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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计划统计管理规定

年度/月度生产计划编制程序

1目的

制定与实施公司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并进行动态控制,确保计划实现。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年度生产计划/月度生产计划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3职责

3.1经理办公会负责公司年度生产计划目标、指标的审核。

3.2企业管理部负责年度/月度产品产量计划的编制,负责综合评价计划实施结果。

3.3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生产计划的落实。

4程序和要求

4.1编制生产计划的依据:

a、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b、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c、顾客需求和行业竞争对手情况;

d、生产能力、管理能力和客观要求;

e、上一期计划执行情况及生产进度情况;

f、原辅材料的供应情况。

4.2生产计划的指标体系包括:

产品品种指标、产品产量指标。

4.3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程序

4.3.1调研:

由企业管理部负责组织。

4.3.2草案形成:

调研收集的各类信息汇总至企业管理部,企业管理部通过整理、分析、论证、协调和平衡,提出《年度生产计划草案》。

4.3.3审核:

《年度生产计划草案》由各分厂初审,经理办公会审定。

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经理办公会直接审定。

4.3.4批准发布:

《年度生产计划草案》由总经理批准发布。

4.4月度生产计划编制程序

4.4.1企业管理部负责组织调研当期外部环境、市场信息、现有资源状况、生产能力现状、上一期生产计划执行情况等信息。

4.4.2各产品生产单位提出当期《月度生产作业计划草案》。

4.4.3月度生产平衡会根据调研情况,审核、确定月度产品生产计划。

4.4.4企业管理部负责发布。

4.5生产计划的实施

4.5.1各分厂根据公司发布的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制定本单位的分解目标。

各分厂下属单位及岗位、人员依据隶属关系,逐层分解上一级的目标,形成覆盖全员的目标体系。

4.5.2公司以月度统计报表、生产调度会讲评、绩效考核等形式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4.6生产计划变更

当公司内外部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生产计划不能适应要求时,企业管理部应及时提交生产计划变更意见,并按照编制程序审批、发布。

 

统计工作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有效、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单位统计分析工作、统计信息、统计人员的管理。

3职责

3.1企业管理部是统计工作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统计调查、分析,汇总、上报、发布统计资料,检查和监督计划执行情况;负责贯彻上级统计部门颁发的统计工作制度、规定、计算方法和实施本企业统计工作管理制度;负责协调、指导各单位的统计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统计工作任务。

3.2各部门和单位负责对本职范围内的统计工作,并按规定上报企业管理部。

3.2.1企业管理部负责总产值、产量、消耗、净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等的统计。

3.2.2财务部负责成本、利润、税金等的财务统计。

3.2.3供应部负责采购物资的统计。

3.2.4销售部负责产品销售统计。

3.2.5生产技术部负责工艺、能源、计量等统计。

3.2.6设备管理部负责设备、实物资产的统计。

3.2.7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环保、消防等工作的统计。

3.2.8技术研发中心负责新产品开发、项目建设、项目设计等的统计。

3.2.9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薪酬的统计。

3.2.10审计法务部负责采购招投标、合同、内部审计的统计。

3.2.11综合办公室负责文件的统计。

3.2.12各分厂负责本厂生产情况的统计。

3.3各分厂、部室分级负责管理统计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有关职能部门和分厂设专业或兼职统计员。

4统计数据管理

4.1统计数据包括:

a、统计原始记录;

b、统计台帐;

c、统计资料和分析资料;

d、统计有关文件和制度。

4.2基础统计数据管理

4.2.1基础统计数据源自分厂(车间)、职能部门的原始记录。

4.2.2基础统计数据由统计员填写并签字,业务部门负责人检查签字,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上报有关统计部门,并报企业管理部一份备案。

4.3汇总统计数据管理

4.3.1分厂统计人员收集原始记录,填表、签字后,由分厂负责人审查签字,报企业管理部。

4.3.2专业部门的统计人员将原始记录登录台帐,填表签字,再由专业部门统计负责人审查签字,报企业管理部。

4.3.3企业管理部汇总专业部门、分厂等统计数据,按规定的指标含义、计算范围、计算方法计算,由统计人员填表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总经理审查签字,上报上级统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

4.4统计历史数据必须妥善保管,注意保密,并按公司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5统计分析

5.1统计分析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a、综合分析;

b、专题分析;

c、其它有关专业统计的专题分析。

5.2各分厂、部室围绕本单位的生产状况、经营状况、技术经济指标执行情况统计数据,于每月上报企业管理部。

企业管理部根据统计数据做出统计分析报告,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定后发布。

5.3对分析报告中出现的问题,查找出现原因,寻求解决措施,并令相关部门限期改正。

5.4对于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单位,企业管理部将以书面形式催报,限期上报;如仍未按期上报的,企业管理部将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

5.5建立统计分析反馈机制,每月在统计分析工作完成后进行工作小结,对统计分析工作进行改进。

6统计信息管理

6.1信息报送

6.1.1需要上报的统计信息一般包括:

a、企业生产活动统计信息;

b、原材料、能源消耗统计信息;

c、劳动情况统计信息;

d、机械设备情况统计信息;

e、安全、质量情况统计信息;

f、投标、合同执行情况统计信息;

g、财务状况及经济效益情况统计信息;

h、其他统计信息。

6.1.2上报的统计信息应按规定的指标含义、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及报送期限按时上报,不得擅自修改或削减,更不允许虚报、瞒报和不报。

6.1.3统计信息的报送频度分为月报、季报、年报和不定期报。

6.1.4各单位的统计信息,应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填写,于每月月初上报至企业管理部。

统计报表应由统计人员、统计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上报,统计人员和统计主管负责人要对统计数字真实性、准确性负主要责任。

统计人员与统计主管负责人对统计数字有不同意见时,可在统计报表上说明。

6.1.5凡需会审的上报统计报表,各业务部门应交企业管理部,由企业管理部组织会审后,经总经理签字,方可报出。

6.1.6专业统计报表,一般由各部门直接向受表机关报送,并报一份给企业管理部备案。

6.1.7以公司名义对外报送的报表,由企业管理部统一外报,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签字,由编报单位直接报送,并在企业管理部备案。

以子分公司名义对外报送的报表,由子分公司直接报送。

6.1.8统计报表上报同时应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和台帐的登记工作。

6.2信息共享

建立公司内部的统计信息共享机制。

统计工作应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等手段,建立统计数据库,并在公司OA系统以日报形式发布每日统计信息,同时强化公司内部统计信息的交流配合,各部门统计信息报相关业务部门和企业管理部备案,并在月度例会上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在满足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实现统计信息共享。

7统计数字差错的订正

7.1统计资料发出后,如发现错误,必须立即订正。

受表单位发现数字错误后,应立即通知填报单位订正,填报单位不得推诿拖延。

7.2企业内部报表如发生数字错误时,应及时用电话或口头查询订正。

日报表当日发现差错时,应及时用电话或口头查询订正,隔日发现差错时,应在当日日报上说明。

重大差错必须填报《统计数字订正单》(见下表)。

各受表单位应将《统计数字订正单》贴在原报表上,并将原报表数字加以订正,以防误用。

统计数字订正单

报表名称:

受表单位:

页次

列数

行数

原数字

订正数字

订正原因

主管经办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8统计人员管理

8.1统计人员的技术职称,晋升的考核工作,纳入公司统一管理。

8.2统计人员的日常工作按岗位工作标准和统计工作标准检查评比,由各部门和单位负责进行。

8.3企业管理部每年进行一次岗位工作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表彰先进统计人员。

8.4对违反统计制度,无故不报、缺报统计报表,弄虚作假瞒报,出现统计数字差错,泄漏国家和公司机密等错误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的程度,按国家有关法规和制度严肃处理。

9检查与考核

由企业管理部负责对各单位统计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在月度绩效考核中兑现。

 

物料消耗定额核算办法

1目的

建立物料消耗定额管理制度,正确核算产品物料消耗,为成本核算及物料管理提供资料,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用原材料、动力等定额管理。

3职责

3.1企业管理部负责制定物料消耗定额计划及物料平衡和统计核算工作。

3.2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过程中物料消耗的计量管理。

3.3各生产单位负责生产过程中物料消耗的控制。

4程序和要求

4.1制定消耗定额的依据

a、生产装置的技术水平和消耗指标实际达到的水平;

b、企业实际生产、检验、管理水平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情况;

c、同行业先进水平。

4.2消耗定额的制定

4.2.1企业管理部提出物料消耗定额计划;

4.2.2相关部门和生产单位讨论定额计划,并上报意见;

4.2.3经理办公会提出审核意见;

4.2.4总经理批准下达物料消耗定额计划。

4.3消耗定额的执行

4.3.1消耗定额下达后,各生产单位应根据批准的消耗定额指标进行分解,分别按年、季、月下达各工序。

4.3.2生产各岗位负责人应严格把关,对物料消耗应严格按确定的消耗定额范围进行控制。

4.3.3企业管理部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4.4消耗定额的核算

4.4.1各分厂根据下达的指标,按照计算方法在生产中进行控制并进行核算,根据物料消耗情况调整生产。

4.4.2生产结束后,分厂对其物料消耗情况进行核算,由统计核算员填报报表,经分管负责人签名后,上报企业管理部汇总,并将核算结果与消耗定额进行对比分析,为改进工艺、节约成本提供依据。

4.4.3各部门每月底对当月所用物资进行核算,并将核算结果与消耗定额进行对比分析,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提供依据。

4.4.4企业管理部收集各部门的物资消耗核算,并对照消耗定额进行统计分析,每半年组织相应部门,依据分析结果,对物资消耗定额进行调整或指导部门改进工作和加强成本管理。

4.5消耗定额的调整

4.5.1物料消耗定额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如遇生产、检验、管理实际情况发生变更,使消耗定额执行有困难或消耗有所减少,应及时由各相关部门协助企业管理部,进行统计分析,重新考核物料消耗,制定新的物料消耗定额。

4.5.2若遇特殊情况,造成物资消耗异常,应由相应部门及时做出偏差分析,为消耗定额调整和工作改进提供参考依据。

4.5.3所有更改都必须提出申请,上报企业管理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内部统计报表报送规定

一、报送时间规定

1、统计报表数字截止时间为:

每月月末前二日(倒数第二天)下午16:

00点前。

2、统计报表上报截止时间为:

每月月末前一日(倒数第一天)8:

00点前。

3、公司生产平衡会时间为:

每月月末前一日(倒数第一天)下午15:

00点前。

二、报送格式要求

各部门、分厂根据上报资料的需要建立相应报表格式,以A4纸大小,电子版形式,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公司统计部门。

三、其他要求

1、各部门、分厂应对统计报表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擅自修改或削减,更不允许虚报、瞒报和不报,严禁随意更改。

2、各部门、分厂的统计报表,应指定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负责填报。

3、各部门、分厂上报的统计报表应有统计人员、厂长或部长签字,部门、分厂公章。

4、各部门、分厂若发现统计报表中数字有差错,应及时告知公司统计部门,书面更正并附文字说明。

5、各部门、分厂在上报统计报表的同时,应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和台账的登记工作。

6、各部门、分厂应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对属于保密性质的报表资料,必须严格保密;对不具有查询证明者索要报表,一律不予提供。

四、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的要求

1、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应以计量为主,实事求是的统计。

若计量出现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公司统计部门。

2、各部门、分厂应根据需要建立健全各类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妥善保管以备查。

3、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的记载必须真实、完整、连续、准确,字迹要清晰端正。

4、有条件的单位原始记录、统计台帐要逐步采用电子文档形式。

 

统计数据上报管理办法

1、为进一步做好和规范公司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特制定企业公司统计数据上报管理办法。

本制度的建立,按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结合集团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2、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

要保证统计资料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工作要为国家宏观管理和企业发展服务。

3、公司必须依照《统计法》、《安徽省统计管理条例》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向上级政府统计部门和相关部门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4、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应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加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

5、上级部门需要公司报送统计数据,必须要以文件形式下发公司,约定报送内容和范围,经企业领导审批后,交由相关部门上报。

否则,公司有权拒报。

6、公司应当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统计网络。

对上报的统计数据,公司内部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积极配合,提供相应的原始数据。

7、公司统计工作实行统计负责人责任制。

统计负责人是指代表本企业履行《统计法》规定职责的主要责任人员,一般由公司综合统计机构负责人担任。

统计责任人对统计工作质量负总责。

8、公司必须按时上报相关部门所要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数字、资料。

所提供的统计资料,须经本单位领导人或者统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后上报。

有关财务统计资料由财务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提供,并经财务会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

9、公司上报统计数据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应做到数出一家,口径一致。

报出数据应以企业管理部的数据为准。

10、在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等方面使用的统计数据,必须经过企业管理部审核,不得提供和发布虚假统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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