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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

2006年中国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    

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

各级卫生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核心,积极推进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公共卫生健康发展,着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城乡公共卫生面貌和人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改善。

一、  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

1、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和死亡率。

据全国27种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初步统计,2006年全国报告甲、乙类传染病总发病率266.83/10万,死亡率0.81/10万,病死率0.30%。

与上年比较,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下降1.1%,死亡率上升7.0%,病死率与上年基本持平。

报告发病率居前五位的依次为:

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梅毒和淋病,与2005年相比,肺结核、痢疾和淋病的报告发病率有所下降,梅毒的发病率有所上升;报告病死率居前五位的依次为:

狂犬病、人禽流感、艾滋病、新生儿破伤风和流脑(见表1)。

 

表1         2006年全国27种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及死亡率

疾病名称

发病率

1/10万

死亡率

1/10万

病死率(%)

疾病名称

发病率

1/10万

死亡率

1/10万

病死率(%)

总计

266.83

0.81

0.30

猩红热

2.11

0.00

0.00

鼠疫

0.00

0.00

0.00

出血热

1.15

0.01

1.15

霍乱

0.01

0.00

1.26

狂犬病

0.25

0.25

98.05

病毒性肝炎

102.09

0.10

0.10

钩端螺旋体病

0.05

0.00

2.55

痢疾

32.36

0.01

0.03

布氏杆菌病

1.45

*

*

伤寒副伤寒 

1.99

0.00

0.07

炭疽

0.03

0.00

2.66

艾滋病

0.51

0.10

19.95

乙脑

0.58

0.04

6.06

淋病

12.14

0.00

0.00

血吸虫

0.23

0.00

0.10

梅毒

12.80

0.01

0.05

疟疾

4.60

0.00

0.06

脊髓灰质炎

*

*

*

登革热

0.08

*

*

麻疹

7.62

0.00

0.04

新生儿破伤风

0.15

0.02

10.44

百日咳

0.19

0.00

0.16

肺结核

86.23

0.26

0.30

白喉

0.00

0.00

0.00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

*

*

流脑

0.13

0.01

9.35

人禽流感

0.00

0.00

66.67

 注:

①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和死亡率单位为1/‰;②*无报告病例。

 

2、城乡居民主要死亡原因。

据30个城市和78个农村县死亡原因统计,2006年城市居民前十位死因为:

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呼吸系病、损伤及中毒、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消化系病、泌尿生殖系病、神经系病、精神障碍,前十位死因合计占死亡总数的90.4%。

与2005年相比,恶性肿瘤、呼吸系病、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神经系病的死亡率及所占比例有所上升。

农村居民前十位死因为:

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呼吸系病、心脏病、损伤及中毒、消化系病、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泌尿生殖系病、神经系病、精神障碍,前十位死因合计占死亡总数的92.3。

与2005年相比,恶性肿瘤、心脏病、损伤及中毒、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精神障碍的死亡率及所占比例有所上升。

 

表2      2006年部分市、县前十位疾病死亡专率及死亡原因构成

顺位

死亡原因

(ICD-10)

死亡专率

(1/10万)

构成

%

死亡原因

(ICD-10)

死亡专率

(1/10万)

构成

%

1

恶性肿瘤

144.6

27.3

恶性肿瘤

130.2

25.1

2

脑血管病

93.7

17.7

脑血管病

105.5

20.4

3

心脏病

90.7

17.1

呼吸系病

84.9

16.4

4

呼吸系病

69.3

13.1

心脏病

71.8

13.9

5

损伤及中毒

32.4

6.1

损伤及中毒

46.1

8.9

6

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

17.6

3.3

消化系病

17.0

3.3

7

消化系病

15.6

2.9

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

8.2

1.6

8

泌尿生殖系病

7.3

1.4

泌尿生殖系统

6.7

1.3

9

神经系病

5.0

0.9

神经系病

4.2

0.8

10

精神障碍

3.4

0.7

精神障碍

3.8

0.7

 

十种死因合计

 

90.4

十种死因合计

 

92.3

 

3、血吸虫病和地方病防治。

2006年,全国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448个,与2005年相比流行县区增加了13个;累计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的县(市、区)为270个,比上年增加6个;年底实有病人68.9万人,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0万人;期内治疗病人51.9万人,比上年增加了0.7万人。

2006年克山病病区县327个,累计基本控制县257个,现症病人4.0万人,与2005年持平;大骨节病病区县358个,累计基本控制县208个,现症病人数为74.1万人,比上年减少6.8万人;碘缺乏病监测县2817个,累计消除(基本消除)县2475个,比上年增加了7个县区;地方性氟中毒(饮水型)病区县1115个,累计基本控制县189个,氟骨症人数134.0万人;地方性氟中毒(燃煤污染型)病区县201个,累计基本控制县24个,氟骨症人数195.7万人;地方性砷中毒(水型、燃煤污染型)病区县47个,病区村人口69.5万人,病人3.10万人。

4、农村改水和改厕。

截止2006年底,全国累计农村改水受益人口86629.3万人(其中:

当年受益人口2763.9万人),改水受益人口占农村总人口91.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61.1%。

截止2006年底,农村累计使用卫生厕所13873.1万户,其中:

当年新增卫生厕所698.5万户。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54.9%。

 

二、卫生监督

1、食品卫生。

2006年,对全国30个省(区、市)172万户食品生产和服务企业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卫生监督覆盖率达97.4%,合格率为86.2%。

与上年比较,卫生监督覆盖率提高2.0个百分点,合格率下降2.4个百分点。

30个省(区、市)21类食品共抽查监测107万件,平均合格率为90.8%,比2005年提高3.3个百分点,其中:

酒、水产品、粮食、植物油、糕点等16类食品合格率高于90%。

食品用产品抽检2.5万件,合格率为83.6%。

餐具消毒抽检447.3万件,合格率为82.5%。

2006年食品从业人员体检合格率达96.9%。

 

表3                 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

 

总计

肉及肉制品

冷食及饮料

粮食

糕点

消毒鲜乳

保健食品

2005

87.5

85.6

88.1

93.4

85.2

87.0

92.9

94.5

92.1

94.0

92.3

91.3

90.0

2006

90.8

85.7

89.8

96.6

93.5

86.9

94.0

93.4

91.4

94.2

92.7

94.6

92.5

 

2、环境卫生。

2006年,对全国31个省(区、市)98.4万户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监督覆盖率达94.4%,监测合格率89.0%。

与上年比较,监督覆盖率提高2.3个百分点,监测合格率下降1.1个百分点。

28个省(区、市)共抽检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化妆品产品43125件,合格率为91.5%,与2005年持平,其中进口化妆品合格率89.5%,国产化妆品合格率91.7%。

3、职业卫生。

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29个省(区、市)共报告职业病11519例,其中:

尘肺8783例,慢性职业中毒1083例,急性职业中毒467例,职业性眼、耳鼻喉疾病、职业性肿瘤等其他职业病共1186例,农药中毒17791例,死亡994例。

25个省(区、市)生产环境中有害因素测定点34.1万个,实测率为63.8%。

28个省(区、市)共有43805个放射工作场所接受经常性卫生监督,放射工作人员就业后健康体检率达84.2%。

4、学校卫生。

2006年,对全国30个省120029所学校(包括高校、中专、技校、中学及小学)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卫生监督频次为1.95,合格率为68.4%。

与上年比较,监督频次增加0.12,合格率提高25.5个百分点。

2006年参加体检的学生人数为4735万人,学生体检率65.6%,比2005年提高0.9个百分点。

 

三、农村与社区卫生服务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

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已有1451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人口为5.08亿人,4.10亿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为80.7%。

参合农民就诊率和住院率均明显提高,就医经济负担有所减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农民群众的广泛拥护。

2006年全国共补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2.72亿人次,补偿资金支出合计为155.81亿元。

2、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

2006年底,全国1636个县共设有县级医院5673所、县妇幼保健机构1625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726所、县卫生监督所1141所,上述四类县级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96.1万人。

全国3.47万个乡镇共设乡镇卫生院4.0万个,人员100.0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6.0万人。

全国62.5万个行政村共设立60.9万个村卫生室,设立卫生室的村数占行政村总数的88.1%。

村卫生室中,执业(助理)医师10.4万人、乡村医生90.6万人、卫生员5.1万人。

每千农业人口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11人。

3、农村医疗服务。

2006年,县级医院门诊人次3.0亿人次,入院人数1578.5万人,医院病床使用率63.3%。

与上年相比,全国农村县医院门诊量增加0.2亿人次,住院人数增加151.2万人。

由于乡镇合并等多方面原因,全国乡镇卫生院个数、卫生人员数减少,但床位数及工作量增加。

门诊量由2005年的6.8亿人次增加到2006年7.0亿人次,住院量由1622万人增加到1836万人,病床使用率由37.7%提高到39.4%。

4.社区卫生服务。

2006年底,全国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3万个,其中: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7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0579个。

与2005年相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增加5528个。

2006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门诊8147万人次,住院43万人;平均每个机构年提供门诊3.9万人次,住院207人,平均每个医生每日担负诊疗12.8人次。

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门诊9379万次,平均每站提供4558人次,平均每个医生每日担负诊疗13.0人次。

 

四、妇幼卫生保健

1、孕产妇保健。

2006年,全国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76.5%,产前检查率为89.7%,产后访视率85.7%。

新法接生率97.8%,其中:

市98.7%,县97.2%。

住院分娩率88.4%,其中:

市94.1%,县84.6%。

与上年比较,住院分娩率增加2.5个百分点。

 

 表4                     孕产妇保健指标

 

产前检查率 (%)

产后访视率(%)

系统管理率(%)

住院分娩率(%)

 

 

 

  市

  县

2005

89.8

86.0

76.7

85.9

93.2

81.0

2006

89.7

85.7

76.5

88.4

94.1

84.6

 

2、儿童死亡率。

据妇幼卫生监测地区统计,2005年新生儿死亡率13.2‰,婴儿死亡率19.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2.5‰。

与上年比较,新生儿死亡率下降2.2个百分点,婴儿死亡率下降2.5个百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2.5个百分点。

2005年城市地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0.7‰,主要死因构成:

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占17.8%、出生窒息占17.6%、先天性心脏病14.1%、肺炎8.7%、颅内出血2.8%。

农村地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5.7‰,主要死因构成:

早产或低出生体重18.5%、出生窒息13.8%、肺炎13.8%、先天性心脏病7.8%、意外窒息6.6%。

3、孕产妇死亡率。

据妇幼卫生监测地区统计,2005年孕产妇死亡率为47.7/10万。

城市孕产妇死亡率为25.0/10万,主要死因构成:

产科出血占27.5%、合并心脏病占13.7%、妊高症占11.8%、羊水栓塞占7.8%。

农村孕产妇死亡率为53.8/10万,主要死因构成:

产科出血占49.2%、合并心脏病占9.2%、羊水栓塞占9.2%、妊高征占8.7%。

2005年与2004年比较,孕产妇死亡率下降了0.6个百分点,但城乡差距明显,农村地区孕产妇死亡率是城市的2.2倍(见表5)。

 

表5                监测地区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合计

城市

农村

2004

2005

2004

2005

2004

2005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48.3

47.7

26.1

25.0

63.0

53.8

新生儿死亡率(‰)

15.4

13.2

8.4

7.5

17.3

14.7

婴儿死亡率(‰)

21.5

19.0

10.1

9.1

24.6

21.6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25.0

22.5

12.0

10.7

28.5

25.7

 

五、医疗服务

1、医疗机构门诊服务。

2006年,全国医疗机构(不包括诊所、卫生所、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下同)总诊疗人次数为24.46亿次,其中:

医院14.71亿次,占60.1%;卫生院7.25亿次,占29.6%;其他医疗机构2.50亿次(见表6),占10.3%。

与上年比较,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数增加1.41亿次,其中,医院增加0.84亿次,卫生院增加0.26亿次。

2006年综合医院分科门诊构成:

内科占30.5%,外科13.8%,妇产科10.8%,儿科8.3%,中医科6.0%,其他科室占30.5%。

   2006年全国居民到医疗机构平均就诊1.9次。

 

表6            2006年医疗机构工作量及病床使用情况

 

诊疗人次数

(亿次)

入院人数

(万人)

病床使用率

(%)

出院者平均

住院日

总计 

24.46

7906

64.9

9.2

医院  

14.71

5562

72.4

10.9

 #综合医院

11.12

4480

72.6

10.3

  中医医院

2.29

634

66.8

10.5

  专科医院

1.08

392

76.8

18.1

疗养院

0.02

31

39.8

11.7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81

43

58.1

15.6

卫生院

7.25

1858

39.4

4.7

 #乡镇卫生院

7.01

1836

39.4

4.6

门诊部

0.44

9

34.3

6.8

妇幼保健院(所、站)

1.05

383

63.5

5.2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0.17

20

51.8

17.2

注:

本表不含诊所(卫生所、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数字。

 

2、医疗机构住院服务。

2006年,全国医疗机构入院人数7906万人,其中:

医院5562万人,占70.4%;卫生院1858万人,占23.5%;其他医疗机构486万人(见表6),占6.1%。

与上年比较,医疗机构入院人数增加722万人,其中,医院增加454万人,卫生院增加217万人。

2006年全国居民年住院率6.14%。

 

3、医生人均工作量。

2006年,卫生部门综合医院医生人均每天担负诊疗人次为5.5次,比上年增加0.2次;医生人均每天担负住院床日为1.7日,比上年增加0.1日。

不同级别医院医生人均工作负荷见表7。

 

表7        卫生部门综合医院医生人均每天担负工作量

 

医生人均每天担负诊疗人次

医生人均每天担负住院床日

2005

2006

2005

2006

合   计

5.3

5.5

1.6

1.7

卫生部属

7.8

8.4

2.3

2.4

省   属

6.6

6.8

2.1

2.2

省辖市属

5.7

5.8

1.9

1.9

地辖市属

5.0

5.2

1.4

1.4

县   属

4.3

4.4

1.4

1.5

 

4、医疗机构病床利用。

2006年全国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为64.9%,其中:

医院72.4%,卫生院39.4%。

与上年比较,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提高2.0个百分点,其中,医院提高2.0个百分点、卫生院提高1.6个百分点。

卫生部门综合医院病床使用率为79.4%,其中:

卫生部属97.7%、省属92.5%、省辖市属85.4%、地辖市属73.4%、县属68.0%。

2006年医疗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9.2日,其中:

医院10.9日,卫生院4.7日。

与上年比较,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基本持平。

卫生部门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为9.9日,其中:

卫生部属12.8日、省属12.8日、省辖市属11.7日、地辖市属8.6日、县属7.6日。

 

六、门诊和住院病人医疗费用

1、医疗费用及增长幅度。

2006年,卫生部门综合医院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128.7元,比上年增加1.8元,增长1.4%;出院者人均住院医疗费用4668.9元,比上年增加7.4元,增长0.2%。

近五年,医院门诊和住院病人医疗费用每年增长幅度基本在7-9%左右(见表9)。

2006年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有所下降,与上年相比,门诊医疗费用增长幅度下降6.1个百分点,住院医疗费增长幅度下降8.6个百分点。

不同级别医院中,部属、省辖市属、地辖市属及县属医院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分别比2005年增加4.4元、1.6元、0.6元、0.5元,而省属医院减少2.8元;部属、省属、省辖市属及县属医院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分别比2005年减少217元、185元、101元、25元,仅地辖市属医院增加6.5元。

 

表8    2006年卫生部门综合医院门诊和出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元)

 

门诊人均医疗费用(元)

住院人均医疗费用(元)

 

药费

 

药费

合   计

128.7

65.0

4668.9

1992.0

卫生部属

251.5

139.0

12434.2

4909.1

省   属

189.7

99.8

9686.0

4059.5

省辖市属

132.3

67.4

5351.6

2254.2

地辖市属

105.8

52.1

3387.4

1523.0

县   属

84.7

38.6

2241.3

993.3

注:

本表检查治疗费内含手术费。

经费系当年价格,下表同。

 

2、药品费用占医疗费用的比重。

2006年全国卫生部门综合医院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中,药费为65元,占50.5%;与上年相比,药费减少1元,比重下降1.5个百分点。

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中,药费为1922.0元,占42.7%;与上年相比,药费减少53.6元,药费比重下降了1.2个百分点。

不同级别医院中,省属、地级市属、县级市属和县属医院人均门诊药费比重比2005年分别下降0.4、2.1、1.7、3.1个百分点,部属医院持平;部属、省属、地级市属、县级市属和县属医院人均住院药费比重比2005年分别下降0.7、0.5、1.5、0.7、2.4个百分点。

 

表9     卫生部门综合医院门诊和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及涨幅情况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元)

93.6

99.6

108.2

118.0

126.9

128.7

其中:

药费%

57.7

55.4

54.7

52.5

52.0

50.5

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元)

3245.5

3597.7

3910.7

4284.8

4661.5

4668.9

其中:

药费%

45.5

44.4

44.7

43.7

43.9

42.7

医疗费用上涨%(上年=100)

 

 

 

 

 

 

 门诊病人

9.1

6.4

8.6

9.1

7.5

1.4

 住院病人

5.2

10.9

8.7

9.6

8.8

0.2

 

 

七、卫生资源

1、卫生机构总数。

2006年末,全国卫生机构总数30.9万个,比上年增加9972个。

全国注册医疗机构(不含村卫生室)30.0万个,其中:

医院1924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3万个,农村乡镇卫生院4.0万个。

与上年比较,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所)数有所增加,卫生院、妇幼保健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数略微减少(见表10)。

 

表10                  卫生机构及床位数

 

机构(个)

床位(张)

 

2005

2006

2005

2006

总计

298997

308969

3367502

3511779

#医院

18703

19246

2445012

2560402

   #综合医院

12982

13120

1834747

1902894

    中医医院

2620

2665

287732

303155

    专科医院

2682

3022

292079

320503

疗养院

274

264

51550

4585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17128

22656

25018

41194

卫生院

41694

40791

689918

710308

   街道卫生院

787

816

11678

14077

   乡镇卫生院

40907

39975

678240

696231

门诊部

5895

6429

10796

10405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

201562

205814

-

-

急救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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