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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宝林学术论文大文艺观视阈下的刘熙载书论略说技巧

【杨宝林学术论文】大文艺观视阈下的刘熙载书论略说[技巧]

大文艺观视阈下的刘熙载书论略说

杨宝林

[内容提要]刘熙载的书论,历来为书界所称道,好评如潮。

本文尝试从大文艺观这一角度来研究刘熙载的书论。

刘熙载的书论运用了儒家的“诗言志”、道家的技道观和禅宗的悟等大文艺观。

在大文艺观视阈下的刘熙载书论具有理论色彩浓厚、辩证论艺和崇尚简约的书论文本等特点。

从大文艺观的角度看,刘熙载的书论也有忽略书法的特殊性、书论成为儒家道统的说教和过分强调书如其人等等不足。

[关键词]刘熙载;大文艺观;书论

刘熙载把书法与诗词文赋并称为艺,认为它们都能表现“道”。

《艺概》中的《书概》与其它艺术门类一样,都有一致的文艺思想和审美追求。

这种文艺思想和审美追求,都是以儒释道为规约的,我们姑且称之为大文艺观。

所谓大文艺观是指以儒家为主导的文艺思想,当然也包括道家和佛教。

从儒家来看,大文艺观导源于经学,经学中的文艺思想统摄文学艺术的方方面面。

从大文艺观角度看,

[1]书法的根本是文字,而“文字”又是“经艺之本,王政之始”,因此,书法又有着浓厚的政治色彩。

儒家思想在书法上的表现就是经世致用,依据经世致用的原则,在书体上表现为秩序感;在书家楷模上就需要有权威;在书法风格上则讲究含蓄,也就是温柔敦厚的诗教观。

从经世致用角度看,就连书如其人也在儒家的大文艺观之内。

书如其人可以追溯到孟子的“知人论世”说。

《尚书•舜典》的“诗言志”,《毛诗序》的“情动于中,而形于言”,直接开启了书法的抒情观,也都属于大文艺观范畴。

与儒家崇尚实用不同,道家和佛教则重视精神层面的追求,道家的有无、技道观,佛教禅宗的顿悟和渐悟等,都给书法以形而上的启示,也都是大文艺观的组成部分。

儒、释、道大文艺观加在一起就是道,无论是文以载道,还是“写字者,写志也”,都表现为道。

刘熙载的《书概》、《游艺约言》或多或少都涉及到了上述内容,都是用大文艺观来支撑的。

因此,从大文艺观角度来研究刘熙载的书论,无疑是一种有意义的尝试。

一、刘熙载书论中的大文艺观

刘熙载的文艺观以儒家为根基,也就是说刘熙载的文艺思想基本上是属于儒家的,佛、道只是一种补充。

刘熙载是著名经师,立身行世始终以儒家信条为指,,,归。

《文概》开篇即云:

“《六经》,文之范围也。

圣人之旨,于经观其大备。

”文章要遵从《六经》,圣人的思想贯穿于《六经》之中。

书法与诗词文赋一样,都是“艺”,书法也应当体现《六经》的文艺思想。

1.诗言志

《诗概》:

“‘诗言志’,孟子‘文辞志’之说所本也。

”“诗言志”最早出自《尚书?

舜典》:

“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

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

[3]和。

”“诗言志”,意谓诗是表达情感的。

《毛诗序》也说:

“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

情动于中,而形于言。

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

[4]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这里也是强调诗歌的抒情性。

书法上的抒情也与诗歌有类似之处,韩愈《送高闲上人序》描述张旭草书创作的情形即为显例。

文学艺术都要有感而发,都要以情感人。

刘熙载的书论也强调书法的抒情性,《书概》云:

写字者,写志也。

故张长史授颜鲁公曰:

“非志士高人,讵可与言要妙,”

《游艺约言》亦云:

徐季海论书,以为亚于文章。

余谓文章取示己志,书诚如是,则亦何亚之有,[5]

以上两则书论,均认为书法就是“写志”,与“诗言志”没有什么不同。

而后一则是提高书品,认为书法如能言志,就不比文章差。

唐代孙过庭《书谱》曾云:

“岂知情动形言,取会风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

”[6]张怀瓘《文字论》也说:

“文则数言乃成其意,书则一字已见其心。

”又说:

“不由灵台,必

[7]乏神气。

”他们均强调书法的抒情性。

抒情本是艺术的天性、自然之性,但是艺术又不能不受社会性的制约,因此深受儒家思想浸润的刘熙载在《书概》中又说:

笔性墨情,皆以其人之性情为本。

是则理性情者,书之首务也。

“笔性墨情”,即笔墨所表现出的情趣,亦即抒情性。

“性”指个性、天性。

刘熙载认为书法的情感表现,取决于人,结合刘熙载的“书如其人”说,这又和伦理批评挂上了钩。

其实刘熙载在这里又践行了《毛诗序》“发乎情,止乎礼义”[8]这一文艺思想。

支撑刘熙载书论的儒家文艺观还有很多,如《艺概?

叙》篇首“艺者,道之形也”,遥承“文以明道”、“文以载道”。

刘熙载书品人品论则导源于“知人论世”观。

总之,刘熙载谈文论艺的大文艺观是以儒家为主的。

2.技道观

尽管刘熙载一生主要受儒家思想影响,但其于古人最契陶渊明,在广东学政任上以病辞归。

其身上又不无道家思想的折光。

儒家是重视传统、讲秩序的,任何事物光有秩序还不行,还要有个性,于是就有了道家,在儒家范围内给道家留了点艺术空间。

《艺概》中的艺术风格论,道家的文艺观比比皆是。

《游艺约言》也有不少借老庄思想来论书法的。

《游艺约言》云:

不毁万物,当体便无;不设一物,当体便有。

书之有法而无法,至此进乎技矣。

刘熙载是借庖丁解牛的故事来论述学书的技道观。

“不毁万物,当体便无”,“体”,指牛的躯体。

这是指庖丁解牛的经验老道之后“未见全牛”。

“不设一物,当体便有”,是指庖丁刚学解牛的时候,“所见无非全牛”,他对牛的生理结构全然不知,处于学习阶段。

“进乎技矣”,语出《庄子?

养生主》:

“(庖丁对文惠王[9]说)臣之所好者道也,近乎技矣。

”此即技进乎道的原始出处。

技进乎道用于书法,“技”,指技法;“道”,指书理和规律。

技道观虽然以道家经典为原型,但

[10]又不无儒家的因素,孔子就曾说:

“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

”技道观早在唐代就有人关注,刘禹锡《论书》根据魏、晋、宋、齐间尚书,至有“君

[11]臣争名,父子不让”的情况,说“吾姑欲求中道耳”。

元代郝经《移诸生论书法书》说:

“必观夫天地法象之端,„„澹然无欲,翛然无为,心乎相忘,纵意所如,不知书之为我,我之为书,悠然而化然,从技入于道。

凡有所书,神妙不

[12]测,尽为自然造化,不复有笔墨,神在意存而已。

”刘熙载用庖丁解牛的两个不同过程来模拟书法的有法和无法。

刘熙载强调书法先要有法,再由有法过渡到无法。

亦即先要“有为”,再由“有为”过渡到“无为”,从而达到技进乎道的目的。

刘熙载的技道观继承了先贤的说法,又有他自己的体会。

刘熙载既重技又重道,《书概》中的技法论、书体论、书家论即可证明。

不过刘熙载在这里所说的“道”是指书理,还没有人品的内涵。

刘熙载书论中的道家文艺观还有天然、有为、无为等,就不展开论述了。

3.顿悟和渐悟

刘熙载对佛教,尤其是对禅宗还是有浓厚兴趣的。

据《昨非集》卷三《查芙波先生借梵书》一诗,刘熙载读过《楞严》、《圆觉》、《净名》三经。

《昨非集》卷三《检书》云:

“向来耽悟境,释部翻常勤。

”《与友人游山寺》云:

“好借神机悟常性,穷不可忧达勿喜。

”佛教,尤其是禅宗对文学艺术影响最大。

佛教对书法的影响主要是禅宗的悟。

对此,刘熙载也有论述,《游艺约言》云:

悟有顿、渐。

学书从摹古人得者,渐也;从观物得者,顿也。

禅宗在初唐时分为南北两派,南派主张顿悟,代表人物是慧能;北派主张渐悟,代表人物是神秀。

顿悟是顿然觉悟,指不须繁琐的佛教仪式和长期的修习,因为人人心中都有佛性,一旦参悟,便可见性成佛。

渐悟与顿悟相对,认为尽管人人心中都有佛性,但由于种种障碍,人必须通过长期的修行,才能逐步掌握佛理而领悟,达到成佛的境地,亦即神秀法偈所说的:

“时时勤拂拭,莫使惹尘埃。

刘熙载认为,“学书从摹古人得者”,就如同禅宗的渐悟;“从观物得者”,就如同禅宗的顿悟。

“摹古人”即临摹古人的碑帖,这的确是一个“渐悟”的过程。

“观物”是说书家通过观察世界万事万物,进行比类联想,从而悟出书法之理。

如张旭观公孙大娘舞剑器而悟草书之理,颜真卿观屋漏痕而悟笔法,文与可观蛇斗而草书大进等等,均属此类。

但不是每一位书法家都能够通过“观物”而有所悟,那是平时百思而不得其解,而客观之物正好启动了他的灵感,主观与客观契合,遂顿悟书理。

学书上的“渐悟”是“与古为徒”,“顿悟”是“与天为徒”,与禅宗不同的是,学书上的“渐悟”与“顿悟”并不互相斥,相反倒是学书者所兼备的。

在佛教的教义中,只有“悟”与书法的关系最为密切。

二、大文艺观视阈下的刘熙载书论的特点

刘熙载的书论是对中国古代书论的全面总结和理论上的提升。

以《书概》为例,全文似可分为书体论、书家论、技法论和审美鉴赏论,是作者精心结撰、自成体系的一部著作。

由于刘熙载在大文艺观规约下来谈文论艺,因此,刘熙载的书论又呈现出有别于一般书论的特点。

1.理论色彩浓厚

刘熙载书论的理论色彩很浓,不同于一般的经验介绍。

首先,刘熙载借助于

:

《周易》的意象理论来切入书法的本质。

《书概》云

圣人作《易》,立象以尽意。

意,先天,书之本也;象,后天,书之用也。

《书概》开篇刘熙载便引《周易》的意象概念,来论述书法的本质。

《周易?

系辞传》第十三章:

“子曰:

‘书不尽言,言不尽意。

’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

[13]子曰:

‘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

’”“意”即圣人的思想,“象”指卦象,圣人立象的目的,就是想把思想充分表现出来。

刘熙载是借用《周易》的“意”“象”概念来论书法,进而认为“意”是先天的,是书法的本体,“象”是后天的,是书法的表现。

那么进而可知“意”显然就是书家的主观情志,而“象”则是表现情志的点画、线条等的外在形象。

这里既有文字观,也有自其转化而来的书法观。

这是全书的总纲,也是刘熙载对书法本质的认识。

其次,刘熙载根据传蔡邕的“书肇于自然”的说法,提出“由人复天”的观点。

《书概》云:

书当造乎自然。

蔡中郎但谓书肇于自然,此立天定人,尚未及乎由人复天也。

刘熙载是依据道家思想探讨艺术的生成理论。

传蔡邕《九势》云:

“书肇于

[14]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

”“这种借助道家思想而

[15]构筑起来的书法艺术生成论,简质而明了”。

“书肇于自然”即摹拟自然,这只是“立天定人”,是从文字观向书法观的转变。

“书当造乎自然”是一种人工的再造自然,是“由人复天”。

“立天定人”,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是被动的,书家只能从自然中汲取有益于书法的灵感;“由人复天”,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是积极主动的,书家可以通过创造性思维再造一个“自然”,重构一种人与自然的秩序。

《游艺约言》对此尚有补充:

“无为者,性也,天也;有为者,学也,人也;学以复性,人以复天,是有为蕲至于无为者。

”“由人复天”是无为之境,刘熙载道出了中国艺术的真谛。

再次,刘熙载的“二观”说理论色彩更浓。

《书概》云:

学书者有二观:

曰观物,曰观我。

观物以类情,观我以通德。

如是,则书之前后莫非书也,而书之时可知矣。

刘熙载从哲学高度来探讨学书的过程,融合了儒、道思想。

“二观”出自宋邵雍《皇极经世?

观物篇六十二》:

“不以我观物者,以物观物之谓也。

既能以物,

[16]又安有我于其间哉~”《观物篇下》又说:

“以物观物,性也;以我观物,情也。

”[17]“类情”、“通德”,语出《周易?

系辞传》: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

[18]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刘熙载所说的“观物”,即邵雍“以我观物,情也”、《系辞传》“以类万物之情”;刘熙载所说的“观我”,即邵雍“以物观物,性也”、《系辞传》“以通神明之德”。

“情”,指情形、情状。

“德”,即邵雍说的“性”,指品性、德性。

“观物以类情”,就是书法类天地万物。

“观我以通德”,就是通神明之性,书家从经验、感悟中神明自得,获得的书法真谛等,都是“以通神明之德”。

张旭从惊沙坐飞、怀素从夏云奇峰悟到的笔法都属此类。

当然,借助联想,以通神明之德还包括品德、文化修养等。

“二观”说实际上就是书法创作时的想象和灵感的问题,刘熙载将其提升至道的层面来认识,高屋建瓴。

2.辩证论艺

刘熙载被誉为东方的黑格尔,《艺概》辩证论艺俯拾即是。

《艺概》有一百多对相互对应的概念范畴,《艺概》思辨意味非常浓厚。

《书概》的辩证论艺也很多,如技法论中论笔法的提按、振摄、迟速、疾涩、完破、质文等都是。

综观刘熙载书论中辩证论书,主要可以分为两类:

一种是矛盾的转化,一种是采取折中、调和的方法。

属于矛盾转化这一类型的不多,如《书概》:

学书者务益不如务损。

其实损就是益,如去寒去俗之类,去得尽,非益而何,

怪石以丑为美,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

“损”和“益”是相对的范畴,也是《周易》六十四卦中对立的两个卦名。

“损”,减损。

书法如能去掉寒俭、俗气,本身就是“益”,矛盾向对立方转化。

“美”“丑”也是如此,“丑”是一种大朴的自然状态,“美”则有一种人工痕。

刘熙载的看法十分独特,发人深省。

刘熙载辩证论艺采用最多的方式是折中和调和。

《书概》云:

或问颜鲁公书何似,曰:

似司马迁。

怀素书何似,曰:

似庄子。

曰:

不以一沉着一飘逸乎,曰:

必若此言,是谓马不飘逸,庄不沉着也。

北书以骨胜,南书以韵胜。

然北自有北之韵,南自有南之骨也。

将颜真卿书法模拟司马迁的《史记》、将怀素的书法模拟《庄子》,取其沉着与飘逸。

但刘熙载认为司马迁也有飘逸、庄子也有沉着的一面。

对南北书派的关注本身就体现了时代性,北书以魏碑为主,楷法遒劲;南书乃江左风流,富有韵致。

刘熙载概括得还是比较准确的。

但刘熙载又辩证看问题,认为“北自有北之韵,难自有南之骨”,属于典型的折中主义。

《游艺约言》中也有辩证论书的,如:

书尚遒、逸。

遒,非直劲焉而已;逸,非直秀焉而已。

有狂篆、狂隶,有庄行、庄草。

庄正而狂奇,此亦裒益平施之理,达者自知。

“遒”、“逸”本为两种相对的笔法或风格,但刘熙载却认为遒劲并非是“直劲”,俊逸也并非是“直秀”,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篆隶为正体,行草则狂逸,但刘熙载则辩证地看问题,他认为篆隶应“狂”,行草应“庄”,正所谓“庄正而狂奇”。

“裒益平施”语出《周易?

谦?

象》:

“地中有山,谦。

君子以裒多益寡,称物平施。

”王弼注曰:

“多者用谦以为裒,少者用谦以为益,随物而,,?

与,施不失平也。

”“裒”,减少。

“益”,增加。

意谓根据“谦”卦,多的让它减少一些,少的让它增加一些,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就是为了公平。

“裒益平施”对于书体而言,就是狂逸的书体如行、草让它们端庄一些,端庄的书体如篆、隶让它们狂逸一些;狂逸的书体使之敛,避免漂浮,增强质感;端庄的书体使之放,避免呆板,增强灵动性。

这明显有折中的意味。

“刘熙载着眼于对应[20]范畴所作的思辨,大都是以儒家的‘中和’之美为指归的”又回到了他的儒家文艺观。

在中国古代书论中,刘熙载辩证论书最为典型。

那么刘熙载为什么喜欢辩证论艺,这和大文艺观有何关系呢,《周易》为“五经”之一,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易传》在解释《周易》的时候提出许多哲学范畴,如阴阳、刚柔、动静等,而这些范畴有的就与书法艺术紧密相关。

金景芳先生认为“《周易》一[21]书是用辩证法的理论写成的”。

刘熙载对儒家典籍滥熟于心。

《艺概》每每征引《周易》,借鉴其辩证法也是顺理成章的。

《老子》也讲辨证地看问题,其论美丑、有无、损益等对立统一范畴,很明显也被刘熙载《书概》所继承和发扬。

而佛教尤其是禅宗也惯于辩证思维,刘熙载辩证论艺的圆通,也受禅宗思想的浸润。

如此说来,刘熙载书论中的辩证论艺确实是践行了大文艺观。

3.崇尚简约的书论文本

刘熙载崇尚简约,《文概》云:

“刘知几《史通》谓《左传》‘其言简而要,其事详而博’。

余谓百世史家,类不出乎此法。

《后汉书》称荀悦《汉史》‘辞约事详’,《新唐书》以‘文省事增’为尚,其知之矣。

”刘熙载的书论从形式上看,最明显的特点是篇幅短小,虽只言词组,却含义深刻,言简旨丰。

如《书概》:

“篆尚婉而通”,南帖似之;“隶欲精而密”,北碑似之。

张长史书悲喜双用,怀素书悲喜双遣。

灵和殿前之柳,令人生爱。

孔明庙前之柏,令人起敬。

以此论书,取姿致何如尚气格耶,

在中国书法批评史上,书论著作数不胜数,书论的文体也颇多,然而用“概”为书论文体的,仅刘熙载一人,这不能不令人思考。

诚然,《书概》原名为《论书诀》,后收入《艺概》,遂易为《书概》,与《文概》、《诗概》、《赋概》、《词曲概》、《经义概》整齐划一。

刘熙载为什么喜欢用“概”来谈文论艺呢,这不能不涉及他的学术思想。

从学术上说,刘熙载是经学家,《兴化县续志》卷十三刘熙[22]载本传说“熙载治经无汉宋门户见,不好考据”。

好友方宗诚《沪上观摩册跋》[23]云:

“融斋性笃行恭,恪守宋儒之学。

”从其不好考据来看,刘熙载属于宋学派;从今文经与古文经的区别上来看,他属于今文经学派。

宋学派注重阐发经书之义理,探求如何做人的道理,故语言简约。

“今文经学派以《春秋公羊传》为[24]主要经典,着力发‘微言大义’”,这又牵扯到了儒家的文艺观。

刘熙载为好友吴大廷《读书随笔》所作的《题词》中说:

读《诗》读《易》两随笔,会体用于一源,而以明白正大、直截简易出之,此通人硕士之说经,所以卓然越俗也。

曲学支离缠绕、穿空凿巧以为能事,不知[25]言愈繁而旨愈隐。

此二书一出,定当如皎日见而阴噎消矣。

教弟刘熙载拜读。

从中可以看出刘熙载崇尚简易,而反对曲学“支离缠绕,穿空凿巧”,认为“言愈繁而旨愈隐”。

可见简约是刘熙载治学读书的一贯主张。

而“概”正是简约的体现,《游艺约言》的“约言”与“概”如出一辙。

据《艺概?

叙》可知,“概体”具有“举此以概乎彼”、“举少以概乎多”和“触类引伸”的特征。

总之,刘熙载的“概体”书论是独特的,“概”适于抽象之书法的表达,它不同于一般书论的长篇大论,语言简约却能切中要害,以少概多却又能提要钩玄。

它又不同于明清时期的评点派,不是简单地肯定或否定,而是以理服人,以事实为依据,以符合规律性和目的性的审美标准作价值判断。

同时,触类引伸又打通书体、书家,进而打通不同艺术之间的壁垒,找出艺术之间的共同规律,进而对

艺术作整理的把握,刘熙载站在了艺术的至高点而独领风骚。

三、从大文艺观看刘熙载书论的不足

以大文艺观支撑的刘熙载的书论,固然有很多优长,正如一枚硬币有其正反两面一样,刘熙载的书论也有些许不足。

刘熙载对宋明理学、陆王心学均有研究,《艺概》中刘熙载对儒家传承过程中的重要人物都给予激赏,如《文概》中对董仲舒和朱熹,《赋概》中对王守仁均给予很高的评价。

董仲舒、朱熹、王守仁在为文作赋上并非一流高手,但由于他们的特殊身份,刘熙载在有限的文字内还不忘褒扬。

北宋后期的游酢,书名不显,但由于是理学家,刘熙载论述的80多位书家中他还占一席。

凡此既欠公允,又乏科学,这些又都是大文艺观尤其是儒家文艺观折射的结果。

1.忽略书法的特殊性,书论有时成为儒家道统的说教

《词曲概》中有这样一段话:

“词进而人亦进,其词可为也;词进而人退,其词不可为也。

词家彀到名教之中自有乐地,儒雅之内自有风流,斯不患其人之退也夫~”“名教”指封建礼教,这里代指儒家道统。

“名教之中自有乐地”语出《晋书?

乐广传》:

“是时王澄、胡母辅之等,皆亦任放为达,或至裸体者。

广闻而笑曰:

‘名教内自有乐地,何必乃尔~’”刘熙载认为把词家笼络到名教之中、儒雅之内,是自有乐地,自有风流。

刘熙载书论中宣扬儒家道统也不少,《书概》云:

《洛书》为书所托始。

《洛书》之用,五行而已;五行之性,五常而已。

故书虽学于古人,实取诸性而自足者也。

书,阴阳刚柔不可偏陂,大抵以合于《虞书》“九德”为尚。

第一则本来讲学古人要“取诸性”,但刘熙载却要强调五常,把“取诸性”归结到仁、义、礼、智、信之中。

第二则讲书法的阴阳刚柔不可偏颇,讲得很好,但最终又归终到《虞书》的“九德”之上。

“九德”为“宽而栗,柔而立,愿而[26]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

这种不顾书法特性而随意联想,只能是将简单的问题复杂化。

《游艺约言》也有类似的论述:

或问书以何为正脉,曰:

王道者是。

问:

何为王道,曰:

纯乎德礼而无所为而为之者是。

“王道”,就是儒家的以仁义治天下,与霸道相对。

刘熙载认为王道就是“纯乎德礼而无所为而为之”,仍然没有脱离儒家的纲常内容。

刘熙载认为书法的正脉就是王道,这是赤裸裸的儒家中心主义。

书法是艺术,儒家可以影响艺术,但

不能左右艺术。

刘熙载过分强调儒家纲常对书法的决定作用,显然有失偏颇。

2.概体本身的局限性

大文艺观只能从宏观上把握艺术,解决不了多少具体问题。

“概体”书论由于语言简约、篇幅短小,在论书时往往不可能深入,有时显得过于笼统,“概”本身就有大概的意思。

如《游艺约言》:

辞必己出,书画亦然。

怀素书,笔笔现清凉世界。

“辞必己出”,为韩愈论文之语,刘熙载认为书画也应如此。

书画的“辞必己出”,当为书画要表现出作者的个性,有自己的艺术追求。

什么样的个性,只好自己去意会。

至于怀素书法每一笔都能表现出的“清凉世界”,更令人费解。

怀素早期书法与后期不同,往往是在酒醉的情况下乘兴书写的,倒看不出清凉世界。

刘熙载的书论语言典雅,措词也有分寸,在论述具体问题时缺乏对应性。

《书概》云:

高韵、深情、坚质、浩气,缺一不可以为书。

凡论书气,以士气为上。

若妇气、兵气、村气、市气、匠气、腐气、伦气、俳气、江湖气、门客气、蔬笋气,皆士之弃也。

这两则书论经常为人所引用。

“高韵、深情、坚质、浩气”当指书家所具备的美质,《游艺约言》“劲气、坚骨、深情、雅韵四者,诗文书画不可缺一”同此。

那么哪些书家同时具备这四种美质呢,无人能确指。

“士气”就是书卷气,这毋庸置疑。

据语境“妇气”、“兵气”等都应与“书气”相关,怎么落实,恐怕也无人能说清。

这两则材料,刘熙载大概是在触类联想,因此有失严谨。

“概体”书论语言简约,有时缺乏必要的论证,结论显得很突兀。

《书概》云:

《端州石室记》或以为张庭珪书,或以为李北海书,东坡正书有其傲岸磅礴之气。

或言怀仁能集此序,何以他书无足表见,然更何待他书之表见哉~

《端州石室记》为何人所书迄今无定论,刘熙载也不参与讨论,但此则末尾却说苏轼的正书“有其傲岸磅礴之气”。

这里是省略了大前提:

《端州石室记》,正书,具有傲岸磅礴之气。

但此则前边探讨的是书者,末尾一转,跳跃性极大。

第二则针对有人提出怀仁能集《圣教序》,为什么没有留下其它作品,刘熙载认为有《圣教序》足矣,就不须其它作品了。

刘熙载是所问非所答。

集字固然可以看出集字者的书法造诣,但毕竟不是本人的书法作品,刘熙载偷换了概念,就难

以自圆其说了。

3.过分强调书如其人

《艺概》特别强调人品。

《诗概》说“诗品出于人品”,《赋概》说“赋尚才不如尚品”,《词曲概》说“余谓论词莫先于品。

”《书概》和《游艺约言》更过分强调书品人品论。

《书概》云:

书,如也。

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

这是刘熙载书如其人论的显例。

书如其人的说法可以追溯到张怀瓘的《评书药石论》,其中有云:

“故小人甘以坏,君子淡以成,耀俗之书,甘而易入,乍观肥满,则悦心开目,亦犹郑声之在听也。

”到了苏轼,书如其人说被正式提出来了,苏轼在《书唐氏六家书后》说:

“凡书象其为人。

„„古之论书者,兼论[27]其平生,苟非其人,虽工不贵也。

”刘熙载的“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是意义的追加,不过作为理学家,他说的“学”、“才”、“志”都与儒家的伦理道德相关。

这属于书法批评物件的人格化,审美物件的人格化。

为了证明书如其人,《书概》又云:

贤哲之书温醇,骏雄之书沉毅,畸士之书历落,才子之一书秀颖。

刘熙载旨在说明不同品格的书家,其书风是不同的。

“贤哲”、“骏雄”等也是缺乏对应性,没有什么说服力。

《游艺约言》也说:

字不出雕、朴两种,循其本,则人雕者字雕,人朴者字朴。

“雕”,雕琢。

“朴”,质朴。

刘熙载反对雕琢,肯定质朴。

他进而认为“人雕者字雕,人朴者字朴”。

“人雕”,落实人品上便是虚伪、粉饰。

“人朴”则为诚,无须雕琢,“朴散为器”。

刘熙载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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