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义务段教学常规细则修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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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义务段教学常规细则修定稿

蓝田县义务段

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县义务段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优化教学行为,深化教学改革,构建科学、务实、能动、高效的教学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我县教学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的相关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章教学思想

第二条: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一切工作必须服务于教学。

教学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三条:

教学工作要遵循教学原则和认知规律,全面落实课程标准各项要求,依法、科学、扎实推进课程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三章教学管理

第四条:

教学管理责任制。

实行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科任教师四级教学管理责任制。

校长把握方向,科学决策,统筹安排,制定工作目标、思路和举措,研究、解决教学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副校长配合校长督导各项教学工作的实施。

教导主任是学校教学工作具体组织者,要充分依靠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扎实有效地开展日常教学工作及教研活动,实施对教学过程的管理。

科任教师是教学工作的实施者,对所教学科教学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

教学管理制度。

中心学校、初中、小学要从职责与要求、督查与指导、反思与评价三个层面建立健全教学管理规章,各管理机构要结合各自的职能,制定相应的制度,力争做到职责明确、制度严明,要求具体、指导到位,督查及时、考评科学。

各项制度要简明扼要,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第六条:

教学质量形成过程控制体系。

中心学校、初中、小学要树立“向过程要质量”的管理理念,落实各项制度,严把教学质量形成过程的关键环节。

要完善领导分包制度,明确分包领导职责、任务。

校长要敦促分包领导深入一线,将分包领导工作责任与教学过程督导机制结合起来,逐步建立教学质量形成过程控制体系。

第七条:

教学管理目标考评体系。

各中心学校、初中要依据与教育局签订的教育教学目标责任书,结合学校教学管理责任制、领导分包制和学生的实际,为各责任团体制订工作目标,跟踪目标实现过程,反馈目标实施信息,考评目标达成结果,逐步构建教学管理目标考评体系。

第八条:

教师管理。

要建立继续教育和校本研修机制,建立岗位优化组合、相对稳定、逐级分包、循环推进的教学工作机制,建立多元督导和科学考评机制,增强教师自主意识、合作意识,激发进取精神,优化教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九条:

学生管理。

要把提升学生学业水平和发展综合素质结合起来,严格学习常规要求,关注细节,关注实践,注重养成教育,促使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

要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坚持籍随人走,规范流转手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第十条:

课程管理。

要严格遵循三级课程管理,开齐开足国家课程,落实地方课程,合理开发和选用校本课程,认真开好综合实践课程(《课程设置表》见附件1)。

要合理分配教学任务,科学编排课程表,督导教学工作依照课程安排顺利实施。

第十一条:

教学资源与教学信息管理。

要增强教学资源开发与贮备意识。

充分利用教具、部室、网络等教学设施,发挥师生特长、优势等人力资源,不断开发有地域特色的教学资源,实现教学资源使用效益最大化。

学校要逐步创建学校网站,实现教学信息网络化管理。

通过网络管理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加快教育教学手段现代化步伐。

第十二条:

教学档案管理。

教学档案包括学校教务资料、级组工作资料、部室记录资料、教师业务档案、学生成长记录等方面,包括文本资料、电子资料、影像资料等类型。

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收集、认真整理各类教学资料,建立分类科学、详实系统的档案资料库,让档案成为学校发展、师生成长的佐证,成为考评学校、教师、学生工作学习的基本依据。

第四章计划

第十三条:

各中心学校、初中、小学和学校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及科任教师,每学期开学时期要制订教学工作计划。

第十四条:

计划要求目标任务明确,方法措施具体,进度安排合理,有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和创新性。

1.各中心学校、初中、小学教学工作计划要依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室、进校等有关业务部门的总体要求和工作要点,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实施措施及要求、督查评估办法等方面,对全学期教学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计划由校长主持相关负责人制订,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行政会通过后,于开学前印发至各教职工。

主管教学副校长和教导主任是计划执行的主要负责人。

2.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教学工作计划应依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组工作特点,对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和要求。

计划由组员集体讨论后由组长制订,于开学后一周内交教务部门审定、存档,并下发组员。

组长为计划执行的具体负责人。

3.教师教学计划(样表见附件2)由各任课教师制订。

计划内容包括:

学情分析(学生双基水平、思维能力、生活阅历、兴趣趋向和心理需要等),教材分析(教材在学科系统上的地位、特点、结构体系、教学任务等),教学总体目标(知识、能力、品质、习惯和成绩等),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措施(落实常规、培优转困、实践活动、学法指导、学风教育等)和教学进度表。

任课教师在制订计划时要充分理解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的总体精神,依照级组教学计划要求,熟悉课程标准,明确本学科、本学期教学任务和教材各章节的关系,了解学生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充分估计教学过程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教学中落实教学目标的举措。

个人教学计划经教研组长审定后实施。

第十五条:

中心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要附月中心工作安排表,其他学校、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要附周中心工作安排表,各类安排表要符合本学期学历特点。

第十六条:

教学计划要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五章备课

第十七条:

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

备课要充分体现课改理念,体现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的转变,体现尊重差异、资源整合和教学生活化的理念。

教师要遵循“以学定教,以教导学”的原则,做到每课必备,常备常新。

第十八条:

个人备课。

备课程序及要求:

1.备课标。

认真学习课程标准,把握好教学目标要求。

2.备教材。

(1)深入钻研教材内容,包括插图、表格、注释和作业等。

理清层次结构、知识内在联系、编写意图,从知识性、科学性和人文性上挖掘教材潜在内涵,明确重点难点和学习目标。

(2)研读有关教学参考资料,联系社会生活、自然现象、信息资料,开发、整合与教材相关的可用资源。

(3)提倡在教材或教参上添、画、批、注,加深理解教材,融合教学资源。

3.备学生。

了解学生学习态度、兴趣、习惯和学习需求,从学习水平、认知结构、已有的知识经验和生活体验等方面做全面分析,把握学情,因材施教。

4.备学教法、学法。

根据教学目标要求、教学内容和课型

点,结合学生年龄、心理特征和认知规律以及课程资源条件、教师个性特征,灵活恰当地选择有效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通过自主、合作、探究等多种学习方式,在主动构建中学习知识与方法,在感悟、体验中发展情感态度价值观。

5.备教学媒体。

以教学效果最优为原则,恰当运用教具、学具、挂图、课件、模型等多种媒体辅助教学,加强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有机整合。

6.备教学过程。

教学过程设计要遵循“先学后教,当堂达标”的课改理念,以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为主线,做到过程设计脉络清晰,环节环环紧扣,时间分配合理。

教学过程一般包括:

(1)创设情景,导入新课;

(2)自主学习,互动探究;(3)当堂训练,及时反馈;(4)总结归纳,目标测评;(5)实际运用,拓展延伸。

第十九条:

集体备课。

有两名以上教师任教相同课程的学校要成立备课组,建立集体备课制度。

同课头教师有2-3名的每两周至少开展一次集体备课;4名以上的每周开展一次。

集体备课活动每次不少于两节课时间。

要逐步使集体备课常态化。

1.集体备课要求做到四定:

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主备人。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安排,督促主备人做好准备工作,协调、指导组员参与,做好备课记录,收集备课过程相关资料。

2.集体备课一般要经过“主备人初备、备课组研讨、主备人整合修定、组员个性设计”四个步骤。

其中“备课组研讨”最为关键,主备人根据初备草案,说明教学设计的依据、意图,重点阐释教学过程与教学方法;备课组成员充分发表见解,优化教学设计,形成集体备课教案。

各学校要就这一环节加强督导,确保集体备课落得实,有效果。

第二十条:

教案的编写。

教案的环节一般包括:

课题、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法、学法、教学准备、教学时数、教学过程、板书设计、练习与作业、教学后记等。

1.各学校根据教学实际和导向需要,在教案环节、制式上可以作进一步规范化要求。

提倡教师逐步把以设计怎样教为重点的教案,转化为以设计指导学生如何学为重点的导学案。

2.教师必须按章节(单元)分课时编写出书面教案,做到超前备课三至五课时。

3.凡连续承担同级同科教学三年以上且教学成绩相对优秀的教师、小学包班教师、兼任两门或以上主要学科的教师,可以编写简要教案,其他教师均要编写详细教案。

4.高级教师、县级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任同级同科教学十年以上的教师,可以在上学年教案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教学体会和学生实际修改后再使用。

第二十一条:

教师的每一节课堂教学都必须备课,不同课型教案环节侧重点应不同。

1.新授课的设计侧重新知识的呈现方式和学生体验知识的生成过程。

2.作文指导课、综合实践课等也要有教学设计,内容可参照新授课。

3.复习课的设计侧重知识点的梳理、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

易错易混知识的辨析等环节。

4.讲评课(包括试卷、作业、作文等)的设计侧重分析得失原因、纠错、强化拓展训练等教学环节。

第二十二条:

优秀教学设计的标准:

教材钻研透彻,资源开发充实,教学目标明确,过程设计合理,主体地位突出,主导作用充分,教法灵活,训练到位,操作性强。

第六章课堂教学

第二十三条:

课堂教学是落实教学目标的最重要环节。

教师要努力做到每节课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方法灵活,学法指导得当,教学组织有序,学生专注,思维活跃,达成学习目标。

第二十四条:

围绕目标组织教学。

要坚持“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训练为主线”原则,紧扣“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组织课堂教学。

1.营造课堂氛围。

将微笑带进课堂,将鼓励带给学生。

以慈爱、平等的对话,营造民主、和谐、宽松、开放、互动的教学环境。

2.推进课堂进程。

(1)要依据教学设计实施课堂教学,层层相承,步步落实,不得与教案严重分离,避免教学过程杂乱无章。

(2)要注意教学过程中信息反馈,关注课堂生成,及时对教学设计做必要调整,不得喧宾夺主,游离目标。

(3)要把握课堂各环节时间,做到合理分配,灵活调控,使课堂进程紧凑而不紧迫,学生学习从容而不清闲。

(4)要科学设计问题、例题和习题。

问题要具有思考和探究价值;例题和习题要典型,体现基础性、针

对性、梯度性。

3.突出学生主体地位。

(1)要力争学生全员参与。

面向全体,为每个学生,特别是性格内向、信心不足的学生提供参与学习、展示自我的机会。

(2)要力求学生全程参与。

适时调动学生,特别是兴趣低落、学习困难学生的积极性,引领学生经历知识获得、能力生成的每一个过程。

(3)要保证学生有效参与。

为学生提供充分的思考、表达和演练的时间,指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地学习,注重训练细节的落实,让学生学会、会学。

(4)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规则(见附件3),引导学生通过听、说、读、写、想、记、看、练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课堂学习,培养学生良好的课堂学习习惯。

4.发挥教师主导作用。

(1)讲述精辟。

讲在关键处、疑难点上,讲在不可不讲时,讲得准确集中,无知识性错误。

(2)方法灵活。

能根据学生情绪动态和知识生成状况,及时变换恰当的教学方式。

教具使用熟练,演示操作规范,不以口讲、板画代替演示,不以投影、课件变相灌输。

不强迫学生被动接受,不代替学生自主探究。

(3)评价得体。

评价要从端正态度、巩固知识、强化技能、指导学法、拓展思维等方面,指导、启发各层面学生。

以鼓励为主,尽可能发现闪光点,尽可能赏识学生所想所讲所做。

(4)应变机智。

课堂上要善于捕捉学生认知的错误、偏差和独特之处,因势利导,创生精彩的教学环节。

对偶发事件,要沉着应对,恰当处理。

第二十五条:

要注重体、音、美、信、劳等综合学科课堂教学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严格依据课标、教材备课、上课,不得丢开教材随意安排,在确保教材内容能够完成的基础上,可以适当拓展教学内容。

第二十六条:

要严格遵守课堂基本要求(见附件4)。

第二十七条:

重视教学反思(教后记)。

课后,教师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反思问题与不足,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为改进教学提供借鉴。

教学反思的数量不得少于任教课时的三分之一。

第七章作业布置与批改

第二十八条:

布置和批改作业是学生巩固所学知识和教师获取教学信息的主要途径。

作业应该“有留必查,有查必改,有改必讲,有错必纠”。

第二十九条:

作业布置要科学。

作业包括基本作业和练习作业两种:

基本作业即教材上作业,以达成教学目标、检测教学效果、反馈教学信息为主要目的;练习作业指练习册或教辅上作业,以巩固知识、强化能力、拓展思维为目的。

1.题目要典型。

要紧扣目标,以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化解疑点、辨析易混点、强化易错点为目的,选择有针对性、代表性的题目;要尊重差异,选择难易适度,层次有别的题目,适应不同程度学生的发展需要;坚决杜绝惩罚性作业、随意性作业和大量机械重复性作业。

2.形式要灵活。

不仅要布置口头、书面性作业,还要布置操作、制作、实验、调查、搜集等实践性作业。

3.作业量要适中。

量时量力,富有弹性。

提倡设置必做题、选做题和追加题,力争不同层次学生在课内(课堂和自习)能够完成。

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课外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初中不超过2小时。

音乐、美术、体育、科学等综合学科作业应在课堂内完成。

 小学作业数量的规定:

(1)语文:

拼音(一年级)、生字、小字、写字或教材上作业,每课时1次;写话(一、二年级)和作文(三至六年级)每单元1次;练习册或教辅每课1次。

要有课外阅读类作业。

(2)数学:

教材上作业每课时1次;练习册或教辅每节1次。

(3)英语:

设口语、听力和书面作业三种。

三年级第二学期开始设书面作业,每课时1次。

练习册或教辅每单元1次。

 (4)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音乐、体育、美术、科学等学科每课1次。

初中作业数量的规定:

(1)语文:

教材上作业每课时1次,作文每单元1次,练习册或教辅每课1次。

要有课外阅读类作业。

(2)数学、物理、化学:

教材上作业每课时1次,练习册或教辅每节1次,物理、化学要有实验类作业。

(3)英语:

教材上作业每课时1次,作文和听写每单元1次,练习册或教辅每单元1次。

   

(4)其它学科作业每课1次。

要有实践性作业。

第三十条:

作业要求要明确。

要强调格式正确、步骤完整、表述清楚、条理分明,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

(《学生作业规范化要求》见附件5)

第三十一条:

作业批改要仔细认真。

(《教师批改作业基本要求》见附件6)

第三十二条:

讲评要有针对性。

要就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分析原因,查漏补缺,不得用集体对答案代替讲评。

要注重学生纠错,通过错题分析、同类再练等方式,力争融会贯通。

第八章实验与实践

第三十三条:

实验教学是操作性、探究性极强的课堂教学。

教师必须认真上好实验课,保证演示实验达到100%,学生分组实验达到90%以上。

1.实验准备。

课前要精心研究实验,明确实验目的要求,确定方法、步骤和操作程序,并进行试做,熟悉实验过程,准备好所需要仪器、材料,以保证实验教学顺利进行。

2.实施实验。

实验前教师要讲清实验目的、要求,仪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在教师演示实验基础上,安排学生分组实验。

学生实验时,教师应巡视指导,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实验中的问题。

要严格实验操作程序,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完成实验评价。

实验完成后,教师应及时小结,巩固实验效果,指导学生写好实验报告,并认真批阅和评价。

第三十四条:

开展自制教具活动。

要组织、引导教师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制作教具。

自制教具应讲究工艺,有新意,能直接应用于教学,能入柜、入册,并长期保存与使用。

第三十五条:

开展学科实践活动。

学科实践活动要与生活实际、祖国建设、科技发展紧密结合,按教材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第九章辅导

第三十六条:

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是贯彻因材施教原则的具体措施。

教师要以“关注个性差异,促进共同发展”为原则,做好辅导工作。

1.加强辅导的针对性。

教师要关注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状况,明确培优、转困对象,随时了解其学习疑难,对作业、检测卷、疑惑问题等重点指导。

2.加强辅导的实效性。

教师要通过定期谈话、目标跟踪、小组帮扶、个性化辅导、兴趣组活动等方式,加强对学生的辅导。

学校要从学生作业、课堂表现、意志品质、成绩提高幅度等方面评价教师辅导工作的实效。

3.规范辅导行为。

不在辅导时间讲授新课,不滥编滥发教学辅导资料,不搞有偿辅导,不得占用体音美等综合学科上课时间进行辅导。

第十章检测与评价

第三十七条:

发挥检测评价功能。

学校要善于利用检测评价信息资源,充分发挥检测评价的诊断、反馈、导向、激励和促进发展的功能。

第三十八条:

教学质量检测。

凡是按照课程方案开设的课程都要进行教学质量检测或考查。

小学只进行期末检测,初中进行期中、期末检测。

1.各学校及有关部门要严把命题关。

要以紧扣课程标准,关注目标达成为原则,认真审核检测题目,避免偏、难、怪题出现。

检测内容在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同时,注重综合运用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的考查。

难度适中,题型鲜活。

2.严格组织。

每次检测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培训,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加强保密、监考、阅卷、登分等工作环节的管理。

3.质量分析。

(1)检测结束后,教师要对学生卷面逐题分析,理清知识点、能力点上的缺漏,梳理、归类卷面反映出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做好整改工作。

(《质量分析样表》见附件7)

(2)学校要对质量检测成绩进行认真分析,明确薄弱学科、薄弱班级,查找原因,研究探讨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举措。

4.等级呈现。

学生成绩以等级呈现。

严禁以成绩给学生排名,严禁以单纯成绩代替综合素质评价。

第三十九条:

综合素质评价。

要按照新课程关于学生成长记录和省市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丰富评价素材,规范操作程序。

第十一章教育科研

第四十条:

县教研室要充分发挥研究、指导和服务职能。

适时在全县组织开展教师基本功大赛、课堂评优、课题指导等多方面、多层次的教科研活动。

要为教研员制定调研工作目标细则,督促调研员经常深入学校,开展调研活动,指导教学工作。

第四十一条:

学校教导处是学校教科研管理中心,负责全校教科研组织督导工作;教研组是学校教科研基地,承担教科研工作的具体实施。

教师应把自己放在教学研究者的地位,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

1.落实教研常规。

教研组活动要将教师专业素养培训、课堂教学研究、学生学习研究、教学资源研发等作为基本内容,至少每两周活动1次。

每次活动要有明确专题,有详细记录。

2.扎实开展校本研修。

学校要健全以校为本的研修制度,制定中长期研修规划,积极开展专家引领、同伴互助、个人反思等多种形式的研修活动。

除教学点以外,其它学校教研组每学期要有一个研修主题;45岁以下的专任教师每学期力争完成“六个一”的研修任务:

读一本(篇)教育论述;上一节公开课;交一份教学案例分析;制作一个优秀课件;参与一项课题研究;撰写一篇教学论文(总结)。

研修情况应计入校级继续教育学分。

3.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有效性研究。

(1)以课例研究为载体,组织开展同课异构、磨课等多种形式课堂教学研究活动。

每次课例研究要有针对性和侧重点。

(2)发挥名师引领作用。

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每学期至少要面向全校教师上一节示范课或举办一次教学讲座。

(3)各校要不断完善听评课制度,构建“聚焦课堂、互相切磋,共同提高”的课堂教学研究机制。

除教学点外,其它学校专任教师每学期每人听课不少于15节;教研组要认真开展评课活动,不但评教,更要评学,既要肯定赏识,更要直面问题,探讨改进办法。

4.做实课题研究。

要坚持“问题即课题,反思即研究,成长即成果”的教研理念,结合学校实际,搭建小切口、讲实用、重实效的课题研究平台。

(1)立足教学实践,选择急需解决的具体问题作为课题,按照“小步子、低台阶、快节奏、求实效”的原则开展课题研究。

(2)学校教导处要做好课题的审核、申报工作,并对教师的研究工作给予有效的指导。

收集好过程性研究资料,做好结题鉴定,推广优秀成果。

 第四十二条:

拓宽教育科研渠道。

学校要借助大学区管理制改革平台,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积极学习和引进外地先进经验,互动合作,共同发展。

第四十三条:

构建学习型校园。

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形式,鼓励教师多读书,读好书,引导教师了解教育改革动态,学习新理论,关注新成果。

第四十四条:

强化教科研管理。

要完善教科研工作制度,注重教科研过程督导和成果考评,提供教科研经费保障。

第十二章反思与总结

第四十五条:

教学反思是指对教学实践再认识、再思考的过程,教学反思应贯穿于教学工作的始终。

各校要建立教学反思制度。

坚持每周一次的教学工作例会制度,开好期中、期末工作总结会,组织年级组和教研组每月召开一次教学工作研判会,指导教师对重点教学活动适时反思,逐步将工作反思常态化。

第四十六条:

教学总结是对教学反思较为全面的归纳、整理和提升。

每学期末,教导处、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和各任课教师要对照工作计划,结合工作进度,对工作完成情况和效果进行全面审视,做出书面总结,交教务部门存档。

总结一般包括:

工作进展概况,主要成绩,经验及体会,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等。

第十三章督查与结果运用

第四十七条:

教学常规检查是推进教育教学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手段。

各级各校要构建教学常规联查机制,规范教学常规管理。

1.教育局组建教育教学常规专家指导团队,实施科室包镇

校和教学常规督查、视导机制。

每学期至少进行教学常规工作全程检查指导1次,及时通报,跟踪整改。

实行教育教学工作月报制度,定期了解各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情况。

2.各中心学校要结合教育局常规检查的内容、要求和形式,成立常规督查小组,制定督查方案,对所辖学校进行督导检查,每学期不少于2次。

3.各校要实行学校、年级组、教研组三级督查制度,校级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第四十八条:

科学实施检查,有效整改问题。

各校要完善教学常规督导检查制度,细化目标要求,落实检查责任。

1.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教师计划的实施、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和教研活动等常规工作进行督查,要以找问题、促改进为目的,关注数量,更关注质量;注重评价,更注重指导。

做到勤检查、多反馈、常指导、重整改。

2.要建立科学的检查台账,突出优点要记录详尽,充分肯定,及时推广;主要问题要记录具体,适时指出,并跟踪复查。

(《常规检查台帐样表》见附件8)

3.要落实包级包班包科领导对教学工作的督导检查责任。

各分包领导针对所包级、班、科:

每周必须听一节课、抽查一次作业,每月必须检查一次教案、进行一次学生调研、指导一次教育活动或集体备课、进行一次常规小结评比。

4.学校要建立每日巡课制度、领导随机听课制度、教学常规月评制度。

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30节。

第四十九条:

合理运用督查结果。

要坚持“以查促管、以查促教、以查立评”的原则,制定科学的教学常规考核评价制度,公平、公正的运用检查结果。

1.学校教务处要通过教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及时反馈常规检查结果,并把检查结果与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以及绩效考核等挂钩。

2.县教育局对各校教学常规的调研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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