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督导案例18篇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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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督导案例18篇最新

 

  根据国家、省、湛江市的部署,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教督函〔2017〕5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17〕77号)等文件要求,我市启动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开展2020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现将督导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施情况

  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要求,本次办园行为督导评估重点为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五个方面。

我市成立了由督学、幼教专干、幼儿园园长、幼儿园骨干教师组成的市督导评估组,组织全市幼儿园开展自查自评,并对列入2020年督评范围的幼儿园进行实地督评,督评结束后形成督导评估反馈意见。

幼儿园根据督导意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落实。

通过督导,推动幼儿园强化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促进学前教育规范有序发展,不断提高学前教育办园质量。

  二、评估情况

  2020年我市督导评估列入今年督导评估任务的幼儿园131所、县级复评幼儿园4所。

列入今年督导评估任务的131所幼儿园中,公办幼儿园33所,民办幼儿园98所;普惠性幼儿园80所,非普惠性幼儿园51所。

按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规定,督导评估总分值为1000分,其中办园条件250分、安全卫生200分、保育教育200分、教职工队伍250分、内部管理100分。

950分以上为“优秀”,850分—950分为“良好”,750分—849分为“合格”,75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当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一)良好等次:

廉江市城北街道汇星幼儿园、廉江市新世纪万科苑幼儿园、廉江市石岭镇昌发幼儿园、廉江市东升农场阳光博士幼儿园等11所,占比8.4%。

  

(二)合格等次:

廉江市城北街道铭圣雅幼儿园、廉江市吉水镇华清幼儿园、廉江市良垌镇第二小学附属幼儿园、廉江市河唇镇小宝贝幼儿园、廉江市石角镇金童年幼儿园等115所,占比87.8%;县级复评幼儿园4所,占比100%。

  (三)不合格等次:

廉江市向日葵幼儿园、廉江市和寮镇凤飞童乐幼儿园、廉江市阳光幼儿园、廉江市金宝贝幼儿园、廉江市石角镇诺贝儿幼儿园等5所,占比3.8%。

  截至目前,我市幼儿园总数515所,累计完成督导评估341所,完成率为66.21%,至2021年6月底,完成要达到100%。

全市督导评估总分均值为809.25分,结果等次分别为:

优秀等次0所;良好等次60所,占比17.6%;合格等次267所,占比78.30%;不合格等次14所,占比4.11%。

  三、分值情况

  

(一)总分和单项指标分平均分值

  全市幼儿园总分平均分值809.26分,其中单项指标平均分值:

办园条件198.80分,安全卫生176.96分,保育教育158.31分,教职工队伍180.61分,内部管理94.58分。

  

(二)城市园和农村园

  城市园总分平均分值816.63分,其中单项指标平均分值:

办园条件199.98分,安全卫生181.46分,保育教育157.53分,教职工队伍181.23分,内部管理96.43分。

  农村园总分平均分值805.65分,其中单项指标平均分值:

办园条件198.22分,安全卫生174.75分,保育教育158.69分,教职工队伍180.32分,内部管理93.67分。

  城市园在总分值及办园条件、安全卫生、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指标的平均分值略高于农村园。

  (三)公办园和民办园

  公办园总分平均分值820.98分,其中单项指标平均分值:

办园条件208.40分,安全卫生162.78分,保育教育168.94分,教职工队伍190.98分,内部管理89.87分。

  民办园总分平均分值806.60分,其中单项指标平均分值:

办园条件196.62分,安全卫生180.17分,保育教育155.90分,教职工队伍178.26分,内部管理95.64分。

  公办园在总分值和办园条件、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方面分值高于民办园。

  (四)普惠园和非普惠园

  普惠园总分平均分值807.62分,其中单项指标平均分值:

办园条件198.63分,安全卫生176.35分,保育教育158.29分,教职工队伍180.08分,内部管理94.28分。

  非普惠园总分平均分值818.99分,其中单项指标平均分值:

办园条件199.80分,安全卫生180.57分,保育教育158.45分,教职工队伍183.82分,内部管理96.35分。

  非普惠园在总分值及各个方面分值均高于普惠园。

  四、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

  我市对学前教育实行教育部门主管,其他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幼教工作,成立了市少儿工委,由妇联牵头,不定期召集有关单位的领导共同商讨学前教育问题。

教育局安排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学前教育管理工作,教育股配有专职幼教专干和学前教育教研人员具体负责学前教育专项工作,切实做到幼儿园管理精细化,以确保学前教育事业得到健康稳步的发展。

  

(二)加快公办园建设,增加公办园学位。

  2019年上半年,我市出台了《廉江市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实施方案(2019—2023年)》(廉府函(2019)52号),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

在今后城市规划中,按照人口比例,预留学前教育的发展用地,为幼儿园的发展留足空间,逐步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

考虑教育土地规划和财政压力等问题,采取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

一是加快我市城区公办幼儿园的规模建设,增加城区公办园学位,市五幼各项建设工作基本完成。

二是抓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扩容”工程,加强农村附属幼儿园建设。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积极实施《廉江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大力支持有条件的镇(街)成立第二所或第三所公办园。

2017年至今改扩建镇中心幼儿园6所,分别为石岭镇中心幼儿园、石岭镇第二幼儿园、安铺镇中心幼儿园、石颈镇中心幼儿园、青平镇中心幼儿园、和寮镇中心幼儿园,新增学位约1000个。

其次,鼓励符合规定的撤并学校按镇(街)需要改建成附属幼儿园。

由当地政府根据辖区内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将撤并的中小学闲置校舍改建为附属幼儿园。

  (三)积极鼓励,多形式办园。

根据社会的需求,结合国家的政策,我市积极鼓励各行业、部门、社区举办幼儿园,积极扶持社会团体、热心教育的人士举办幼儿园,走多渠道、多形式办学的路子,想方设法,增加学位、解决幼儿入园难的问题,逐渐形成以公办园为骨干、示范,以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2019年至今年6月底,我市新审批办民办幼儿园18所,新增学位2760个。

近几年我市新批办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办园意识比以前的有所提高,从城区到镇圩、到乡村延伸,大部分是大投入,高起点,办园质量和理念较好,对我市的学前教育事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如廉江市永福幼儿园、廉江市湛幼师专附属幼儿园、高桥镇博文幼儿园、高桥镇金贝乐幼儿园、青平镇本立国学幼儿园、良垌镇新华馨语幼儿园等。

  (四)加强管理,规范办园。

一是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办园行为督导制度。

2020年6月我市对131所幼儿园进行了办园行为督导评估。

通过办学督导,规范办园行为,创设一个有益于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的活动环境。

二是2020年7月,由市教育局牵头,联合消防、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妇幼保健院等部门对全市民办学校(幼儿园)进行年检。

将是否存在严重“小学化”倾向现象列入今年幼儿园年检重点检查指标,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一经查实相关幼儿园直接被认定为“年检不合格”。

今年参加年检的民办幼儿园95所,民办培训学校11所,民办小学7所。

在检查过程中对存在安全隐患、管理不规范、幼儿园“小学化”现象严重等问题的学校(幼儿园)已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通过年检,促使我市民办学校(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

三是2019年5月,我市教育局与广弘书店联合举办了“去小学化”大型专题培训活动,采取专家讲座形式对全市各镇中心小学(学校)校长、幼教专干、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等300多名幼教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幼儿园教师和家长对学前教育“小学化”的危害性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五)理顺机制,严治无证办园。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全面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专项行动成果,有效防止无证幼儿园反弹,我市政府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发文重关于申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长效管理机制的相关要求:

一是各联席成员单位须进一步提高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的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与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履行对无证幼儿园的管理职责,确保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和落实镇政府(街道办)属地管理机制;三是坚持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清理整顿工作开展;四是对清理排查出来的无证幼儿园,坚持分类治理,常抓不懈。

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无证民办幼儿园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每所无证民办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全部建立明细档案,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我市对排查出存在无证幼儿园的镇(街),限期要求他们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开展联合清理整治行动。

  (六)兴办普惠园,扩大普惠资源。

根据我市《关于印发〈廉江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精神,2017年起经过各民办幼儿园申报,目前我市已认定235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同时我市出台了《关于印发〈廉江市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廉财教〔2019〕147号)文件,从2019年起,对我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全市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给予经费补助。

同时2019年上半年向市政府、市财政争取到100万的资金作为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奖补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我市将每年通过此方式奖补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且奖补资金逐年提高。

通过大力鼓励兴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一步引导和扶持我市普惠性、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发展,有效解决我市幼儿“入园难”问题。

  (七)规范配套园建设,配建小区配套园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24号)和《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基〔2015〕21号)的规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需由政府接收归口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待市级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出台后,我市将着手按照省、市级文件要求规范我市城镇小区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使用,配建一批小区配套幼儿园,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办幼儿园不足的问题,提供优质学位。

  (八)招聘教师,强化队伍建设

  为充实学前教育师资力量,我市2019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教师150名,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教师180名,大大充实我市学前教育师资,为我市学前教育提供有质量的保障,为教育发展增添强劲动力。

  五、存在问题与不足

  从督导评估情况看,全市大部分的幼儿园举办者法律意识增强,做到依法依规办学。

在办学过程中,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办学目标明确,办学思路清晰,办学理念提升,办学质量提高,服务意识增强,管理模式规范,办学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我市幼儿园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具体情况如下:

  

(一)幼儿园教师资源缺乏。

根据推进教育现代化要求,全市幼儿园教师持证率需达到80%以上,我市幼儿园数量大,幼儿多,而师范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数量有限,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师资资源比较缺乏,幼儿园招聘合格的教师比较艰难。

虽然我市每年都招聘一批幼儿园教师,但仍是杯水车薪,满足不了全市幼儿园巨大的人才缺口,出现“无师可聘”现象,尤其是村级幼儿园招聘合格的教师更是难上加难。

  

(二)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手续未出台。

据向我市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调查了解到目前我市未有单独出台要求居住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的相关文件。

  (三)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有限,财政扶持力度有待提高。

我市民办幼儿园数量庞大,但部分园舍与场地、设备设施、玩教具材料和图书投入不够,民办教育资金惠及园所数量有限,财政投入有待提高。

  (四)财务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一是幼儿园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民办幼儿园为私人办园,无需建立完整的财会核算体系与制度;二是无财务专员管理财务,核算不规范,记账不准确,财务核算资料未按年度整理装订归档。

三是没有按要求公示收费标准,伙食费收支情况也无按时公开、公示。

  (五)园务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招生工作不够规范。

部分幼儿园未经申报批准擅自扩大办学规模,存在超出批准的招生人数范围办学现象,出现生均用地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不达标,消防和供餐方面存在安全隐患。

二是教职工聘用管理不规范。

部分幼儿园与教职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只签订劳动协议而不是规范的聘用合同。

三是证照不齐或过期。

部分幼儿园证照不齐或过期未能及时补证换证,园长更换也未能及时聘请有资质的园长并办理变更手续。

四是操作手续不够规范。

个别幼儿园变更园址办学,没有向相关部门申报取得餐饮许可证和消防合格证,也没有向我局申报办理变更园址手续,擅自搬迁后继续办学,属非法办学。

  (六)硬件建设有待提升。

一是生均教育资源紧张。

部分早期批办的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未能达标,环境简陋,基础设施老化,设备陈旧,无充足的幼儿户外活动场地。

二是功能室场配备不足。

部分幼儿园音体室、卫生保健室、兴趣功能室、活动室等缺乏或未能达标。

甚至个别幼儿园一味追求扩生源不求质量,挤占原来功能室场。

三是投入不足未能完成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部分幼儿园小型玩具种类较少,利用率不高;教师用书、幼教刊物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幼儿图书少,且未能定期补充;少数幼儿园用来改善办园条件的经费投入很少,硬件设施不足,不能完全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七)教师队伍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部分幼儿园师资配备不足、教师学历不达标,有部分教师没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部分园长未取得园长任职资格证;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部分幼儿园未能全员足额为教职工购买社保,教师队伍不稳定,流动性较大,离“两教一保”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八)教学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民办幼儿园教师参加培训普遍较少,师资水平有待提高。

部分幼儿园课程设置存在“小学化”倾向现象,如雅塘镇振兴幼儿园。

  (九)食品卫生及安全工作有待加强。

一是个别幼儿园安全意识薄弱,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卫生制度、安全应急预案、责任书等不够完善。

二是个别幼儿园食品购进记录和留样登记不够完善,没有索证索票,没有规范食品留样。

三是个别幼儿园对教师及厨工安全知识培训不到位,教师及厨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十)部分幼儿园未取得卫生评价合格报告。

根据新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2010年11月1日后新设立的幼儿园,需要取得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卫生评价合格报告。

我市2010年11月1日后新设立的341所幼儿园,均没有取得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卫生评价合格报告。

  六、督导意见和建议

  针对幼儿园督导评估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意见和建议:

  

(一)从全市层面上规划学前教育事业,完成幼儿园发展的顶层设计。

目前急需建立公民办幼儿园办园经费保障渠道,积极探索幼儿园独立法人资格和集团化办园的新路子,提高幼儿园自身办园的积极性。

尤其要加大对公办园的经费投入,推进公办园的新建、扩建工程,进一步提升公办幼儿园的竞争力。

  

(二)要严格按照幼儿园办园行为标准,加大对幼儿园环境、基础设施设备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尤其是未取得卫生评价合格报告的幼儿园,要及时向市卫生机构提出评价申请,尽快取得卫生评价合格报告,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更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

  (三)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学校管理,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办园,诚信办学。

  (四)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切实加强接送幼儿车辆的管理,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五)努力探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途径,坚决预防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的错误倾向,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六)所有幼儿园务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幼儿园保教人员的福利待遇,全员足额为教职工购买社保。

  (七)要大力加强幼儿园领导班子、教师队伍的建设。

要督促鼓励学历未达标和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证的教师和保育员、未取得园长任职资格证的园长积极参加培训,早日达标。

要按“两教一保”的标准配足教师。

  一年的工作紧张而忙碌,在学院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系部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而有条不紊地进行。

本年度的教学督导工作也已顺利地结束,完成了全系在职专业教师的听课任务。

通过一学年的教学督导,使全系教师无论在教学水平还是在思想观念上,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教学督导对于系部各项教学工作能得以顺利、有序的进行,教学改革与发展能够把握先进、正确的方向都起到了良好的保障和监督作用。

同时也促使管理者自身加强了对于现代教育教学原理的进一步认识,为今后更好地实施教学管理提供了理论保障。

  一、在学院督导办的指导下圆满完成本学年教学督导任务

  在本学年中,大部分教师的督导在第一学期已完成,因此教学督导的重点是其余的部分教师和年轻教师以及部分外聘教师。

在学院督导办的指导下,与具体负责的委员会同,合理的安排了听课的具体时间、顺序,较好的完成了听课任务,因部分外聘教师的课程安排在周末和晚上,督导组的成员及教师们不辞辛苦、不惜牺牲业余时间认真负责的完成工作,听课后还及时地对被督导的教师毫无保留的提出建议和意见,尤其是对外聘教师、新分配来的年轻教师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都提出了中肯、宝贵的意见,有效的促进了教学工作的进步与发展。

  二、通过教学督导使教师整体的教学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就管理系而言,教师队伍中多数为年轻教师,在教学经验上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通过教学督导可以使各种问题暴露无遗的展现在我们面前,从而有的放矢的去加以解决,这样就能有针对性的去进行下一步的“导”,加快了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教学水平的速度。

  在教学督导的过程中,大部分教师都能保持良好、平和的心态,正确对待每一位督导成员提出的批评与建议,虚心接受。

对待意见和建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作为督导员也能够做到实事求是、有的放矢,毫无保留的评课、打分。

事实证明,部分教师在接受了督导小组的建议后,在教学水平上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三、通过教学督导工作,使系部的教学管理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

  系主任作为系督导组的成员之一,参与了听课、评课的全过程。

这样,就使其对全系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情况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便于从整体上把握全系的教学现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

同时,在评课、讨论的过程中,多方听取意见、接受院督导办的指导,从而促进了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

这对于正确把握教育教学的方向,合理有序的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四、通过教学督导工作,使督导小组成员自身的教学水平、督导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

  我们有这样的经历,听一遍课不如讲一遍课。

大学时学习过的课程,只有到了自己亲自教授这门课时,才感觉到真正吃透了课程中的内容。

这是作为一个教师的责任心使然。

同样的道理,作为督导员的教师就会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

教师被动地接受听课、评课,而作为督导员则会主动地去研究教育教学的原理,认真听课、讨论,提出问题的同时也吸取了别人的经验。

同时对自己的教学观念、教学水平都有了更高的要求。

从而促使督导员本身在综合素质各方面都有了显著的提高。

  五、系部不断加强学风建设和学生管理力度,保证教学工作协调、有序的开展

  通过教学督导工作我们发现,目前学生的学习风气普遍不浓,学习劲头不足,个别学生在课堂中不注意听讲、闲聊、做小动作的现象时有发生,学生的上课出勤情况不好。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对任课教师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不但要备好课、上好课,还把课堂纪律的组织作为评定其教学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另外要求辅导员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的管理,要求学生在课前5分钟进课堂。

目前广大学生在认识到严格教学管理的同时,开始自觉地遵守校规校纪,学习风气有明显好转。

  六、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在此提出,仅供参考

  1、在教学督导过程中必须加大对于纪律约束的要求和管理,要使大家认识到这是一项严肃而认真的工作,认识到教学督导工作对于系部教学工作的重要性。

杜绝督导员的迟到、无故不来,教师随意调课等现象。

对督导员不断加强教育指导,提高其自身综合素质,使其能够更加准确如实、高水平的完成督导工作。

  2、我院学生总的来说专业基础水平相对较低、综合素质相对较差的状况,而怎样在现有的生源基础上较好的完成各项教学指标是一个严峻而长期的课题。

严格考试制度,进一步完善学分制是很重要的环节。

目前,我院对学生考试的环节要求很严格,学生在考场作弊的余地很小。

但还有另外一个环节,就是任课教师对试题难度的掌握和学生成绩的评定。

是因为学生程度差、基础低而随之降低考试的难度,放松成绩评定的标准,还是坚持按照大钢的要求执行。

我们认为越是因为学生基础差则越是应该严格执行大纲所要求的标准,即宽进严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毕业生的质量。

  3、应该进一步加大在教学中多媒体设备的运用,加大多媒体设备的投入,增加多媒体教室的数量,让更多的教师能够熟练的掌握多媒体技术并应用于教学,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

  通过本学年的教学督导,使系部教学及各项工作有了显著的提高。

今后应继续加大教学督导的力度,提高系室的教育教学质量,为实现“一个行动计划,三项建设规划”的总目标提供质量保障。

  根据《广东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17〕51号),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17〕77号)、茂名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茂府教督〔2018〕49号)要求,我市于今年6月份组织32组督导评估小组,对首个周期第二年督导评估计划的105所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了实地督导评估。

现将督导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督导评估开展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市制订了督导评估周期和工作计划,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高教〔2019〕180号),明确了督导评估对象、内容、方式、流程和要求。

6月上旬,召开了2019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业务培训班,重点讲解督导评估办法、程序、指标和督导评估系统的使用,明确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

6月中旬,各督导评估小组,在幼儿园全面自查、整改的基础上,采取现场查看、问卷调查、座谈访谈、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方式进行督导评估。

  二、督导评估分值情况

  按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规定,督导评估总分值为1000分,其中办园条件250分、安全卫生200分、保育教育200分、教职工队伍250分、内部管理100分。

  

(一)总分和单项指标平均分值

  本年度督评幼儿园总分平均分值826.52分,其中单项指标平均分值:

办园条件207.01分,安全卫生179.64分,保育教育169.28分,教职工队伍175.98分,内部管理94.61分。

  

(二)城市园和农村园平均分值

  城市园总分平均分值821.98分,其中单项指标平均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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