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图书馆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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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图书馆管理制度汇编

大学图书馆管理制度汇编

一.读者须知

二.图书馆读者文明公约

三.图书证办理

四.图书证挂失/补证/换证

五.图书遗失、污损赔偿规则

六.中文图书借阅规则

七.外文图书借阅规则

八.专业期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九.报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十.过期期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十一.保存本图书阅览室阅览规则

十二.工具书阅览室阅览规则

十三.文献检索阅览室阅览规则

十四.电子阅览室阅览规则

十五.多媒体音像阅览室阅览规则

十六.特藏书阅览室阅览规则

十七.古籍书阅览室阅览规则

十八.赠书接受管理规则

一.读者须知

1.读者对借阅的图书需加以爱护,借阅时应当面翻页检查图书污损情况,如发现污损、缺页等情况,应提示工作人员并加盖印记,以分清责任。

否则,由借书者承担责任,并按规定罚款。

2.污损、毁坏图书按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严重损坏图书,影响图书内容的完整,按遗失图书赔偿。

撕页、卷曲、水淹、精装书皮折断、严重污染等按书的原价赔偿,原书归图书馆所有。

3.用铅笔在书上划线、涂抹、圈点、批注,情节轻者进行批评教育,并令其擦去污迹,情节严重者按原书原价的一倍赔偿。

用钢笔、毛笔勾划图书,若损坏情况不影响内容的完整者,按图书原价的三倍赔偿。

若损坏情况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者,按遗失图书赔偿。

4.读者离校时,必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办理退证手续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二.图书馆读者文明公约

1.图书馆是宣传和建设精神文明的阵地,读者须爱护室内一切设施,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准赤膊,穿拖鞋入内,违者工作人员有权作出处理决定。

2.必须注意书库、阅览室的清洁卫生,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吃零食及乱丢果皮纸屑等。

2.1文明阅览,严禁吸烟。

2.2保持室内安静,严禁高声喧哗。

2.3严禁在图书馆上不健康的网站、玩游戏。

经工作人员劝说无效者,视情节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三.图书证办理

1.新入校的新生由各学院统一到各校区图书馆办公室办理。

2.教师办证需持单位证明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

3.留学生办理图书证:

需学院出具院领导签字盖章的承诺书(学院须协助图书馆办清离校手续,如有发生学生离校未归还图书现象,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学院全部承担),并注明学生姓名、学号、护照号、学制、属性等相关信息。

4.在职研究生(包括自考生、进修生等)办理图书证:

需学院出具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的承诺书(学院须协助图书馆办清离校手续,如有发生学生离校未归还图书现象,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学院全部承担),并注明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学制、属性(如周末班)等相关信息。

5.办证需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四.图书证挂失/补证/换证

1.借阅证丢失后应立即到图书馆流通部挂失,挂失时应出示个人有效证件(学生证/工作证/身份证)。

补办借阅证时需到读者所在院、系开具证明和持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并交纳10元补办证费。

2.挂失前图书证上所借图书由读者本人负责归还或赔偿。

3.取证时需持学生证/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4.借阅证因保管不善或撕毁、折叠、污损等损坏严重无法使用的,应及时更换,并交回原证。

五.图书遗失、污损赔偿规则

我馆所藏图书资料系国家财产,爱护图书人人有责,为了避免图书资料遗失、损坏,使其能更好为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本规则。

1.图书遗失:

1.1赔书:

凡遗失图书,应购相同的版本的图书赔偿。

1.2赔款:

凡遗失图书,则按下列规则赔偿:

1.2.1.70年以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格的20倍赔偿。

1.2.271-80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格的15倍赔偿。

1.2.381-85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格的10倍赔偿。

1.2.486年以后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格的5倍赔偿。

1.2.591年以后出版的文艺小说类图书按原书价格的3-5倍赔偿。

1.2.6工具书、珍本、孤本、外文原版书按原书价格的10-15倍赔偿。

1.2.7遗失多卷册图书中的一册,则按整套图书价格进行赔偿。

1.3赔款后,又找回原书的,赔款可以如数退还。

图书超期从应还书之日起计算滞纳金。

1.4遗失图书赔款后,不再收取超期滞纳金。

2.违规处罚(污损、毁坏、偷窃)

2.1读者借阅图书需加以爱护,借阅时应当面翻页检查图书污损情况,如发现污损、缺页等情况,应提示工作人员并加盖印记,以分清责任。

否则,由借书者承担责任,并按规定罚款。

2.2污损、毁坏图书按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严重损坏图书,影响图书内容的完整,按遗失图书赔偿。

撕页、卷曲、水淹、精装书皮折断、严重污染等按书的原价赔偿,原书归图书馆所有。

2.3用铅笔在书上划线、涂抹、圈点、批注,视情节轻者进行批评教育,并令其擦去污迹,情节严重者按图书原价赔偿。

用钢笔、毛笔勾划图书,若损坏情况不影响内容的完整者,按书图书原价的3倍赔偿;若损坏情况已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者,按图书原价的5倍赔偿。

2.4图书馆对偷书行为一经发现,将从重处罚,按图书原价的10倍进行处罚,并上报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2.5未办手续、私自携书离开书库及出纳台者,按偷书处理。

2.6光盘损坏或丢失,按10元赔偿。

2.7有意损坏书中条形码罚款5元。

2.8损坏书中防护装置的按偷书处理。

六.中文图书借阅规则

1.图书证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查阅资料的有效证件,仅限本人使用。

严禁借给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借书证,一经发现立即扣留该证,并将对借用和被借用双方分别处以冻结借书证3个月以上的处罚。

冒用他人借书证(用捡来或窃取的借书证)借书,除扣留借书证外,并处以50元以上罚款。

2.图书可借册数及期限:

2.1教师、博士研究生可借图书册数15册,借期为3个月,可续借2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

2.2硕士研究生可借册数10册,借期为1个月,可续借1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

2.3本、专科生可借册数5册,借期1个月,可续借1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

2.4外文书库图书借阅,教师、博士研究生可借3册,借期3个月,可续借1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可借1册,借期1个,可续借1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

3.借书、续借、预约等操作必须是在读者记录未被冻结、没有过期图书、没有欠款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过期图书及被他人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

4.图书预约,读者可到借阅处办理预约手续,借阅处对预约的图书只保留七天(从图书馆通知读者之日起计算),过期不来办理借书手续,预约自动取消。

5.图书逾期,所有读者逾期还书将按以下标准收取滞纳金:

5.1每册0.20元/天;

5.2逾期滞纳金收取,扣除每年寒假、暑假及国家法定假。

七.外文图书借阅规则

1.入库选书读者请使用代书板,不得乱翻、乱放,以保持架次图书类别顺序。

阅后需放回原处、或将图书平放在书架空余处或放置特别指定位置。

2.库内保持安静、清洁,不得高声谈话,禁止吸烟及乱扔果皮纸屑。

3.借阅手续:

将所需图书的书袋卡抽出,填写姓名、借阅日期,交工作人员核对。

4.借阅册数及借期:

4.1英文图书借阅:

教师、博士研究生可借3册,借期3个月,可续借1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可借1册,借期1个月,可续借1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

4.2日文图书借阅:

教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可借5册,借期1个月,可续借1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

4.3逾期还书,每天收取超期费0.20元。

4.4逾期跨年的,滞纳金不超过原书价。

5.凡大型工具书、原版图书概不外借,只限在本库查阅。

6.外籍读者入库借阅图书,执行外事规则,必须持外事办证明方可入库借阅。

八.专业期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1.本室期刊资料,仅供本校师生员工使用,实行开架阅览,期刊概不外借,如需复印,须办理暂借手续。

2.外单位到本室查阅资料者,应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临时借阅证后方能入室内查阅。

3.室内应保持安静和整洁,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及乱丢杂物,不得大声喧哗。

违者工作人员有权批评或酌情罚款。

4.读者应自觉爱护期刊,不得在刊物上涂画、撕剪和污损,否则将视其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停止借阅或罚款,若有遗失和损坏者,须赔还原刊,否则,将按原刊一份全年的订价赔偿。

5.自觉爱护室内的家具及其它一切公共设施,有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

九.报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1.本室展出当年各类报纸和期刊,供全校教职工借阅。

2.报刊实行全开架借阅,读者可自行取阅,阅后放回原处。

3.报刊系公共财产、读者必须爱护,不能涂画报纸、期刊,污损和撕剪,一经发现上述现象,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停止借阅或罚款。

4.本室报刊只能就室阅览,若有损坏、丢失、应予以赔偿。

5.读者应爱护室内一切设施,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抽烟,不准赤膊,穿拖鞋入内,不准随地吐痰及乱丢杂物,违者工作人员有权作出处理决定。

十.过期期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1.本库期刊资料供本校职工及研究生使用,实行开架就室阅览,概不外借。

如需复印须办理暂借手续。

2.外单位到本库查阅资料者,应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并办理临时借阅证后方可入室查阅。

3.库内应保持安静和整洁,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及乱丢杂物等。

4.读者应自觉爱护期刊、不得涂画撕剪和污损,否则将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停止借阅或罚款。

5.白觉爱护室内的家具及其它一切设施,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十一.保存本图书阅览室阅览规则

1.保存本阅览室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全校教师和学生,校外读者如需查阅本室的图书资料,需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2.保存本阅览室的图书资料包括本馆保存的社会科学图书和自然科学图书,一律实行开架阅览。

3.保存本阅览室原则上实行当班阅览,概不外借,但可以进行复印。

如有特殊需要外借,必须经馆领导批准,并交纳一定数量的押金和限定期限方可借出,借出的图书资料如有丢失、损坏、污秽或到期不还,则按图书馆的有关规定,赔偿公共财产的损失并进行批评教育。

4.保存本阅览室是学习读书的公共场合,读者应注意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工作,不得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果皮,不得在书架巷道上吸烟。

5.工作人员要做好读者服务工作,耐心、细致,以人为本,努力满足读者的合理要求。

十二.工具书阅览室阅览规则

1.本室主要是向全校师生提供各种专业相关的工具书及检索性期刊,一律实行开架阅览。

2.本室的文献一律当班阅览,概不外借,但可进行复印。

3.工具书刊是读者学习的良师益友,读者在使用时应当倍加爱护,不得在上面涂画、圈点或作其它标记。

4.工作人员要以人为本,做好读者服务工作,努力满足读者的合理要求。

十三.文献检索阅览室阅览规则

1.本室主要是向全校师生提供各种专业相关的检索性期刊,一律实行开架阅览。

2.本室的文献一律当班阅览,概不外借,可以进行复印。

3.检索性期刊是读者学习的良师益友,读者在使用时应当加以爱护,不得在上面涂画、圈点或作其它标记。

4.工作人员要以人为本,耐心、细致,做好读者服务工作,努力满足读者的合理要求。

十四.电子阅览室阅览规则

1.凡到电子阅览室上机的读者必须持本人借阅证登记、注册后方可上机,实行一人一机制。

没有登记、注册的学生不能在电子阅览室逗留。

2.文明阅览,严禁吸烟。

3.保持室内安静,严禁高声喧哗。

4.严禁在本室上不健康的网站、玩游戏。

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将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5.爱护清洁卫生,爱护设备。

6.读者要严格遵守上机规则,严禁擅自修改系统密码,偷时上机,如有此现象发生,除重罚外,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7.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工作人员有权停止其使用权并请出阅览室。

8.收费标准:

每小时1元,实行注册收费。

十五.多媒体音像阅览室阅览规则

1.凡到本室上机的读者必须持本人借阅证登记后方可上机,实行一人一机制。

2.文明阅览,严禁吸烟。

3.保持室内安静,严禁高声喧哗。

4.多媒体音像阅览室实行闭架式管理,读者只能根据阅览室工作人员提供的光盘目录查找所需资源,然后将查找结果告之管理人员,由后者在光盘柜中找到资源,并做好登记后交给读者使用。

严禁读者自带影音资料到本室使用。

5.本室所有资源只限本阅览室内部使用,不能外借,同时也禁止读者自带光盘或其他多媒体资源到本室使用。

6.光盘属于易损坏物品,请读者使用中爱护。

如有故意损害者,将参照我馆图书赔偿规定进行处罚。

7.爱护阅览室内计算机等其他设备,不得擅自修改系统密码,以免造成其他读者无法使用。

8.本阅览室暂时实行免费开放,具体收费标准,图书馆将另行通知。

十六.特藏书阅览室阅览规则

1.本部室服务对象主要为全校的教师、学生及科研人员。

2.凡在该库室查阅文献的读者,本校的读者凭本人阅览证;外单位读者凭其所在单位、院系的证明和个人证件在本馆办理零时阅览证,方能入室查阅,并做好登记和交接手续。

3.该库室主要收藏我馆的珍贵文献和特种文献。

不外借,不复印。

4.本书库文献实行半开架,对教师、学生及科研人员和外单位的读者实行全天开放当班阅览的方式进行阅览。

5.凡在本部室查阅文献的读者必须爱护其库室的文献,不得在该文献上圈点、画线及折叠,如该文献受到污秽、损坏的现象,将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适当赔偿。

6.查阅该文献后,请将其文献放在阅览桌上,(工作人员自己进行分类上架和整架)即可。

7.保持室内安静、整洁。

室内不喧哗、不吸烟、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

8.争做文明读者。

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共同营造良好的阅览氛围。

十七.古籍书阅览室阅览规则

1.古籍服务对象主要是本校的教师、学生及科研人员。

2、凡在该室查阅古籍的读者,本校的凭本人借阅证;外单位的凭其所在单位、院系证明和个人证件在本馆办理临时阅览证,方可查阅,并做好登记和交接手续。

3.本室采用的方式主要是“闭架当班阅览”。

4.凡在其查阅古籍的读者,请先查目录、然后将其所查到的书名及分类排架号交给管理人员,在指定的地点阅览,不得带出室外。

5.该古籍线装书不得复印,不得借出,如需摘录的,须用铅笔,翻页时要加倍小心。

6.本室阅览读者必须爱护古籍,不得圈点、画线及折叠、作标记,如有受到污秽和损坏的现象,将视情节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7.凡读者及其管理人员必须注意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等。

8.以上规章请遵守。

十八.赠书接受管理规则

XXX大学图书馆欢迎国家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向图书馆捐赠图书。

为了更好地做好接收捐赠图书的工作,特制定XXX大学图书馆赠书接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赠书接收办法:

一.捐赠图书入藏条件

1.图书内容与出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著作权法的规定;

2.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的正规出版社、具有国际标准书号的正式出版物;

3.内容符合本校学科、专业设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具有学术参考价值;

4.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之图书,复本以1-3册为宜。

二.不予接收入藏赠书

1.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备案的正规正式出版社出版的出版物;

2.盗版、盗号、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反科学,存在政治问题的;

3.破损不能使用,笔记眉批划线严重或残缺不全的;

4.内容已失时效性,不具学术或参考价值的;

5.本馆已有馆藏,且不适合再增加复本的;

6.不完整的图书,多卷书中不成套的书刊;

7.广告、图片、小册子页码少于49页;

8.个人赠书;

9.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第二条赠书管理办法:

捐赠图书以无偿和不附带任何条件,图书馆根据本馆的藏书发展政策和有关入藏标准确定是否收藏

一.捐赠图书的处理

1.在图书馆接收后,即拥有对该图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对不予收藏的图书进行处理;

2.图书馆不承担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

3.对不予入藏的捐赠图书,图书馆可视文献价值采取转赠、图书漂流或直接淘汰等处理方式。

二.捐赠图书的管理

1.赠书管理工作由采编部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待赠书者、填写赠书证书,对所捐赠图书进行登记造册,记录捐赠者姓名、捐赠图书的书名、数量、时间、地址、邮编、联系方式等内容;

2.对著名学者、知名人士所捐赠有价值、数量多的文献可设专柜、专架向读者开放;

3.对满足入藏条件的捐赠图书,图书馆依据本馆图书编目、加工及典藏原则对图书进行后期处理,在图书馆自动化集成管理系统内书目数据下的“信息来源”处为“赠书”注明,并纳入读者查询目录。

三.受赠回执

所捐赠图书一经接收,我馆将向捐赠者出具《XXX大学图书馆收藏证书》以示鼓励和感谢。

四.境外赠书

对所有境外(包括港、澳、台)赠书一律实行严格控制,不予接收。

第三条赠书利用办法:

1.图书馆对入藏的捐赠图书,按照普通图书标准进行分类、编目、加工、典

藏,分别进入相应书库,读者可进行阅览及外借。

2.对入藏的捐赠图书按照普通图书借阅规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赠书接收方式:

1.直接送达:

捐赠者将图书直接送到XXX大学图书馆采编部,联系电话:

XXXX-XXXXXX;

2.邮寄方式:

捐赠者通过邮寄方式捐赠,邮寄地址:

XXX省XXX市XX区XXX大学图书馆采编部;邮政编码:

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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