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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常德市文化发展引导专项资金

2017年度常德市文化发展引导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为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合

理化和精细化,根据常德市财政局《关于明确2018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的通知》(常财办发〔2018〕13号)文件精神,受常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委托,湖南九

以下

澧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对2017年度常德市文化发展引导资金简称文化引导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加快推进全市文化发展,根据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

2012〕4

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常发〔2010〕4号)、

中共常德市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意见》(常发〔万元,专项用于文化产业培植、文化惠民、历史文化传承、城市文化形象建设、文艺精品创作、文化人才培育等方面。

该项目由中共常德市委宣传部(以下简称市委宣传部)负责

组织实施,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管。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紧扣市委、市政府“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积极实施

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化名城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促进产出更多的文化产品,促进文化产业做大做强,把常德初步建成泛湘西北现代化区域文化中心城市、文化旅游度假目的地,让文化成为地方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柱和增长点。

到2020年,文化产业的GDP占比达7%以上,文化强市建设获得重大进展,城市文化软实力得到明显提升,努力为全市人民提供更加丰富多彩文化生活、更加充满正能量的精神产品。

2.2017年度具体绩效目标

1)落实项目资金分配比例。

按管理办法要求,市本级项目

区、常德经开区达15%以上(含15%),省直管县(市)不超过15%,

额度在5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达到年度总额的50%(含)以上,

支持的项目上报有明确产出目标的个数达95%以上。

2)依照程序安排文化发展项目。

上半年,基本建成市级项

目库,入库项目150个以上,并实行动态化管理。

年内安排支持的项目,90%以上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实行属地申报、从项目

库遴选,经联合考察、共同评审拿出项目方案及细化预算,在市

委宣传部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

小区及常德经开区、7个省直管县(市)建社区书屋(图书室)各

1个以上,合计15个,每个补助标准10万元,100%社区书屋基本

达到“7有”的建设标准,90%以上投入使用。

4)支持建设基层文化中心示范点。

年内支持2个市辖区、

年内完工率95%,完工项目100%按标准验收合格。

5)支持培育文化产业项目。

计划扶持培育项目62个,项

目年内实施率100%,项目扶持精准率100%,建设项目验收覆盖率

达95%以上,项目产出目标完成率的个数达90%以上,助推文化产

业发展成效明显,年内全市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5%

以上。

6)

持精准率

支持历史文化传承工程项目。

计划实施19个,项目扶

100%,项目年内实施率100%,产出目标完成率的个数达100%。

支持城市文化形象建设工程项目。

计划支持16个,年

 

批拨付,12月底前拨付完。

年度资金执行率达100%。

10)文化惠民政策知晓率。

社会公众对文化惠民政策的知

晓率达90%以上。

11)满意度。

相关部门满意度达95%以上,项目单位满意度

达95%以上,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以上,综合满意度达90%以上。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市委宣传部对2017年度常德市文化发展引导资金绩效情况进

行了自我评价,报告中对项目概况、项目绩效目标、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绩效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进行了分析,自我评价得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本公司接到市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评价小组,制定了评价

方案。

根据方案,对文化引导资金涉及到的市本级及武陵区、桃源县等9个区县进行了现场审计和实地调查,现场评价资金额度

2434.35万元,占比64.06%(2434.35/3800);抽查项目45个类

别,占比64.29%(45/70);抽查项目单位103个,占比55.3%

部门、77个项目资金使用单位负责人和231名社会公众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

问卷已全部收回并进行了统计。

经认真分析、综合并征求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意见,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7年,文化引导资金年初预算为3,800万元,年内实际预

算安排到位3,800万元,资金预算安排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文化引导资金实际下达2930.22万元。

年内项目资

金执行率为77.11%,年末资金结余869.78万元。

(详见附件1)

2018年使用专项资金541.33万元。

截至2018年6月20日,

2017年文化引导资金结余328.45万元。

其中规上文化企业培育产业项目补助及纳税扶持未实施300万元,市文化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歌》创作、编排及交流演出项目结余28.45万元。

(详见附件1)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为了管理好、使用好文化引导专项资金,市财政局、市委宣

传部联合制定了《常德市文化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常财发

2017〕1号)。

根据办法规定,市委宣传部制定了《2017年度文

化发展引导资金预算明细》。

市财政局根据预算明细及市委宣传部的申请将资金下拨到区县(市)财政或市直项目单位,项目所在单位根据申报用途使用专项资金。

市直单位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市委宣传部于2017年1月份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文

化产业和文化名城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常宣电〔2017〕

1号),开始组织项目申报,共收到市直和各区县(市)近

400

个单位的项目申报资料。

通过审核、沟通,部务会研究,于

2017

年10月26日形成《2017年度市文化发展引导资金预算安排方案》

确定对其中

70个类别的申报项目给予资金扶持。

市委宣传部和市

财政局对部分项目进行了检查或验收,根据市委宣传部的申请,

市财政局分别于2017年11月22日、12月26日下达资金。

市委

宣传部反映,在实施过程中,大部分项目单位按要求提交了较为

完整的申报资料。

经现场查看,部分项目制定了实施方案,保留

了项目现场影像以及媒体报道等相关资料。

(三)项目目标完成程度

1.落实项目资金分配比例。

2017年度市本级已分配2297.25

万元,占比66.17%(2297.25/3471.55),超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市辖2区和4小区、常德经开区654.3万元,占18.85%

654.3/3471.55),达年度绩效目标;省直管县(市)按比例分

配,达到年度绩效目标。

额度在50万元以上的重点支持项目12个,分配资金1653.87

万元,未达年度占资金总额50%以上的绩效目标。

现场查看申报资

料,部分项目产出目标不够清晰。

2.依照程序安排文化发展项目。

据考评,2017年未建立完备

的动态化管理的市级项目库,年度目标未完成。

年内安排支持的

70个类别、177个项目、186个项目单位,按抽样103个项目情况

 

统计,100个是属地申报,占97%,3个未实行属地申报,达到绩效目标。

90%以上项目从项目库遴选,经联合考察、共同评审拿出

项目方案及细化预算目标,因未建立完备的动态项目库、且联合考察、共同评审的落实情况双方意见不一致,未完成年度目标。

扶持项目方案在市委宣传部门户网站公示了5个工作日,达年度

绩效目标。

个未完工,目标完成率为87.5%,未达100%绩效目标;投入使用

4.支持基层文化中心示范点的建设。

年内支持2个市辖区、4

小区及常德经开区、7个省直管县(市)共40个基层文化中心示范点的建设。

现场检查17个,4个在建设中,1个项目虽完工但

未验收,年内完工率为76.47%,未达年度绩效目标;项目完工验

5.培育文化产业项目。

2017年实际支持项目61个,1个未实

施,未完成绩效目标;经现场抽样调查24个项目,项目年内实施率100%,达到绩效目标;3个项目未完成,项目产出目标完成率的个数为95.08%,未达100%绩效目标。

根据统计部门数据,2017

年度全市文化产业的GDP占比达4.5%以上,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6.

支持历史文化传承工程项目。

2017年安排项目19个,完成绩效目标。

经现场调查11个,扶持精准率为100%,达年度绩效目

标;有1个年内未实施,项目年内实施率90.9%,未达100%绩效

目标;产出目标完成率个数为90.9%,未达100%绩效目标。

7.支持城市文化形象建设工程项目。

2017年支持项目16个,

经现场调查12个,年内实施率达100%,完成产出目标的有12个,项目产出目标完成率为100%,达年度绩效目标。

8.支持文艺精品繁荣工程项目。

2017年支持项目12个,经现

场调查4个,支持创编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歌等有影响的文艺节目2个,节目完成率100%;完成白鹤诗社文集出版等其他

文学艺术类创作项目2个,年内产出目标完成率达100%。

均完成

年度绩效目标。

9.

及时拨付资金。

据现场调查,部分项目未进行现场验收,

和12月底共拨付了两次,年度内拨付资金2930.22万元,年度内资金执行率为77.11%(2930.22/3800),未达年度绩效目标。

10.文化惠民政策知晓率。

经现场调查,社会公众对文化惠民

政策的知晓率为80%,未达90%以上的年度绩效目标。

11.满意度。

现场随机调查了20个相关部门、77个项目资金

使用单位和231名社会公众,相关部门满意度80%,未达95%以上

绩效目标;项目资金使用单位满意度98.7%,超过95%以上绩效目

标;社会公众满意度85.28%,未达90%以上绩效目标;综合满意

度88.11%,未达90%以上的年度绩效目标。

四)项目绩效情况

1.收获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1)支持了重大节目、重要典型的传播,促进了全社会思想

道德建设。

2017年度的文化发展引导资金,注重支持了新时代社会主义道德文化建设项目,以及先进典型的宣传项目。

其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歌》创作、编排及交流演出项目共安排资金

136万元,节目在全市产生了广泛影响,省委专家组给予了高度肯定,掀起了学唱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歌的热潮,广泛传播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省委宣传部已确定在我市召开省现场会推介这一作法。

支持的的王新法事迹专题宣传项目,在湖南日报(2017年3月25日)进行了专版报道,编印了《名誉村长王新

法》,并公开出版发行。

支持的王新法事迹专题宣传,湖南委书记、河南省委书记均作了重要批示,组织了专题宣讲活动,人社部、国务院扶贫办追授王新法为全国脱贫攻坚楷模。

2)扶持了大量的优秀文化作品,丰富了群众日趋多样化的

50万

精神文化需求。

一是扶持了文艺表演类作品。

支持汉寿县汉剧保护中心汉剧《帅孟奇》创编及晋京演出、丝弦创编扶持资金元,《帅孟奇》于2016年开排,2017年5月23日在北京中国评剧院汇报演出,得到中宣部、文化部高度评价,还先后在全国机

关党建工作会、全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会上专场演出,并参加了浏阳市欧阳予倩艺术节全国优秀剧目展演。

石门县非遗民俗节目《九子鞭》多次用于送戏下乡演出和非遗节目展演,并作为全民健身项目向全国推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民俗文化的传承起到了积极作用。

澧县荆河剧院创编的精品节目《烫手的红包》,全年演出场次95场;临澧县荆河戏剧团创编的湘北大鼓《河长》,演出场次80场。

二是支持了文艺出版类作品。

如邓

纯彪《香炉雅集》、应国斌《我的高中》等作品,现已出版。

这些作品的出版丰富了常德本土的文艺创作,为群众提供了更为丰富的文艺作品。

3)完善了文化基础设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公共文化惠民

活动。

是书香社区示范点建设,2017年支持建成了13个社区书

屋,为居民提供了舒适良好的阅读平台,丰富了居民特别是辖区内中小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

澧县澧阳街道办事处龙潭寺社区在书屋设立了“四点半学校”,供学生们放学后在书屋自习,解决了附近居民因工作原因无法照顾孩子学习的问题。

二是基层文化中心示范点建设。

2017年,支持9个区县市建成了36个基层文化中心,以此为依托,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积极组建文化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如新式龙灯队、号鼓队、诗词爱好者协会等,广场舞、器乐演奏等文化活动如雨后春笋,普及到了最基层,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弘扬了正能量。

4)搭建了文化发展平台,促进了文化的交流融合及传播。

2017年安排800万元支持桃花源景区“桃花源历史文化体验馆”

桃花源记巨型根雕,被收入基尼斯纪录,已成为景区的知名景观,

2018年7月,海峡两岸师生还在巨型根雕前共同学习名篇桃花源记。

2017年,文化发展资金先后支持了4个区县(市)的县域新

媒体融合发展项目,推动了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增强了主流媒体信息内容的传播力、影响力、竞争力。

鼎城区广电

局新媒体融合平台的中央厨房项目建成后,实现了鼎城区广播电

间的多工种在线作业,有效整合人力、信息、渠道等方面的资源,提高新闻素材的利用率,节约了人力成本。

2.

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145.7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22.2%,文化产

业GDP占比达4.5%,较去年同比增长11.7%,指标提升幅度居全

省第五。

截至2017年底,有规上文化企业235家,较去年增加86

家,仅抽查项目部分就已缴纳税费3409.7万元以上。

经现场抽查的103个文化项目统计,文化引导资金投入的2434.35万元,撬动了其他资金投入4496.81万元,并为企业实现创收。

如德山酒古法酿造技艺体验文化旅游观光线项目,支持了引导资金15万元,

200万元的

促成建成后,共接待旅游1.5万人次左右,直接带动酒品销售收入等。

支持湖南清美艺展文化科技公司-本土文化动漫宣传片制作引导资金10万,促成了桃花源古镇宣传影片的制作,该项目年内创收30万元,缴税2.3万元,并由于在市本级区域内的业务水平和政府扶持的影响力,为企业引来了张家界旅游宣传影片制作的业务。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80.32分,评价结果为“良”。

分明细如下:

指标明确方面扣2分,到位及时率方面扣1分。

明细:

方面扣1分,质量控制方面扣1.5分

2.财务管理扣2分,其中财务制度执行方面扣1分,资金使

用方面扣1分。

三)项目产出总分24分,实得18.5分,扣5.5分,扣分

明细:

产出数量方面扣2分;产出质量方面扣2分;产出时效方面扣1.5分。

四)项目效果总分35分,实得30.32分,扣4.68分,扣

分明细:

社会效益方面扣2.68分;经济效益方面扣0.5分;可持续影响扣0.5分;满意度方面扣1分。

详见附件2: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六、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管理问题

1.前期工作滞后市委宣传部2017年1月份开始组织项目申报,到2017年10

月26日才确定扶持项目、形成资金预算方案,11月、12月底前才拨付部分资金,影响了项目的开工建设及完工时间,现场抽查的103个项目,年内未完成的有21个,年后完成的有9个,截止现场调查日仍未完成的有12个,年内未产生使用绩效。

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力度不够,缺乏精细的长远谋划,一定时间段内的支持重点、培植重点,发展重点方向不够明确清晰,因而项目前期工作滞后,未建立完备的项目库,导致当年收集、筛选、考察确定项目时间过长,影响实施进度,延迟了资金和项目使用效益。

同时,由于实施晚,部分项目年内无法检查、验收,影响了项目质量,也影响了项目监管的水平。

2.集中财力办大事体现不够安排项目撒胡椒面的问题比较突出,大项目不多,比较零散。

3800万元的专项资金共安排了61个项目,涉及186个使用单位。

他的基本是几万到几十万不等。

部分到行政事业单位的项目,以文化名义安排,实际上用作单位工作经费,如市文化馆、市文联。

3.项目进入把关不严,产出不理想部分项目存在多头安排、重复安排的现象。

如华智动漫、翦

伯赞文化传媒2家公司,市委宣传部和文广体新局都安排了资金。

获得资金奖励的节目,反映有的称不上精品,群众唱响面不广,社会影响度不大,特别是到一些团体协会的项目,普遍用于购买服装、道具而不是创作,特别是华智动漫多年重复安排,严重影响绩效。

4.制度欠缺,管理缺乏创新

1)未建立项目管理制度。

目前仅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未

制定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单位存在“重申报成功、轻规范

2)扶持标准无规范依据。

尽管制定方案时,将项目分了类,

但同类别的项目扶持标准不一,资金量相差达几倍,总体上项目的支持、奖励标准没有明确、统一、透明、公开的依据。

如基层文化中心示范点建设项目,扶持标准5-20万元不等。

3)确定程序不规范。

个别项目没有按属地管理、逐级审核、

归口申报的原则办理,存在随意性。

现场调查103个项目中有3

个项目单位未按规定实行属地归口申报,未完全落实宣传、财政两家联合考察、共同筛选、研究的原则要求。

4)项目运行监管不到位。

据调查,70%以上的项目申报资

料过于简单,不够详细,没有明确的绩效目标,未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提供齐全的资料。

同时,主管部门对收集、初选、考察、评审、确定以至到验收的工作资料留存亦不够完整。

5.

部分项目建设未达标准

持的书香社区,建设标准参差不齐,部分书屋在建设面积、藏书量、开放时间、使用功能等方面未达到要求,开放时间不便民,书屋标志设置不醒目,社区居民知晓度不高,书屋的利用率不高。

(二)资金管理问题

1.年内执行率偏低、资金下达迟截止2017年12月31日止,文化引导资金年度内资金执行率

77.11%。

部分项目资金所在区县财政到2018年2月才拨付到项目资金使用单位,跨年的执行率达14.24%。

截至2018年7月,规上

文化企业培育产业项目补助及纳税奖励300万元,仍未落实分配方案,资金尚未拨付。

绩效评价现场调查的2434.35万元资金,仍有235.66万元资金到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后未实际使用。

2.财务基础工作不规范部分项目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未设专账核算。

收到文化引导资金的部分单位,未设立

专账核算,专项支出直接在基本支出核算,与单位公用等其他经

费混合,不清晰,有的即使设帐,仍记的“往来帐”,没有真实反映资金的来龙去脉。

2)原始凭证不规范。

部分项目单位账务核算不符合规定,

原始凭证不符合要求,如:

澧县澧南镇仙峰村,施工方和收款方不一致;常德市九层麻质工艺美术品公司,未建账,白条支出记的流水账;家乐福文化传播公司,原始凭证有白条列支;武陵区音乐爱好者协会,收入3万未记账,白条列支。

七、建议

(一)关于项目管理

1.超前做好前期市委宣传部门要根据“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规划,收集、

考察、筛选、确立并建立开放式的网络数据库,公开透明申报程序,利用信息化系统确立并建立完备的总项目库,对市本级及各区县文化产业项目、对每个项目的建设内容、产业目标、资金概算清清楚楚,可随时备选,把工作做超前、做主动,争取在每年的3月底前拿出分配方案,特别是一些重大项目,超前做好前期

工作,这样,每年确定预算时便可同步确定项目,下达预算时便益、公正规范”的原则安排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改变撒胡椒面的现象。

2.严格项目程序

切实落实属地管理、归口呈报原则,不得越级呈报。

切实把

好项目申报准入,申报的项目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有明确的绩效目标,不经程序、不合条件的不受理,不列入考察,不进方案。

切实落实联合考察、共同筛选、研究确定的原则,宣传、财政两家要做好协同,充分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3.健全创新管理机制

1)制定管理制度。

以宣传部门为主,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应拿出完备的项目管理办法,创新管理制度,从申报、筛选,到考察、评审、实施以及验收整个过程,拿出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2)制定支持标准。

同一类别、一次性的奖扶项目可制定统

的资金奖扶标准,对产业型、大型建设类项目应通过系数计算确定支持额度,而不是人为确定,同时,应将分配办法适度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严格执行建设标准。

标准一经确定,就应严格执行。

书香社区书屋

7有”的建设标准等,应严格执行,达不到“7有

标准,一律不得奖补。

4)建立负面清单制。

对于绩效目标常年不明确、财务运行

基础薄弱、绩效重点评价中发现重大瑕疵、宣传部门和财政部门

在分配中有较大分歧的项目及申报单位,建立负面清单库,相关问题不整改完毕不销号,未销号者不得进入来年项目库。

5)加强项目运行监管。

项目主管部门应建立专门的业务资

督促检查验收方面的资料,领导签批方面的资料等等。

奖补项目应每半年组织一次验收拨付,避免集中在年底。

(二)关于资金管理

1.严格资金安排

对产业类及文化作品类的扶持,由过程扶持转变为以结果为导向扶持。

要做好涉及文化方面资金的整合工作。

对于违反了办法规定安排比例的,在下一个年度按照相应比例予以削减,安排到非文化项目的,主管部门应予以追回。

2.加快执行进度

应于年初下达项目预算,最迟上半年必须下达,资金可按实施进度分批拨付,确保年度内预算执行到位产生绩效,杜绝躺在国库“睡大觉”的现象。

3.完善财务管理

各项目单位应当将拨入的专项资金纳入专账管理,避免将专项资金与其他资金混存混用,出现相互挪用问题。

应严把财务审核关,确保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完整性。

对不合规的票据,财务部门不予受理。

建议市财政部门、宣传部门每年组织一次经费使

用情况检查。

八、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市委宣传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专门力量或采取购买服务的

方式委托中介机构,安排专门的时间尽快对2017年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内部检查,将发现的问题、以及本次评价反映的问题弄清后,依据性质一一处理整改到位。

2019

2.对于百团大赛、文化艺术奖励等其他文化类项目建议

年预算安排予以整合。

3.鉴于2017年安排的规上文化企业奖励资金300万元迄今方

案仍未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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