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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资料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法人制度】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

P7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

非企业法

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

人资格。

P8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

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

项目经理根据企业

法人的授权。

P9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代理制度】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P11

【物权制度】

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

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用益物权包括①土地承包经

营权、②建设用地使用权、③宅基地使用权和④地役权。

P16

建设用地使用权P17

1.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

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3.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注意:

经营性用地以

及同一个土地有两个以上的意向用地者,应该采取招标、

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4.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5.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P22

一、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

二、专有性(具有绝对的排他性。

转让必须经过权利

人同意,否则构成侵权)

三、地域性(知识产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

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

四、期限性

【担保制度】

工程常用的担保种类:

施工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工程款支付担保,预付款担保(注意:

说的都是保证,不

是抵押、质押和留置)P32~33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

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

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

权不明;(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抵押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保证其价值。

抵押期

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

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巳经抵押的情况;否则,该转让行为

无效。

抵押权不得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P33

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仓储合同发

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P34

留置权“三人合一”担保人、债务人和留置人。

定金:

应当以书面形式,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定

金的数额不得超标的额的20%P34

【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拘留,吊销执照(干

扰项:

罚金、拘役)P42

第二章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施工许可证制度】

规划许可证书:

划拨——先领证,后拿地

出让——先拿地,后领证P48

强制委托监理的范围(5类)P49

①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②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③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5万㎡以上)

④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⑤国家规定的其他工程

施工许可证的的延期:

自领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开工的,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

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

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P50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降低质量标准(建、施、设、监)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设施或条件不合规定

重大责任事故罪

生产中违反安全规定

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串通投标罪

串标(情节严重,处3年以下有

期,并处或单处罚金)

2/6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施工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

有符合规定的净资产(企

业的资产总额减去负债以后的净额)P53

企业资质证书的撤回P57~58

整改期跟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

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被撤回资质证

书的,可以在被撤回后3个月内,提出核定低于原等级同

类别资质的申请。

工程中的禁止行为:

P62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

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

揽工程。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下列情形办理注销手续:

(1)有以上规定的注册证

书和执业印章失效情形发生的;

(2)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3)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4)受到刑事处罚的;

(55)解除劳动合同P67

继续教育

一个专业不得少于12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

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

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60+60*n)P67

建造师的执业范围P69

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施工项目负责人。

下列情形

的除外:

(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

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更换项目经理:

(1)已解除劳动合同的

(2)发包人

同意更换(3)不可抗力必须更换

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其承建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或移交项目手续办结前,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变更

注册至另一企业。

继续教育违法责任:

P71

对于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注册建造师继续教

育证书》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继续教育记录,并记

入不良信用记录,对社会公布。

第三章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招标投标制度】

电子招标P77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

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

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后

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划分标段的,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

标人。

P78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应当设有最高投标

限价。

P78

开标异议:

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答P80

禁止限制、排斥投标人P82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

者投标人。

((教材有77条))

招标文件包含的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

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

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

规定的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P8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

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

招标人。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书面通知招标人。

投标保证金P85

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

期一致。

两阶段招标的,应当第二阶段提出。

签订合同后

5日内退还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

视为串通投标和属于串通投标的区分P86看教材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投标企业的企业成本)的

报价竞标。

P86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

以其他方式:

伪造、作假。

P87(要会区分)

【工程承包制度】

转包第345条P100

违法分包第4条,钢结构除外

属于挂靠的情形(第5条和第6条)P101

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

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

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必须实行招标(范围和规模,同时具备才需要招标)

范围规模

使用国有资金(7种)

P75第一二段

总投资<

3000万元

总投资≥

3000万元

施工≥200

材料设备≥

100

勘察设计监

理≥50

都要招标

大型基础建设公用事业

外国政府或国际援建

3/6

对2年内发生2次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

借资质证书的,责令其停业整顿6个月以上,整顿期间,

不得承揽新的项目。

对2年内发生33次以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

出借资质证书的,资质审批机关降低其资质等级。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资质不良认定标准:

P104

(1)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越级承揽;

(2)以欺骗手段

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3)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

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4)未办理资质变更的;(5)

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6)按照国家规

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

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

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

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违法行为记录,可以公开。

P107

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P108

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

订立合同的形式:

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默示、行为)。

P109

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P111

1.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2.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

体结构施工;3.接受发包人有关检查;4.交付竣工验收合

格的建设工程;5.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无偿修理。

竣工日期争议处理:

P113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

之日为竣工日期;

(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

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

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工程垫资处理P115

对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

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

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4倍)。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

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

持。

合同效力的区分

无效合同的类型:

特征(违法)P120看教材

当事人对于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则将被推定

为未变更。

P123

可撤销合同中受害方需要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才能

撤销或变更。

P124

合同解除:

法定解除的情形4种:

P125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当事

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

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

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其他情形

承包人请求解除施工合同,下列情形予以支持:

P126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

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3)不履行

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

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P126

违约责任的特征:

(1)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当

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条件的。

(2)违约责任具有相对

性。

(3)违约责任主要具有补偿性。

(4)违约责任可以

由合同当事人约定,但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将会被宣

告无效或被撤销。

(5)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

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

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P128

【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

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

P130

劳动合同试用期P131

3个月1年3年

不得约定试用期

≤1个月≤2个月≤6个月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

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P131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

(提前30天申请)P134

1.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不够,2.拖欠工资3.未缴

纳社保,4.单位规章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5.欺诈胁

迫等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1~4级伤残,保留劳

动关系;5~6级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解除或

终止劳动关系。

P136

五险: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职

工不缴)、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职工不缴)。

P145

【相关合同】

买卖合同:

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受领,致使标的

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P156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

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因买受人

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

4/6

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

的风险。

P157

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借款合

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可以口头。

P159

一般是有偿合同。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果

没有约定利息,贷款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

支持。

P160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

生效。

(实践合同)P160

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P165

运输合同:

(诺成合同)

货运合同一般以托运人提出运输货物的请求为

要约,承运人同意运输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P166

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

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

可以要求返还。

P167

运费由托运人在发站向承运人支付。

在运输中

发生的其他费用,应由收货人支付的,收货人也必

须支付。

P168

第五章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

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

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

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

部门的证明。

以上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

居民。

P173

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

尘高度小于0.5m。

P176

【施工文物保护】

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范围:

P195

1.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可移动文物范围

2.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范围

3.属于国家所有的水下文物范围

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的

单位,应当同时取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

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发给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P197

第六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施工作业人员应当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P221

1.施工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和建议权

2.施工安全防护用品的获得权

3.批评、检举、控告权及拒绝违章指挥权

4.紧急避险权

5.获得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的权利

6.请求民事赔偿权

7.依靠工会维权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

者使用新设备,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

P214

高危企业新职工安全培训合格后,实习至少2

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

P215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

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

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

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

处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

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P216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施工单位编制,施工

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P219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

P224

(1)环境保护费:

是指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

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

是指施工

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

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临

时设施费:

是指施工必须搭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

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

工伤保险是面向施工企业全体员工的强制性保

险。

意外伤害险为非强制保险,国家鼓励办理。

P228

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

P237

3人

10人

1000万

报告:

调查:

(市)

(省)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一般较大重大

10人

50人

5000万

特别重大

30人

100人

1亿

死亡

重伤

直接经济损失

1h

立即向本单

位负责人报告

30日

伤亡人数补报

(立即)

7日事故发生

交通

火灾

补报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标题)P247~248

—、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二、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资料

三、不得提出违法要求和随意压缩合同工期

四、确定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

五、不得要求购买、租赁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施

5/6

工要求的用具设备

六、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当提供有关安全施工措

施的资料

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P251

1.对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2.依法对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处理

3.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

机械设备:

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

租、使用:

(1)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

(2)

超过使用年限的;(3)经检验达不到标准的;(4)没

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

保护装置的。

以上第

(1)、

(2)、(3)项情形之一

的,应当予以报废,并办理注销手续。

P253

第七章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中规定采用的新技术、

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又没有国

家技术标准的,应当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

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专家委员会审定后,

方可使用。

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标准,而我国现

行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国务院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

案。

P263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

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1)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

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2)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现场检验

进场检验

(围墙外)

见证取样

(围墙内)

所有材料

已合格

①工程设计要求

②施工技术标准

③合同约定

建设或监理监督取样≥30%

用于承重

水泥(砼和砂浆)

防水材料

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标明工程名称、

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

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是:

(1)法律、法规

(2)

有关技术标准(3)设计文件(4)建设工程承包合

同。

P282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

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进行竣工验收。

P285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

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1)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2)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

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3)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

专业工程。

P292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

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

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

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P292

第八章解决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

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原告可以向任何一个被告

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起诉的,

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补充)。

P305

专属管辖:

P30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

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

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协议管辖:

P306

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

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

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

院管辖。

指定管辖:

P307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

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

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解决不了的,报请其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诉讼代理人P310

1.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2人作为其

诉讼代理人。

2.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3.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

的情形,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

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质证P314

质证是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

保修范围和内容P295保修期

基础设施、地基基础、主体工程设计使用年限

防水、保温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2个采暖期、供冷期

管线、给排水、安装和装修2年

6/6

行质疑与辩驳,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

事实的依据。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

当保密

审判长、公诉人、诉讼代理人、书记员不能作为证

人,但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

要能准确表达意志可以作为证人。

民事诉讼的审判的受理:

P319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

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作出裁

定书,不予受理。

第二审程序P322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

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

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

只要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结果不生效。

当事人提起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上诉状应

当通过原审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

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

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

法院。

仲裁协议的形式和内容P330

仲裁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方式达成的

仲裁意思表示无效。

仲裁协议的效力P331

(1)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发生纠纷后,一方当

事人只能仲裁,不能诉讼)

(2)对法院的约束力

(3)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只能对协议约定的

内容仲裁,超出协议范围的)

(4)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不受合同的变更、撤销

的影响)

仲裁审理的方式:

开庭审理(默认方式)、书面

审理(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

仲裁裁决:

独任仲裁庭审理的案件由独任仲裁员作

出仲裁裁决,合议仲裁庭审理的案件由3名仲裁员

集体作出仲裁裁决(多数服从少数原则)。

P334

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所

在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不能行政复议的范围P344

行政争议未经行政复议,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应当自知

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P346

仲裁协议的内容内容不足的后果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

仲裁协议无效,只能诉讼

仲裁事项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

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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