷比较该报与广州日报和羊城晚报这两家具有一定市场取向的党报之间的差异,看这些报纸如何开展相关的新闻实践,为农民工群体提供了利益表达的机会,以及是如何产制挑战这一制度的对抗性论述。

  “事件”报导

  市场取向的报纸将收容遣送问题搬上媒介舞台,始于对“收容遣送事件”的系列调查性或揭露性报道。

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和羊城晚报都参与了部分此类收容遣送事件的报导。

下表列出的是在考察期限内受到这些报纸报导的主要事件。

  从上表可以看出,此类事件具备以下共同的特征:

首先,这些事件中的受害者基本都是来到城市寻找就业或在城市居住和生活的农民工;其次,这些事件都无一例外地涉及到严重的人身伤害,其中有的是对女性身体的性暴力或性摧残,有的则是对男性身体的暴力伤害,甚至死亡等;另外,这些悲剧的发生都与城市*的收容遣送行为或制度有密切关联。

例如,在孙志刚事件中,“大学生”孙志刚在被收容之后惨遭毒打,最后死亡。

在徐州遣送站卖人事件中,徐州遣送站工作人员为了获取利益,将几名女性被收容者转卖给XX的一个从事色情行业的酒家,使得这些女子惨遭凌辱。

  各报的报导往往都采用了共同的叙事模式――受难叙事。

一个典型的叙事,往往包括对故事诸角色的特定文化再现、特定的故事情节以及主题等几个相互关联的方面。

在各报对这些事件的报导上,新闻故事的主角是农民工(不再是*),农民工往往是“受害者”;故事中的“坏人”虽然在许多报导中尚不能得到清晰的指认,但是都确切无疑地与收容遣送制度、从事收容遣送工作的*部门或其行政人员有关。

故事的基本情节往往都是,农民工在被收容遣送的过程中,遭受种种灾难或“重创”。

  上述的受难叙事往往对应着一种“非正义框架”,这一框架将对“事件”的叙述置于一个具有明确正误和道德评价的背景中来下。

在这一框架下,事件中的新闻主角――农民工往往被叙述为正受到“不公平的,非正义的对待,或者处于不公平的处境”,而导致农民工在事件中的“受伤害”的原因则被明显地定义为“非正义”。

在“非正义”框架下,市场取向报纸往往确定地站在作为“受害者”的农民工的立场,幷追问和“谴责”收容遣送制度和行为中的“非正义”成分,将矛头指向“非正义”的制度代理人。

  受难叙事给“受难”的农民工提供了表达空间,让农民工登上传媒舞台表演和表达他们在收容遣送制度下受到的侵害。

这种表达一方面可视为实质性的,它得以让农民工成为消息源,通过消息源途径表达他们对该制度的不满,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这种叙事实际上也构成了一种象征的民意表达,即通过这种方式向公众和国家传递一种声音――收容遣送制度对农民工构成了如此大的伤害,是不合理的。

受难叙事往往还具有强大的情感动员力量,有助于产制对农民工的同情和对不合理的制度和*行为的不满。

这种叙事方式因此成功地为农民工的利益表达开辟了空间,幷通过其强大的情感动员力量影响和建构了公众对于该议题的看法。

  传媒角色

  尽管各报都卷入了这些事件的报导,但是在具体的报导方式和新闻表现上,市场取向的南方都市报和市场取向的党报广州日报和羊城晚报之间还是显示出了显著的差异。

市场取向的南方都市报报纸往往是上述事件的“发现者”或“披露者”,该报往往是在事件被纳入*议程之前即开始着手对事件的调查和报导。

可以说,南方都市报在该议题的报导上甚至起到了媒介的议程设定者的角色,它的角色不仅表现在参与了上述事件的报导,而且表现在发动和影响其它媒体的报导,这些报纸的报导发表之后,转载率极高,尤其在因特网上得到迅速传播。

而且,它的报导往往造成了对*议程的影响。

  而广州日报和羊城晚报这两家市场取向的党报则往往是在事件被*纳入议程,幷采取相应举措之后才开始报导,其报导更显被动和保守。

比如,广州日报虽然也报导了苏萍事件,但它是在该事件已经引起最高检察院关注之后才开始报导。

两家报纸对“徐州遣送站卖人事件”的报导也都是在该事件已经被XX市检察院处理之后才加以报导,而且是通过转载的形式加以报导的。

  市场取向的南方都市报通过“发现”和“披露”问题和事件,突破了传统*的新闻模式。

在传统的*新闻模式中,以揭露“问题”为取向的负面新闻报导一般首先要通过“内参”的方式上报到中央,即通过内部渠道向国家反映,而不允许公开发表,只有等*已经将“问题”和事件妥善处理之后,才允许以统一的“口径”进行报导。

这种模式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政权的稳定性,避免*受到“民意”的压力,使*在对问题的处理上掌握充分的主动权,幷保护*的“良好形象”。

通过这种突破,市场取向的报纸突破了党报对“问题”和“事件”的抑制,事件的报导为农民工登上传媒舞台,表达其在收容遣送制度中所受到的权利侵害开辟了最初的机会。

  在上述的事件报导上,市场取向的南方都市报与广州日报和羊城晚报这两家党报之间的差异还表现在,前者在诸多事件的“披露”和报导中突破了*和行政控制的边界。

在当代中国,对“异地”*部门的问题揭发和披露已经成为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但是对于“本地”或直接管辖自己的*部门的问题的揭露则仍然较为罕见,因为一般“本地”的主管部门往往有能力直接在事前或事后监控媒体。

南方都市报所报导的苏萍事件和孙志刚事件都发生在广州,但是这家报纸却仍然最早发起和披露了这两个将矛头指向XX市有关*部门的事件。

该报在行政体制上属于广东省委的管辖范围,它的揭露性报导虽然针对的是XX市的有关*部门,是对它们的直接批评和挑战,但是这也对更高一级的省委和省*构成了间接的批评挑战,这在*行政体制下,仍然意味着极大的*风险。

但是该报克服了此种风险,围绕着这两个事件发表了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报导。

相反,市场取向的党报广州日报和羊城晚报在此类事件的报导上则保守得多,这两家报纸都未曾积极报导发生在广东省境内或XX市境内的收容遣送事件。

例如,广州日报虽然参与报导了苏萍事件,但却是在苏萍事件被纳入*处理议程之后才开始报导,且报导的口径和方式也以突出*的有效处理为主,缺乏积极能动揭露性。

  新闻论述

  围绕着上述的事件报导,市场取向的南方都市报采用了激进、活跃和多元的新闻实践,推进和促成了反收容遣送话语的形成。

南方都市报在孙志刚事件的报导最能体现这一点。

南方都市报是孙志刚事件最早的报导者,该事件在被该报“揭露”出来之后,即受到了宣传部门的控制,禁止该报继续发表后续报导。

因此,该报自4月25日以独家报导揭开序幕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跟进的报导(除了5月13日发表了一篇关于中央和*采取相应行动的“*报导”)。

但是,至5月17日,随着三位XX大学的法学博士上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请求对《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这一颇具新闻意义的新闻事件的出现,该报又开始介入相关报导。

但这一次的推进却是以颇为巧妙的方式,即不再穷追猛打“孙志刚事件”本身,而是以一种更为抽象和理性的方式介入对“问题”和“现象”的讨论。

该天纳入了其它两篇关于收容遣送的报导,其中一篇是与政协代表黄景均就收容遣送议题展开的对话(该代表曾在当年3月份的政协会议上提交要求为收容遣送立法的议案),同日的专题新闻还包括一篇深度分析报导《收容遣送制度向何处去》)。

这种专题性的报导往往在报导之间相互呼应,成功地推进关于收容遣送的公共话语。

之后到5月27日,该报再度掀起一轮高潮,当天发表了8篇相关报导,开始对收容制度本身发出质疑。

与此同时,进一步拓展了消息源,表示对收容制度改革的支持,其中包括广州老市长发出改革的呼唤,当时专家学者的反应以及全国人大代表的上书等等;同一天还有对民政部的访问,进一步追踪*的响应和政策后果;该日成为该报报导力度最强的一天。

  在上述报纸的能动的新闻实践中,有一个重要的消息源模式值得注意,即对“开明”知识分子和专家消息源的应用。

该报在该议题的报导上充分发挥了“深度访谈”这种重要的论述产制的文体,在针对专家学者的深度访谈中,该报得以就收容遣送问题的表现、产生的历史背景和结构性原因进行分析,幷提出相应的应对和改革的措施或方案。

两种重要的消息源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位置:

其一是以专家面目出现的知识分子,另一则为具有一定民意表达性质的准*公共领域的参与者(人大代表、委员和*协商会议的)。

在当代中国,由于国家对社会生活仍然保持着垄断性控制,幷不存在真正的外在于国家的体制外消息源,这些精英消息源仍然存在于体制内,受到*的约制,但是随着中国社会和*结构的逐渐演变,这些消息源在言论方面也获得了一定的自主性,这种自主性虽然幷不表明他们可以发表与*言论相对立的论述,但通常却表现出在论述范围和论述角度上超过官方论述的特征。

这两种消息源在上述报纸形成对收容遣送问题的深入理解以及产制挑战性公共论述的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另外,该报纸往往还非常重视刊登读者来信,在事件发生之后,实时地开辟读者专栏,刊登读者来信,往往有助于发现孤立的事件背后的内在关联,发现事件的集体和普遍性质,这些来自读者的事件往往也成为社会思维的重要素材。

而另一方面,读者来信往往也以“受难叙事”的方式呈现,这也有助于建构民意“景观”,呈现一种民意的“共鸣”性愤怒的景象,向公众表达“民意”。

  南方都市报所产制的挑战性论述直接挑战和质疑了当前城市*所实行的收容遣送行为和收容遣送制度的合理性。

这种挑战主要是从两个角度或框架来进行的。

首先,该报体现了一种弱势社群关怀,即认为当前*的收容遣送工作所暴露出的问题在于对广大农民工构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和对人身自由的束缚。

例如,南方都市报在对政协委员黄景均的访问中,充分表达了这一观点。

黄认为,“随着大量民工涌入城市,它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了对付农民工的一种手段。

”(收容遣送重新立法这问题,太紧迫了。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弱势社群关怀幷不表现为一种明确的弱势社群立场,也就是说,它缺乏对城市主流社会与农民工群体在该制度上之利益冲突关系的揭示和分析,而是以一种对特定弱势社群的抽象关怀表现出来。

  但是,更重要的是,该报是从一种具有普及意义的公民权框架的角度来揭示和定义问题之所在的:

这种框架或论述侧重于认为,当前*和收容遣送行为或收容遣送制度的问题在于对“公民”人身自由的束缚,认为这违反了宪法的基本精神,在这里,农民工是被当作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公民”来论述。

例如,南方都市报在孙志刚事件报导当天所发表的评论标题即为“谁为一个公民的非正常死亡负责”。

之后,进一步推进该制度相关讨论的三博士以及知识分子的上书和开展的相关讨论基本上也都是在这个基本的“公民权”框架下展开的,例如,他们针对的都是该办法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使用的概念都是公民。

  市场取向报纸在新闻论述中所体现的民间立场不仅体现在上述的公民权框架当中,也体现在它直接将“问题”的原因归结为*行为,将矛头指向不受约制的行政权力,幷揭示了城市*在收容遣送行为上直接的利益诉求。

例如,该报揭示了该*行为背后的利益格局,指出了权力和利益在该制度上的“联姻”。

最为显见的一种论述是,认为收容遣送问题之所以出现,与经济利益的驱动密切相关。

南方都市报在议题早期即开始对这一点的揭示,例如,在一篇评论中,该报这样指出“由于利益驱动,一些地方在收容遣送工作中,随意扩大收容遣送的对象,结果是不该收容的收容,不该遣送的遣送……收容遣送成了部门、单位和个人”创收“的工具,甚至成了一些人违法犯罪的避风港(善意制度被恶意扭曲。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挑战性论述却幷没有揭示城市主流社会在该议题上的利益诉求。

这一点对于理解市场取向报纸的意识形态性质具有重要意义。

  当然,除南方都市报之外,广州日报和羊城晚报也发表了少量的挑战性论述,不过,和南方都市报比起来,这两家报纸的论述强度要弱化得多,而且也主要发表于国家将该制度的讨论纳入*议程,话语环境基本松动之后。

  四、为什么如此表现――作为市场策略的民间立场与弱势社群关怀

  上述的分析说明,市场取向的报纸比党报采用了更活跃的新闻实践,产制了更具挑战性的新闻论述,更积极地倡导了农民工的公民权利,因而更积极地表达了农民工这个弱势社群在该议题上的利益诉求。

由于受到市场驱动的市场取向报纸大大超越了受到国家严格控制、市场取向较弱的党报,为农民工在该议题上的利益表达开辟了表达的机会和空间。

但为甚么市场化的传媒会作出这样的报道?

  民间立场和弱势社群关怀:

组织新闻的基本框架

  市场取向报纸在本议题中的表现可以概括为民间立场和弱势社群关怀。

所谓民间立场,主要指的是与官方权威相对的对立性角色(adversarialrole),是针对国家和行政权力而言的,媒体在面对国家与社会的对立关系时,总是选择站在民间社会的一方,幷表现出挑战强大的、垄断性国家权力的特征。

不过,在具体的新闻运作中,这种国家与民间的对立关系往往被转化为更为外在和具体的国家行政权力的代理人―――官员,与权力的承受者―――老百姓之间的对立关系,媒体在这二者的对立关系前,选择站在权力的承受者,老百姓一方,积极挑战和质疑官方权力。

回顾前面对报纸文本的分析,可以认为,民间立场或框架是市场取向报纸在该议题报导中所采用的最基本框架。

至于弱势社群立场,主要是针对社会内部的权力关系而言的,即在强势或优势社群与弱势社群的对立关系中,选择站在弱势的一方,倡导弱势社群的平等权益。

市场取向的报纸在该议题中也采用了一定的弱势社群立场或框架,不过,正如前面的分析,在本议题中,这一框架主要体现为对农民工这个弱势社群的抽象的“同情式”关怀,而与真正的弱势社群立场有一定的距离。

也就是说,在本案例中,市场取向报纸虽然揭示了城市地方*与农民工在收容遣送制度上直接的利益冲突(这里体现的是民间立场),却较少揭示作为强势社群的城市主流社会与作为弱势社群的农民工群体之间在该议题上的权力关系和利益冲突,更没能表现出在揭示和分析了这种利益格局基础上对弱势社群利益的捍卫。

  作为市场策略的民间立场和弱势社群关怀

  在市场化条件下,民间立场和弱势社群关怀实际上是市场取向媒体所选择的一种用以组织新闻报导、导向市场成功的市场策略,目的在于寻求建立自己公正和正义的品牌形象。

  民间立场与弱势社群关怀之所以会凸显成为一种成功的市场策略,与当代中国这个处于迅速社会分化过程中的权威体制国家的特定公共文化有关。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一般而言,追求和阐述正义这一点在任何一个社会都有可能获得读者的支持,也就是都可能是一种成功的市场策略。

但是,这种策略在中国这样的特定环境下有其特殊的功用。

笔者尝试用“不公平感”或“不公正感”文化这一概念来概括当前中国(改革年代)的公共社会心理特征。

所谓不公平感,即是指具有强烈的被剥夺感,认为社会缺乏公平与公正,与之相应,在文化取向上即表现出一种对平等、公正和正义的强烈渴望。

  这种不公平感文化的产生与当代中国社会已经经历和正在经历的社会变迁有关。

首先,*时代的中国的党/国具有极权主义性质,即使在改革之后,国家仍然具有极强的权威性质,对社会生活进行垄断,这使得民间社会极少有进行公共表达的机会。

而在社会转型过程中,这一点不仅没有得到改变,甚至将矛盾更加突显出来,国家行政权力的扩张甚至转变成了更为显见的社会问题,如腐败的盛行,权钱交易、*官员行为无约制、肆意横行,“公权”对个体隐私的干涉等等,这使得当代中国社会的公众很容易将对社会不满和不公的情绪指向*、官员和国家权力。

其次,在当代中国社会,特别是自经济改革进入中期阶段以后,中国社会迅速和剧烈的社会分化导致了社会财富和生活机会分配的极为不均衡,少数人占据了社会总财富的大部,而众多“百姓”却无法分享改革所带来的经济成果,因此很自然产生了强烈的被剥夺感和不公正感。

  正是在这样一种公共文化特征下,迎合、阐述和表达这种“不公平感”文化,通过激进和介入式的新闻实践方式来推进公平和正义,成为了新闻传媒树立自己公信力和声誉的重要图景或策略。

当然,在当代中国,由于当代中国的新闻从业人员很大程度上就是这种文化的产物,他们也同样持有这种文化,或深深地受到这种文化的影响。

因此,在他们看来,从对这种不公正感文化的理解过渡到对表达公正和正义策略的选择,几乎是一个必然的和直觉的过程。

笔者与来自不同报纸的多名资深记者或编辑访问得到的一个印象就是,这种认识基本上成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合同协议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