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考核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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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编制:
曾志威
审批:
黄河滔
批准:
徐英志
梅州市鸿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2017年7月
1.范围
1.1本办法规定了建筑一公司在工程建设中施工质量奖惩工作的职责和奖惩考核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建筑一公司对各项目部,项目部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考核管理。
2.职责
2.1建筑一公司负责管理对各项目部,项目部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考核管理。
2.2工程部、质安部按照建筑一公司的授权,提出奖惩意见,由质安部执行。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内部考核
项目部受到除接受建设单位相应处罚外,质安部也要进行处罚,每受到一次处罚,处罚1000元。
3.2日常质量考核
3.2.1建筑一公司对项目部确定建设过程考核处罚办法时,必须将质量考核处罚要求作为必备内容。
3.2.2工程部、质安部管理考核工作,组织制定质量考核处罚细则。
3.2.3项目部将奖惩基金中的质量奖励基金按参建单位、按时间计划进行分解,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年终一次性兑现。
3.2.4对质量的考核主要侧重对实体质量的考核,兼顾日常质量管理工作的考核。
3.2.5日常质量考核的主要内容即质量目标主要指标、质量和工艺、不合格项目和质量事故,具体见3.3质量考核的主要内容。
3.2.6工程部、质安部可结合工程施工进展的具体实际,对质量考核的具体内容适当取舍,突出考核期内的工作重点。
奖励金额分配到每一考核的具体项目或指标,采用“质量事故否决制”和“具体项目或指标不扣款即得全额款”的考评办法。
由质安部开具“建筑一公司处罚通知单”(见附录A)。
3.3质量考核的主要内容
3.3.1质量目标主要指标的考核
重点监检项目一次合格率和成功率100%;建筑工程优良率≥90%;安装工程优良率≥95%;按其中每项指标每下降1%,进行处罚扣款。
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部门2000~5000元,每降低一个百分点考核责任部门2000元。
达到要求的奖励责任部门2000~5000元。
3.3.2质量和工艺的考核处罚
1.考核组根据考核条款对考核期内施工验收合格的单位工程项目进行考核评分,考核期内没有的考核内容则不扣分,考核评分要求不低于85分,否则按得分每下降0.5分进行扣款处罚。
每下降0.5分考核责任部门500~1000元,达到评分要求的奖励责任部门500~1000元。
2.根据考核标准分部、分项工程达不到规定“质量和工艺”考核条款的,进行返工处理并考核责任部门2000~5000元,达到考核条款的奖励责任部门2000元。
3.3.3不合格项目和质量事故的考核处罚
1.对不合格项目的考核处罚按考核期内责任部门的不合格项目发生的次数进行考核处罚,每项不合格项目扣款处罚责任部门1000元,重复发生两次加倍处罚,依此类推。
2.对不合格项目的处理,项目部要认真实施,按规范处理好后要进行不合格项的封闭。
不合格项目未经封闭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的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
3.3.4施工现场一般质量问题考核
1.施工承包商未经业主审核同意将工程分包的,扣款10000~20000元;若分包给不具资质的单位,罚款10000~20000元。
2.无施工措施、施工组织措施未得到批准或未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即进行施工的,处罚2000~5000元。
3.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或材料未经检验而使用的,处罚5000~10000元。
4.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或不按规范、标准和施工图纸要求施工的,处罚1000~10000元。
5.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进行下道工序、隐蔽、交工的,处罚1000~10000元。
6.对质检人员和监理提出的质量问题超过时间不处理(或不答复)或再次处理仍不合格的,处罚1000~2000元。
7.存在质量通病且消除不力的,处罚1000~2000元。
8.发生质量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时间的,处罚10000~20000元。
9.造成成品二次污染的,处罚1000~2000元。
10.验收单未经监理工程师、质安部负责人签字,公司相关各部门不得给予办理支付工程(进度)款手续和支付工程(进度)款等。
11.施工单位不依法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除责令改正外,视情节处保修工程造价一倍到三倍的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的建安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2.经核准的工程质量罚款,均由公司成本部根据质安部报送的罚款单在责任单位的工程总造价中扣除。
3.4奖励办法
建筑一公司建立“工程质量奖励专用基金”,对工程参建单位进行质量目标奖、工程质量红旗竞赛奖和单位及个人特殊贡献奖。
3.4.1质量目标奖:
奖励金额500~1000元
1.必备条件:
无重大和特大的质量事故。
2.考核办法:
项目部“项目部(施工单位)质量考核评分表”(见附录B)组织对工程参建单位考核,项目部负责人和质量工程师确认,原则上每半年兑现一次,奖励项目部有关单位领导、有关人员及参建单位领导及人员。
3.4.2工程质量红旗竞赛奖:
奖励金额500~1000元。
1.参赛条件:
工程参建单位具备质量目标的必备条件,在项目工程施工时间满一个季度以上。
2.考核办法:
项目部每月按本方法“项目部(施工单位)质量考核评分表”(见附录B)组织对工程参建单位的考核中,获季度总分一名,经项目部质量工程师确认,原则上每季度兑现一次,奖励项目部有关单位领导、有关人员及参建单位领导及人员。
3.4.3单位及个人特殊贡献奖:
奖励金额200~1000元。
1.奖励条件:
由于技术更新、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的优化,施工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
发生质量事故时由于积极采取措施,有效的防止了质量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在工程质量施工管理上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践证明效果突出等。
2.考核办法:
由工程参见单位报项目单位工程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和质量工程师确认,原则上每月兑现一次,奖励项目公司有关单位领导、有关人员及参建单位领导及人员。
3.4.4奖励申请:
由各相关单位向工程部填报《工程质量奖励申请表》(见附录C),经单位核实,经建筑一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后给予奖励。
4.检查与考核
4.1检查
4.1.1标准一经发布生效,有关各方面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建筑一公司综管部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1.2项目部都必须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达不到标准要求,要接受工程部、质安部的检查。
4.2考核
对违反本办法各项条款规定的有关部门和人员,按工程部有关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附录A建筑一公司处罚通知单
附录B项目部(施工单位)质量考核评分表
附录C工程质量奖励申请表
附录A
建筑一公司处罚通知单
编号:
工程名称
违规单位
违规部位
违规时间
违
规
事
项
说
明
处
理
办
法
罚款金额:
元。
备
注
附现场照片张
质安部经理:
总经理:
附录B
项目部(施工单位)质量考核评分表
项次
考核的主要内容
分项内容
完成情况
得分
1
质量目标主要指标
建筑工程优良率
2
安装工程优良率
3
质量和工艺
4
不合格项目
5
质量事故
考核组成员签名:
附录C
工程质量奖励申请单
编号:
合同编号
施工标段
申请单位
经办人(联系方式):
申请依据
申请金额
备注
根据***规定第*条**********,现场********(详见附件:
照片或文字依据)。
**元(**整)
项目部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
质安部意见
(签名)
日期:
年月日
工程部意见
(签名)
日期:
年月日
总经理
(签名)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